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鄉電子商務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xx鄉電子商務協會。本協會由xx鄉各村有志從事電子商務的經營、管理、使用以及相關的科研、教學、設計等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而聯合組成的非盈利的社會團體組織。
第二條 協會為本鄉範圍從事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自願組成,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盈利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誠信立會、服務興會。
第四條 協會的職責:在全縣發展電子商務的大浪潮中,為從事電子商務的各類團體及個人營造一個應用、促進、發展的環境和氛圍;在電子商務的行業發展中凝聚人才、共商大計、共謀良策、促進電商行業的管理和自律;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的會員以及農民合作社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促進全鄉信息化建設的發展,促進全鄉電子商務的發展。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xx鄉電子商務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 xx鄉電子商務協會辦公地點設在xx鄉政府電子商務辦公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協會堅持以實事求是、大膽探索、勇於創新、與時俱進的指導方針開展業務。
(一)研究全鄉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探討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劃,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
(二)向會員和政府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和技術發展的預測等信息。密切聯繫和依託相關村委會,做好電子商務的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
(三)廣泛開展電子商務技術、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經驗交流。
(四)加強與全縣電商工作者的交流、合作、考察,開展產品展覽、展銷及技術交流活動,協助網店開辦者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
(五)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協調行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促進電子商務領域的規範化建設。
(六)積極開展協會業務領域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接受政府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委託,對電子商務投資開發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論證與諮詢。
(七)根據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定組織有關活動。接受政府部門和社會團體委託的活動。積極開展有益於電子商務發展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從事電子商務相關業務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種經濟性質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在本行業有重要影響的個人;
(二) 有自願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 擁護本會的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
(四) 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條 入會申請程序
(一)單位會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提交《xx鄉電子商務協會入會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3、《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二)個人會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個人簡歷及相關個人資料。
(三)經鄉電商辦審核同意,頒發會員證書,獲得會員資格;
(四)協會將通過微博、微信等形式對新入會會員進行公告。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的權利;
(四)在企業服務活動中,會員企業享有優先、優惠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名譽及合法權益;
(三)積極主動配合協會開展工作;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
(五)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會章程或相關管理制度的會員,本協會有權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暫停會籍、開除會籍等處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給協會帶來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會可終止其會員資格:
(一)一年以內不參加協會的組織活動;
(二)給協會名譽帶來重大損害的;
(三)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十五條 會員要求退會須提出書面申請,交回會員證書,其會員資格即行終止,協會進行公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召開會員大會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到會參加。會員大會的決定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理事會由會員大會在預先提出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理事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表出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程序或除名事項等;
(五)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決定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協會法定代表人是協會會長。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協會會長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三條 協會的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國家的方針、政策,政治和業務素質好;
(二)在全鄉電子商務領域有較大影響力和號召力;
(三)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50週歲;
(四)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五)未受過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xx鄉人民政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