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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多篇600字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31W

牛虻讀後感多篇600字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麼的整潔光鮮,出沒於大型商場的衣着規矩甚至靚麗的紅光滿面的男生與女生,穿着潔白的襯衫的白領坐在空調房裏忙碌,香噴噴的嬰兒滿足地在喝完母乳後響亮的咂嘴,都不能證明整個世界的和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牛虻讀後感,希望你喜歡。

牛虻讀後感1

此書的亮點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諷刺話語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亞瑟之前的情感表達也十分感人,但是,情節似乎有些過於牽強了,主教並沒有出賣亞瑟,亞瑟從一個虔誠的神學院學生轉變為一個歇斯底里的反基督,他的本意其實是為了報復他的父親——那個愛他但又擔負社會責任的父親,這不能不讓人覺得這出發點有點孩子氣,不是嗎?那個父親又犯了多麼不可原諒的錯誤值得他那麼的恨呢?愛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為了心愛女人的一個耳光就自暴自棄,這是不是很有些“維特式”的衝動呢?我覺得作者在刻畫牛虻的內心方面缺少筆墨,刻畫的不夠生動,骨有餘而肉不足啊。

作者顯然是反基督的,但是並沒有給我們勾勒出教會的罪惡面,即便是那個把懺悔當作工具出賣亞瑟的神父也僅僅是一個特例而已,除此之外,這部作品再也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來抨擊教會的罪惡了,這讓人感覺似乎有些證據不足,更何況蒙坦里尼這個角色是極其善良的,他把絕大多數的薪水捐獻給了窮人,把自己的住處也大部分當作了醫院,作者這樣描述他,然後又借用牛虻的話語猛烈的抨擊教會,感覺有點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當作一個特例的話興許説得過去,但是作者沒有這樣表達。

在文章的結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眾面前公然攻擊信眾,這點也不是很恰當的,因為並不是人民把亞瑟推上斷頭台的,真正把亞瑟推上斷頭台的正是他自己,而這出發點恰恰是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盡然,他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但是最後的發言卻起到了極其負面的效果,挑戰的卻是“大眾的信仰”,這是很不恰當並不合情理的。更何況,作者安排槍斃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彈,這説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後卻惡狠狠的鄙視那些虔誠的信徒,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實在是懷疑這部小説應該不應該屬於經典文學範疇,在我看來,這部小説倒應該成為一部內容蒼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並不怎麼高明的宣揚“革命”的工具書——應該這麼形容。

牛虻讀後感2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願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於備戰考試卻並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後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祕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後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於他深愛以及愛着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後,他成了筆鋒犀利、幹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於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説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麼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後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麼地愛戴他,握着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後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後,才後悔莫及,後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後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裏,宗教在主教心裏慢慢退去,這也暗示着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後,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後,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註定是悲劇。

牛虻讀後感3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它主要講述了一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亞瑟,生長在豪門富家,從小養尊處優。他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後來經人告密,亞瑟和一些黨內同志被捕。當亞瑟出獄後,他的行為受到黨內同志鄙棄,恰在此時,又得知自己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的私生子。雙重打擊下,亞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條偽稱自盡,本人則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殘疾,傷愈後又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際極大的改變了亞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後他當年的戀人和父親面對他竟然認不出來。

精神的變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後,他因為舌頭非常厲害,而被人稱為“牛虻”,但他自己卻把這個綽號當作筆名在各大報紙上發表政治諷刺文章。

最後在一次偷運軍火行動中,牛虻在蒙泰尼裏主教的同意下,被判處槍決。但在牛虻死後不久,蒙泰尼裏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經歷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種種磨難的打壓下仍能站起來同教會努力作不妥協鬥爭,力圖喚醒對教會心存幻想的人們。在現在的和平年代,我們又如何能體會到當時革命的殘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將永遠印在我的心裏。平常我就因為一點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卻能不畏艱險,揭露主教的偽善,譴責他當年的卑劣勾當。

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讓我懂得更加珍惜現在的和平時光。因為我知道這份和平是來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萬萬個革命者的熱血換來的,這每一份熱血裏都含着一種不屈不撓的革命精神。

牛虻讀後感4

《牛虻》這本書是我讀國中的時候買的,那時候不知道這本書寫的是什麼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覺得這是一本比較個性的書,因此買回家就斷斷續續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腦海裏卻沒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時候我無意看到這本書不知是哪來的一股力量,讓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這次學校讓我們每人看一本書,想來想去還是覺得看這本比較好,可能對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於是我又一次地拿起這本書,可能是我認真看的緣故吧,覺得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閲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但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亞瑟·勃爾頓)是一個十分堅強的人。他在革命鬥爭中學會了堅強,並支撐了他的事業。《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透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牛虻在革命鬥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裏的意大利小夥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緻,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鍊之後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裏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此刻眼前,他便鬥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裏這樣寫道:“我將懷着簡單的情緒走到院子裏去,好像一個國小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於職守的證明。”當侍衞要給他實行槍決的時候,眼裏都是含着淚花,他們太熱愛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卻是笑着應對他們的,好像這一切已經被他看透,生死對他毫無好處,正因他的心還活着。

與牛虻關聯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裏(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裏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認為“上帝是—一隻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向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説道。蒙太尼裏影響了牛虻的一生。就應説,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職責。但是在正義和親情面前,牛虻他義無反顧地選取了正義,為了革命而奮鬥!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雖然只有這本書我只有讀過三遍,或許對這本書的體會還不深,不能夠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義,但是我從中學會了一種精神,那就是堅強,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堅信在以後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進,它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個指明燈,時刻引導着,讓我不會害怕……

牛虻讀後感5

很久很久都沒有正因虛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個人而流淚了,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並不是一個冷血無情的人,只是悶騷之至、敗絮其外的模樣欺騙世人,嘴脣薄約等於冷血這種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媽説她年輕的時候看過《牛虻》,我很想問她她當時有沒有像我如此--被一種令人震驚的委屈、羞愧與痛心佔滿了心房,以至於無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於什麼我所不知道的內心隱藏着的東西的指使--但是她説已大都記不清了,於是我只好抿了抿嘴脣把那句話在脣齒間來回兜轉了幾個圈最後有些不甘地嚥下了肚子,聽着它在我的腸道里發出響亮的震撼我的靈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終是轉移了話題,將目光投向道路旁陰暗的模糊不清的樹影。

我似乎看得見一個瘸着腿但身着正裝,面上有一條醒目的長長的疤痕的年輕人,他的五官稱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齊卻顯得不那麼如人想象的逗人愛,他踩着隨意的散漫的步伐,臉上是毫不掩飾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脣口之間總能溢出窺探到人內心深處的罪惡與懺悔的辛辣諷刺,儘管總是真理,但是人們常常不願提起這種令自己羞恥的舊賬,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費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亞瑟·伯頓。也許在他生命的最後,那個充滿淚水與苦難的"以前"二字能夠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總是矛盾着的,我不願意刪去那個詞,正因太多的苦難甚至能夠改變一個人的靈魂,我的心中吶喊着:"他已經不再是那個亞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關照一下自己已經軟下來的心肝脾肺腎,我明知那個孩子--哦,請允許我稱呼他為孩子--即使在身體和心靈上傷痕累累、疲憊不堪,改變了太多,卻從未改變他對他的神父和瓊瑪的愛,即使是愛與恨糾結的纏繞,即使是深深壓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覺得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與淚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罵、被迫把自己的生命與尊嚴踩在腳底的滑稽,我彷彿恍惚中覺得,他在把他之後的人生當做一個使命來做,彷彿在演戲一般,什麼不應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詞被他無聲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進他滿是腐爛發炎傷口的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