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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18W

公司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考勤制度 篇一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因季節變化需要調整上下班工作時間 ,則由辦公室另行通知,夏時令(早上8:00—12:00,13:30—17:30)/(早上7:30—12:00,14:00—17:30),冬時令(早上8:00—12:00,13:00—17:00)。

第二條 員工(除特殊審批外)在公司上班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登記制度,一個月內無特殊原因累計二次未見指紋打卡記錄的,如能證明確實在上班,須填寫附件補打卡申請,否則按曠工半日論處(扣除當月日工資1.5倍),依此類推。因工作需要在項目部上班,則由項目部負責考勤,如若發現既不打卡,又無項目部考勤,視作曠工論處。

第三條 所有員工(除特殊審批外)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及時通知辦公室。不辦理批准手續者,經查實,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如因特殊原因,需填寫補打卡申請上交辦公室。否則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扣除當月日工資的1.5倍)。

備註:1、按遲到論處時間表(夏時令8:06—8:36 / 7:36—8:06、冬時令8:06—8:36)

2、按曠工(半天)論處時間:

(夏時令8:36之後 / 8.06之後、冬時令8:36之後)

(夏時令17:00之前、冬時令16:30之前)

第五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一經發現,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兩次以上(含兩次)累計發生,按50元/次扣款處理。

第六條 員工遲到、早退1次,當月扣工資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2次者,除按規定20元/次扣工資外,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除按規定20元/次扣工資外,給予記小過的處分;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除按規定20元/次扣工資外,給予記大過的處分,並上報總經理。

第七條 員工無故曠工,當月按應扣日工資的。三倍扣款,因曠工造成公司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無故曠工1天,除按規定扣除本人當天工資的三倍外,給予記小過的處分;當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記大過;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八條 員工(除經總經理提出的特殊處室特殊審批外)因病因事要請假的,無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填寫好請假單,請假一天以內的,由處室長審批,並報辦公室,超過一天的還需報分管副總批准;處室長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未經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 辦公室由專人考勤,考勤人員必須在上班後將員工到勤情況報辦公室主任。考勤人員在每月五日前須將考勤彙總表及值班費上報各財務處核實,且各公司財務處務必於每月15日前將工資發放到員工手中(中實建設為每月8日發放)。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3 日製定,於20xx年5月16日生效,若本人對考勤結果有異議,可至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處查詢。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遵守,互相監督,嚴格按照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

補 打 卡 申 請

申請人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二

公司各部門:

為規範和加強公司各部門人員上下班及請假等考勤管理,為準確核算工資提供依據,現根據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公司管理制度,將公司考勤制度等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出勤、遲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後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項目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項目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並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二、請假

關於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是遇偶發事故,應於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於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於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後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餘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與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發放。3個月後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三、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制度 篇三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審核批准;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並上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准;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天,如當週不休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衝抵後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週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於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提供公立醫院醫生證明給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提供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提供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公司考勤制度 篇四

一、辦公室考勤制度總則

1、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各項任務-模範遵守學校的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不在工作時間幹私事。

2、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堅守崗位和加班等情況。具體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和加班等。

3、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一般不得事後補假。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填寫請假單者應電話向主任請假-返回後當天及時補填請假單。

二、辦公室請假制度

1、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審批。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兼職的考勤員。

2、請病假須持校醫院或縣以上醫院診斷,方可請假-經主任審批同意-方可離開崗位。

3、公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均須履行請假手續-經主任審批同意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請假期限將到-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5、上班後在主任和考勤員處及時銷假。

三、辦公室考勤制度

1、上班實行簽到制-上班後10分鐘內為簽到時間-超10分鐘按遲到記錄-提前10,20分鐘下班按早退計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記。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簽到者-本人寫明原因-主任簽署意見後-不作為遲到計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經主任批准-方可按加班對待。

辦公室考勤制度是每一個企業都需要具有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必要要求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