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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學習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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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學習體會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學習體會

黃景容研究員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即《職教20條》之3:“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學習體會

原文1:

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作為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和培養大國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

(一)學習體會:

1、我國是個越來越需要大批大國工匠和能工巧匠的國家,可是需求側的“呼喚”沒有得到供給側應有的“響應”。人社部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顯着的成績,但,需求在不斷變化,沒有應有“響應”的供給側必須有相應的改革。國家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作為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和培養大國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就是一個很好的信號。

2、本人認為:大國工匠、能工巧匠都具有一心一技、一以貫之、一絲不苟的基本素質,都有精益求精、精益求新的本質特點。本人曾查閲三十多位大國工匠的事蹟資料,發現他們中的多數雖然畢業於技工學校、中職學校,但都一邊工作一邊摸高自學或繼續深造。程度不一的成功與他們邊工作邊研修的時間和層次成正比。隨着新技術的快速發展,高等級技術技能人才要想實現精益求精和精益求新,尤其是精益求新,更應該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當然,這樣的高等職業教育必須名副其實,擁有“響應”需求側“呼喚”的意願和實力。

(二)實施建議:打破某種“玻璃牆”,把教育部分管的高職院校和人社部分管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高級技工班學生、預備技師(技師)班學生都明確納入高等職業教育範疇,統一培養標準,按各自管理分工,開展大國工匠、能工巧匠後備人才的培養。

原文2:

建立“職教大學聯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提高生源質量,為學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多種入學方式和學習方式。

(一)學習體會:

1、職教大學聯考原名為“技能大學聯考”。2012年開始,在具有單獨招生資格的省級及以上示範性高職院校試點。2014年寫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整體要求是按“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模式進行。本人在2014年出版的拙着《景容短語:技能教育雜談》中分析了技能大學聯考,題目是:可能“短命”的技能大學聯考。話是硬了點,但有“可能”的修飾,沒説死。幾年的實踐看,確實存在不少問題。

2、普教大學聯考考知識+學術;職教大學聯考考文化+技能。前者以學歷為特點,以升學為導向,篩選、培養知識研究型人才;後者以技能為特點,以就業為導向,篩選、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兩類人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都需要。畢業之後都得捲入職業大海,因此,兩類大學聯考都有存在的必要。由於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需求量更大,國家、民眾應該更加重視。

3、不管“職教大學聯考”會不會“短命”,實施的複雜程度不亞於普教大學聯考。

(二)實施建議:

1、考試模塊。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比例建議:非死記硬背的文化素質筆試面試佔35%左右,非山寨版的職業技能應知應會佔65%左右;

2、組織方式。可以借鑑普教大學聯考的一些切實可行的做法,如,國家統一組織,地方按規定設置專門考試機構,按需安排考點、保密、查假、反腐做法等,但更應創新,如,

■考題方向:建議明確按產業分類,以現行職業標準為導向統一出題。

■出題專家組成:建議出題專家隊伍中,行業企業實踐專家佔一定比例。

■實操考官組成:建議實操考官隊伍中,行業企業實踐專家佔一定比例。

■考試方式多元化:如,線上線下相結合考試;借鑑公安部門駕照考試方式等。

■考試次數:建議一年多次。

■考生身份多元化:學生、社會勞動者、軍人等,只要願意,都可參加。

■考場設施:考試場地、設備、工位等,建議從政府所屬的公共實訓基地、職業院校、企業、職業培訓機構中有償租借。

3、免考建議。

(1)除國家級技能大賽獲獎者外,省級技能大賽獲獎者免試入學;

(2)教育部、人社部推行的學徒制畢業的中級技工、高級技工分別納入高職大專、職教本科招生職業技能科目的免考範圍。

原文3:

根據高等學校設置制度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

(一)學習體會:

1、把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是國務院認可技工院校辦學質量的體現,是國家優化職業教育結構的一個舉措。這個措施,2014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中首次提及。由於涉及人社、教育兩部管理體制問題,“玻璃門”厚實,幾乎沒有進展。

2、中央編辦2018年底下發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明確: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國務院本《方案》也明確人社部負責管理技工院校。技師學院是技工教育體系三個層次中的一層,即使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按照中央編辦的文件要求,也應當由人社部門管理。

3、人社部於2012年組織制定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設置標準、評估標準、評估細則共9個文件。分三個小組。本人是三個組長之一,參與9個文件制定全過程。當時,大家的意見很一致:三類院校分別對應教育部的中職學校、高職學校、本科院校制定標準,在內涵建設方面要高於或先進於教育部對應層次的院校。請看技師學院設置標準辦法條款:

第三條  技師學院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教育培訓與生產實際相結合,堅持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促進勞動者就業的辦學方向。

第四條  技師學院實行學制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技師學院重點培養適應現代化生產、服務需要的高級技工、預備技師,同時面向社會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師資培訓,並承擔企業技師和高級技師的提升培訓與研修交流、考核鑑定與評價等任務。

第五條  技師學院學生實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第六條  舉辦技師學院,應符合當地產業發展規劃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上述四條標準要求,至少從2012年開始,技師學院們都在做。而高職學校,本科院校應都沒有這些內容,但,這些內容的意思,近些年,逐漸出現在國務院的相關文件。

再看人社部《技師學院評估標準》對技師學院辦學模式的要求:

第四章  培養模式

第二十六條  實行校企合作培養技能人才模式,不斷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制度,積極探索多種有效的校企合作方式。形成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學校主動為行業企業服務、行業企業積極參與的校企合作辦學的體制、機制。

第二十七條  校企合作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由有關部門、行業、企業、學校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校企合作指導委員會,能夠充分發揮指導學院教育教學改革、及時調整學院發展方向和規劃的作用。

由行業、企業和學院等專家組成的專業指導委員會,能夠定期開展工作,溝通行業企業發展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等信息,指導專業發展,制定專業建設規劃。

第二十八條  開展深層次校企合作,與企業合作共同進行專業開發,共同制定高技能人才培養方案,共同承擔技能人才培養和技師、高級技師的研修、培訓任務,共同建立實訓基地,共同進行師資培養,共同進行產品研發、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

第二十九條  每個預備技師(技師)和高級技工專業與5家以上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實行企業專家導師制度和企業專家督導教學制度。

第三十條  不斷提升專業建設水平。建立了專業調研和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市場需求變化及時調整專業設置,優化專業結構。重視專業的現代化建設,能夠根據技術、工藝、材料和裝備的發展及時調整課程結構和教學內容,適應企業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需求。積極建設體現區域文化或民族文化的稀缺專業,傳承和拓展傳統技能技藝。

第三十一條  積極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穩步開展以工作任務為導向、以國家職業標準為依據、以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理論教學與技能訓練融合貫通的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工作。有4個以上專業實施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

第三十二條  主動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針對職業特點、需求和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積極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在規範化培養的基礎上,探索特色鮮明的個性化培養機制,努力提高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

第三十三條  釆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形式完成教育培訓任務。因材施教,制定分層次培養目標,探索彈性學制、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  校園文化環境能夠體現高技能人才培養特色,體現人文底藴、企業文化,突出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和職業行為習慣的培養,注重學生身心健康和職業生涯指導。

第三十五條  重視國際職業標準、人才選拔機制和成長規律的研究,積極開展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師資培訓或人才培養項目合作、交流活動,推動技能人才的培養標準、培養途徑和培養機制等與國際接軌。

第三十六條  實行行業、企業、學校和其他社會組織等方面共同參與的辦學質量多元評價制度,形成對培養模式、培養過程、培養效果的全面評價機制。

第三十七條  發揮骨幹輻射作用,參與或牽頭開展集團化辦學,聯合行業、企業及其他職業學校、培訓機構等組建技工教育集團,優勢互補,促進區域技工教育發展。

上述9個文件的前6個文件於2012年底和2013年1月陸續發佈。三個《細則》因人社部審批職能下放等原因未公佈。出台的6個文件基本體現了2014年以來,國務院關於職業院校辦學導向、培養目標、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立德樹人、“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等要求。

退休之後,本人受邀到27個省的技工院校做過講座或指導,進入不少技工院校的校園,大體瞭解各校辦學情況:在辦學條件不佳、辦學資金不足、畢業生待遇不公平的“三不”環境中,三個層次院校,都在努力執行人社部制定的設置標準和評估標準。

如果按照近幾年國務院關於職業院校辦學的一系列新要求(比如,就業導向、校企合作辦學制度、工學結合、“三個對接”等)來重新審視高等學校設置規定,那麼,可以説,納入高等學校序列,對於技師學院來説,並非高不可攀。許多技師學院達到職業教育的高等學校應有的高度。技師學院們最大的不足就是場地面積、教師學歷、辦學資金等硬件條件弱。

(二)實施建議:

1、建議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打破“玻璃門”,開明、開放地把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

2、建議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在納入高等學校的技師學院門口增掛職業技術學院牌子,享受高等學校辦學資金、招生等相關待遇,仍由人社部門管理;

3、建議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保持中高職院校、中高技院校兩個序列院校比較辦學的局面,國家在比較過程中探索形成中國特色職業教育模式,培養適合市場需求的技術技能人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