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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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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發佈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曆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幹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鑑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範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幹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文件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範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幹事、組織幹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具有保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籤的,應在蓋章籤後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於上述範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找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温濕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幹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幹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裏泄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於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閲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閲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着公司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附件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範圍

1、員工調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登記表(如職工履歷表、登記表),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鑑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離退休審批表,軍隊轉業部門審批表等。

2、錄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政審材料,續聘審批表,退職材料。

3、出國出鏡人員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外表現情況的鑑定材料。

4、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的工、青、婦等羣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的代表登記表和委員的簡歷表、政績材料。

5、辦理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和審批材料。

6、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

7、員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入黨入團時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表,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覆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8、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入黨志願書(1—2份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優秀黨員事蹟及審批材料。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審批材料,退黨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

9、幹部審查工作中形成的調查報告、結論、上級批覆、個人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旁證材料;甄別複查結論、調查報告、批覆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10、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審批表、先進模範事蹟。

11、各種處分決定、調查報告、上級批覆、本人交待及旁證材料、刑事判決書。

12、員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13、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14、辦理喪事活動中形成的悼詞、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

15、高等教育、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幹部進修、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登記表、畢業登記表,授於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鑑定材料。

16、學生學籍變動記錄材料。

17、學生在校期間每學年的思想品德評定表。

18、畢業學生體檢表。

19、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為了加強和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會計核算系統軟件、操作人的密碼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明細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説明。

(四)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殼,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a、會計賬簿裝訂封面;

b、賬簿啟用表;

c、賬户目錄;

d、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項頁;

e、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業務人員保管一年,期滿後轉入檔案室並由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閲、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質會計資料的歸檔。年度終了,系統管理員將當年賬簿、報表等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並詳細標註,裝盒交檔案室歸檔。包括: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同期的操作系統、相關應用程序軟件及會計核算系統軟件;操作人的密碼、操作日誌等其他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磁性資料保管期限與書面資料一致。會計軟件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後五年。以磁性介質保存的會計資料,根據保管期限,由系統管理員定期複製,且應標識清楚,雙份歸檔,異地存放。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存的會計檔案其保存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分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類。詳見附表一。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一)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閲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閲手續。

(三)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銷燬: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檔案管理人員會同財務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二)局分管領導要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三)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檔案機構、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派人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七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

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在建項目尚未完成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已滿也不得銷燬。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移交。移交會計檔案,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檔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盜、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塵、防蟲、防鼠,磁性介質資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資料實行雙備份,一份存檔案室,另一份異地存放。磁性介質資料應定期複製。經過系統整理以後的檔案要入庫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號順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進行排列,環境保持通風透光。

第十條檔案管理人員做好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檔案資料

招標過程中所有的文字資料(含電子資料)、視頻資料都是檔案資料的組成部分,在項目完成後都必須整理歸檔。公司設立檔案室和檔案管理員,公司所有項目(含分公司項目)都必須統一歸檔,分公司項目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餘檔案必須由總公司統一歸檔管理。分公司撤銷時,未到期的未中標投標文件必須統一交到總公司檔案室,才能辦理撤銷手續。各分公司應對自行保管的檔案參照總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總公司將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保管的檔案進行抽查。

二、歸檔及備案時間

總公司項目,在項目分成前必須完成檔案資料的歸檔。分公司項目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前必須完成除中標通知書外的所有檔案資料的歸檔,在下個項目資料歸檔前將該項目的中標通知書歸檔。有總公司外派人員的分公司,該外派人員兼任分公司檔案管理員,分公司檔案管理員應督促分公司及時將應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的檔案包括電子資料及時交回總公司。

監管機構資料備案時間:

1、電子資料

電子資料文件夾格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處“職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標),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補充文件、資格審查報告、評標報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通知書 、投標文件等)都拷貝到該文件夾下,在資料歸檔前上傳到公司FTP網站(操作方法詳見《公司電子檔案歸檔指南》),正式歸檔前由檔案管理員查看後才能辦理歸檔手續。中央投資項目,資料應上傳中央投資項目管理網站,經公司資質管理人員審核確認後才能辦理歸檔手續。

2、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資料整理時應注意按過程順序整理,特別是招標過程比較複雜的項目。

2.1檔案盒: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必須裝入專用檔案盒,檔案盒盒脊上貼上相應的標籤,保存期限為15年。

2.2湖南省政府採購項目檔案資料檔案盒內應設盒內目錄不裝訂,單獨裝訂成冊的資料首頁設冊目錄,標註冊內編碼(用號碼機編碼),檔案盒內資料一般包括如下資料:

2.2.1盒內目錄

2.2.2備案資料

2.2.3招標文件

2.2.4投標文件正本

2.2.5中標通知書

2.2.6資料移交登記表

2.2.7客户反饋意見表

2.2.8其它資料

成冊的資料要求膠裝(中標通知書、資料移交登記表、客户反饋意見表不裝訂)。

公開招標採購歸檔盒內目錄:

邀請招標採購歸檔盒內目錄:

項目負責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平江縣非國有企業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保護和開發利用,更好地為非國有企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平江縣非國有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主要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一切個人所有和經營的各類生產、經營性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如汽車、建築、裝修、商貿等行業)以及非國家控股的股分制(合作制)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非國有企業檔案是指非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科研、基本建設以及各項管理等活動中形成的,對本企業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是維護非國有企業歷史真實面貌、合法權益的歷史憑證,是提高產品質量、增長經濟效益的重要條件。

第四條非國有企業對本企業檔案依法享有所有、使用和依據國家法規進行處置的權利,並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第五條非國有企業應遵守《檔案法》,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在企業內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便於企業各方面利用的原則。

第六條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區域非國有企業檔案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制定相關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

第二章檔案機構與人員

第七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鑑定、銷燬、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並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八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應具備檔案專業知識,並經過檔案管理專業培訓,熟悉企業職能任務,並保持相對穩定。

第九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條非國有企業紙質文件材料的歸檔範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黨羣類:包括黨務、工會、青年團、婦女、紀檢、商會、協會、羣眾團體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類:包括行政管理、勞動人事、後勤福利、外事工作、員工聘用、解聘、工資管理、安全保衞、社會保障、勞動者維權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章程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經營管理類:包括非國有經濟實體設立、變更、破產、出資證明、驗資證明、股權證明、經營決策、企業改革、計劃、統計、資產管理、商務合同、產品銷售、經營信譽、清產核資、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產技術管理類:包括生產管理、技術引進、技術革新、能源管理、計量、環保、企業信息化建設、標準化、質量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產品類: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工裝、檢測、鑑定、評優、質量管理、認證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科學技術研究類:包括新開發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方案、試驗記錄、成果申報、總結、鑑定、推廣應用、專利技術轉讓、技術革新文件、圖紙、科研項目的報獎、推廣應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基本建設類:包括土地、房屋證明、基建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維修、改擴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八)設備儀器類:包括購進設備儀器的全套隨機文件、安裝調試、檢查維修、設備台帳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九)會計檔案類:包括財務報表、帳簿、憑證、財務報告、審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職工檔案類:包括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死亡人員、職工鑑定、考核、獎勵與處分、技能評定、工資、保險、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其他載體歸檔範圍:

(一)電子文件;

(二)錄音帶、錄像帶;

(三)獎盃、獎狀、錦旗、證書;

(四)照片。

第十一條凡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工整,圖像清晰,簽字等手續完備,便於長期保存。

第十二條歸檔時間

(一)各項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組成保管《平江縣非國有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出自:

單位,由產生文件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簽字後歸檔;

(二)產品、設備、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務完成後或告一段落時組成保管單位,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歸檔;

(三)產權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進行完畢或文件正式生效後歸檔;

(四)會計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財會部門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後向檔案部門移交。如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分階段歸檔。

第十三條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制度,並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業有關部門的職責範圍和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第十四條檔案人員應參加產品試製定型、創優、科研成果鑑定或評審、基建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引進技術資料驗收、設備開箱驗收等活動,指導、監督文件材料歸檔工作。

第十五條企業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會議獲得的文件材料,按照歸檔範圍的規定,及時交檔案部門歸檔。

第四章檔案的管理與利用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各類檔案的登記、交接、保管、統計、保密、利用、鑑定、銷燬及圖紙更改補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編制檔案及其有關圖書、資料、信息等總目錄、分類目錄和底圖目錄等檢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詢體系。

第十八條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並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祕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九條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實行檔案、有關圖書資料和信息一體利用,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等各項活動提供檔案信息服務;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參與信息市場和技術市場交流。

第二十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信息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條企業提供利用、公佈檔案,不得侵犯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非國有企業檔案的歸屬與流向

第二十二條非國有企業檔案由本單位妥善保管,原則上不向國家檔案館移交。

非國有企業可委託當地國家綜合檔案館代管其檔案,接受委託的國家綜合檔案館可按約定收取整理、鑑定、保管等所需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非國有企業解散、破產時,其檔案可以向國家綜合檔案館寄存、捐贈或轉讓。

第二十四條外商投資企業終止、解散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檔案交由原中方合資、合作者妥善保存,或向當地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外商獨資企業的檔案應留在中國境內,向當地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五條企業對管理、保護和開發利用檔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應當予以表揚和獎勵;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慝和擅自銷燬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責任者,依據《檔案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對該非國有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提供、抄錄、公佈屬於保密範圍的檔案的;

(二)明知本單位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三)塗改、偽造檔案的;

(四)向外國人和外國組織出賣或者贈送涉及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國家和社會具有現實和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

(五)擅自非法攜帶檔案及其複製件出境的。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非國有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平江縣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規範公司合同檔案管理,有效地收集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的有價值材料,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降低經營風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合同檔案由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協議、單證、函電及與此相關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形成。

第二章 合同分類

一、採購合同:指為生產產品採購原器件、外協部件、商品、禮品、固定資產等而簽訂的合同或框架協議。

二、銷售合同:指銷售公司產品而簽訂的合同或框架協議。

三、技術服務合同:指提供技術服務、產品維修、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等簽訂的合同。

四、產品合作合同:指公司購買或轉讓技術、合作開發技術或產品、合作或委託生產產品、外協加工以及商務合作等簽訂的合同。

五、測試協議:指用公司產品、商品、部件等用於外部測試的協議。 六、聯盟協議:指為拓展銷售渠道而簽訂的分銷商或代理商協議。 七、市場營銷合同:指為市場運作、品牌推廣等簽訂的廣告、宣傳等市場活動合同。

八、財務合同:指與相關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還款、債券、保險等合同。 九、企發合同:指為企業發展與相關機構、部門、行業組織簽訂的合同。 十、綜合合同:區別於上述類別的其他合同或協議。

第三章 檔案管理的責任分配

一、合同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為經營管理部。

經營管理部合同管理專員負責所有文件編號歸檔;非採購、非銷售類合同的蓋章和合同編號分配;合同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所負責文件合同檔案的借閲、保存和銷燬。

二、各部門設檔案管理員予以協助管理。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合同或協議的編號 分配、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

第四章 文件合同歸檔要求

一、文件合同編號規則

合同號是合同檔案唯一的保管單位。銷售合同號14位,其餘均為12位。

文件合同號由公司號、年度號、分類號、順序號、部門代碼組成。

基本模式:ST - 20xx - XS - 0001 - HT

1. 年度號:年度號由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指文件材料形成的年度。

2. 分類號:分類號是檔案號的主體, 分別依照合同類別拼音首字母給予識別代碼。

3. 順序號:順序號4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0001、0002 …… 表示公司當年某一類合同的序號。

4. 部門代碼: 部門代碼僅限銷售合同,為各部門的漢語拼音簡稱;

二、合同簽訂人在合同上簽字後,由簽訂人或經辦人辦理合同評審手續;經領導審批後,到檔案管理員處編號並登記,到印鑑管理員處登記並蓋章。合同在雙方均蓋章生效後須將原件一份送到檔案管理員處存檔。

三、合同簽訂人或經辦人負責將合同相關檔案資料及時提交給檔案管理員,並按月將合同的所有檔案資料提交完整。

四、所有檔案資料整理完整後,每月月初部門檔案管理員辦理檔案移交,填寫《檔案移交單》,雙方簽字認可,管理專員歸檔。

五、所有以公司名義簽訂的有效合同(訂單)原件一律要求在公司歸檔,各部門及平台只留複印件備查。檔案管理員每月初將統計出各部門30天前簽訂的合同中尚未收回合同的清單,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發給各部門,各部門須將合同按要求歸檔。

六、檔案管理員每月5號前彙總本部門上月度的完整合同檔案資料,製作《合同檔案彙總表》提交經營管理部,並填制《檔案歸檔單》歸檔。 七、公司各部門的投標標書文件,無論是否中標,都要求在投標後1個月內將文件的電子文檔(或光盤)交檔案管理員存檔。

第五章 合同檔案保管期限及銷燬

一、正式形成的合同檔案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檔案保管期限。

二、合同金額在50萬元(不含)以下的保存10年;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保存15年; 合同金額在5000萬元(不含)以下的保存50年; 合同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永久保存。

三、檔案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各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

3、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確保合同文檔的安全。

4.凡是超過保管期限又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在《檔案銷燬清單》上登記,經主管業務負責人批准後,專人監銷,由檔案管理專員銷燬,並由《檔案銷燬清單》立卷永久保存。

第六章 檔案借閲

一、公司合同原件,一般不予借出。

二、特殊原因需要借閲公司檔案的,若借閲本部門簽訂的合同,應填寫借閲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借閲手續。若借閲非本部門簽訂的合同,則除本部門經理簽字外,還要報公司主管業務負責人批准方可借閲。檔案材料的複印手續同借閲。

三、借出檔案借用期限為一週。

借閲人應到期歸還。確因工作需要繼續借用的,必須再次辦理借閲手續(續借)。對逾期1周仍不歸還者,由檔案管理員下發催還單,此後一週內仍不歸還者。

四、借閲人應注意檔案安全和保密,嚴禁塗改,轉借、損壞、遺失。

第七章 責罰制度

一、公司各部門凡違反本制度,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文件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2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公司所有員工凡違反第六章第四條,泄露公司檔案機密的,塗改、拆散或未經經營管理部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200-10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三、公司所有員工違反第六章第三條,不按借閲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並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並對借閲人進行績效處罰100元;

四、一般檔案資料若出現丟失、損壞、缺頁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檔案歸檔部門並辦好補辦手續,同時對借閲人進行績效處罰100元;如因遺失檔案,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惡劣後果者,扣除借閲人及部門負責人一個月績效工資,並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不按規定存放電腦檔案,不按規定接收檢查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並給予通報批評。

六、對借閲公司檔案用於非工作需要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及修改,由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該規定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進行隨時或定期修訂, 修訂的版本獲得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生效,且自動替代以前的版本。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循最新版本的規定。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三、附件

附件1 《檔案移交單》

附件2 《檔案借閲單》

附件3 《檔案銷燬清單》

附件4 《合同登記本》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祕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閲祕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七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祕檔案資料是公司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了加強對文祕檔案的管理,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祕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文祕檔案管理制度的貫徹及在各部門的執行檢查,加強對文祕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實務指導。

2.2各部門所負責的部門內部檔案資料,應有專人兼管。同樣也應執行本制度所規定的各項條款要求。

2.3文祕檔案室是公司對文祕檔案的專管機構,在行政管理部的領導下,其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2.3.1制定或參與制定關於文祕檔案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2.3.2協助行政管理部長對各職能部門文件資料歸檔管理的指導監督。

2.3.3負責對永久行文祕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3.4總結經驗,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祕檔案資料能夠充分得到利用,為經營服務產生收益。

3.歸檔資料的範圍、內容

3.1計劃性文件資料

包括公司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規劃、計劃。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類標準、指標,如計劃指標、考核標準、技術標準等;公司管理層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命令、工作指示、調度記錄等。

3.3法規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業、上級制定和頒發的各種需公司貫徹和執行的規定、要求、標準等文件;公司內部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決議

包括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的行政辦公會議所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3.5總結性文件

包括公司經營活動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總結;下屬單位的工作總結及單項性的各種總結報告。

3.6憑證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各類原始記錄、憑證、台帳等。如產量記錄、質量記錄、設備保養維護記錄,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產品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原始記錄和文本。

3.7彙報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級主管單位的彙報材料、統計報表、財務報表等;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所發言或發佈的各類文書資料等

3.8勞資人事資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調整、認識考勤、人才引進和培訓考核、工資核定記錄等相關資料。

3.9調研性資料

包括市場調研、開發調研、行業及競爭對手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公司內部各策劃方案的技術經濟論證材料等。

3.10聲像製品資料

包括經營活動中、文化活動中、以及員工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單位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

3.11證件性文書資料

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許可證、產品檢疫證、衞生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資產資料如汽車使用和房屋建築等批文證照。

3.12饋贈行資料

包括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製品等。

4.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

4.1檔案的收集

4.1.1凡屬本制度第三條所涵蓋的文件資料,均應歸檔統一管理,各部門應做好資料的分類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歸檔;會計歸檔類在年度終結後,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每兩年歸檔一次。

4.1.2銀行票據由財務部立卷留存;各類報表(應收帳報表、銷售報表等)報相關領導閲後由專人回收並即刻銷燬,只財務部立卷留存。

4.1.3業務要貨計劃、往來函等業務傳真、資料由業務部立卷留存。

4.1.4各類外來文件、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立卷留存;內部文件原則上各部門傳閲後,即由總經理辦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員工應注意隨時收集各種信息資料,並及時彙總到各部門檔案管理員,員工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個各種會議回到公司後,應將相關資料全部移交檔案管理員。

4.2立卷歸檔的時間

4.2.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辦公室立卷歸檔。

4.2.2對於某些專門文件,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業務單位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4.3立卷歸檔的要求

4.3.1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文祕檔案資料,遞交文祕檔案室立卷歸檔。

4.3.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4.3.3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歸在一起。

4.3.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然後還要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4.3.5填寫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4.3.6立卷應以本單位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間的歷史聯繫,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麪貌。

4.3.7立卷應以同類問題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繫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4.3.8立卷應把上級文件於本公司文件(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4.3.9立卷歸檔後,發現還有需立卷的文件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4.3.10文件組成案卷後,卷內文件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找方便。

4.3.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條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4.3.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祕檔案的借閲

5.1文祕檔案主要供本企業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需須持介紹信,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可查閲無密級檔案。

5.2各部門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閲屬於本部門業務工作範圍得文祕檔案資料。如需查閲非本部門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或原形成檔案得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閲。

5.3文祕檔案得借閲者應負責檔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複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註標語,不得轉借,如有違紀,酌情處罰。

5.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複製品提供使用。複製可採取複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複製文件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後,註明檔案編號,然後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複製件加蓋公章,以示覆製件不會有誤。

5.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後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後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對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5.6文祕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如延期借閲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5.7借閲文祕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6.文祕檔案保密要求

6.1檔案管理員和借閲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6.3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翻閲,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6.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級領導批准。

6.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6.6外來參觀人員,統一由負責接待人答覆問題和辦理所需材料。

6.7檔案管理員丟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8企業在職工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7.超期檔案的銷燬

7.1對超過保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分管副總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7.2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7.3銷燬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文件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文件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教學工作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其主要內容有:教師登記表;統計考核鑑定(包括:考核鑑定表;教學檢查聽課評議情況等);學術水平包括:論文;教材編寫;科研成果等;專業技術職務動態及獎懲情況等,是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檔案之一。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到學期、學年末,根據責任制考核情況,結合教師的工作實際進行全面考核,分別由教務處長、教學部填寫相應部分。填寫力求實事求是,公正確切。

2、查閲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需經領導批准,管理員不得泄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

3、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所載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和更換。

4、教師調離學校時其業務檔案併入本人人事檔案隨調,學校教務處可保留其業務檔案的複印件作為教學資料妥善保存。若有單位外調情況時,憑介紹信允許抄錄。

5、教師業務檔案屬永久性保存,必須妥善保管,防止蛀爛,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字跡清楚工整。

6、教師業務檔案是記載衡量教師教學工作實績和水平的原始資料,也是教師晉級、提幹、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應嚴格手續,認真對待,不得弄虛作假、含糊敷衍或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