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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05W

公司考勤制度多篇

考勤制度 篇一

本校各部門:

為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增強勞動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強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是每一位教職工必須做到的基本崗位規範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輔和工勤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專任教師必須認真完成學校及部門下達的`教學科研任務,不得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調課、停課、或私自請他人代課。要按時參加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私需要離開工作崗位,需按程序請假。請假以書面形式或學校OA系統提出,並説明請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中層及以上幹部請假參照學校《領導幹部請銷假暫行規定》執行,並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登記。請病假的,需提交學校指定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如因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電話請假,並於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4、各部門要逐日認真記錄教職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將作為學校向教職工發放工資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憑證,也是考核工作業績、晉升、晉級和聘任的重要依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是考勤工作的負責人和責任人,要指派責任心強、公平公正的同志為考勤員,要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5、考勤實行日考勤月報送制度。各部門應在每月初彙總上月考勤結果,並在本部門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天),以保證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無異議後於每月3號前報人事處;逾期未上報考勤的部門,所屬部門教職工當月基礎績效工資延緩發放,直至報送考勤。

6、學校將組織對各部門遵守工作紀律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檢查情況將作為部門、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的基本依據。

7、歡迎廣大教職工反映情況,進行監督。監督電話:xx(人事處)、xx(監察處),電子郵箱:xx。

人事處

20xx年9月3日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考勤範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衞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衞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説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衞。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2、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衞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衞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温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温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温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温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衞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考勤制度 篇三

一、對請假的要求:

1、教職工因有事離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因事情緊急不能及時請假的,到校後必須及時補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須填寫請假條,一式三份,一份處室備案,一份交值周幹事,一份交本週簽到領導(備於簽到冊上)。

3、請假一節視為半天,兩節視為一天(按天請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職工請假,必須對自己擔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取得相應處室領導的同意後,報相應領導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假期結束後,要到簽到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不辦理銷假手續視為曠工。

6、會議請假指:學校集體性大會和各組、處室組織召開的常規會議請假。

7、請假三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會議假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學人員請假須教務處同意並簽註意見後,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輔、工勤人員請假須由總務處同意並簽註意見後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

8、考勤每週一統計,每月一彙總,每學期一總結。

二、請假處理辦法:

1、喪假(指直系親屬):父輩為一週,祖輩為三天,同輩為兩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2、婚假為一週,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3、產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正常假為90天,大齡為100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4、病假(指有市醫院及以上住院手續的),病假5天(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15元。病假5天以上一個月(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10元。病假在一個月以上,按照青教發【XX】146號文件執行。

5、事假(含會議假):每天扣罰津貼20元,每節扣罰津貼10元。

6、簽到假:一月內有二次請假扣罰1元。

7、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假:請假每次扣罰10元,勞動請假每天扣罰50元。

8、因公負傷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三、曠工的處理辦法:

1、曠工一天扣罰個人月工資總額的22分之1,曠工一節按半天計算扣罰。

2、曠會一次或自習曠輔一次扣罰10元。教師安排值班缺崗一次扣罰8元。

3、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曠工每次扣罰20元,勞動曠工每次扣罰80元。

4、會議遲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罰5元,簽到缺籤每次扣罰1元。

5、當日查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崗上的扣罰5元。查堂不在崗按曠工處理,上課遲到或離崗一次扣罰10—15元。

6、升旗檢查不在扣罰2元。一月內有5次不參加大課間活動扣罰5元。(請假不計)

7、年度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內曠工累計超過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勞動人事部門和教育局文件規定執行。

考勤的制度 篇四

1、嚴格執行開發區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人員請銷假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所長請假,3天以內由開發區分管領導批准並電話告知市局人教科,請假時間超過3天的,須寫請假申請書報市局分管局長批准。

⑵其他人員請假,須寫請假申請書,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由所長批准並電話告知市局人教科,假期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病假、事假,3天以內由所長批准,超過3天的,由所長在請假申請書上籤署意見,報市局分管局長批准,特殊情況可事後補交請假申請;因病請假超過3天的須同時出具病歷及病休證明。

⑶財政所編外人員請假,由所長批准。

⑷假期期滿後必須按時到崗,並向批假人銷假。

3、嚴格執行請銷假程序,未經領導批准或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經教育無效,全年曠工超過15天以上,依照《公務員法》給予嚴肅處理。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登記簿、月度考勤登記彙總表、值班表和簽到簿年終要及時整理歸檔,以備查考。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五

一、考勤目的:嚴明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又能保證員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二、考勤作用:作為計算當月薪金的依據;

考核員工工作表現的一項重要內容;

實行獎罰的依據;

員工試用期滿轉正的一項依據:員工試用期間累計事假達3天(含);累計病假達5天(含);曠工,則被證明為不符合公司錄用或延期轉正條件之一。

三、考勤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人員。

四、工作時間:

公司在內工作上班時間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時間為07:30-17:00

因季節變化或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另行通知。員工應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綜合行政部負責執行、監督、檢查。

1、項目公司現場辦公人員,各部門應指派一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統計工作;次月2日前將本部門上月員工考勤表及經部門經理簽字後的請假單報行政部(遇節假日提前)。

2、總部辦公樓人員(董事會、總裁辦人員除外)實行上、下班打卡制。

[1]員工應於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後在前台門衞處打卡。

[2]嚴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對雙方當事人分別給予罰款100元/人/次,並通報批評。

[3]遺忘打卡,應由部門經理證明當日出勤情況,並給予20元/次的罰款。

[4]門禁卡應妥善保管,避免損壞及遺失。如卡丟失,請及時到前台登記當日考勤情況並通報網管員。辦理新卡應交納工本費10元。

3、各部門應嚴格據實記錄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綜合行政部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虛假考勤,公司將視情節嚴重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分。

5.4、遲到、早退、曠工: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遲到:

[1] 由於個人原因而延誤上班時間;

[2] 沒有得到部門主管領導的許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誤上班時間;

[3]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早退:

[1] 因私事於規定的工作時間中途離開公司的;

[2]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遲到、早退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內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在10分鐘(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遲到或者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事假半天處理;

[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超過三次(指15分鐘以上)的,罰款100元。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擅離工作崗位;

[2]逾期未經續假又無正當理由;

[3]謊報請假事由,經查屬實;

[4]經分配工作,無故延期不到;

[5]因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拘留或傳訊等影響上班;

[6]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曠工者,按公司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並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處罰標準:

曠工1日,扣除工資200元。

當月無故曠工2日,全年累計曠工4日,即時解除勞動關係。

六、休假種類、請假規定及批准權限

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帶薪年休假。

6.1、每週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端午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節假日適逢公休假日,順延補假。每年的具體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由行政部統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者,依國家婚姻法履行登記手續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且初婚的條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節假日)。婚假應在結婚註冊日後1年內一次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6.4、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4天喪假;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旁系親屬(雙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給予喪假2天。

6.5、計劃生育假:包括產假、哺乳假。

產假: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即一般情況下,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增加產假30天。申請產假須有醫院的產檢或分娩證明,並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休產假須於預產期前十週向綜合行政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產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按國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險津貼,不享受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及工作補助。

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須出據有效證明),給予半天/次的產檢時間;超時應履行請假手續,按病假累計計算;未事前請假的,記為曠工。

哺乳假:女員工自生育後享有哺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哺乳假;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不含午餐時間)。超時應履行請假手續,按事假累計計算;未事前請假的,記為曠工。

員工違反婚姻法、計劃生育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不享受本假。

6.6、帶薪年休假: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按員工連續工作年限計算。 其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時間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申請年休假的員工,應提供自參加工作以來,本單位或主管上級單位出示的連續不間斷的工作證明;

因行業特點,年休假原則上由公司統一在春節或特定時間段安排休假。 當年年休假應在本年度內休完。

全年請事假累計15天以上,或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6.7、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堅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醫療證明,在部門經理批准後休假,無醫療證明一律視為事假;

[2]病假期間,不得藉故外出(如旅遊或從事其他活動),一旦發現,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超過一個月至長期病休者,經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參照進入公司時間長短分別給予1-6個月的醫療期。(進入公司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最長至六個月止)。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願意接受其他職位的,將按公司勞動合同有關辦法執行;

[4]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醫療期間待遇按照北京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5]凡因違反社會治安,在公司內、外酗酒、賭博、打架鬥毆、酒後駕車等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病,按曠工處理;

病假期間工資發放:3天(含)以內,發放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不享受工作補助;3天以上,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工作補助。

6.8、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堅持工作,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綜合行政部備案;

[2]若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必須於事後一天內補假;如無特殊原因,事後一天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3]事假為無薪假、無工作補助,事假扣款以半天為計算單位;

[4]一年內累計事假原則上不超過15天;

[5]全年事假累計15天以上或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不享受當年年終獎金的分

配。

[6]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6.9、出差、因公外出:

[1]員工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外出公務登記表》(見附表),並按公司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2]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應在部門填寫《外出公務登記表》,並經部門領導簽字。

[3]員工出差期間必須抓緊時間,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遲差期外,不得隨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長差期,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4]未填寫《員工外出公務登記表》或未被批准,將按缺勤或曠工處理。

[5]各部門考勤員於每月底將本部門員工外出公務登記情況報綜合行政部。

6.10、請假手續: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請假的,本人須事先填寫《請假單》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能休假。

[2]原則上不允許口頭請假。遇有特殊情況,應事後及時補填《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不允許以短時間的間隔或連續性的。請假為由,騙取長時間的休假;同時,經審查員工出具的醫院證明不真實,本人假期按曠工處理。

6.11、批假權限:

[1]部門副經理以下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項目公司總經理、中心總經理批准;

[2]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由主管副總裁、總裁批准;

[3]總裁、董事長請假由董事會批准。

6.12、銷假、續假:

[1]員工請假或休假期滿後,應準時到部門報到上班。

[2]需繼續請假的,應於假期期滿前三天,按請假手續和審批權限辦理續假手續。如未辦理續假或未獲批准不按時到崗,除確因生病或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視為曠工行為。

[3]特殊情況規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權變更和縮短員工的假期。當員工接到通

知後,必須按要求到公司報到,逾期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統籌、合理安排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儘量減少加班工作,確保員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與員工協商後自行安排,或填寫《加班審批表》經主管領導批准,綜合行政部備案。

7.2、因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統一組織。

7.3、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務而沒有完成,導致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

八、本制度經行政人力中心審核,綜合行政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中未盡事宜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如今後本辦法與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的政策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規及文件為準。

考勤制度 篇六

各處、系、部門:

為完善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學院管理,保證學院教學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全院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時上下班。

二、加強考勤制度。

1、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辦公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

2、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職工的管理,嚴格請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説明並同意;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發現有違反勞動紀律者,要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各部門應選派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考勤情況應每月按規定上報。

3、教職工請假獲准後,應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員作為記錄考勤的憑證,假期結束後應及時銷假。

4、對不實行“坐班制”的專任教師,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從嚴執教。在規定的集體活動時間必須按要求考勤,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作曠工處理;對其在教學過程中的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按教務處有關條例執行。對造成教學事故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人事處、黨政辦、工會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將對違紀人員及該部門考勤員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門遵照執行。

xx學院

考勤規章制度 篇七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並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並報教導處備案後,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准;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准,中層以上幹部請假需由校長批准,二天以上由學區批准。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誌;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藉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後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並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説髒話,不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遊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衞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誌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週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並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脱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於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於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考勤制度 篇八

各部門:

為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服務好廣大師生員工,經學院研究決定,由人事處牽頭,工會和監察室參與,組建學校考勤檢查工作小組,不定期對行政部門人員(含系部行政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嚴格到崗時間。學校重申,行政人員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5月至9月為14:00-17:00),所有行政部門和行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嚴格請假制度。上班期間,確需因公外出辦事的,必須事先告知部門負責人。確需因私請假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請假並提交《請假審批表》,具體審批權限如下:半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核准,1-2天的須報分管院長審批,3天及以上的還必須報院長審批。其它請假類型按《江陰職業技術學院考勤與請假管理辦法》執行。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註明請假人員的事由和去向備查。

3、嚴格懲處辦法。今後,不定期抽查將成為學院考勤管理工作的新常態,抽查結果將由考勤檢查工作小組存檔,與評優評先和年底績效相掛鈎。情節嚴重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通知從即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立即傳達到位。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