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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7.79K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保存複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税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保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複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保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複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找。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 檔案借閲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2、借閲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閲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閲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閲時間、借閲單位或借閲人,以便查閲和催還。

6、借閲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複印、不得拆封、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閲,必須借閲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儘量留複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保存。

第七條 本制度從二O 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保台帳資料檔案管理,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帳資料檔案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和《廣東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廣東××安保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市××企業實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安保檔案是指將企業安全保衞、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用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載體,進行收集、歸納和存放保管,即將安保工作台帳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內容包括:依據國家安全保衞、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結合企業特點制訂的安全保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安防和消防設施狀況、安全檢查、培訓教育、發破案、事故調查和處理、經警和槍zhi管理等。

第三條建立健全市、縣(市、區)局以及支局(班組)三級安保台帳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並作為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市、縣(市、區)局安全主管部門以及支局(班組)應明確管理人員(台帳檔案管理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安全保衞台帳、檔案資料的收集、登記、整理,規範管理台帳資料檔案。

第四條安保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市局監督保障部負責對全市××企業安保檔案實施監督考評管理。

第六條市、縣(市、區)局安全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將安保台帳資料檔案管理工作納入評選安全保衞、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個人的條件之一。

第七條安保台帳資料檔案歸檔的範圍:

一、市、縣(市、區)局和市局直屬單位範圍:

(一)安全管理機構,包括:機構設置;安全責任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含註冊安全主任)名冊。

(二)安全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職責;領導履行安全職責考評的情況;上級單位與本單位簽訂的安全責任書;本單位與所管轄的二級單位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三)各級領導對安全保衞、安全生產工作的批示、講話的文書或聲像。

(四)安全保衞、安全生產的管理規章制度;槍zhi、設備等安全操作規程。

(五)日常工作台帳記錄,包括:工作計劃和總結;消防設施(設備)、經警、槍zhi、金庫、倉儲等安全檢查;安全教育、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和處理等記錄。

(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計劃;參加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知識競賽活動記錄;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持證記錄;職工安全教育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記錄等。

(七)工程建設項目中安防設施審查(驗收),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報建與審批資料,各種證照領取資料。

(八)安全檢查記錄,包括:歷次(本單位和上級單位)安全檢查記錄;重點部位、專項安全檢查記錄。

(九)事故隱患整改,包括:事故隱患登記;應急防範措施;整改要求、計劃措施;整改結果等記錄。

(十)事故調查和處理,包括:事故上報、登記記錄,事故調查報告、處理結案材料和防範措施等。

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的記錄必須有被檢查(隱患整改)單位負責人和檢查(負責隱患整改)人員簽名。

(十一)發破案記錄,包括:發案報告、破案經過、處理結果等。

各單位可根據上述範圍結合本單位管理權屬範圍進行安保檔案材料收集歸檔。

二、支局(班組)範圍:

(一)安全管理機構,包括:上級安全機構設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責任人、兼職安全員(副支局長擔任,無設副支局長的由支局長負責)及支局人員分工名冊。

(二)安全責任制,包括:上級下發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職責文件和本單位負責人、各崗位職工安全工作職責;上級對本單位履行安全職責考評的情況;上級單位與本單位簽訂的安全責任書;本單位與崗位職工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三)各級領導對安全保衞、安全生產工作的批示、講話的文件材料;上級下發的安全工作總結、工作要點;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安全保衞、安全生產的管理規章制度、檢查規範;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上級制訂以及本單位結合實際制訂的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的救援預案和防範措施,包括如:遇盜搶、詐騙、火災、洪澇、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辦法。

(五)日常工作記錄台帳,包括:有關消防設施(設備)、電源線路及電器、物品堆放、門(鎖)重點部位等上級安全檢查隱患及整改(必須有被檢查單位檢查人員簽名)、本支局(班組)每日班前班後自查整改隱患等記錄;網點(金庫)出入登記簿、值守登記簿;防入侵報警設(撤)防登記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帳,包括:上級下發的教育的年度計劃和本單位年度安全教育學習安排表;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培訓、知識競賽活動記錄;本單位組織進行的職工安全教育學習記錄簿;案例通報等有關學習資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隱患自查情況上報登記記錄,案件、事故(隱患)報告材料(上報後自留一份存檔)。

第八條 安保檔案工作實行“同步”管理,即:下達任務與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書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同步;檢查工作與檢查記錄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同步;鑑定、驗收安防設施與鑑定、驗收建設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歸檔同步;發案(事故)情況、調查處理、結案和歸檔同步。

第九條安保台帳檔案資料的歸檔應在以下時間內完成:

(一)文書和聲像檔案由經辦部門或者經辦人員在每一項工作任務完成後移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二)工程建設項目中安防設施檔案,在工程任務下達後安全主管部門督促承建單位在工程驗收後兩個月內,複印一分交安全部門歸檔,週期過長的可以按形成階段分期歸檔;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會議、專業性技術會議和學術會議的'文件材料,在會議結束後一個月內整理、立卷,並移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四)帶有密級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應由經辦人隨時形成隨時歸檔。

(五)破案和事故處理後即將材料整理歸檔,隨後將對責任人的處理結果也一併歸檔。

第十條收集安保檔案材料時,應保證安保檔案材料的完整。整理材料時,應遵循檔案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繫,便於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條安保檔案材料整理過程中,應根據不同內容和載體分別進行立卷。對未完成的檔案材料,整理時應單獨存放,等完成後組卷歸檔。

第十二條對錄音帶、錄像帶、照片、唱片、光盤等非紙質載體的安保檔案材料進行歸檔時,應將每一單項(盒或盤)作為一個保管單位,單獨編排檔號,並採取按年度結合內容的方法分類整理和編號。其中與文字材料有直接聯繫的應編寫互見號或互見卡。

第十三條反映和記錄本單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動中並對以後有重要參考借鑑作用的安保檔案材料,應永久保存。在本單位組織或參與的重大的安全活動中形成的,並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應長期保存。

第十四條 在職務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須定期移交檔案管理人員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十五條因機構調整安全部門變動時,應當妥善保管安保檔案,整理登記後向接收部門移交,不得散失。

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屬於歸檔範圍的文件材料必須全部上交,並辦理移交手續,不得擅自帶走或譭棄。

第十六條 安全部門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單位使用。外單位的工作人員查閲檔案時,需説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範圍,並經安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查閲。

第十七條借用安保檔案者應負責所借檔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不得摺疊、剪貼或抽取、拆散檔案,嚴禁在安保檔案上勾畫、塗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損害檔案的原有狀態。

第十八條重要和密級的安保檔案,需要向外單位或個人交換、複製時,須報請單位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安保檔案的保存價值應定期進行鑑定。對保管期限的變動、密級調整和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經安全部門負責人批准。

第二十條 安保檔案的銷燬由檔案管理人員執行,並經安全部門負責人批准。銷燬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和安全部門指派人員監督銷燬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檔案銷燬後及時調整檔案櫃架,並在目錄及檢索工具中做出相應的註明。

庫存檔案未經鑑定並履行批准手續的,嚴禁銷燬。

第二十一條 凡有下列事蹟之一的,應給予獎勵。

(一)安保檔案的收集、整理或者開發利用方面做出成績的;

(二)對安保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做出成績的;

(三)執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企業檔案管理制度表現突出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可以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按有關規定責令賠償。

(一)損毀、丟失或擅自銷燬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安保檔案;

(二) 將職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或者拒絕向檔案管理人員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錄或者公佈有密級檔案的;

(四)塗改、偽造檔案的;

(五)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細則適用於各縣(市、區)××局、市局直屬單位,各單位可根據本管理細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為進一步規範銷售合同文檔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實現銷售合同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

所指的合同檔案是公司在業務經營中形成的各種來往合同、協議、訂單、確認書、價格變動函等(包括巨盛、中能、舒爾茨、內貿、外貿)。

二、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收取相應客户的資質、往來的調查表等,也屬本管理制度的歸檔文件。

三、合同檔案管理原則

1、公司經營產品的採購、銷售均須訂立合同。

2、業務合同歸檔、保管、建立檔案,由銷售部管理,以確保檔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銷售部指定專人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整理、保管公司所有銷售業務合同文檔。

四、合同章管理原則

1、公司統一發放合同章,屬銷售業務使用的合同章發放到銷售部。

2、業務合同章除因工作需要留一枚由駐馬鋼辦事處保管外,其餘均由指定人員保管。

3、各業務部門、業務人員用章時應填寫用章登記表,並附上用章的。文本原件或複印件,交由銷售部經理簽字後方可使用。若因工作需要帶合同章外出時,須辦借用手續,使用完畢後即行交回。

五、合同文檔的管理要求

1、合同文檔管理可以按“公司合同管理”中“合同編號”規定進行分類編號。

2、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半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合同管理人員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登計、監督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4、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同檢索工具,以便有效地開展合同文檔的查詢、利用工作。

5、各業務員可查閲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閲,須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五、附則:

1、本制度自審批通過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解釋。

六、附件:《合同檔案登記表》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祕檔案資料是公司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了加強對文祕檔案的管理,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祕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文祕檔案管理制度的貫徹及在各部門的執行檢查,加強對文祕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實務指導。

2.2各部門所負責的部門內部檔案資料,應有專人兼管。同樣也應執行本制度所規定的各項條款要求。

2.3文祕檔案室是公司對文祕檔案的專管機構,在行政管理部的領導下,其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2.3.1制定或參與制定關於文祕檔案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2.3.2協助行政管理部長對各職能部門文件資料歸檔管理的指導監督。

2.3.3負責對永久行文祕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3.4總結經驗,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祕檔案資料能夠充分得到利用,為經營服務產生收益。

3.歸檔資料的範圍、內容

3.1計劃性文件資料

包括公司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規劃、計劃。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類標準、指標,如計劃指標、考核標準、技術標準等;公司管理層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命令、工作指示、調度記錄等。

3.3法規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業、上級制定和頒發的各種需公司貫徹和執行的規定、要求、標準等文件;公司內部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決議

包括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的行政辦公會議所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3.5總結性文件

包括公司經營活動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總結;下屬單位的工作總結及單項性的各種總結報告。

3.6憑證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各類原始記錄、憑證、台帳等。如產量記錄、質量記錄、設備保養維護記錄,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產品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原始記錄和文本。

3.7彙報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級主管單位的彙報材料、統計報表、財務報表等;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所發言或發佈的各類文書資料等

3.8勞資人事資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調整、認識考勤、人才引進和培訓考核、工資核定記錄等相關資料。

3.9調研性資料

包括市場調研、開發調研、行業及競爭對手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公司內部各策劃方案的技術經濟論證材料等。

3.10聲像製品資料

包括經營活動中、文化活動中、以及員工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單位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

3.11證件性文書資料

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許可證、產品檢疫證、衞生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資產資料如汽車使用和房屋建築等批文證照。

3.12饋贈行資料

包括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製品等。

4.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

4.1檔案的收集

4.1.1凡屬本制度第三條所涵蓋的文件資料,均應歸檔統一管理,各部門應做好資料的分類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歸檔;會計歸檔類在年度終結後,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每兩年歸檔一次。

4.1.2銀行票據由財務部立卷留存;各類報表(應收帳報表、銷售報表等)報相關領導閲後由專人回收並即刻銷燬,只財務部立卷留存。

4.1.3業務要貨計劃、往來函等業務傳真、資料由業務部立卷留存。

4.1.4各類外來文件、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立卷留存;內部文件原則上各部門傳閲後,即由總經理辦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員工應注意隨時收集各種信息資料,並及時彙總到各部門檔案管理員,員工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個各種會議回到公司後,應將相關資料全部移交檔案管理員。

4.2立卷歸檔的時間

4.2.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辦公室立卷歸檔。

4.2.2對於某些專門文件,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業務單位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4.3立卷歸檔的要求

4.3.1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文祕檔案資料,遞交文祕檔案室立卷歸檔。

4.3.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4.3.3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歸在一起。

4.3.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然後還要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4.3.5填寫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4.3.6立卷應以本單位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間的歷史聯繫,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麪貌。

4.3.7立卷應以同類問題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繫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4.3.8立卷應把上級文件於本公司文件(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4.3.9立卷歸檔後,發現還有需立卷的文件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4.3.10文件組成案卷後,卷內文件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找方便。

4.3.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條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4.3.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祕檔案的借閲

5.1文祕檔案主要供本企業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需須持介紹信,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可查閲無密級檔案。

5.2各部門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閲屬於本部門業務工作範圍得文祕檔案資料。如需查閲非本部門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或原形成檔案得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閲。

5.3文祕檔案得借閲者應負責檔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複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註標語,不得轉借,如有違紀,酌情處罰。

5.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複製品提供使用。複製可採取複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複製文件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後,註明檔案編號,然後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複製件加蓋公章,以示覆製件不會有誤。

5.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後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後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對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5.6文祕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如延期借閲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5.7借閲文祕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6.文祕檔案保密要求

6.1檔案管理員和借閲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6.3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翻閲,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6.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級領導批准。

6.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6.6外來參觀人員,統一由負責接待人答覆問題和辦理所需材料。

6.7檔案管理員丟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8企業在職工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7.超期檔案的銷燬

7.1對超過保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分管副總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7.2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7.3銷燬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文件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文件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一、檔案資料

招標過程中所有的文字資料(含電子資料)、視頻資料都是檔案資料的組成部分,在項目完成後都必須整理歸檔。公司設立檔案室和檔案管理員,公司所有項目(含分公司項目)都必須統一歸檔,分公司項目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餘檔案必須由總公司統一歸檔管理。分公司撤銷時,未到期的未中標投標文件必須統一交到總公司檔案室,才能辦理撤銷手續。各分公司應對自行保管的檔案參照總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總公司將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保管的檔案進行抽查。

二、歸檔及備案時間

總公司項目,在項目分成前必須完成檔案資料的歸檔。分公司項目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前必須完成除中標通知書外的所有檔案資料的歸檔,在下個項目資料歸檔前將該項目的中標通知書歸檔。有總公司外派人員的分公司,該外派人員兼任分公司檔案管理員,分公司檔案管理員應督促分公司及時將應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的檔案包括電子資料及時交回總公司。

監管機構資料備案時間:

1、電子資料

電子資料文件夾格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處“職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標),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補充文件、資格審查報告、評標報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通知書 、投標文件等)都拷貝到該文件夾下,在資料歸檔前上傳到公司FTP網站(操作方法詳見《公司電子檔案歸檔指南》),正式歸檔前由檔案管理員查看後才能辦理歸檔手續。中央投資項目,資料應上傳中央投資項目管理網站,經公司資質管理人員審核確認後才能辦理歸檔手續。

2、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資料整理時應注意按過程順序整理,特別是招標過程比較複雜的項目。

2.1檔案盒:除未中標人投標文件外的所有檔案資料必須裝入專用檔案盒,檔案盒盒脊上貼上相應的標籤,保存期限為15年。

2.2湖南省政府採購項目檔案資料檔案盒內應設盒內目錄不裝訂,單獨裝訂成冊的資料首頁設冊目錄,標註冊內編碼(用號碼機編碼),檔案盒內資料一般包括如下資料:

2.2.1盒內目錄

2.2.2備案資料

2.2.3招標文件

2.2.4投標文件正本

2.2.5中標通知書

2.2.6資料移交登記表

2.2.7客户反饋意見表

2.2.8其它資料

成冊的資料要求膠裝(中標通知書、資料移交登記表、客户反饋意見表不裝訂)。

公開招標採購歸檔盒內目錄:

邀請招標採購歸檔盒內目錄:

項目負責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檔案保管制度

一、綜合檔案室負責全院檔案(不含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有關部門按規定立卷後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二、實行科學管理,檔案庫房內櫥具、設備放置整齊合理。檔案排列整齊美觀、條理系統,編號科學規範、查找方便。

三、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修復、整理,保持整潔完好。

四、檔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須手續完備,室藏檔案必須賬物相符。

檔案借閲制度

一、查閲檔案時,首先由借閲人認真填寫查閲檔案登記簿。

二、查閲檔案只限於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檔案時,要辦理借閲手續,用完後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對所借的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毀、塗改和對外傳播。如需複製,要經檔案室同意,重要內容須經院辦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閲期間發生的一切問題,一律由借閲人負責。

四、醫院檔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單位或個人需查閲時,應持介紹信,重要內容的材料需經院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查閲。

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一、凡記錄反映本院職能活動情況、具有日後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材料,均列為歸檔範圍。

二、各部門兼職檔案員應根據歸檔範圍將材料收集齊全,按檔案立卷要求整理組卷。交檔案室檢查後,再編排頁號,填寫卷內目錄,擬出案卷標題,裝訂。

三、編號抄目要嚴肅認真,案卷標題要簡明扼要,正確反映卷內內容,由檔案室統一書寫。

四、凡立卷材料必須紙質優良,規格統一,書寫規範,字跡清楚。禁止用鉛筆、圓珠筆書寫,也不能用複寫紙複寫。對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製。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的檔案立卷歸檔任務。

檔案鑑定與銷燬制度

一、對檔案要認真進行鑑定,確無保存價值或保管期滿的檔案,可確定銷燬。

二、檔案的鑑定、銷燬工作必須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在院辦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綜合檔案室和有關立卷單位人員組成檔案鑑定、銷燬小組,負責檔案的鑑定、銷燬工作。

三、經過鑑定,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編造銷燬清冊,經院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四、銷燬檔案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點監銷,監銷人員必須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註明銷燬方式和日期。

五、銷燬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並將所銷燬檔案在目錄中註銷。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庫房門窗牢固,及時關閉上鎖。鑰匙要專櫥保管,不準隨身攜帶。

二、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庫房,因工作需要進入庫房時,必須有本室人員陪同。

三、庫房要配備好“六防”設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塵、防強光),庫房內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庫房內櫥具排列要整齊合理,要經常打掃和擦拭,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五、做好室內外温濕度記錄,除濕,降温。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七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祕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閲祕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教學工作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其主要內容有:教師登記表;統計考核鑑定(包括:考核鑑定表;教學檢查聽課評議情況等);學術水平包括:論文;教材編寫;科研成果等;專業技術職務動態及獎懲情況等,是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檔案之一。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到學期、學年末,根據責任制考核情況,結合教師的工作實際進行全面考核,分別由教務處長、教學部填寫相應部分。填寫力求實事求是,公正確切。

2、查閲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需經領導批准,管理員不得泄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

3、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所載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和更換。

4、教師調離學校時其業務檔案併入本人人事檔案隨調,學校教務處可保留其業務檔案的複印件作為教學資料妥善保存。若有單位外調情況時,憑介紹信允許抄錄。

5、教師業務檔案屬永久性保存,必須妥善保管,防止蛀爛,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字跡清楚工整。

6、教師業務檔案是記載衡量教師教學工作實績和水平的原始資料,也是教師晉級、提幹、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應嚴格手續,認真對待,不得弄虛作假、含糊敷衍或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