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區工程車非法載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020年3月)
為進一步加強對城區工程車車輛的管理,杜絕工程車在運輸過程中的超載超限非法載人行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城區的工程車運輸工地及運輸車輛進行一次集中整治行動。為確保行動順利進行,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整治行動時間
2020年3月10日----2020年11月30日
二、指導思想
所有成員都要深刻把握開展治超工作對縣城發展的重要意義,明白這次整治行動對治超工作的推動促進作用,找準突出問題,重點解決,狠抓落實,充分發揮各自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
三、組織領導
行動組織領導:陳鎮清
組長: 鄺志軍
副組長: 尹鋒華曹小舟 黃光英
成員:劉俊超 張俊良鄧志剛鄧志全
張紅娟 張俊
四、整治對象
1、超載超限非法載人的工程車運輸車輛
2、無資質的工程車運輸車輛
3、未覆蓋、沿路遺撒的工程車運輸車輛
4、隨意亂棄土的工程車運輸車輛
5、超載超速、報廢車上路、逾期未檢、無證駕駛、準駕不符、未懸掛號牌、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非法拼裝改裝、違反規定載人、載貨覆蓋不嚴、道路遺撒、反光標識不符合標準、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五、工作要求
1、紀律嚴明,按照要求參加集中行動,不得遲到早退,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2、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嚴格執法。集中力量,團結協作。
3、一律着制式服裝執法,輕裝上陣。
五、實施流程及工作任務
1、由副局長陳鎮清親自帶領所有治超辦成員對城區的在建工程項目。源頭企業所有工程車運輸車輛超載行為的查處。
2、整治實行不分晝夜,不定具體時間,設卡與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集中整治。
3、對查處的超載超限的工程車運輸車輛一律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超載部分一律要求其卸載。對其它違規運輸的工程車車輛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施行,均從重進行處罰。
永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