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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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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健康檔案存放制度

1、檔案存放要整齊、整潔,注意防潮、防火。

2、檔案存放標識要清楚。

3、檔案裝訂、存放要便於查閲,要有目錄,按時間順序,系統的排列,分類存放。

4、檔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裝訂。

5、檔案如有皺摺、破損、參差不齊等情形,應補整、裁減、摺疊,使其整齊劃一。

健康檔案記錄管理制度

1、填寫檔案一律用碳素水筆或毛筆,禁止圓珠筆或鉛筆,應清楚、準確。

2、編制好案卷目錄,檔案袋或檔案首頁各項應記錄完整,不準空項。

3、嚴格登記,嚴格手續。各項內容必須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20xx版)》規定的內容執行。

健康檔案閲讀管理制度

1、案卷一般僅供在檔案室閲看,確需外借(本單位科室)得經辦理登記手續。

2、閲讀當事人不得將檔案損毀、拆散、調換,如違反按《檔案法》有關規定處理。

3、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經院領導同意並辦理借閲手續,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健康檔案調取管理制度

1、凡需調取檔案者,均須填寫《檔案調取單》,依據調取權限和檔案密級,經院長、主管院長、辦公室主任、門診主任、護士長簽字後方能調取。

2、調取檔案當事人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檔案交還時須當面查看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院長或主管副院長。

3、外單位(市級醫療機構)借閲檔案時,憑單位證明,經本院領導同意方可借閲,但不得帶離檔案室。4、嚴格執行《檔案法》規定的相關內容。

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以家庭為單位,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2、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存放,檔案專櫃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範有序,實行計算機管理。

3、檔案必須齊全完整,做到分門別類存放,定期檢查檔案,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檔案完整安全。

4、檔案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或複製整理。

5、資料管理人員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6、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閲已經建檔的各項資料。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

7、檔案保管應採取專用櫃架,有防火、防盜、防鼠、防潮、防光、防塵、防蟲、防有害氣體等設施。

8、執行《檔案法》規定的相關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1、加強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採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準確性、嚴肅性和規範化。

2、建立專人、專室、專櫃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由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後及時收回放於原處,逐步實現檔案信息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查閲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衞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温、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燬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燬。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居民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是記錄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統資料,是對居民進行衞生服務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據,應設健康檔案室和檔案櫃專門存放。有專(兼)職人員管理、維護,檔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居民接受醫療服務和公共衞生服務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變動情況,都應在健康檔案(含電子檔案)中及時記錄。

三、使用健康檔案要細心、愛護,用後及時放歸原處,防止丟失。輔助檢查報告單據和轉、會診的`相關記錄應粘貼留存歸檔,保持健康檔案完整無損。

四、居民健康檔案不可外借,也不準其他人員查閲。管理和使用健康檔案的人員,應保護居民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泄露檔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數據存放在區級健康檔案數據中心,查閲居民電子檔案應設置分級權限和密碼,保證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

六、應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檔案記錄的信息,評估居民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健康問題,針對危險因素和健康問題,制定、實施並調整干預計劃或治療措施,管理、維護居民健康。

七、健康檔案室及檔案櫃應具備適當的防塵、防曬、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護設施。健康檔案室或檔案櫃中,不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八、建檔居民住址變更的,遷出與遷入地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之間,應做好居民健康檔案(或電子檔案)的轉出與接收,保證居民健康管理的連續性。

九、建檔居民發生死亡的,應在其檔案(或電子檔案)做好相關記錄,整理裝訂後,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電子檔案也要妥當保存)。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1、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採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範化。

2、鄉鎮(社區)衞生服務機構要建立專人、專室、專櫃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後及時收回放於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查閲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衞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www本站uawen.本站cn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温、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燬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燬。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1、加強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採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準確性、嚴肅性和規範化。

2、中心要建立專人、專室、專櫃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後及時收回放於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查閲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衞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温、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燬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燬。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根據《衞生部關於規範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的指導意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檔案是醫療衞生機構為城鄉居民提供醫療衞生服務過程中的規範記錄,是以居民個人健康為核心、貫穿整個生命過程、涵蓋各種健康相關因素的系統化文件記錄。居民健康檔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衞生服務的重要體現,是醫療衞生機構為居民提供高質量醫療衞生服務的有效工具,是各級政府及衞生行政部門制定衞生政策的參考依據。

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將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檔案作為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衞生制度的重要舉措,創新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服務模式,完善服務功能,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的目標。

三、服務機構要以健康檔案為載體,更好地為城鄉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公共衞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四、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政策引導、居民自願。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引導城鄉居民自願參與建立健康檔案工作。

——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優先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產婦、0—3歲兒童等建立健康檔案,逐步擴展到全人羣。

——規範建檔、有效使用。規範健康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證信息的連續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為基礎,充分利用轄區相關資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檔案信息,逐步實現電子信息化。

五、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在縣衞生局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衞生院、村(社區)衞生室具體負責。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醫務人員入户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服務提供情況做相應記錄。

六、健康檔案信息應當齊全完整、真實準確。其他醫療衞生機構應當配合做好健康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工作。城鄉基層醫療衞生人員在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檔案時,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七、居民健康檔案內容主要由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羣健康管理及其他衞生服務記錄組成。具體內容和方法執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有關要求。

八、健康檔案統一存放鄉鎮衞生院,達到“一人一檔(一個編號)、一户一袋、一組一櫃、一村(社區)一個檔案保管室,要求確定專人管理,檔案管理質量考核,採取鄉鎮衞生院對村(社區)衞生室半年一考核,不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在檔案管理人員變動或機構變更時,應由鄉鎮衞生院監督移交給相應人員或機構。

九、檔案管理相關責任人,在健康檔案的調取、查閲、記錄、存放等方面要遵守相關規範。居民健康檔案一經建立,要為居民終身保存,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檔案中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隱私信息。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

十、鄉鎮衞生院、村(社區)衞生室,在提供醫療衞生服務時,應當調取查閲居民健康檔案,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健康檔案。要做好健康檔案的數據和相關資料的彙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瞭解和掌握轄區內居民健康動態變化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平台,轉變服務模式,實現對城鄉居民的健康管理。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一、居民建檔率要符合市衞生局的要求。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户為單位,一人一檔的準則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櫃存放,保持整齊、美觀和規範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檔案應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按照65歲以老人、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設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按疾病分期隨訪病人,結合參加合作醫療農村居民和育齡已婚婦女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以及兒童防備接種和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常見婦女病檢查、臨牀診斷治療、職業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及責任醫師,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篇八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及時準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管理相關信息。,鼓勵利用計算機管理健康檔案。

二、公共衞生科信息員每個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增建檔花名冊、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按要求上報的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登記、統計制度,做好統計彙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計算機化健康檔案,要在技術上加強用户權限和密碼管理設計,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獲得認可後,才能登陸。

四、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五、逐步健全網絡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六、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範,定期對計算機進行保養、維護及數據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