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共5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76W

本站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文,但願能對你的工作學習會帶來幫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共5篇)

第1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根據市統計局年度工作調研課題安排,8月上旬榆社縣開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調研組深入鄉鎮、村委會,詳細瞭解清產核資、身份確認、股權設置、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和農村“三變”改革等工作,並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情況彙報。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榆社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

自2016年以來,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決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視,方法上積極推進,工作上自我加壓,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為全面深化我縣農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是制度建設不斷加強。縣政府和各鄉鎮相繼召開了深改組會議,對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印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農村“三變”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對改革目標、步驟、舉措作了細化分解,為穩步推進農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導和制度保障。各鄉鎮成立了以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農村改革領導小組,實現了農村改革領導小組全覆蓋。

二是試點先行順利開展。榆社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箕城鎮河南街村、雲簇鎮東莊村、西馬鄉西馬村為先行試點村,在試點的過程中,收集相應的問題與做法,深入分析,總結經驗,為全縣全面推進產改工作帶好頭。然後9個鄉鎮全面展開,對各個村組表格填寫進行指導、完善以及系統錄入,確保將每一個村的真實資產情況進行統計。截止目前,3個試點村已全面完成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量化資產1170萬元。

三是重點工作全面推進。清產核資方面,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召開清產核資工作培訓班,紮實推進集體資產清查登記工作。我縣產權制度改革涉及9個鄉(鎮),271個行政村,27個組,4.3萬農户,農業人口11.75萬人。截止目前,全縣9個鄉鎮298個村組開展清產核資工作,296個村組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完成比例達99.32%。清產核資系統錄入274個村組,完成比例為92.56%。同時227個村組已完成成員確認工作,完成比例為76.17%,共確認成員89153人。

二、榆社縣通過“三變”,產權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產核資,整合資源變資產。從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入手,對試點村集體的資源、資產、資金(以下簡稱“三資”)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利用土地、林地等確權頒證成果,對村集體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丘、水域等自然性資源,房屋、建設用地(物)和基礎設施等經營性資產以及資金逐一進行核查清理,區分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分別登記造冊,摸清農村集體“三資”存量、結構、分佈、運用效益和經營情況,界定資產、明晰產權關係,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台帳和管理制度。通過對農村資源核查清理、登記備案、資源評估等程序,對農村經營性資產進行量化,通過協議的方式,將農村資源轉變為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股權,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集體資產股份化、農村資源資本化的發展模式,有效盤活農村閒置資源,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二)整合資金,推進資金變股金。將各級財政投入到農業農村的發展類、扶持類資金等(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資金除外),在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持有的資金,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投資入股產權制度改革成立的經濟合作社,享有股份權利,增強“造血功能”,變短期扶持為長期受益。原則上,在量化除扶貧之外的發展類、扶持類財政資金時,倡導設立集體股和個人股,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但集體股一般不超過20%,實行按股份比例進行收益分配。集體收益的處置,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自行決定。縣級遴選的每個試點村安排的財政啟動資金,按照上述原則量化到村集體和集體經濟組織每位成員。對財政投入貧困户的專項資金,直接量化為貧困股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持有並經營,作為集體特殊股,所得收益歸貧困户所有,一併將成員股、集體股、貧困户優先股“三類股份”規範設置。對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所有權固化給集體,收益權由集體和貧困户按一定比例分配,配套實行貧困户脱貧退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三)保障權益,引導農民變股東。積極破解農民財產性收入低、工資性收入低、傳統種養方式產出低等難題,鼓勵農民自願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集體資產股權、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各種無形資產、大型農機具,以及自有資金(實物)、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通過協商或者商業評估折價,依法投資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成為投資人,取得股權收益,使農户成為規模經營參與者,與經營主體“聯產聯業”“聯股聯心”。重點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在依法自願的前提下,組織農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等入股農業經營主體,採取“經營主體+基地+農户”“經營主體+集體+基地+農户”等多種組織形式,開展股份合作,讓農民既能夠作為股東獲得收益分紅,又能夠讓有意願就地務工的農民獲得工資性收入。在生態條件較好、人文旅遊資源豐富的村,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組織農民盤活閒置房屋資產,以住房財產權入股,採取“旅遊公司+農户”“旅遊公司+經營主體+農户”以及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發展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家庭經營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倡導以保底分紅的方式因勢利導,既充分保護農民利益,又有效提高經營主體土地流轉效率,節約時間成本,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在產業扶貧中,在貧困農户自願的前提下,可探索把扶貧資金、“農户貸”作為個人持有的股金,異地入股到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獲取股權收益。

榆社縣積極引進企業參與“三變”改革。在郝北鎮龍安村、疙瘩灘村將集體資源荒山荒坡9318畝,通過實施資源變為資產加入企業山西維特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股金,以每畝每年210元分紅,每年收入196萬元;箕城鎮李峪村將荒山1000餘畝變為資產轉為股金加入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每畝每年310元分紅,每年收入30多萬元。通過改革使人民羣眾得到實惠,充分認識改革帶來好處。

三、榆社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存在問題

雖然我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調研中發現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瓶頸問題逐漸凸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是對改革的認識仍需提高。部分羣眾對改革的目的和意義還存在誤區,片面地認為改革就是為了分紅,且全縣農村可供量化的集體資產不多,有的羣眾對改革工作認識不高,信心不足,從而影響了改革的深入推進。部分鄉鎮、村兩委黨員幹部對深化改革缺乏攻堅克難的決心,特別是面對改革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村級資產狀況比較複雜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亂、怕煩等畏難情緒,擔心改革會激發矛盾。 

二是改革基礎工作仍需強化。產權明晰、流轉順暢是盤活農村資產的關鍵環節。當前,我縣雖然對集體土地、林地、農村承包地等資源以及村集體資產進行了清查核實,但仍不夠全面,特別是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員的變遷,部分地區出現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難和資產權屬明晰難等問題,導致產權交易流轉率不高。如,閒置農房方面,由於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體化登記未統一開展,僅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交易存在困難;再如,林權交易,目前對山林的價值評估缺乏統一的標準,且山林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導致林權流轉交易、抵押貸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是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不足。我縣是典型山區縣,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產融合還不夠緊密,經濟結構單一,農村經濟活力未能有效釋放。全縣農村集體資產普遍薄弱,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而且,由於農村改革的滯後性,農村資源轉化為資產,還缺乏紮實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徑,不僅造成農村發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幹部羣眾的改革積極性。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場觸及農村根本利益的系統性改革,關係重大、任務艱鉅。縣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三農”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落實責任,建立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全面、準確地宣傳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政策原則、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進一步化解基層幹部思想上的畏難情緒,主動消除農民羣眾認識上的各種誤區,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調動廣大農民羣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改革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奠定良好基礎。

(二)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縣農委、財政、國土等部門要嚴格落實縣委縣政府出台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督促各鄉鎮按時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建立完善村級集體資產台賬,抓緊抓實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為改革後續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奠定基礎。要加大財政投入,加快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落實鄉鎮服務站建設,提升產權交易市場覆蓋面,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拓展抵押貸款、評估收儲、農業保險等金融服務功能,為產權流轉搭建寬廣堅實平台。要加強農經隊伍建設,抓好現有農經工作人員政策培訓工作,提升他們參與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過人員招錄、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解決基層農經人員不足問題,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三)進一步加快改革進程。要穩妥推進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堅持以遵守法律法規為準則,以遵從羣眾意願為前提,合理確定集體組織成員身份,設置股權方案,力爭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務。要認真總結改革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發揮好改革試點的示範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及時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引導農民通過資源入股,或創辦領辦農家樂、鄉村酒店、農事體驗中心等,盤活閒置農房,打造鄉村旅遊精品目的地,增強農村經濟發展動力。

(四)進一步抓好統籌協調。要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積極探索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堅持農村集體資產不流失,農民權益不受損的政策底線,鼓勵和支持農村建立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或經濟合作社,代表村集體行使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職能,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要高度重視改革後的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研究制定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針對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美麗鄉村建設、脱貧攻堅、鄉村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提升改革的綜合效應。 

第2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

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推進這項改革對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具有重大意義。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議題。為全面瞭解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情況,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宜品的帶領下,市人大農工委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下旬,到山東淄博進行了學習考察;5月13日,到開發區王助鎮胡乜村、前南旺村等地實地調研並查閲相關資料;5月28日,組織召開了由市政府相關部門、縣區負責人和村支部書記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彙報,瞭解各縣區改革推進情況以及基層人員對這次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5年12月,我市華龍區作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國家級試點,開始進行試點股改。2016年6月,在總結華龍區3個試點村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濮陽市在全省率先試點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發,要求從2017年開始,利用3年時間完成集體清產核資,5年時間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2017年,我市被認定為全省唯一一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體推進試點市,華龍區、範縣被認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區),華龍區還被認定為全國第三批農村集體“三資”(即資產、資源、資金)管理示範縣(區)。截至2018年10月底,華龍區、範縣已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任務。2018年6月,濮陽市又被農業農村部列入整市試點,成為全省唯一一個國家級、省級雙試點市。

2015年以來,我市從改革試點村、試點縣再到整市推進,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積極盤活農村各項生產要素,壯大集體經濟實力,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呈現出全面發力、縱深推進的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保障改革有序開展。我市各級政府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都高度重視,研究政策,成立組織,先後制定印發《全面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濮陽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台建設的實施意見》等系列改革文件,對改革的目標、步驟、舉措進行細化分解,為穩步推進這項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導和制度保障。試點縣華龍區落實縣級領導分包鄉(鎮、辦)局委包村工作責任制,制定“推進會、現場會、早餐會”三會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改革順利進行,為全市推進改革探索了方法、積累了經驗。

(二) 抓住重點,實現改革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環節是清產核資和成員認定,這兩個環節既是改革的基礎,也是改革的關鍵。範縣抽取特色經濟村、非經營資產村、貧困村、灘區遷建村、城邊村等涵蓋多個類型的25個村作為試點,創新實施“圖表作戰”工作法,對村集體貨幣資金、庫存物資、對外投資等資產分類統計,確保清產核資一目瞭然。在成員認定方面,創新實施“221”工作法,即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階段,分別進行2次確認和2次公示,召開1次羣眾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在總結試點縣區經驗的基礎上,市政府分類指導,同時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優勢,一村一策,保證了清產核資和成員認定環節的順利進行。截至目前,全市2984個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清產核資,資金總額59.98億元;完成成員界定2695個村,佔比90.32%,界定成員總數323.32萬個。

(三)實踐“三變”,改革成效初步顯現。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村變股民(簡稱“三變”)是貴州省六盤水市創新實踐總結出來的農村改革成功經驗。在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我市根據各村實際情況,通過組建合作社,採取農村土地入股、集體和財政資金入股等方式,把集體資源折股量化變為集體資產,積極實踐“三變”改革,發展集體經濟,取得了一定成效。華龍區大慶辦趙村集體投資7000萬元建成東建材市場,集體經濟規模達5.33億元,村民股東年分紅377.6萬元;開發區皇甫辦馬辛莊村完成股改後,利用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植入社會資本建設馬辛莊民俗小鎮,項目運營後預計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目前,我市共成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2695個、股份合作社2581個,股東302.63萬個,量化資產總額43.70億元,其中量化經營性資產13.57億元。全市874個村有集體經營收入,比上年增加267個,其中67個村的農民實現了按股分紅。

(四)建立平台,農村產權交易和“三資”監管有了途徑。華龍區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土地權屬電子數據庫和“農村產權交易平台”,並開發手機APP,方便羣眾隨時隨地瞭解交易信息。同時,作為農業部第三批全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範縣(區),華龍區還探索建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台,對全區農村資金、集體資產、集體資源進行統一監管,實現了“三資”監管網絡平台監控;濮陽縣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大廳安裝了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成為我省首家在非金融系統安裝的查詢機。目前,我市已建成7個縣級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87個鄉級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大廳,累計發佈信息9321條,完成產權交易2942宗。

二、我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目前看,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重視不夠,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缺乏領頭人。部分幹部對改革認識上有侷限性,對改革工作的整體性、系統性、持續性、長期性認識不足。不少村幹部思想僵化,觀念守舊,跟不上市場經濟新形勢,缺乏開拓創新精神,沒有發展集體經濟的能力。

(二)後勁不足,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缺少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目前我市佔大多數的行政村基礎設施落後、農村集體積累薄弱,後續建設資金短缺,即便是有集體經濟收入的村,也主要依靠集體機動地發包、房屋租賃收租金,發展集體經濟缺少路子,集體經濟發展後勁乏力。

(三)政策滯後,發展集體產業缺乏相關政策引導和金融信貸支持。股份合作社管理權責不明、內部運行機制不健全,不能依法在工商部門進行註冊登記,不能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在進行經營、管理等經濟活動時面臨法律和政策風險。有關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金融、用地、税費等相關配套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四)宣傳引導不夠,改革氛圍不濃。我市大部分農村可供量化的集體資產不多,羣眾對改革的目的和意義存在誤區,對農村集體改革、股份合作社運行存在疑慮,片面認為改革就是為了分紅,改不改革,跟自己關係不大,參與意識不強。

(五)農經體系不健全,農村“三資”監管體制有待完善。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是推進改革的主要業務承擔單位。目前,全市各縣市區農經站在編人員145人,有專業技術職稱61人,僅佔人員總數的41%。市經開區、市工業園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還未設立鄉鎮農經站,一些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服務中心未明確編制和人員,日常管理隊伍以兼職為主。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充足、專業素質低、經費難保障等問題,影響制約了農村改革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三、幾點建議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改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完善權能,探索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要推進這項改革向縱深發展,不僅要抓好改革的重點環節,而且要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效益,形成“有機制、有人才、有資金、有路子”發展集體經濟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黨建引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政府要深刻領會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現實意義和對農村發展的積極影響,站在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牢制度基礎的高度,認識、重視、推進這項改革,不斷深化改革成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主要領導部署、過問、協調、督辦責任制,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切實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改革推進慢的縣、鄉,要認真梳理總結前段工作,找準差距,分析癥結,實事求是,尊重農民羣眾選擇;對改革成效不明顯的村,要分析原因,分類推進,讓廣大農民羣眾切實享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 

(二)突出農民主體地位,切實營造有利改革的環境氛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為農民辦實事、辦好事,必須要得到農民羣眾的認可和支持,要充分尊重和發揮農民的主體地位。採取多種方式充分宣傳發動羣眾,充分調動農民羣眾參與改革的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改革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要充分發揮羣眾的智慧,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儘量通過村民自治的方式解決。

(三)推進配套政策落實,合力推進改革向縱深發展。要認真研究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用足用活改革政策,對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的,要及時研究出台,及時推進實施;對需要地方配套資金的,要及時納入財政預算。要加強農村“三資”監管,健全“三資”管理制度,完善問責、監督機制,從制度上預防村幹部的“微腐敗”。要按照“確權、賦能、搞活”三步走的總體思路,儘快出台落實金融、土地、税收等相關政策,完善開展農村產權交易制度,形成推進改革向縱深發展的制度安排和有效機制。

(四)注重改革成效,積極探索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新途徑。首先要加強對已組建的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指導,使其經營管理逐步規範化、科學化;儘快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二要認真總結運行良好的農村股份合作社的經營模式、經驗教訓,逐步建立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股權分紅長效機制,並不斷推廣其成功做法,使其成為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三要積極借鑑外地市先進經驗,如利用沒有承包到户的集體“四荒”地等資源,發展現代農業項目;利用人文、歷史等資源,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利用閒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發展租賃物業;利用集體積累、政府幫扶等資金,通過入股或者參股一些企業等形式來增加集體經濟收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讓改革成效不斷顯現。

(五)加強隊伍建設,為深化農村改革提供人才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要加強農村兩支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農”幹部隊伍建設,積極培養本土人才,鼓勵大學生村官紮根基層,建立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縣鄉村涉農工作幹部隊伍,保障工作和業務經費支出,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二是加強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通過業務培訓、典型帶動、名師帶徒等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為深化農村改革和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人才保障。

第3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構建農民增收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也是當前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制度支撐。為全面瞭解全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開展情況,漢台區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委員和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漢台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自2017年10月正式啟動,首批確定鋪鎮聯豐村、老君付廟村、龍江小店村及2017年擬脱貧退出的紅星等8個貧困村列為漢台區2017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村,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8年在全區範圍內全面展開。產改共涉及14個鎮辦(不含東大辦事外),207個村及村轉居的社區,1521個村(居)民小組,約27萬人。

(一)制定方案,精心施策指導。區農業農村局及時通過區委深改會和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制定印發了《漢台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漢台區支持“三變”改革實施方案》;區產改辦根據方案要求制定、印發了《漢台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程序》、《漢台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方案》、《漢台區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指導意見》、《漢台區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設置和股權享受對象、範圍及計算方法的指導意見》、《漢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措施,為全區規範開展各階段工作提供了參照標準和政策支撐。

(二)點面結合,推進措施有力。截至2019年5月20日,全區207個村(社區)、1521個村(居)民小組全面完成了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股權劃分和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數據錄入、鎮級自查審驗、區級驗收工作;178個村(社區)建立了集體經濟組織(由區農業農村局頒發了證書),佔村(社區)總數的86%,全區產改工作進展迅速。其中,聯豐村、紅星村、建國社區、黃家塘社區的成功典型還被省市進行了推廣,在區內外起到了示範引領作用。

(三)產權明晰,改革成效初顯。通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使農村集體資產更加明晰,進一步盤活了集體資產,激活了沉睡資本,多渠道開展資本資金經營活動,壯大了村集體經濟,增加了羣眾收入。如紅星村通過成立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土地入股到土地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將土地流轉到新型經營主體或者由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經營,農户獲得土地流轉費和進園務工勞務費,實現集體經濟增長和農民增收雙贏。再如聯豐村,地處鋪鎮集鎮,集體經濟收入主要來源於街面房、場地等出租收入,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後,村上將利用所處的地理優勢,積極招商引資,將集體資產採取公開招投標競價承包、入股企業、集體統一經營等方式融入市場。目前,該村已對賬面資金140萬元採取理財方式進行投資,同時聯豐六組融資修建了街面房10間,並已全部出租。

二、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掌握的情況看,漢台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自開展以來,工作力度大,行動迅速,總體情況良好,但是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部分村組幹部和羣眾思想認識還不到位。部分幹部羣眾對產改的意義和目標認識不足,片面認為改革就是分紅,甚至要將集體資產吃光分淨;部分村組特別是地處偏遠的一些村組幹部,認為本村沒有多少集體資產,增值困難,還存在等待觀望現象;有的村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或因合併村等原因,工作難度大,村組幹部畏難情緒明顯。

(二)工作實施還不夠細緻。全區涉及產改的207個村及村轉居的社區,有城中村、城郊村、一般村和貧困村,各村情況千差萬別,集體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在具體工作中,對村組幹部水平低認識不到,督促檢查不夠及時,存在政策理解有偏差,導致清產核資、成員界定工作出現多次反覆情況,甚至出現信訪苗頭,各村產改工作質量參差不齊。

(三)改革基礎工作仍需強化。清產核資,是順利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和前提,產權明晰、流轉順暢是盤活農村資產的關鍵環節。在清產核資方面,還存在不徹底現象,有的只量化了村民小組集體資產,對村組集體資產以及鄉鎮農村集體資產沒有量化。如調研中,北關辦事處提出“社區資產是否進行量化”問題。在產權流轉方面,區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和相關制度還尚未建設,不利於盤活經濟。在政策支持方面,還存在相關政策沒有及時配套問題。如,獅子營村、黃家塘社區均提出集體收益税收問題以及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工資報酬問題。有的村反映因為政策界定不明晰,怕犯錯誤,不敢大膽開展工作。

(四)基層人才嚴重不足。一是鎮農經站工作力量薄弱。產改工作量大面廣,政策性強,各級都還在探索階段,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支持。而現在基本每個鎮辦都是隻有1名兼職農經人員具體負責產改工作,且人員極不穩定。基層農經隊伍力量薄弱、專業性不強對全區產改工作的順利推進和高質量完成造成影響。二是村級沒有較為專業的財務人員。村(社區)會計普遍業務素質低、年齡偏大、賬務記錄不規範,對全區清產核資工作的規範完成及清產核資後的賬務調整、建立新賬及新成立的村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資產監管、資產運營、股權管理等造成很大的影響,也不符合新時代對農業農村財務管理的要求。三是村幹部缺乏經濟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產改工作要求成立的集體經濟合作組織,目的是要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但大部分村幹部缺乏經營頭腦,等待觀望,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如何開展。

三、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強政策宣傳。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推進脱貧攻堅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落實責任,建立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全面、準確地宣傳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政策原則、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進一步化解基層幹部思想上的畏難情緒,主動消除農民羣眾認識上的各種誤區,充分發揮羣眾的主體作用,調動廣大羣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改革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奠定良好基礎。

(二)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採取定期舉行培訓班,組織鎮村主要幹部外出觀摩、培訓,尤其是要組織集體經營性資產較大的鎮村主要領導及示範村的村主要負責人外出考察學習,促進其進一步轉變觀念,解放思想,創新思維,推動經營性資產的股份制改革;同時積極借鑑外地關於集體經濟組織規範運行、集體資產運營等方面的成功經驗,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人員招錄、購買社會服務、開展專業培訓等方式,解決基層農經人員和村級財務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不足問題。下一階段,尤其要配強村集體經濟負責人,注重村級領導幹部培養和選拔,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三)紮實穩步推進產改工作。一是嚴格按照改革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開展“回頭望”,對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量化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偏差。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不搞“一刀切”和“齊步走”,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經濟發展的路子,堅決不能盲目搞一些不切實際的低質量低效益的建設項目。三是依託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等平台,及時建立符合農村實際需要的區級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根據農村產權要素性質、流轉範圍和交易需要,制定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

(四)加強制度機制建設。一是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實行台帳管理。下一步要正確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搞強迫命令。二是營造有利於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政策環境,研究制定支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些諸如管理人員的工資報酬以及鼓勵激勵機制、資產運營管理機制、土地合理利用機制、税收減免機制等配套政策,個別政策還需要省級以上相關部門予以明確。三是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做好日常財務收支等定期審計,繼續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等專項審計,建立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查處制度,防止侵佔集體資產現象發生。四是學習運用法治化治村思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各鎮、村要在吃透中省政策的前提下,緊密結合國家已經出台和新修訂的《村(居)民自治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推動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完善治理結構,確保集體經濟組織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第4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文★

根據安排,市政協經濟委在副主席、榆陽區委書記苗豐同志的帶領下,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在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於7月上旬赴榆陽、橫山、佳縣、綏德、定邊等區縣就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調研工作。現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村集體經濟收入開始顯現。壯大集體經濟是引領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全市現有156個鄉鎮、16個街道辦事處、3249個行政村,農户72萬户275萬人。全市村集體擁有耕地、林地、園地、草地等資源型資產面積5450萬畝,其中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1624萬畝,户均耕地22.6畝。截止2017年底,全市村集體經濟總收入80958萬元,其中有集體經濟收益的村1605個,佔行政村總數的49.4%,集體經濟收益在5萬元以上的村668個,佔行政村總數的20.6%,集體經濟收入過100萬元的村僅119個,佔行政村總數的4%,分別較2016年改革前增長1%、4.2%、3%和0%。

(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鋪開。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從2014年榆陽區趙家峁村被選定為省級試點村, 2016年正式掛牌開始,成為全省第一個產改試點村。2017年中省市出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後,我市選擇了城中村、普通村、貧困村三種類型48個村開始試點,同時選擇榆陽、靖邊、子洲三縣作為清產核資整縣推進試點。2018年,選擇209個村開展“三變”改革試點,實現全市“三變”改革鄉鎮全覆蓋,完成“三變”改革的村48個。村集體清產核資年底全面完成。目前,全市應開展清產核資的村3249個,已完成清產核資的村1408個,成立集體經濟組織的村1062個,完成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村1062個。

(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亮點紛呈。近年來,全市在推進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中,堅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則,通過試點示範,典型帶動,湧現出了體制帶動、產業拉動、組織推動等一批發展典型。如有些村是通過“黨支部+集體經濟+貧困户”的方式;有的是採取 “園區承載、一縣一業、一業一龍頭”的方式;也有的是採用“集體引領、主體聯合、貧困户抱團”的方式。特別是榆陽區趙家峁、靖邊馬季溝、橫山高疙墶村的改革模式得到了中省方面的高度評價,提出“西部地區產權制度改革如何推進,從陝西榆林三村實例看改革路徑方法”。

二、存在問題

(一)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認識還不到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根本性制度改革,是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由之路。長期以來,由於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弱化、集體產權權能不完整,導致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不善、農村集體組織凝聚力不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不足,大大影響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是要從體制機制和法律政策層面,落實農村集體所有權,解決阻礙經濟發展的制度性問題。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健全集體經濟運行機制,能夠暢通農村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渠道,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調動個人與集體發展積極性,優化農業農村生產關係,為提高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水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製度支撐和動力之源。目前,我市各級幹部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認識不足,沒有從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公有制、夯實鄉村振興戰略制度基礎,建立健全鄉村治理體系的高度充分認識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無論是各級領導幹部還是廣大農民羣眾的思想認識,遠遠沒有從政治的高度、理論的深度和政策的廣度上認識產權制度改革,上下沒有形成改革的合力。

(二)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規範程度不高。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由於對政策理解不夠準確,工作作風不實,指導工作能力不強,在產改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有的地方存在等待觀望心理工作仍未起步;有的清產核資搞形式,走過場,有迴避矛盾問題的現象;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形同虛設;有的股權設置混亂,存在交叉設股的問題;有的對有關政策搞一刀切的問題;也有借產改工作調整承包地的問題;有些地方農民羣眾參與度不高,民主程序落實不到位,存在替羣眾做主的問題,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保障不夠。目前,全市還有40.9%的村子還沒有制定清產核資方案,成立工作小組,產改工作任重道遠。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職能和主體地位仍未理順。一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職能尚未理順。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各村普遍成立了“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也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從原有的村民委員會中剝離出來的,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核心。而目前如何管理好這個新生機構,股份經濟合作社與村委會二者之間的職能定位,各自權利義務責任和隸屬關係等,各級沒有出台任何規範性的指導意見。二是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仍未理順。目前農業農村部聯合人民銀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制定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文件,明確提出,要落實好中央有關“現階段可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組織登記證書”的要求,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但到了地方上相關部門在税票辦理、銀行開户手續等方面還未完全理順,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真正的走向市場。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管理村級集體資產的主體,過去村集體的資產被登記在村委會名下,屬村委會管,現在需要平移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即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登記並負責管理。根據目前的税務管理辦法,平移這些資產按交易對待,需要交納大量的税費。現實是雖然這些資產所屬的名稱變了,但資產的所屬性質沒有變,仍屬村集體資產,是村民共同所有,這些資產沒有進行所有權的交易,所以不能納税,更不能讓農民的利益受到傷害。

(四)農經體系建設仍顯不足。農村產改是農經站的主抓工作,農經業務量大面廣,專業性強,農村改革需在縣鄉農經幹部的業務指導下推進。目前,全市各縣市區農經站在編人員122人,實有在崗人員170人;其中,有專業技術職稱79人,占人員總數的46%。鄉鎮農經站除榆陽區已成立外,其它縣市區均未成立,所以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充足、專業素質低、經費難保障等問題,影響着農村改革的全力推進。

(五)集體經濟發展體量依然弱小。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涉及3249個村,且51%的村集體經濟“零”收益,28%的村收入在5萬元以下,集體經濟非常薄弱。“三變”改革村中,集體經濟謀劃不到位問題比較普遍,特別是資源性資產村和集體資產“空殼村”資源盤活渠道不多。縣區政府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力度還不大,仍然沒有把集體經濟納入區域經濟統籌謀劃範疇,對集體經濟發展存在的風險預估不夠,尚未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目前,全市完成產改的村雖然有1062個,近三分之一,但真正完成“三變”改革的村共48個,佔全市行政村的1.5%,佔已完成產改村的4.5%。雖然1062個產改村都成立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但這些組織近50%無發展規劃,無支柱產業,發展面臨嚴峻考驗。

三、對策建議

(一)全面強化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領導。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也是實施鄉村振新戰略的重要抓手,推進這項改革對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探索形成農村集體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具有重大意義。全市上下必須從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幹部羣眾的認識水平上着手,從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要領導主體責任上着力,建立嚴格的幹部主體責任督查考核機制,形成市、縣(市區)、鄉、村四級書記和各級幹部齊抓改革的合力。

(二)着力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三變”改革激發鄉村振興的內生動能。要深刻把握鄉村振興戰略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二者之間的內在聯繫。鄉村振興戰略是宏偉藍圖,是奮鬥目標,是前進的標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實現目標的重要抓手,是從制度上法律上機制上的保障。通過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強大根基,搭建實現平台;要讓鄉村振興戰略喚醒農村的“沉睡”資源,激發農村生產要素的活力,提升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的質量。鄉村振興戰略是內容,通過產改和“三變”改革的形式去實現鄉村振興的宏偉藍圖。也就是説,沒有產改和“三變”改革鄉村振興戰略就失去了堅實的根基,缺失了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連接機制和制度保障,沒有了鄉村振興戰略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就像缺少了翅膀,很難飛得更高更遠。所以,既要抓好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的質量,又要讓鄉村振興所涉中省市等項目資源,進行有效整合,與產改和“三變”改革有機結合,激活農村集體資產,盤活農村集體產權融資功能,促進產業融合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鄉村振興。

(三)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三變改革試點工作。一是紮實推進產改和“三變”改革的五個步驟。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量化、成立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建立交易市場是產改工作的五個步驟。這五步要環環緊扣缺一不可,任何一步走了過場都將會導致產改的失敗,所以,必須嚴格按照政策法規紮實推進每一步。二是要充分發揮農民羣眾的主體地位。理順集體產改所有權關係,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改革始終要尊重農民羣眾的意願,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確保農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集體產權資產目錄清晰、公開、透明,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在涉及權益、利益分配時要公平、公正、合規、合法。三是打造典型樣板,全力推動改革。全力打造“榆陽模式”,趙家峁的試點改革在《新華每日電訊》和《陝西日報》頭版幾次專題報道,已成為全省推廣的典型。目前,榆陽區在南部山區推廣趙家峁產改模式,在北部草灘區推廣孟家灣鄉的“一户一田”制模式,在 城區推廣廣濟南村的“城中村”產改模式。全區已完成了171個村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成產改任務的54%。這三種產改模式成為指導榆陽區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的典型樣板。市上應組織有關力量全面研究總結榆陽區做法,唱響“榆陽模式”。同時,應對其他縣市區產改村的成功經驗及時總結,如靖邊馬季溝村和橫山高圪塔材的產改模式,總結打造示範樣板,全面指導我市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四)全面加強農經體系建設。一是構建完善的農經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縣鄉農經機構體系,充實縣市區農經站專業人員的配備,設置鄉鎮一級農經管理機構,配備村一級專職農經員。保障經費預算,建立一支完整的農經隊伍。二是全面指導農村改革。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要建立農經隊伍的自身業務培訓機制;要全面負責縣鄉村有關農村產改和“三變”改革的政策宣傳,業務培訓指導;要深入農村認真調研,及時發現糾正在產改中出現的錯誤和問題;要及時發現典型,總結經驗在全市推廣,讓這支隊伍真正成為指導全市農村改革的專業團隊。三是充分利用和發揮公益性崗位平台。目前,全市設置了許多公益性崗位,招聘了眾多的公益性人員,這些人中有太多的富裕人員,應通過系統的上崗培訓,合格後充實到縣鄉農經隊伍。

(五)多措施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一是整合項目資源。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補齊“三農”發展資金短板。特別是將產改村的規劃發展與鄉村振興戰略的規劃及實施項目整體融合,這樣既可以盤活產改村的基礎建設、產業發展、“三資”資產等“沉睡”資源,又能讓鄉村振興的相關項目在產改村得到制度上、法律上、機制上的保障,讓村集體 經濟和每個集體組織成員真正成為鄉村振興戰略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二是加快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與引進。全市應針對目前農村發展的需求,制定“農村人才培訓和人才引進計劃”,通過職業技術學院等各種平台的培訓,提高農村各類人才的實用技術,積極鼓勵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引進專業的管理、技術人才,補齊人才短板。三是加快農村產權交易體系建設。政府要建立市縣鄉村四級農村產權平台,做好政策制定、管理、監督,同時要啟用市場化機制,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做好評估、交易及更多的專業化服務。可以通過互聯網發佈土地流轉信息,打破區域限制,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農民手中閒置的土地可以面向全國擇優而租。土流網的大數據庫,不僅可以讓土地流轉雙方資源匹配變得更便捷,還可以提供價格指導和信息服務,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因價格等因素產生的糾紛,從而大大提高了流轉效率。截止2018年3月,全國在土流網掛牌土地資源約3.5億畝,已成交1.04億畝。此外,榆陽區通過區財政注入1000萬元產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金,撬動榆陽農商行信貸1億元,農民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與合作社股權抵押擔保,每 户授信3-5萬元的貸款,這種把“死資產”變成“活資本”的做法,其他縣市區值得借鑑。四是與新型經營主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訂單生產、資金入股、土地流轉等方式,與村組和農民建立利益聯結,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通過新型經營主體走向市場。

第5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本★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安排,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程迎峯、副主任汪義生分別率調研組赴黟縣和屯溪區、歙縣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調研組深入鄉鎮、村居(社區),詳細瞭解清產核資、身份確認、股權設置、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和農村“三變”改革等工作,並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情況彙報。9月中旬,又赴浙江省義烏市、紹興市,考察學習激活閒置農房、宅基地“三權分置”等方面改革經驗。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2016年以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決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視,方法上積極穩妥,工作上自我加壓,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為全面深化我市農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是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市政府和各區縣相繼召開了常務會及深改組會議,對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印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農村“三變”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對改革目標、步驟、舉措作了細化分解,為穩步推進農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導和制度保障。各區縣、鄉鎮成立了以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農村改革領導小組,實現了農村改革領導小組全覆蓋。尤其是黟縣成功申報全國第三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並取得較好的試點成果。

二是重點工作有序推進。清產核資方面,市政府及區縣均組織召開清產核資工作培訓班,紮實推進集體資產清查登記工作,截止目前,全市705個村居、8158個村民組基本完成清查核實、公示確認,建立了台賬,正全面進行審核彙總。推進股份制改革方面,屯溪區率先在全省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社屋前社區、鳳霞村等改革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全市改革積累了經驗。目前全市正全面開展集體成員身份界定和股份制改革,已完成71個村的股份制改革工作。激活閒置農房方面,在全市開展閒置農房摸底調研,探索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和盤活閒置農房工作。如,歙縣制定了盤活閒置農房三年行動計劃,出台了盤活閒置農房實施意見和閒置農房(宅基地)流轉交易辦法等。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方面,制定黃山市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和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問責辦法等,依託江南林交所,全面推進市縣鄉三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目前,已全面建成了市和區縣分中心,並建成鄉鎮產權交易服務站78個。

三是“三變”改革初見成效。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推進農村土地入股、山水生態資源入股、閒置房屋古建築入股、集體和財政資金入股等方式開展農村三變改革,並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實施“三變”改革的村達到155個。比如,黟縣廟前村將打鼓嶺2000多畝山水資源按一定價格入股徽黃公司,發展鄉村旅遊,實行門票分成,既壯大了集體經濟,又提振了農民收入。

二、存在問題

雖然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調研中發現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瓶頸問題逐漸凸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對改革的認識仍需提高。部分羣眾對改革的目的和意義還存在誤區,片面地認為改革就是為了分紅,且全市農村可供量化的集體資產不多,有的羣眾對改革工作認識不高,信心不足,從而影響了改革的深入推進。部分鄉鎮、村兩委黨員幹部對深化改革缺乏攻堅克難的決心,特別是面對改革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村級資產狀況比較複雜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亂、怕煩等畏難情緒,擔心改革會激發矛盾。

(二)改革基礎工作仍需強化。產權明晰、流轉順暢是盤活農村資產的關鍵環節。當前,我市雖然對集體土地、林地、農村承包地等資源以及村集體資產進行了清查核實,但仍不夠全面,特別是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員的變遷,部分地區出現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難和資產權屬明晰難等問題,導致產權交易流轉率不高。如,閒置農房方面,由於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體化登記未統一開展,僅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交易存在困難;再如,林權交易,目前對山林的價值評估缺乏統一的標準,且山林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導致林權流轉交易、抵押貸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不足。我市是典型山區市,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產融合還不夠緊密,經濟結構單一,農村經濟活力未能有效釋放。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普遍薄弱,除市、縣城區周邊、旅遊景點附近農村之外,大部分農村可經營性資產不多,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而且,由於農村改革的滯後性,農村資源轉化為資產,還缺乏紮實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徑,不僅造成農村發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幹部羣眾的改革積極性。

(四)農經工作隊伍相當薄弱。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涉及面廣,需要一支專業化的農經工作隊伍。但目前,全市農經系統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足,部分區縣經管科只有1至2人辦公,大部分鄉鎮只在鄉鎮為民服務中心設立了農經崗位,有的鄉鎮甚至沒有專門農經人員,或者農經員身兼多職,而且現有農經隊伍年齡普遍較大,知識結構、業務能力等方面也難以承擔當前繁重的改革任務。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場觸及農村根本利益的系統性改革,關係重大、任務艱鉅。市、區縣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三農”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落實責任,建立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以紀念改革開放40週年為契機,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全面、準確地宣傳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政策原則、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進一步化解基層幹部思想上的畏難情緒,主動消除農民羣眾認識上的各種誤區,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調動廣大農民羣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改革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奠定良好基礎。

(二)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市農委、財政、國土等部門要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督促各區縣按時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建立完善村級集體資產台賬,抓緊抓實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為改革後續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奠定基礎。要加大財政投入,加快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落實鄉鎮服務站建設,提升產權交易市場覆蓋面,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拓展抵押貸款、評估收儲、農業保險等金融服務功能,為產權流轉搭建寬廣堅實平台。要加強農經隊伍建設,抓好現有農經工作人員政策培訓工作,提升他們參與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過人員招錄、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解決基層農經人員不足問題,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三)進一步加快改革進程。要穩妥推進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堅持以遵守法律法規為準則,以遵從羣眾意願為前提,合理確定集體組織成員身份,設置股權方案,力爭年底前完成210個村的股改和200個村的“三變”改革任務。要認真總結屯溪區、黟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驗和農村“三變”改革經驗,積極借鑑浙江紹興市、義烏市等地盤活農村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工作的創新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發揮好改革試點的示範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歙縣盤活閒置農房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引導農民通過資源入股,或創辦領辦農家樂、鄉村酒店、農事體驗中心等,盤活閒置農房,打造鄉村旅遊精品目的地,增強農村經濟發展動力。

(四)進一步抓好統籌協調。要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積極探索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堅持農村集體資產不流失,農民權益不受損的政策底線,鼓勵和支持農村建立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或經濟合作社,代表村集體行使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職能,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要高度重視改革後的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研究制定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針對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美麗鄉村建設、脱貧攻堅、鄉村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提升改革的綜合效應。

本站小編希望你能喜歡以上5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文,當然你還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相關內容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