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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 彙總25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4.08K

【導語】

牛虻讀後感 彙總25篇

牛虻讀後感 彙總25篇 由本站會員“天天開心”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牛虻讀後感篇2:牛虻讀後感篇3:牛虻讀後感篇4:牛虻讀後感篇5:牛虻讀後感篇6:牛虻讀後感篇7:牛虻讀後感篇8:牛虻讀後感篇9:牛虻讀後感篇10:牛虻讀後感篇11:牛虻讀後感篇12:牛虻讀後感篇13:牛虻讀後感篇14:牛虻讀後感篇15:牛虻讀後感篇16:牛虻讀後感篇17:牛虻讀後感篇18:牛虻讀後感篇19:牛虻讀後感篇20:牛虻讀後感篇21:牛虻讀後感篇22:牛虻讀後感篇23:牛虻讀後感篇24:牛虻讀後感篇25:牛虻讀後感

【正文】

篇1: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説《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彷彿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湧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着,跳躍着,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説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捲,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迴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醜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着簡便的心境,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應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屍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麪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説的封面上寫着: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説,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時代,僅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夠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説《牛虻》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恆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麪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篇2:牛虻讀後感

這學期劉教師在上課時向我們推薦了《牛虻》這本書。還説李校長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放學後我就去書店買下了這本書,之後在一次擂台賽中,我聽見了一個同學拉票時説《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保爾也是因為《牛虻》這本書深受啟發。所以鼓動了我看這本書的慾望,於是僅用了八天時間便讀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鬥爭為背景。以愛國志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線索,熱情歌頌了意大利人為民族解放,國家獨立所做的英勇鬥爭。牛虻鋼鐵般的意志,視死如歸的精神,嫉惡如仇的品格,激勵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輕人。

《牛虻》這本書主要講了亞瑟小時候的生活過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給他帶來歡樂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裏和青梅竹馬的瓊瑪。之後蒙太尼裏要去其他地方當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擔心亞瑟,因為在神學院裏散步時,神父蒙太尼裏以往問過亞瑟想要幹什麼,亞瑟當時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裏走後,卡爾迪神父隨即上任,在一次懺悔中,亞瑟不細心説出了自我的黨名稱,新任神父隨即告密。亞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獄後,瓊瑪以為是亞瑟告的密,打了一個耳光後走了。亞瑟回到家裏。一向厭惡他的並想把他趕出家門的大嫂告訴了亞瑟,蒙太尼裏是他的親生父親。悲痛欲絕的亞瑟打碎了神像,製造出自殺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練成了堅強,冷酷的牛虻,當他再次重回故鄉。他以辛辣的語言和尖刻的文章,諷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運軍火中,因蒙太尼裏的出現,牛虻被抓了。最終牛虻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瓊瑪,蒙太尼裏在死刑判決書籤了字。在刑場上,牛虻親字指揮劊子手處決他。

當讀到最終處決牛虻時,我不禁流了許多淚,到最終牛虻還是一個勝利者,他為了國家獨立而獻出了生命。想到那裏時,我不禁想起了我們班的小組,有的人給自我小組扣了分一點兒也不悲痛,反倒還高興,沒有團體榮譽感。我真期望他們能夠好好看一下《牛虻》這本書。

《牛虻》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就是牛虻對瓊瑪始終不渝的愛。瓊瑪的一記耳光,雖然是使亞瑟十分悲痛,但它對瓊瑪的愛卻從來沒有變過。

在蒙泰尼裏選擇了上帝時,我十分不認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當時的心境十分悲痛,雖然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應當的,可是作為父親選擇兒子更是天經地義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裏的做法,信奉一個跟自我沒有任何關係的上帝有什麼用呢,上帝對你沒有任何幫忙,又不能當飯吃。在親生骨肉和一個跟自我沒有一點關係的人做選擇時,竟選擇了跟自我沒有一點關係的人。最終還親手處決了自我的親生骨肉。我真期望這個結局能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親情。

我覺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愛的人打了一記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親生父親處決,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發生在一個對世界還認為很完美的亞瑟身上,真是太殘忍了。

看完《牛虻》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珍惜自我此刻所擁有的,我深感自我很幸福,有負職責的教師,知心的朋友,舒適的環境,愛自我的爸媽,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還常常因為一件小事而鬧脾氣,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決定改掉這些毛病,珍惜所擁有的《牛虻》這本書給我的啟示,真是太大了,我期望你也能夠看一看這本書,對你來説絕對是有益無害的喲!

篇3:牛虻讀後感

後面還有多篇牛虻讀後感!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願活着。就是在妓院裏洗碗刷碟,在農場裏牽馬拉鐙,在雜耍班裏扮演小丑度日,在鬥牛場裏幹髒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着。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説過:“生命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並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於發現你是誰,而該急於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於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麼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願意捨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説: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説:“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

篇4: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合上小説《牛虻》,我己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眼前彷彿是一條波濤洶湧的大江,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時代下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國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耳邊迴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於意大利,幫着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牆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着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説:“這麼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痴。”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裏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説,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後,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着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由本站網友投稿]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麼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着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於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於牛虻來説,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説,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麼做了以後,我們會發現,原先這麼容易。

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屍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小説的封面上定着: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小説。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讀這本小説,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小説《牛虻》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恆的,它將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筆下,他並不是一個完美的毫無瑕疵的英雄,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無法調和的仇與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貫穿牛虻的一生,正因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極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麪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篇5:牛虻讀後感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嗎?你相信世間有愛嗎?你是更相信上帝還是更相信愛?我會選擇愛!

故事就在上帝與愛之間徘徊。亞瑟是一個樂觀、開朗並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與同父異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齊。他幾乎與兄弟沒有任何感情。除了母親,他最愛的人是鎮上的神甫蒙泰尼裏,他們的關係就像父子一樣,所以亞瑟把自我祕密加入意大利黨的事告訴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發,好多同志被捕,亞瑟也所以從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對他的欺騙而弄了一個自殺的假象,隻身逃往南美。在之後的幾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滿身的傷、口吃、臉上有刀疤,還帶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後做了一個諷刺性文學家,代號是“牛虻”。並與初戀女友瓊在一齊工作,可是瓊非但沒認出他,還很厭惡他,直到他向瓊講述自我離奇的經歷。

而神甫做了紅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運軍火被捕入獄時,蒙泰尼裏還幾次去看他並企圖幫他。但牛虻始終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準備對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終打開了心結,他要父親在上帝與他之間做出選擇。

神父選擇了上帝結果,結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後,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論都是假的,僅有愛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書的結尾是牛虻臨死前給瓊的一封信,信的簽名寫着一首他們兒時的詩“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快活的牛虻。”

讀完這本書,我不知是該悲傷還是該高興,或許是悲喜交織,為牛虻的命運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樣的毒害才變成那樣;為蒙泰尼裏的感悟而喜,他最終明白了愛的意義,説明他沒有被社會的黑暗而籠惑。同時我還為當時社會的黑暗腐朽、禁錮人們思想的枷鎖而感到憤恨。

從另一層含義來説,他還告訴我們僅有反抗才能奪回本屬於我們的自由與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舊很長,這需要我們團結起來共同去奮鬥。軟弱就像一隻生活在地獄中的貓,隨時都有命喪黃泉的危險。不要再屈從,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來!奪回本屬於我們的權利!

否則,又會成為汪汪歷史中的一個杯具。

篇6:牛虻讀後感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講述了一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亞瑟,生長在豪門富家,從小養尊處優。他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之後經人告密,亞瑟和一些黨內同志被捕。當亞瑟出獄後,他的行為受到黨內同志鄙棄,恰在此時,又得知自我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的私生子。雙重打擊下,亞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條偽稱自盡,本人則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殘疾,傷愈後又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際極大的改變了亞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後他當年的戀人和父親應對他竟然認不出來。

精神的變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後,他因為舌頭十分厲害,而被人稱為“牛虻”,但他自我卻把這個綽號當作筆名在各大報紙上發表政治諷刺文章。

最終在一次偷運軍火行動中,牛虻在蒙泰尼裏主教的同意下,被判處槍決。但在牛虻死後不久,蒙泰尼裏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經歷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種種磨難的打壓下仍能站起來同教會努力作不妥協鬥爭,力圖喚醒對教會心存幻想的人們。在此刻的和平年代,我們又如何能體會到當時革命的殘酷,可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將永遠印在我的心裏。平常我就因為一點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卻能不畏艱險,揭露主教的偽善,譴責他當年的卑劣勾當。

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讓我懂得更加珍惜此刻的和平時光。因為我明白這份和平是來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萬萬個革命者的熱血換來的,這每一份熱血裏都含着一種不屈不撓的革命精神。

篇7:牛虻讀後感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裏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可是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着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在一次祕密集會上,牛虻遇見了少年時的女友瓊瑪,悄悄地愛上了她。在羅馬,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牛虻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他們的被捕,連瓊瑪都以為是牛虻告的密,在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對神甫竟然會出賣自我感到震驚,同時得知蒙太尼裏神甫原先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他一鐵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他偽裝了自殺的現場,隻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進取準備着起義。在一次偷

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裏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裏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裏,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裏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裏,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歡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以往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

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成長,是艱難的啊。就好像一羣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我的話説,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説,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

篇8:牛虻讀後感

昨日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之後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説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脱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日”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境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説,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可是能夠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從來不明白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説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説的,有些故事進行到之後,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貌,沒有中心,也沒説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國小時代的語文教師。可是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日,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明白看書為了什麼。

篇9:牛虻讀後感

《牛虻》這本書是我讀國中的時候買的,那時候不明白這本書寫的是什麼意思,並且也看不明白,只覺得這是一本比較異常的書,所以買回家就斷斷續續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腦海裏卻沒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時候我無意看到這本書不知是哪來的一股力量,讓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這次學校讓我們每人看一本書,想來想去還是覺得看這本比較好,可能對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於是我又一次地拿起這本書,可能是我認真看的緣故吧,覺得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閲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亞瑟·勃爾頓)是一個十分堅強的人。他在革命鬥爭中學會了堅強,並支撐了他的事業。《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經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終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牛虻在革命鬥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裏的意大利小夥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緻,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鍊之後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裏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此刻眼前,他便鬥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裏這樣寫道:“我將懷着簡便的心境走到院子裏去,好像一個國小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於職守的證明。”當侍衞要給他實行槍決的時候,眼裏都是含着淚花,他們太熱愛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卻是笑着應對他們的,好像這一切已經被他看透,生死對他毫無意義,因為他的心還活着。

與牛虻關係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裏(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裏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認為“上帝是—一隻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向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説道。蒙太尼裏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當説,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職責。可是在正義和親情面前,牛虻他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正義,為了革命而奮鬥!

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雖然僅有這本書我僅有讀過三遍,或許對這本書的體會還不深,不能夠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義,可是我從中學會了一種精神,那就是堅強,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相信在以後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進,它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個指明燈,時刻引導着,讓我不會害怕……

篇10:牛虻讀後感

伏契尼所寫的《牛虻》是於1997年在英國出版,後翻譯成中文在中國發行,深受中國當代青年的喜愛。

整本書主要寫的是牛虻為了革命事業放棄感情,親情,甚至是生命的大無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時期的牛虻叫亞瑟,在神父蒙太尼的愛護下過着無知的生活,那時侯的他年輕,稚嫩。之後的他外貌醜陋,為人刻薄,可是談吐詼諧幽默,為人正直,疾惡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綽號牛虻。而那時侯的牛虻已經經歷了許多的坎坷,有一個幼稚的孩子成長為一個成熟冷靜的少年。為了革命事業,為了他的祖國,他放棄了他愛的瓊瑪,他拒絕了親生父親蒙太尼的哀求與勸説。槍決那天,牛虻用他的無畏與他那一身的正氣震驚了上校,士兵與那愚昧無知的人們,他的視死如歸令士兵們悔恨自我救不了他。

無論我活着

還是失去生命

都將是一隻

歡樂的牛虻

這是牛虻臨死前寫給瓊瑪的他們兒時最喜歡唱的一首兒歌,兒歌再現了牛虻為了祖國意大利而獻身的無怨無悔。

的確,他愛瓊瑪,愛父親,但他更愛祖國。

讀完後,我不禁感到很羞愧,與亞瑟,不!是與牛虻相比,自我對於祖國所做的實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國為我們創造的優越的環境裏,自我是否真的能做到時時刻刻想着自我的祖國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那麼,為什麼我們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為什麼?

古有屈原為自我的祖國而跳江,自願用自我的死來喚醒君主的開明,並所以留下了流傳千古的《離騷》,為後人所拜讀,他的正義難道不正是我們所需要學習的嗎?再者飛將軍李廣,為了漢朝能順利收復匈奴,自願戰死沙場,他的視死如歸難道不是我們所應當學習的嗎?趙國的藺相如為了自我的祖國不受屈辱,而冒死單身來到秦國,終得抱璧而歸。現代的王進喜為了自我的祖國,完成了大油田的開發任務,從而是中國擺脱貧油國的謬論。袁隆平為了自我的祖國,將自我大半生的時間耗在了雜交水稻的研製上,最終解決了中國的糧食問題。2008年的中國是災難與光榮並存的一年。雪災,地震一次次的考驗着我們,可是中國人是龍的傳人,我們有着五千年之舊的悠久歷史與禮貌。祖先留給我們的堅強,意志與那永遠都不會磨滅的愛國之情註定我們定將勝利,永遠!

篇11:牛虻讀後感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説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教徒們來説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着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説,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着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説:“選擇就意味着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説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着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着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篇12:牛虻讀後感

《牛虻》讀後感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祕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後,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製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後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鬥的鬥士歸來,意味着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捨了感情和親情,也捨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説“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鬥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裏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於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裏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裏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麼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佔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後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裏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儘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後,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儘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牆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説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於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説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説“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後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麼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紮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説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説“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裏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後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後,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裏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麼單純的一個願望,要活着。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着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説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教徒們來説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着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説,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着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説:“選擇就意味着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説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着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着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篇13:牛虻讀後感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終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終都喪生了,原因不一樣,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一樣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明白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我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鬥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終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於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着、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讚歎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教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並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裏註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明白上帝並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這也説明了在他眼裏僅有上帝。最終,牛虻死了這本不應當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麼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麼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隻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期望牛虻能歡樂,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篇14:牛虻讀後感

在看完《牛虻》一書後,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麼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裏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於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祕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後,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着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着方格花布連衣裙,繫着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着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悽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裏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裏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裏,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裏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於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説是多麼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鍊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後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於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於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篇15:牛虻讀後感

《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歡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小時候牛虻和瓊瑪一齊學過的,這也是牛虻最終的筆跡,寫完這首詩後牛虻被帶到了刑場,在無數次的槍聲後,他倒下了……

亞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他的傳奇。年輕時亞瑟書中這樣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長長的眉毛,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每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經過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後的牛虻(亞瑟)是: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以往那個像畫一樣的青年會變得如此難堪,一前一後的外貌比較,讓我們感到了牛虻所經歷的事是何等悲慘。

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倆個人,可是再一次懺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裏透露了他參加的革命的行動和隊友名字,以至於他們全部入獄。出獄後他不僅僅得知出賣他的是他無比敬仰得蒙泰尼裏神父,並且神父就是他父親。加上瓊瑪認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賣導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連串的打擊使牛虻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最終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過了人間地獄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鍊了牛虻。

牛虻在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後,拖着殘損的軀體回到意大利,依舊繼續他的革命事業,他就是“感情與革命”的絕唱。那是神父親已經是紅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業正是反對宗教統治。命運總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愛的父親,在矛盾的鬥爭中,牛虻身心疲憊,可是對於革命事業他從未放棄。在死之前,牛虻還是逼着他父親:選擇上帝還是選擇他。最終蒙泰尼裏還是選擇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麼,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偉大的紅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須會後悔,你所忠誠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還會愛上帝嗎?你必須會後悔自我當初沒選擇牛虻吧!

“為了人生夢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終生只愛一個人

牛虻:革命與感情的絕唱!

篇16:牛虻讀後感

牛虻主要講述為19世紀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師私生子亞瑟因知曉身世離家而走,受盡磨難,後回到家鄉參加革命,最終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讀此文,看到前文對書簡介道,此書在蘇聯和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便覺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優秀作品的誕生,都深受當時環境的影響。作者艾捷爾·麗蓮·伏尼契與許多當時俄、意革命團體交往甚密,又接觸了許多如恩格斯等在內的革命人士。此書便是描述當時環境下革命者的作品,並被奉為經典。

我未對書中描述時期意大利乃至歐洲的社會環境進行深入瞭解,便就事論事的談論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裏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師(神父),當時的天主教牧師有終生不娶的誓言並有諸如此類的規定。所以當蒙泰尼裏與亞瑟的母親陷入感情並生下亞瑟時,心境也是誠惶誠恐並十分複雜的。一方面是教規所限,另一方面便則是人性的真實表達。但因為身份原因,其與亞瑟的生母便對亞瑟一向隱瞞親生父親的真實身份。但由於天性中父親對子女的摯愛,亞瑟的母親待亞瑟長大後叫其認蒙泰尼裏為懺悔牧師,亞瑟成為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蒙泰尼裏更是對亞瑟的關懷無微不至,當亞瑟成為當時意大利學生革命團隊時,便日夜擔心不已,生怕亞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裏升任主教而發生調動,而亞瑟因參與學生革命而被當局關押慘受折磨後,書中對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亞瑟因當局設局誤露其他團隊成員信息,而被自我深愛的姑娘誤會,同時得知自我真實的身世後,亞瑟作為一個少年,突然的變故顛覆了其長久以來構成的人生觀及價值觀。看到此刻,被深愛的女孩所誤會固然難以理解。但蒙泰尼裏作為亞瑟的生父及懺悔牧師,隱瞞身份確屬無奈之舉。當時的環境決定了這一選擇,在一個由天主教實際執政的環境下,蒙泰尼裏違反誓言陷入感情無疑是世事難以理解的。而作為生父,字裏行間處處溢出蒙泰尼裏對於亞瑟真正的愛。自古忠孝兩難全,這位父親只是做了在當時背景下他認為對的選擇。雖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師,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盡一位人父應盡的職責。我們能夠説蒙泰尼裏背離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師,但我認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親,即便這份父愛含着欺騙。

作者在此處表達如此激烈的情緒,我想主要是因為兩點:一是為下文亞瑟成為一個徹底的反天主教統治的革命者做鋪墊。二是,當時社會背景下人民對天主教的統治早已人怨沸騰,但敢怒不敢言。

亞瑟滿含憤怒、被誤解、被欺騙的情緒離開去了南美,他對天主教的虔誠被他一錘子砸個粉碎。而之後的亞瑟生活便是極盡悲慘。礦工、船內幫工、身體被燒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後的苟延殘喘、成為坡腳的馬戲團小丑,亞瑟遭遇的這些悲慘命運讓人唏噓,但沒有被真正擊倒的他卻也變的堅強。這時讓我想起柴靜在看見內寫的一句話,你無法想象底層社會的殘酷。就如同一盞燈光,光亮邊緣的黑暗之地無人關注,而那裏發生的事情難以想象,異常是這些城市裏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的人們。如果要説亞瑟有什麼在支撐其對生活的堅持,那麼我想應當有兩點,一是對於蒙泰尼裏作為父親以及對詹瑪作為愛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愛;二是對造成他悲慘生活的源頭,天主教極度的恨。

當亞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邊時,他已經成為一名有本事的堅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願再以真實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對天主教及反對蒙泰尼裏便成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間其再次遇見詹瑪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為主教的蒙泰尼裏時,他的自尊讓其不願卸下頭具,他內心深處人性跳動的火焰,讓其許多時候變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難讓其變得固執。

在此時的情景下,亞瑟的生父雖榮升主教,卻無時無刻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而亞瑟內心對蒙泰尼裏的愛及對天主教的恨交織的複雜感情,也讓其備受煎熬。雖他對詹瑪的熱愛還一如往常,但詹瑪對於當年自我的所作所為備受自責,至今無法原諒。所以當作者繼續往下描述時,我便覺得有些殘忍及牽強了。所有人對亞瑟的愛還是那麼濃烈,更如發酵的酒一樣隨着時間的推移越發厚重。而牛虻卻是因自身的種種遭遇無法釋懷。我不反對牛虻作為一名革命者去捨身取義對抗天主教的嚴苛統治。但我反對的是,一個常年懊悔不已的父親、一個多年深深自責的愛人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自我折磨嗎?脱離的人性的表達是否是空中樓閣呢?為表現革命者的堅毅而丟掉其應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嗎?人性根植於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闡述一個事實而丟棄人性不做研究,這樣的表達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時期,也不會對情戀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約束的過緊。此時表現出來的牛虻在我看來是一種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親人、愛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緒之後。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後也無法釋懷,讓人難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懲罰愛他的人,讓所有人與他一樣痛苦。我並不明白這樣來描述一個革命者對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樣的好處。當其最終因革命而遭到槍決,他自身的痛苦已結束,但其對愛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響將長久的持續下去。我想為什麼這本書在蘇聯、中國影響廣泛,而不提歐洲、北美,可能是因為書中表述的這種脱離人性的革命情懷在不一樣地區的認同感不一樣吧。

文章作者為女性,對細節、環境的描述十分細膩生動,閲讀時如身臨其境,彷彿主人公屋內的花香都破書撲面而來,十分享受。同時牛虻應對磨難的那份堅韌是革命者值得讚揚的。可是我對本文的觀點基於生活的環境。在中國現行環境下,我的這種無法設身處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當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頗的。但這便是100個讀者就有100個哈姆雷特的直觀體現。

以上便是對牛虻一書有感,特此記錄,以便日後回念。正如一日問友人,為何周杰倫此刻寫的歌沒有原先的老歌好聽了?友人答,因為他寫不出來了。對,他還是他,但隨時光流逝心境已變。怕自我也是。

篇17:牛虻讀後感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閲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兑斯説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裏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於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裏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後,他得知蒙太尼裏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偽裝了自殺的現場,隻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衝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裏,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衝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裏是看着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裏,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説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着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着,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着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着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篇18:牛虻讀後感

做一隻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儘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裏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着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着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裏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衝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着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隻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夥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麼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後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着站了起來,之後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説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裏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屍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並且開始呻吟。牛虻倚着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後,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裏都是那麼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篇19:牛虻讀後感

在讀過的小説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徵: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兑斯説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衝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衝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衝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徵。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着,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宏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着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慄。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麼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捨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薰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着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説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麼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裏,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着、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鬥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篇20:牛虻讀後感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註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説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後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歎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後把全書聯繫起來深思之後,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於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讚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讚美嗎

“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着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併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裏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聖人。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並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註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台,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後,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聖像之後,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於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瞭解脱。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餘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願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聖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塗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於牛虻對她的執着的愛。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着地頑強地戰鬥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篇21:牛虻讀後感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閲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兑斯説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裏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

蒙泰尼裏是看着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裏,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説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着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着,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着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着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篇22:牛虻讀後感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牆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着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説:“這麼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痴。”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裏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説,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後,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着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這是找回自我的一錘。在極度的混亂中,牛虻這狠命的一垂把自我給震醒了。他最終明白上帝只是個泥塑的雕像,只是自我的死腦筋才使得自我被框了起來。其實世上本沒有這麼些的規定,只是一個人的思維定式讓自我動彈不得,鑽進了牛角尖。也許有些看似困難的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能夠輕而易舉的得到答案。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麼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着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於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類曾渴望能想鳥兒一樣飛翔。於是有人張開雙臂,直接飛上西天;也有人從其原理入手,出現了空氣動力學,誕生了飛機。中國中國小生學業負擔很重。有人提出了減負——不得辦業校、作業量限定、不公佈成績,結果越減越負;現今逐漸針對其根本——應試製度進行改革,相信會有成效。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於牛虻來説,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説,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麼做了以後,我們會發現,原先這麼容易。

篇23: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我是含着熱淚讀完《牛虻》的。

小説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於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裏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並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後,當週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隻“牛虻”。

在這十三年裏,痛苦和艱辛如地獄裏的魔鬼一向在折磨着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裏,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捲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着腳了,但苦痛並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於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牛虻是個多麼值得我們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剛毅的性格,堅強的品質,給我們帶來的是他那鋼鐵般的信念。是剛毅,讓他從虛幻世界中解脱出來,浴火重生;是堅強,使他的鬥志始終昂揚,不畏苦難;更是信仰,讓他放棄年輕燦爛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剛毅、為了信仰的人了:司馬遷,遭受宮刑,完成被魯迅譽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林則徐,應對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處之,高吟“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着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着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後,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麼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着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繫,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着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聖潔在心裏,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裏死去了多少隻青蛙,多少隻兔子,多少隻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着油油的屍體,挑着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後臨牀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着,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麼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篇24:牛虻讀後感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於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説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後,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敍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説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祕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後,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後,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隻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隻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醜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篇25:牛虻讀後感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經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終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牛虻在革命鬥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裏的意大利小夥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緻,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鍊之後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裏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此刻眼前,他便鬥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

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裏這樣寫道:“我將懷着簡便的心境走到院子裏去,好像一個國小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於職守的證明。”與牛虻關係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裏(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裏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裏,“上帝是—一隻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向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説道。蒙太尼裏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當説,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職責。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小編簡評】

牛虻讀後感 彙總25篇如果還不能滿足你的要求,請在本站搜索更多其他牛虻讀後感範文。

【網友評價】

語言生動活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