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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4W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精品多篇)

強項令 篇一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註釋:

[1]《後漢書》:南朝劉宋時範譁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馬彪所著《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後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後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徵為洛陽令。

[3]洛陽令:後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僕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羣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嚮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對於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裏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後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後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裏的人,都叫白衣,相當於現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強項今”是劉秀賜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

[18]桴:音忱(fu),擊鼓槌。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説:“請讓我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你想説什麼?”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公主對光武帝説:“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卧虎”,歌頌説:“桴鼓不鳴董少平。”

強項令的原文及譯文 篇二

強項令的原文及譯文

文言文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白話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於是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説:“希望乞求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想説什麼話?”董宣説:“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範。公主説:“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下令放了董宣(注:“強項令”即為“董宣”),賞賜了他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人們歌頌他説:“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覆蓋着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後很傷心,説:“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強項令原文及翻譯 篇三

強項令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指東漢光武帝時洛陽令董宣。董宣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殺人,匿於主家。後公主出行,用他為驂乘。董宣候之於途,駐車扣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訴於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即以頭擊楹,帝令小黃門止之,使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因敕強項令出。下面是強項令原文及翻譯,請參考!

強項令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

作者:董宣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説: “請讓我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你想説什麼?”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説:“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卧虎”,歌頌説:“桴鼓不鳴董少平。”

【註釋】

[1]《後漢書》:南朝劉宋時範譁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著《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後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後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徵為洛陽令。

[3]洛陽令:後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僕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羣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嚮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對於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裏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後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後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強項令范曄原文及翻譯 篇四

強項令范曄原文及翻譯

文言原文 強項令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白話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於是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説:“希望乞求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想説什麼話?”董宣説:“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範。公主説:“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下令放了董宣(注:“強項令”即為“董宣”),賞賜了他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人們歌頌他説:“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覆蓋着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後很傷心,説:“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內容擴展:閲讀題目

強項令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

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

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桴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19.解釋加點字詞在句中的意思。(5分)

①大言數主之失 ②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

③宣悉以班諸吏 ④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

⑤將何以理天下乎

二、把下列文言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4分)

①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

②天子不與白衣同。

21、文中劃線句:京師號之“卧虎”,枹鼓不鳴董少平,運用了什麼描寫?反映了董宣什麼樣的精神?(3分)

參考答案:

(三)強項令

19、①數:列舉 ②被:蓋 ,覆蓋 ③悉:全,都 ④乃於是 ⑤以:憑

20、(1)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

(2)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

21、側面描寫,不畏權貴,秉公執法的精神

9、解釋下列各組中加點的詞語。 (2分)

⑴後特徵為洛陽令 ( 特例徵召 ) ⑵大言數主之失 ( 列舉 )

⑶宣悉以班諸吏 ( 分發 ) ⑷莫不震慄 ( 害怕得發抖 )

10、翻譯下列句子。(3分)

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

譯: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

11、文中哪些句子寫出了董宣不畏權貴,寧死不從?(用文中原話回答)(2分)

答: ①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 ②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12、“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這些言行表明光武帝劉秀是個怎樣的君王?(2分)

答:能聽取正確意見,勇於改過,是個較英明的君王。

13、董宣未經審判,“格殺”湖陽公主家奴,你對此有什麼看法?(3分)

提示:理解現代的“法”與“執法”和古代的“法”及“執法”不同,從而樹立現代法制觀念。 董宣秉公執法,他知道如審判湖陽公主家奴,必遭公主阻撓,或許就殺不了家奴,這樣做,體現了董宣的當機立斷,果敢英明。

強項令的原文和翻譯 篇五

強項令的原文和翻譯

強項令的原文和翻譯

一、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二、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於是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説:“希望乞求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想説什麼話?”董宣説:“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範。公主説:“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下令放了董宣(注:“強項令”即為“董宣”),賞賜了他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人們歌頌他説:“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覆蓋着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後很傷心,説:“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強項令教案 篇六

一、學習目標:

1、知識與能力:熟讀課文,掌握重點詞彙,疏通文意,揣摩人物性格,學習運用正、側面結合及運用語言、動作塑造人物的方法。

2、過程與方法:通過誦讀、質疑、交流及演評故事等,培養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習慣。

3、情感態度及價值觀:培養公正、廉潔及知錯善改的良好品質,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

二、學習重點:

1、積累文言詞彙。2、人物形象及其刻畫手法。

三、學習難點:

1、古今“法”及“執法”的不同。2、編、演、評的到位程度。

四、學習準備:

1、收集古今不畏權貴、秉公執法、廉潔奉公的清官事蹟。

2、瞭解現行法律的原則及執法程序。

五、教學過程:

(一)互動釋疑(疏通文意):

1、活動目的:在生生互動中,解決讀音、重點詞句的理解,培養自主的探究意識和合作的習慣。

2、活動方法:小組內充分利用本組力量和工具書,解決讀音、節奏,熟讀課文小組內相互質疑,盡力解決重點詞彙(如:一詞多義、古今異義等)和句子翻譯班內交流及考問師生複述故事,感知人物形象。

3、活動時間:在教師導入並初讀課文後進行,約用20分鐘完成(第一節課中)。

(二)演評短劇(深入理解)

1、活動目的:深入理解人物形象及塑造手法,瞭解古今在“法”和“執法”上的不同,提高學習語文的興趣,培養合作創新意識,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全面提升語文素養和綜合素質。

2、活動方法:分兩大組,各大組分三個小組分別編排古今《強項令》短劇大組內試演評比選優大組內修繕並編排課內展演評論(語言、動作、表情、劇情是否合乎人物形象和時代背景)

3、活動時間:第一節課佈置,課外指導編排,第二節課中演評,課中約用30分鐘。

六、效果測評(第一次活動)

1、讀準音:強項范曄陳留圉人數主之失臧亡匿死

2、釋詞彙:①一詞多義:得以被因行為而之②古今異義:謝妻子特徵強項是亡

3、譯句子:①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②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③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④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⑤詔譴使者臨視,惟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強項令》文言文及其翻譯 篇七

《強項令》文言文及其翻譯

《強項令》文言文及其翻譯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説: “請讓我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你想説什麼?”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説:“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卧虎”,歌頌説:“桴鼓不鳴董少平。”

【註釋】

[1]《後漢書》:南朝劉宋時範譁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著《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後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後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徵為洛陽令。

[3]洛陽令:後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僕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羣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嚮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對於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裏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後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後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強項令》文言文閲讀及其答案 篇八

《強項令》文言文閲讀及其答案

閲讀下面的選文,完成8-14題。

【甲】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 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范曄《強項令》)

【乙】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踴①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②事,一人定國。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③;則財恆足矣。仁者以財發身④,不仁者以身發財⑤。

(節選自《大學》)

【註釋】①踴:yī,通“一”。僨:fèn,僨事,壞事。③舒:慢慢消費的意思,這裏指節儉。④以財發身:用仗義疏財修養德行。⑤以身發財:用生命斂錢發財。

8.下列加點詞語解釋有誤的一項是( )

A.宣悉以班諸吏(分發) B.使宣叩頭謝主(感謝)

C.一國興仁(興起) D.踴人貪戾(暴戾)

9.下列句子中加點詞古今意義相同的一項是( )

A.後特徵為洛陽令 B.由是搏擊豪強

C.生財有大道 D.為之者疾,用之者舒

10.下列句子朗讀節奏劃分有誤的一項是( )

A.威不能行/一令乎 B.以/宣嘗為二千石

C.則/財恆足矣 D.仁者/以財發身

11.對選文內容理解有誤的一項是( )

A.甲文刻畫了董宣秉公執法、不畏權貴的“強項令”形象;乙文則是用格言的形式告誡世人修身以治國的道理。

B.甲文“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輛”,體現了董宣為官清廉、生活貧困;乙文“為之者疾,用之者舒”,提倡消費者應該節儉。

C.甲文從事件的起因、發展、高潮、結局詳細記敍了董宣斷案的經過。

D.甲文董宣死後家境貧寒的景象剛好印證了乙文中“不仁者以身發財”的觀點。

12.對選文寫作手法賞析有誤的一項是( )

A.甲文通過正面、側面描寫刻畫人物形象;乙文通過對比手法表明修身、治國之道。

B.甲文行文活潑,語言富有表現力;乙文句式整飭,語言平實。

C.甲文濃墨重彩刻畫董宣秉公執法,只是為了突出他個人英雄形象;乙文以“一言僨事,一人定國”説明個人言行與國家命運息息相關。

D.甲文集描寫、議論、記敍為一體;乙文則以議論為主。

13.將甲、乙文中劃線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4分)

(1)將何以理天下乎?

譯文:

(2)生之者眾,食之者寡。

譯文:

14.請結合甲文文意,分析“天子不與白衣同”的言外之意。(2分)

答案:

8. B 9. C 10. A 11. D 12. C

13.(1) 將拿(憑)什麼來治理天下呢?(2分)

(2) 生產財富的人很多,消費財富的人很少。(2分)

14.①“天子”與“白衣(百姓)”地位不同,身份不同,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方式也應不同; ②作為天子,要治理天下,更應遵守法紀。(每點1分,共2分 答到大意即可給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