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區政府對各鎮街關於貫徹《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展執法檢查的工作要求,切實履行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各相關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協作,確保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開展,建立本制度。
一、聯席會議組成
貫徹落實《條例》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由司法所牽頭,鎮綜合執法隊、社會事務辦、市容所、社區辦等部門組成。
二、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1、各部門要嚴格貫徹執行《條例》的相關執法工作,認真梳理統計本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和依法履職過程中,制定執法措施、罰款金額、案件數量及執法人數、次數等相關數據。
2、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需要,經任一成員部門提議,可以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3、加強各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與配合,協調落實《條例》行政執法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
4、各部門對聯席會議通過的工作方案、重要決定等要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按照職責要求執行落實。
5、其它相關行政執法問題。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司法所
負責協調各執法部門針對《條例》開展的執法性工作,並做好相關文件的收發、執法數據彙總上報工作。
2、綜合執法隊
負責針對《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以及公共場所行為規範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3、社會事務辦
負責針對《條例》第七十二條以及文明殯葬祭掃行為規範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4、市容所
負責針對《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5、社區辦
負責針對社區生活行為規範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