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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59W

新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多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 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規範公務用車行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醫院公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第二條車輛主要用於全院醫療及行政活動。

第三條車輛調度堅持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統籌安排。

第四條院領導和科室公務用車,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統一調劑安排。

第五條所有用車實行外出派車單制度,一事一單,按單出車。因緊急情況未及時簽發《派車單》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駕駛員應於事後及時補辦有關手續,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第六條申請用車、派車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市區內公務用車,使用方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車輛。

(二)車輛離開市區的(去往外縣市),須報經院長批准。

(三)辦公室對派出的車輛進行登記,在每月末將車輛派出情況統計表報院長。

第七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端正服務態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串崗、離崗,增強保密觀念,不得傳播散佈工作祕密。

第八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行駛,嚴禁酒後駕車、醉酒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第九條車輛加油實行登記月報制度。每次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在《登記本》上註明日期、當前里程數、車號、加油數量、金額及駕駛員姓名,另外分別註明本車上月5日和當月4日的'行駛里程數,並將登記情況於每月5日報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上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條財務科每月根據燃油購置、使用情況核算單車百公里油耗,每月報辦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一條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做好車輛保養維修,保持車況良好,確保按時出車www.。

第十二條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申請維修保養車輛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單》,並附修理廠出具的維修保養明細單(包括維修保養項目名稱、零件生產廠家、價格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院長批准後方可維修。外出車輛發生故障,或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回本地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應將更換下來的舊件帶回交辦公室核實。

第十三條駕駛員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驗車,並在車輛保險到期前提前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第十四條駕駛員未經批准擅自動用醫院車輛的,一經發現對其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停車檢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崗處理,由其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償款之外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駕駛員違章駕駛、違章停車、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停車檢查及相應處罰。被交管部門處罰或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對違反管理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毀損、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七條醫院車輛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遲報、錯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停車檢查、經濟處罰或待崗的處分。

第十八條駕駛員休班,應提前上報辦公室,並與休班前一天下班之前把車鑰匙交到辦公室,以便辦公室做好相應安排。

第十九條每天下班後,在沒有醫院沒有安排任務的情況下,統一把車放到醫院停車處。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鄒城千泉醫院

xx年xx月xx日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 篇二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於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製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簽字並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後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籤,後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籤批,最後由董事長確認後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後,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後由用車人於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並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裏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並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籤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籤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籤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後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並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並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於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籤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籤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並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准,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並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後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佔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於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後,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後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 篇三

大隊各科室、中隊:

為進一步完善大隊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按照落實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大隊目前管理現狀,經大隊長辦公會議決定,現對大隊汽車和電瓶車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車輛使用與保管

(一)汽車

⒈大隊現有汽車7輛,根據安排,車牌號應詳細。浙hc1985、浙hc3203、浙hv6026、浙hc0008由大隊部、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浙hc3177由規劃中隊作規劃巡查使用、浙h5167s由一中隊使用,浙hc1013由二中隊使用。

⒉每輛車應固定汽車駕駛員1名(駕駛證複印件報辦公室及車隊長備案)。車隊長必須建立專項台賬,詳細記錄車輛里程、保養、維修和油耗情況。

⒊嚴禁未經批准,擅自用車。本單位車輛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涉及到上級部門調用單位車輛時,需向大隊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安排。

⒋車輛必須定點停放。用車前,應當先檢查車況,核對登記簿記載的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等情形,應向辦公室報告,並在車輛台賬上註明。

⒌大隊所有車輛,必須服從大隊的統一調度。如遇特殊情況需交換用車的,應嚴格做好車輛車況的交接手續,如出現責任不清,交接雙方各負50%責任。

(二)執法電瓶車

1.各中隊執法電瓶車應固定專人負責保養維護(專人必須上報大隊辦公室),對因駕駛或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車輛責任人負責。

2.無特殊情況,執法電瓶車均應正常使用,並保持車容整潔,原則上一週清洗一次。

3.所有車輛在下班後必須全部進庫,不得將執法電瓶車作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4.駕車時,必須着制服、帶帽,保持城管隊員的形象。

二、車輛保養與維修

⒈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車況,消除事故隱患,不得帶故障出車。

⒉所有車輛必須隨時保持車輛的整潔衞生,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汽車每天進庫前,必須整理車輛,搞好衞生。

⒊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因缺水缺油等人為原因造成機件損壞的,車輛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⒋車輛有故障需維修的,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核,(5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維修時,車隊長到現場監督,如車隊長無時間,可派專人到現場監督;修理結束後監督人應認真核對修理工時、材料費用,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字。弄虛作假的`,所需費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需自購配件的,駕駛員應向辦公室説明,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購買,否則所需費用不予報銷。

5.電瓶車每半個月要去指定維修點維護加水等。並做好維護登記報車隊長備案。

6.如電瓶車出現問題需維修,必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核(3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經車隊長審批後方可到指定地點維修。

三、油耗管理

⒈汽車實行定點刷卡加油,大隊部將根據車輛油耗限額範圍內預衝一定卡值,再由車隊長分配給其他車輛預充值。

⒉各中隊應認真記載當月使用汽車基本情況,包括起始里程、油卡儲值餘額等數據,每月最後一天予以統計交大隊辦公室,大隊辦公室彙總後報主管領導審核。

⒊未經領導批准嚴禁用現金加油,否則費用自己承擔。

四、安全責任

⒈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杜絕闖紅燈、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違規行為,如有違章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⒉執行公務時,要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嚴禁亂停亂放。

⒊不得將執法車輛交給非核定(指派)駕駛員駕駛,嚴禁在出車途中,繞道辦私事。

⒋無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停放在賓館、酒店及其他娛樂場所,不得擅自開車回家。凡被上級機關查獲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將從嚴處理,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⒌駕駛員每年都要與大隊簽訂車輛安全責任書。

大隊將對執法車輛的使用情況列入考核內容,定期進行檢查或抽查。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 篇四

為了加強對幼兒園汽車的管理,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本園小汽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各部門需要用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説明用車時間、地點,並填寫派車單,辦理。

2.所有人員因工作用車必須由辦公室根據輕、重、緩、急合理安排,不經辦公室批准,駕駛員不準私自出車,私自出車發生事故損失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共同承擔。首次私自出車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停止其工作。

3.正常工作期間杜絕個人私事用車,在節假日和特殊情況下,經園長批准,由辦公室合理安排車輛,否則出現事故由用車人員和駕駛員共同承擔。

4.車輛燃油及維修由辦公室請示園領導後按財政規定統一購置和定點維修,否則費用不予核銷。

5.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轉借或私自存放車輛,否則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幼兒園按有關規定報銷駕駛員的差旅費,里程補助參照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

7.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保養,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車輛需中修、大修,司機要徵得領導同意,合理安排,節約資金,保證修理質量。

8.駕駛員按照財政規定辦理車輛的年檢、保險、養路費交納等必辦手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 篇五

1、所有服務車輛統一由分管副經理負責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向分管副經理説明用車事由、路線、時間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車。

3、辦公室要建立車輛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或歸來,必須認真登記,並由坐車人員簽字確認。

4、車輛須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用錢加油要限量,並經分管副經理同意,帶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對車輛油耗進行控制,實行百公里耗油定額考核。

根據不同的車輛狀況確定合理的定額,(每年6-8月份帶空調車上浮5%)每月超出5%以內的視為正常,對超出定額5%以外的,按50%由責任司機承擔。

對節約油料的司機予以表彰,作為年終評比和工資晉升的重要條件。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遵守本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檢修,使車輛始終完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經常擦拭車輛,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修理調整;收車時,要及時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以確保隨時處於備用狀態。

5、發現車輛有故障需外出檢修,應向機關經理和車隊隊長彙報,確定具體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將車送修理廠維修。

6、停放車輛注意選取安全的地點,駕駛員離開車時,要停車上鎖,以防車輛被盜。

7、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各種證件,確保齊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開疲勞車,不開野蠻車。嚴禁酒後駕駛。

9、車內不準吸煙,如有人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

10、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説話文明;車內客人説話時,不準隨便搭話閒談;客人主動問話時應簡明扼要的回答。

11、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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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向機關經理彙報。

13、嚴禁將車交於他人駕駛和利用公司車輛學車,如發現取消駕駛資格。

14、外出不準辦私事,不準隨便捎人或改變行車路線,中途如有變化,必須經機關經理批准。

15、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叫隨到,按時出車,不準遠離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離開時須提前向管理人員請假,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16、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派車範圍:

省內下列情況可以派車:

1、公司正、副經理級領導因公省內外出;

2、財務人員存款和取款;

3、生產急需物資採購和必須使用車輛採購的生產、生活物資;

4、必須接送的業務顧客及上級領導;

5、因工傷急需去醫院就醫的員工;

6、特殊的。臨時性緊急任務。

出省帶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1、駕駛員未經批准,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使用的,如發現予以辭退,由此而造成違章或發生事故的,其全部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2、因違規罰款,其罰款和違章後果由駕駛人員自負。

3、發生責任事故,交警對駕駛員的罰款由司機自負。

4、遇到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時應搶先救人,並及時報警,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如有隱瞞不報者,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5、事故處理規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

(4)、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時,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5)、處理結果,要在事故發生的15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對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年內無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物質與精神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