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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機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9W

公司考勤機制度【新版多篇】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_______天,共計_______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章加班管理 篇三

第十五條集團提倡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完成固定工作任務,超時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計加班費;確因工作量太大、時間要求緊的工作任務,經集團領導批准後部門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條加班情況由各部門考勤人員負責統計。員工加班到達及離開公司時須進行指紋考勤;加班的員工無考勤記錄或與考勤記錄不一致的不視為加班。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口岸處理中心、業務部、財務部、運輸部按集團規定的人數安排加班。特殊情況增加的加班人員應按本規定第十五條執行。

第十七條集團給予加班員工一定的補助,補助範圍和金額根據崗位、工作難度、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確定。

第十八條部門主管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安排補休。

第十九條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閲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章事病假 篇五

第二十九條員工因私事需工作日辦理者,應事先請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請假,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

第三十條員工事假需報相關領導審批:

⑴普通員工請假2日以內,由其部門(分支機構)主持工作領導審批,2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普通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的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⑵中層管-理-員工(集團總監以下、部門主管(含)以上員工)請假3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3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報集團總經理審批;中層管-理-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第三十一條凡在集團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過1日事假可不扣薪資,須在考勤表上記錄,其他事假期間不發薪資。

第三十二條因病治療或休養者,需憑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和診斷病歷申請病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2日以內病假須其部門領導審批;3日至5日(含)以內病假須集團分管領導審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門主管(含)以上人員的病假,須集團總經理審批;連續30日和一個年度內累積達50日(含)以上病假,須集團決定另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超過10日需報人力資源部申請,經集團總經理審批,請假期間停發薪資。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返崗者,需提供相關材料證明,由集團總經理討論後決定,但事假時間以5個月為限,病假時間以1年為限,否則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以上員工准假後,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章值班管理 篇六

第二十條值班時間為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

第二十一條值班人員安排實行由中層領導帶班,中層以下工作人員輪流值班。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部門負責人需在節假日前7天將本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表》報至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由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各部門值班安排,並上報集團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並通知各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條未經集團領導批准的值班計劃,不計入工資計算範圍。

第二十四條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需報辦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員。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時間值班,到達公司及離開公司時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計入工資計算範圍。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帶非集團人員在公司內活動,無故不出勤的,按曠工對待。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離崗,發生緊急情況及時跟帶班領導彙報,同時認真做好應急處理,帶班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第二十七條值班人員下班前要跟帶班領導彙報值班情況並做好值班情況登記,分清值班責任,責任不清時雙方共同承擔。

第二十八條值班人員下班時需保證人走窗關、燈滅、門閉,存放好帳簿、票證、財物等。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為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國小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教育組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3 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15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並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准假後,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週歲以上,女年齡50歲週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准後,可准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週歲,女年齡在45-50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5%。。

(6)年齡在30週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後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准,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後,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脱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准假,擅自離開校園10鍾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脱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脱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脱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説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遊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閲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准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准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章婚產假 篇八

第三十六條員工婚假須持法定結婚證書,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條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女員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產假。

第三十九條符合晚育年齡(已婚婦女滿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產假60日,即享受150日產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第四十條男方護理假為15日。

第四十一條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日,7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

·施行輸卵管結紮術的,休假21日,產假期間結紮的,產假順延;

·施行輸精管結紮術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產術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產術的,休假30日;

·經批准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21日,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日。

以上休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同時施行兩種以上手術時,假期分別計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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