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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23W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汽車維修設備管理制度辦法 篇一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週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加強貨場車輛管理工作,確保煤炭產品質量,計量準確,貨場安全和產品銷售工作有序進行,使廣大客户及時順利運營,營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裝煤車輛,必須在地磅房外排隊,首次放行五輛,以後每外出三輛再放行三輛。按序排隊的車輛必須持有銷售開具的銷售單,銷售單上必須註明車號、煤種、裝煤順序編號及現金與非現金。

2、所有裝精煤的車輛,必須做到其車底、箱板必須清理達標。

3、大箱清理乾淨的車輛必須依序進入精煤貨場對位裝車,現場煤道員再次檢查車輛清潔方可進行裝車作業。

4、貨場煤道員發現經檢驗車廂清潔不達標的車輛,必須勒令其出廠清淨大箱,不服從指令並佔道影響裝車者,經領導查實罰款200元。

5、所有進出廠車輛必須平車並加蓋篷布,篷布必須覆蓋整個箱體,並用皮條固定後方可進出廠。

6、所有車輛裝車完畢後必須及時經磅房過衡出礦,無故停留20分鐘以上者,每車罰款200元。

7、所有進入貨場的車主、司機,其礦泉水瓶、方便麪盒子、煙頭煙盒、廢紙削等雜物不得亂放亂扔,否則罰款200元。

8、所有進入貨場的待裝車業主,必須愛護本廠生產或生活設施,撞壞設施照價賠償。

9、所有進入貨場的拉原煤車輛必須聽從煤道員指揮,如有不聽從指揮、無故亂卸的一經核實罰款200元。

10、所有進入廠區卸煤的車輛必須卸淨,如有發現沒有卸淨的情況發生,一經核實對其車輛罰款200元。

11、貨場嚴禁閒雜人員逗留或閒雜車輛通行。

12、嚴禁任何人員在貨場內聚眾鬧事,打罵工作人員等行為的發生,違者移交保衞科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3、進入貨場車輛,必須服從貨場管理員的統一管理,對亂停亂放等堵塞場內交通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外。

14、任何車輛嚴禁壓磅、堵磅、堵道、佔道等行為,若發生壓磅、堵磅、佔道、堵道者,影響正常生產,除賠償影響生產損失外,並罰款200元

15、嚴禁車輛不過皮,先裝煤或調換品種等行為,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16、杜絕對車號不固定和不正規的車輛裝車。

17、嚴禁小車過皮,大車裝煤,杜絕給多油箱和多水箱車輛裝煤,杜絕一車多號和一號多車進出貨場,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18、任何單位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車過皮重車過磅時插隊,若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影響貨場秩序和形象者,處以200元罰款。

19、因插隊造成撞車,必須無條件讓開車輛通道,對不服從管理者,處以200元罰款。

20、發現偷煤車輛或跑車,從重從嚴處罰,賠償產品價格或差價外,處以所裝總金額五倍的罰款。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本制度罰款項目均在檢斤單上註明。於20xx年11月21日起執行

**鹿山北興選煤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9日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篇三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範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汽車進出廠登記制度:

1、車輛進廠送修時,客户應描述故障現象,提供技術檔案和行駛證等有關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應認真聽取客户陳述,瞭解車輛技術狀況。

3、車輛進入預檢工位,檢驗人員經過檢驗確認維修項目,交前台對維修費用進行預核算,然後與客户簽訂維修合同。

4、車輛進入待修區,等待維修。

5、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合格後,根據工時、材料結算清單結清費用,向車輛託修方提供結算憑證和竣工出廠合格證。

6、建立維修車輛檔案。

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範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並告知託修方。

4、得到託修方確認後,與託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於汽車附件範圍的應由託修方自行保管。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於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2、開具合格證必須根據本廠質量總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維修後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3、開具合格證後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台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帶台帳供管理部門核查。

4、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衞生。

2、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閲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閲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複印。

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週期進行 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篇四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質量管理機構

本部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吳明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國負責。

二、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範》、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對維修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2)收集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文件,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3)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4)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標準計量工作。

(6)負責設備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汽車的檢驗工作。提高汽車維修質量。

(8)負責質量糾紛的質量分析工作。

三、對維修車輛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汽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竣工出廠技術標準,未達標準不準出廠,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度。

四、材料倉庫應嚴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採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五、嚴禁偷漏作業項目。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譁。

4、必須按規定着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加強對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7、在車間、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進入油庫,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9、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濕時不得拉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結束後,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人員培訓制度

1、員工的培訓工作由主要領導負責,廠負責具體措施落實。

2、每次組織一次集中政治學習,及時向員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相關規定。

3、修理廠的相關部門(人員)應結合生產情況,適時開展技術學習和技術練兵活動,使員工不斷涉取新知識、新技術,為生產經營服務。

4、充分利用企業內部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營造“人人刻苦鑽研技術,個個爭當生產能手”的濃厚氛圍。

5、鼓勵員工開展自學、互幫互學活動,對學有成就的視情作適當獎勵。

6、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對有資質要求的崗位,應組織人員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在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安排上崗工作。

設備管理制度

1、正確使用和維修設備,實行嚴格的上崗證制度,專人專機的崗位責任制。

2、嚴格、合理地使用設備,遵守設備使用和維修規程操作;嚴禁設備使用中不講科學的蠻幹作法,嚴禁“重生產輕保養維修的拼設備”現象,杜絕設備“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轉”的四超現象。

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逐步做到一專多能。

4、設備安裝必須按規定標準進行,做到平、穩、正、全、牢和四不漏(漏電、漏氣、漏油、漏水),保證安裝質量,不符合安裝標準的設備不準投產使用。

5、認真做好每天的例行檢查和巡迴檢查,根據不同設備的技術性能,制定不同的日常例檢,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6、廠辦每週定時對各班組的設備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嚴禁設備帶病工作,違章使用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7、遵守本單位設備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採購計劃單,計劃單經領導簽字同意後即按單就近採購。

3、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4、材料入庫後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符合。

5、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堆放,保持整齊有序。

6、保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鏽、防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7、庫管員根據前台傳來的備料單準備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8、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上交舊料貼好標籤,出廠時交還車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10、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技術和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衞生。

2、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閲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閲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複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環境是國家的重要資源,也是人民生活質量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是國策大事。環境保護人人有責,關係人人。清潔有序的環境也是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重要條件。下列各條必需認真落實。

1、維修車輛清洗應在規定的固定地點進行,每天應對汽車清洗地點進行清掃,保持下水道疏通,場地整潔。

2、保持場地清潔,汽車拆卸維修時,應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應放置在零件盆中,廢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畢後,立即清掃場地。

3、廢舊料應分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地點,廢機油倒入收集桶內,定期處理廢舊料和廢機油。

4、銼削制動蹄片應防止有害粉塵擴散,危害人體健康,有條件的應裝置防塵罩或去塵裝置。

5、車輛噴漆應在烤漆房或噴漆間內進行,防止漆塵飛揚,污染環境。

6、檢修空調機時,致冷劑不得隨意排放到大氣中,應使用冷媒回收裝置回收利用。

7、維修車輛的廢氣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的規定要求,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不達到標準的不準出廠。

8、環保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定期進行監監督檢查,落實獎懲措施。

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

一、適用範圍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整車一類、整車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的及取得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及自動變速器三類專項維修經營業務的,均應執行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

二、合格證分類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分為《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A證)和《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A證、B證樣式詳見附件)

三、合格證的適用

(一)機動車整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車輛,經竣工檢驗合格,由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按規定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A證)。

(二)機動車小修(含發動機、車身、電器系統及自動變速器維修專項修理小修車輛)經竣工檢驗合格,由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按照規定簽發《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

(三)機動車維修企業可以使用計算機打印《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計算機打印的合格證(B證)式樣應向所在地區縣運輸管理部門備案。

(四)簽發合格證應項目齊全,內容真實準確、清晰、規範。

(五)禁止機動車維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偽造、倒賣、轉借、代開、冒領或提供空白合格證,禁止對為竣工車輛提前簽發合格證。

汽車維修設備管理制度辦法 篇五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範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並告知託修方。

4、得到託修方確認後,與託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於汽車附件範圍的應由託修方自行保管。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篇六

為確保公車服務中心公務用車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行,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實現“勤儉節約、安全守紀、保障有力”的目標,現制定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綜合部負責公務用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的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的各種證書、保險資料和維修記錄檔案等內容。把車輛每次維修保養的詳細記錄存檔,作為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的重要參考。

二、中心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當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車輛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項目審批單》,報中心綜合部審核,經中心主任和車輛維保負責人審核並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維修。車輛維修時,駕駛員和平台維保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檢查維修內容和換件情況,嚴禁弄虛作假。維修完畢後,要認真檢查和試車,合格後,方可在維修廠的修車單上簽字確認,並在車輛管理檔案中詳細記錄每次維修情況。

三、車輛維修費用審核、報銷方式按照花山區財政局財務制度執行,要求嚴格控制所有車輛的年維修總費用。未經申請而私自維修的車輛,一律不予報銷;車輛所更換的零部件與技術檔案不符合的,將不予報銷,並按照中心有關規定處理。

四、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維護保養不力、駕駛操作不當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維修費用,並追究其責任。

五、車輛在出車途中出現故障,需回中心或者當場進行車輛維修的,要先報告中心主任和維保負責人批准,所更換的零部件應當隨車帶回,維修票據要經過用車單位人員簽字證明方可報銷。

六、車輛保養管理。駕駛員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要求,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杜絕車輛超時保養。為保證出車服務質量,必須做到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一次內外清潔,出車任務保障完畢,返回到中心停車場後,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停放整齊、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公務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篇七

一、嚴格執行車輛使用操作程序,每天出車前、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處理。嚴禁病車上路運行。

二、保持車輛整潔衞生,完好無損。嚴禁司機在車內吸煙,給客人提供一個良好的乘車環境。

三、車輛的維護和保養。司機要提前申報,經批准後方可進廠修理。正常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司機要到現場,安保養有關規定不漏人車,不漏項。同時司機本人要做隨車記錄,做到內容齊全,清楚明瞭。

四、為確保車輛的運行安全,司機本人要對自己駕駛的車輛,勤觀察、勤檢查,勤動手處理一些小問題,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經濟損失。

五、為保障所有車輛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車隊規定每月20號為所有機動車輛安全檢查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解決,確保車輛安全運行,萬無一失。

公司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貨運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後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並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説明單》,詳細説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輛主管審核並預算費用簽字後報綜合辦進行審核,屬於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由車輛主管報請綜合辦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項目的,由綜合辦對車輛進行現場驗證,報請總經理批准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和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書面維修項目申請,由綜合辦主任組織人員現場驗證,並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後,報總經理批准,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綜合辦並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後,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簽字,中修、大修項目必須由綜合辦參與驗收簽字,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批。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説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併出具查證。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並交綜合辦辦簽字驗收,登記入庫。若進行處理或再利用時,經履行有關手續,經領導審批後辦理。

第14條 車輛替換的配件由綜合辦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保管。

第15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並妥善保管,並要登記造冊。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餘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制定修

理廠點每月25日前到公司統一結算,當月可開具正規税票的當月給付,當月不能開具正規税票的,可先行請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待正規發票到位後再行換票給付,每月超過25號以後的沒有確認前的費用不予報銷。其中制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綜合辦主任及財務部部長共同確定。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後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查,車輛主管報綜合辦主任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徵得車輛主管同意,經200元以上車輛主管經綜合辦主任同意後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並經車輛主管進行登記核查,同意交由綜合辦審核、登記、驗收保管。

第21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説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綜合辦主任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綜合辦主任審批後報總經理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綜合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22條 駕駛人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輪胎總價30%。

第四章 附則

第23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25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衝突者,自本規定頒佈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公司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篇九

1、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後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並進行自修。

3、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後,送到修理廠維修。

4、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並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説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併出具查證。

8、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餘部分不予報銷。

9、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徵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集團辦公室

20xx年5月16日

車輛管理制度 篇十

公司各部:

為了規範公司車輛管理,節約能耗,合理調度車輛,請各部門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為保證合理用車,避免同線路重複派車的情況,用車部門應最遲於用車前一天下午將用車計劃報後勤經理Z,由後勤經理統籌安排。

2、為確保員工按時上班,從今日起規範交通車發車時間、行車線路和停靠站點。

(1)發車時間及地點:早上7:10,從彭水縣糧站發車;

(2)沿途停靠站點:外河壩、張家壩、靛水叉路口、砂河壩、獅子口、文武叉路口、景區大門口;

(3)駕駛員必須確保按時發車,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行車線路和停靠站點行駛,若因駕駛員本人原因導致同車人員遲到,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望各部組織員工學習此次通知精神,並相互傳達,謝謝配合。

行政人事部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