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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同學會章程
關於成立原攸永中學11、12、13班同學會的相關細則
原攸永中學11、12、13班是一個團結友愛、注重同學友情的班集體。自1992年畢業以來,大家在各自工作、生活的領域繼續保持和加強同學間的聯繫。2014年6月和2014年6月分別在湖南長沙和衡陽舉行了較大規模的師生、同學聯誼會。根據情況發展和實際需要,成立原攸永中學11、12、13班同學會。現將相關細則公佈,供全體同學討論。
1、 明確目標:注重同學友情,關注同學事業、家庭,發展同學間聯繫,促進同學們共同發展。
2、 明確定位:自發性鬆散型民間團體
3、 機構設置:
(經廣泛討論,於2014年6月1日在湖南衡陽聚會上,經聚會同學表決通過。)會長:吳俊良,書記:蔣勇勇
執行會長:曾霞、劉軍、周立鈺、朱其榮、王偉紅
常務會長:劉沛良,祕書長:謝鋒琦
4、 同學會章程
(1) 同學會遵紀守法,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服務登記在冊的全體同學,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做服務社會、報恩國家的民間團體。
(2) 同學會主要以同學羣(羣號69571192)為依託,為大家搭建聯繫和服務的平台。班長曾霞為羣主,羅
才明、謝鋒琦、龍喜羣、朱谷輝為管理員。
(3) 同學會確定分區管理的基本原則。分成長沙、婁底、省外3個主要區域,劉軍、蔣勇勇、曾霞為所在區域負責人。建議各負責同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一兩名同學協助。
(4) 為安排同學聚會,制定以下幾條原則。
a、 每3至5年安排一次較大規模的同學聚會。
b、 羣內通知,電話邀約,面向全體。
c、 原則上aa制,500元為底,上不封頂。
d、 接受羣內一個或幾個同學的邀請。
e、 祕書長擔任同學聚會的召集人。聚會召集和進行期間,各組安排一名聯絡員與祕書長聯繫。經各地負責同學提名,龍喜羣、羅振羣、朱谷輝分別為各地聯絡員。
f、 建立同學會基金,主要用於聚會和解決羣內扶助及母校(現寶農學校)貧困學生的資助。設立專門賬户,由屈凌雲任出納,葛凌雲任會計。每3個月公佈一次資金進出情況。任何付出都必須在羣裏公佈(包括付出細節), 並且由會長簽字方能生效。
g、 同學聚會要進行資金預算和審結,並經會長批准簽字後及時在羣內通報。
h、 同學聚會的相關資料和圖片都在羣內發佈,一般不發文字材料。由祕書長負主責,羣內管理員服從祕書長安排。
5、 其他未盡(更多請你搜索)事宜,所有同學會成員有權建議、批評。會長具有最終解釋權和決定權。
6、 本細則討論期為10天(2014-6-2為起始日)自2014年6月12日起公佈實行。
第二篇:同學會章程
江西省泰和縣萬閤中學
九二屆(四班)同學會章程
(如有修改建議,請另啟文説明,並將修改意見發回郵箱,供召開會員會議時修改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會名稱:萬閤中學88級及89級暨92屆國中同學會。
第2條 萬閤中學88級及89級暨92屆國中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由江西省泰和縣萬閤中學88級及89級暨92屆國中〔包括輟學、轉學、復讀)全體同學組成的自發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第3條 宗旨:重温昔日情懷,延續同窗情誼,加強溝通,促進交流,互幫互助,促進發展。
第4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動。
第5條 同學會的聯誼事由大會決定,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章 同學會理事會職責
第6條 組織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慶典、專題會議等各種活動。
第7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的橋樑作用,加強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8條 定期組織會員開展聯誼活動。
第9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校友的聯繫。
第10條 建立同學會qq羣,使qq羣成為會員之間及與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11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盡力關心幫助同學會會員。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12條 凡是萬閤中學88級及89級暨92屆國中同學均可自願參加本會。
第13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三)有特殊困難的會員享有獲得同學會資助的權利。
第14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議;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自覺繳納會費,積極捐助同學會基金;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同學會的發展出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
第15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16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17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18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組織機構如下:
(一)同學會顧問若干名;
(二)會長1名,名譽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祕書長1名,財務長1名,書記1名,副書記1名,監事長1名,為同學會機構的主要成員,負責同學會的日常工作;
(三)為方便聯絡,在同學分佈的主要區域設若干名常務理事,並安排1名片區負責人(一般由副會長兼任)。
第19條 同學理事會職責:
(一)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做同學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定期組織會員參加同學聯誼及其它活動;
(五)對同學會會費及基金進行管理;
(六)對同學會的互助項目進行審批和實施;
(七)批准設立同學會經濟委員會和基金會。
第20條 理事會所設會長、名譽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長、書記、副書記、監事長由會員大會推選產生。
第五章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用途和管理
第21條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
會費由同學會會員按每人每年暫按2014元收取,每年的1月至6月份一次性繳清上一年的會費,後續會費隨物價增繳。
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副會長和祕書長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交由片區負責人繳存入財務帳(每年12月31日前彙總公佈募捐情況);基金的募捐以心繫同學、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同學會成立當年不具備設立基金會條件,故暫不執行此項。
第22條 會費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於同學會的活動經費,和為會員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難、特殊困難等提供幫助,支出額為每人次500至2014元。會員的上述情況由理事會各地的常務理事及時掌握,並報片區負責人,再由片區負責人報會長決定支付。
第23條 會費及基金的管理
(一)會費及基金設立銀行儲蓄專户,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管理,理事會監督。會費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全體常務理事公佈一次,並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作公佈。
(二)一千元以內的單項開支由會長審批,一千元以上的單項開支需理事會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三)會費、基金繳交後不退,只用於本會日常開支以及本會組織的會員活動經費。
第六章附則
第24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25條 本章程從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實行。
第三篇:同學會章程
同 學 會 章 程(議案)
一、總則
第一條:本聯誼會是陵縣職專92醫士一班自願組織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會員來源為所有陵縣職專92醫士一班。
第二條:繼承和發揚我班優良傳統,致力加強同學之間的聯繫,增進友誼、溝通信息、團結互助,為建設富裕、文明、繁榮昌盛的家鄉而努力奮鬥。本聯誼會的宗旨是“聯絡感情,團結互助,服務至上”。
第三條:本聯誼會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二、義務與權利
第四條: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一)自覺遵守同學聯誼會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熱心於聯誼會活動。
(二)自覺(定時)繳納會費。
(三)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和接受本會基金的各種資助。
(四)積極參加聯誼會的各種活動。
(五)本聯誼會的每名成員有權對理事會進行監督。
(六)每名會員有權對聯誼會的經費有查賬、監督權力。
(七)會員有申請退出的權力。
(八)每名會員都應享有同等的會員待遇的權力。
(九)會員家庭遇有重大變故應及時告知理事會成員。
三、組織職能
第五條:本會成立理事會,下設理事長一人(高義東),理事三人(遲吉全、樊春青、一人待定),理事會任期三年。
第六條: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年正月十二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七條:會員代表大會職能
1.通過及修改本會章程。
2.必須履行本會的章程和決定。
3.必須及時向理事會反映會員個人或家庭特殊困難等事宜,並盡力為同學排憂解難。
4.選舉和罷免理事。
5.審核財務開支。
6.討論和決定本會重大問題。
第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執行會員大會決定,制定計劃,組織開展活動,召開理事會議,研究決定有關會務事項,審批重大經費開支。
四、財務制度
第九條:經費來源
1.會費源於會員,用於會員。會員繳納會費,每年每人壹佰元人民幣基底, 會員另外捐資不限。家在農村或理事會認可家境困難的同學可適當降低會費,但最低標準為伍拾元人民幣基底。
2.基金存儲利息收益。
第十條:經費支出
1.所有經費支出用於本年會及各種有益活動,應本着民主、節儉原則,較大的經濟開支,需經理事會研究同意。
2.籌集到一定資金後,資金可用於會員困難補助,會員及直系親屬的婚喪喜慶等。
3.會費的管理,由理事會指定專人管理,建立專賬,收有憑、支有據,開支必須經理事會研究決定。會費於每屆聯誼會前交於祕書處,會費使用情況於下屆聯誼會予以公佈。
4.如經費出現赤字,由理事會成員臨時籌措,下年度予以補齊。
第十一條:本會若須解散,尚存財產,應召開由全體成員參加的會議,進行處理。
五、附則
1.為了體現本次會議制定章程的高度統一性和組織紀律性,今後凡遇到同學成員家中主要成員婚喪嫁娶,子女上大學、出國就讀事宜,由理事會成員負責傳達信息。同時為體現我們全班同學的團結和凝聚力,無特殊情況,接到通知的同志應全體到場,處理應盡義務。
2.此次章程確定聯誼會的舉辦日期固定為正月十二,今後聯誼會的召開等事項由理事會成員負責通知,凡遇特殊情況不到者,應向理事長或理事請假,但要做到“人不到,會費到”的組織原則,為今後同學聯誼會基金運營奠定好的基礎。
3.如有會員無故不交納會費,視其自動退會處理,理事會不再聯繫退會人員參與任何活動。
陵縣職專九二級醫士一班理事會
第四篇:同學會章程
同學會章程
為保證同學會科學、持續、健康、發展,不斷提升同學會作用和規模,特制定本章程。
一. 目的和作用
為重拾當年美好回憶,共敍同學情誼,分享生活工作經驗,拓展同學之間聯繫,構建完善同學會這個平台,使其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使同學們互幫互助互愛。
二. 組織結構
成立同學會組委會,————同學為會長,————同學為副會長,————同學為祕書長————————————為同學會聯絡員。會長負責統籌全面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祕書長負責財務、攝像製作通訊錄等工作,聯絡員負責溝通、協調、上傳下達等事宜。
三. 時間地點
由於現代社會大部分人都比較忙,我們將盡量訂一個基本能保證大家都有空的時間,但總會有特殊原因的同學,如果有別的什麼原因不能前往參加的同學能儘量調整或克服下最好都能前往,畢竟少了你的活動是不完整的。地點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大家的居住區域消費水平綜合考慮。
四. 經費保障
設立活動基金會,基本上執行aa制原則,同學們繳納的活動費進入基金會賬目,祕書長具體負責財務事宜,每次活動後報賬,結餘金額不得超過200元。執行賬目公開,每一筆開支要有記錄,財務工作接受全體成員監督。不追求奢侈浪費,以大家舒適快樂為目的,在某些“資產階級”自願的基礎上基金會可以接收捐助,下次活動可以優先使用基金會結餘,減少同學們aa制交費數目。
五. 吸收新成員
原則上凡是**高中93年入學,且進行過2年以上(含2年)學習的遵化籍並長期在遵化及周邊縣區居住工作的校友均可加入。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同學會期間所有同學服從統一安排。
2、同學會期間最好不要無故離開。
3、同學會期間謝絕帶朋友。
4、原則上不可以帶家屬,確實不願割捨的請提前與組委會聯繫,以方便安排。組織同學會(擴大)聚會時除外,家屬參與的需按照實際人數分攤費用。
5、參加活動男性原則上不要開車,以免造成酒駕。
6、若有任何意見與建議,請隨時與組委會的同學聯繫。
七.我們的口號
狼的優勢在於羣體作戰,一隻孤狼甚不足慮!
第五篇:同學會章程
開遠市一職中旅遊一班同學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方便同學之間經常性的聯絡,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增進友誼、共
同進步,根據大多數同學的提議、商議,並經同學會審議通過,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開遠市一職中旅遊一班同學會是本班同學組成的羣眾團體。凡開遠市一
職中旅遊一班同學都可以自願加入,成為本會會員。
第二章宗旨
第三條同學會在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展各項健康、有益的
活動。
第四條同學間加強聯繫,互通信息,互相幫助,增進友誼,共同進步(即團結、
互助、聯誼、奮進)。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同學會下設理事會,為同學會的管理機構。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
二人,財務理事二人。這些人選由全體會員民主協商,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可連選連任。
第六條理事會職責
1、制訂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2、負責協助和籌辦各項活動;
3、聯絡各地會員,收集、彙總各地信息;
4、負責作好慰問同學和服務社會的有關事宜;
5、對同學會的其他事項作出決定;
6、理事會定期召開會議。
第七條同學會實行理事會集體負責任,重要事項由同學會或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享有民主平等的權利和地位;
2、享有自由參加同學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3、享有接受同學會幫助的權利;
4、會員應自覺按時繳交會費;
5、會員應自覺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和理事會的統一決議。
第五章基金來源、用途與收支監督
第九條同學會設立同學會基金,基金主要來自同學繳交的會費及其贊助。贊助
人士芳名將列榜公佈。
第十條基金的主要用途:
1、力所能及為社會辦些實事;
2、舉辦同學聯誼會的費用;
3、資助有特殊困難的同學;
4、其它方面必須的開支。
第十一條基金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每半年向會員公佈一次。原始憑證須保存三年。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由理事會修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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