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自查報告2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03W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自查報告1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自查報告2篇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州市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部署,XXXXX積極響應該項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紮實有序開展各階段工作,並對此項工作進行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一) XXXXX

XXXXX是藏族聚居鎮,地處青藏高原腹地,三江源自然保護區內,轄區面積4.8萬平方公里,草原承包面積2141.63萬畝,禁牧面積501.1萬畝。以藏族為主體的純牧業鎮,平均海拔4800米,XXXXX7個行政村,其中6個牧業村,1個移民村(長江源村),601户1666人。依託民族特色和青藏線入藏必經之地優勢,着力發展民族特色旅遊和特色農畜產品,唐古拉犛牛、唐古拉藏羊通過了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

(二) XXXXX

XXXXX是格爾木市的農業鄉,離格爾木市區X公里,轄區面積X平方公里,全鄉有X村、X村、X村、X村4個行政村,學校、衞生院、派出所等X個駐鄉站所,X個駐鄉企業。全鄉現有户籍人口X户2242人,從事農牧業生產的常駐農户486户1891人。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均為100%。

二、 工作開展情況

(一) 強化組織領導

我區高度重視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工委書記和行委主任為雙組長,相關黨政領導任副組長,其他相關部門為成員的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改革進程中的有關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各項方案的制定、各項任務的落實、推進和督導工作,加強與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的溝通聯繫,XXXXX、鄉鎮、村三級聯動,並簽訂目標責任書,將任務層層分解、層層佈置、壓實責任。                       

(二) 制定方案,啟動工作

XXXXX制定並印發《XXXXX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2018年X月X日組織召開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鄉鎮相關領導、“村財鄉管”委託代理會計、X個行政村“三委”班子負責人蔘加。啟動了全區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全區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隨後鄉鎮、村分別成立了相應組織領導機構,並且召開了動員部署會議,鄉鎮、村制定了《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的指導意見》、《資產清產核資辦法》等文件,研究確定了成員界定基準日並在村內進行公示。XXXXX為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抽調一名工作人員參加烏圖美仁鄉試點村改革工作,學習工作經驗;XXXXX各村聯點領導和幹部組成4個工作小組,分別赴X個村開展工作。XXXXX邀請農經站工作人員對“三委班子”再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三) 宣傳培訓

鄉鎮、村積極主動加強宣傳培訓工作,通過發放口袋書、宣傳單、致農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廣泛開展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目的、意義和相關政策的宣傳,要讓農牧民羣眾知曉改革精神和改革要求,積極參與相關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累計發放宣傳材料X冊、懸掛橫幅X條、張貼標語X張、以會代訓X場次,創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調動廣大農牧民羣眾參與改革的熱情和積極性。

(四)成員身份確認

農牧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以行政村為單位,以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範、羣眾認可的原則,堅持民主協商,做好農牧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各村均制定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辦法。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討論,確定了農牧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基準時間,由村“三委”提出建議名單,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後子以張榜公示,組織成員進行確認,對認定人員存在異議的,需重新審核,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後再榜公示,鄉鎮均已完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

(五)清產核資

XXXXX四村已完成資產名錄登記入冊,包括資源性資產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等;其中經營性資產包括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非經營性資產包括用於教育、文化、衞生等公共事務的資產。截止4月1日,集體土地總面積X畝,建設用地X畝,四荒地X畝,資產總計X萬元。並經成員大會或者代表大會確認,公示無異議後審核上報。XXXXX正在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三、 存在的困難

1、XXXXX各村(除長江源村外)在山上、山下兩處均有資產,需人員來回奔波,由此產生的車輛費用不允許報銷,打擊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村級固定資產賬務不規範,由於沒有專業的財務人員,村級的固定資產帳本不規範、不全面,各級部門通過項目、捐贈、幫扶等方式產生的固定資產未有相關手續,給清產核資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3、建議上級業務部門結合各階段工作開展相關培訓,增強具體經辦人員的業務工作開展能力,提升工作進度和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加強引導和督促,推進工作按期完成。結合工作開展進度和實際情況,召開村民大會、黨員大會等多種形式進行不斷督促,使後續工作順利進行。

2、緊緊圍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需要,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以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改革為重點任務,明確改革路徑和方式,着力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取得突破,保護農民集體資產權益,調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積極性。

3、及時將農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實施方案、制度辦法、影像資料等,及時、全面、系統、準確、完整地整理歸檔,形成系統的改革成果資料,按“一村一卷”整理歸檔。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自查報告2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效維護了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了農村經濟

社會轉型跨越發展。

一、工作進展情況

1、試點探索階段。2015年,在臨淮關鎮臨淮關村試點的基礎上,到2016年底完成三個村集體資產產權改制試點工作。

2、擴大試點階段。2017年在市農委安排二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我縣又安排21個村進行試點,即每個鄉鎮保證一個改革試點村,多了不限。

3、加快推進階段。從2018年起,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將全面鋪開。

二、初步成效

1、明晰了集體資產產權,創新了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改革基本摸清了家底,比較完整地界定了人員,初步明晰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所有權、收益分配權以及民主決策、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管理權,同時也保持了集體資產的完整性。改革後組建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普遍建立了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三會”制度,形成了所有權、決策權、經營權、監督權“四權”統一協調的經營管理和制衡新機制,為擴大基層民主、實施監督制約、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奠定了制度基礎。

2、有效保護了農民集體資產權益,加快了城市化進程。確保了農民在城市化過程中對集體資產所有權、收益權、民主管理權等權益的連續性,打消了廣大農民擔心撤村時集體資產被平調、侵佔的顧慮,在實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各項社會保障與城市居民接軌的基礎上,還為農民轉居後的基本生活提供了長期穩定的收入來源。

3、保護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壯大了集體經濟實力。經過產權制度改革,實現了“資產變股權,農民當股東”,農民真正成為集體資產的主人,徹底打消了農民羣眾不願意、不敢於進行投資的顧慮,實現了集體經濟投資主體多元化,確保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4、初步實現了按股分紅,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通過股份合作制改革,農民和集體的利益得到了緊密結合,既體現了廣大社員的勞動聯合,實行按勞分配;又體現了廣大社員的資本聯合,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有效增加了農民來自集體資產的收入份額,從體制上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了農民增收。

5、切實加強了民主管理,維護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產權制度改革後,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在選舉管理層和做出重大決策時,嚴格實行一人一票制,平等地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決策權。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據享有集體資產的份額,差別化地享有集體收益分配權;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憑藉其投資和勞動貢獻,享有集體資產份額,各得其所。

三、主要做法

1、成立組織,制定方案。縣鄉村都成立了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積極培訓。我們通過標語、公開欄等形式宣傳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意義,對從事改革的人員包括分管領導、農經站站長、村文書進行了認真培訓。

四、存在問題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不明確。目前我國包括

憲法有許多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涉農問題的有關文件,都反覆提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且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從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層面看,並沒有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做一個完全規範的定義,更沒有明確其法人地位。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難界定。由於集體經濟

組織法人地位不明確,其成員資格國家沒有法律明確界定標準,成為制約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的瓶頸。因為目前户籍制度實行了改革,公安部門對户籍實行居住地管理,統稱“居民”,在這種情況下,集體產權改制時成員資格難界定,尤其是城區產權改制時由於“外來户”居多,且這些“外來户”在居住地集體資產的形成過程中多數沒有盡義務,如果界定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成員待遇,“老户”意見很大,成員資格難界定。

3、改革經費匱乏。產權改制過程中,需要大力的人力、

物力、財力作支撐。但目前在一些集體經濟比較薄弱,經費支付困難。

4、一些集體經濟實力較差的村莊,由於沒有可供量化的經營性淨資產,目前只完成了清產核資、身份界定和勞齡統計,沒有進行資產處置和股權量化,需要適時進行深化改革。

5、集體經濟發展水平有待提高。從總體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與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形勢還不相適應,與農民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現在改制的村沒有進行按股分紅,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打算

1、深化改革,加強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規範管理。一是加快研究制定加強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規範化管理的辦法和措施,從完善組織架構、強化制度建設、規範分配機制、理順組織關係等方面全面加強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運行管理。二是指導集體股持股比例較高的村減持集體股比例,組織早期完成改革的村開展股權繼承、流轉試點,進一步明晰股東產權,探索股東進退機制。三是認真總結先進典型經驗,通過新聞媒體、信息簡報、召開經驗交流會等多方式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推廣。

2、加大扶持,為集體經濟發展創造條件。積極研究促進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大對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扶持力度,為按股分紅創造條件。根據山區、平原、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地區的區位優勢和產業結構,有針對性地探索集體經濟發展的途徑和方法。重點鼓勵地處城鄉結合部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的平原地區的村集體,規範發展集體物業經濟和農村二、三產業;重點鼓勵和支持以農業為主、集體資產較少的村集體,結合溝域經濟和鄉村旅遊發展,採取“資源+資本”方式吸引社會資本開發新的產業項目,進一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為實現按股分紅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