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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的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33W

第一篇:市疾控中心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的自查報告

關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的報告(精選多篇)

市委組織部:

近年來,我中心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各項規定,全面貫徹德才兼備的原則,進一步加快乾部制度改革步伐,採取中層幹部聘任制,收到了明顯成效。現將我中心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學習宣傳,增強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

中心高度重視《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

利用中心組學習的時機,組織領導幹部和兩辦主任專題學習《幹部任用條例》、《省規範和監督黨政領導幹部用權行為暫行規定》以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使中心領導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等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對其內容有了深入的瞭解和掌握,增強了學習貫徹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同時,還在幹部羣眾中廣泛進行了宣傳。

二、按照《條例》規定,進一步加快乾部制度改革步伐

在選拔任用幹部時,我中心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結合事業單位的性質,從中心實際情況出發,採用聘任的辦法選拔任用幹部。

1、堅持選人標準。中心嚴格按照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選用幹部。按照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本着推進幹部隊伍年輕化進程,注重中層幹部結構的要求,堅持“憑實績、重德才”選用幹部,使一批政治素質好,文化程度高的業務骨幹,走上了各科室的領導崗位。

2、採用聘任的辦法選拔任用幹部。中心對除黨委辦公室主任外的所有中層科級幹部採取每年一聘任的辦法。年初聘任,年底進行考核,考核基本稱職的給予談話戒免,考核不稱職和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科級幹部,下年給予降級或不予聘任。

3、嚴格選人程序。對於新選拔的副科級、正科級幹部,首先由行政領導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提名,再提交中心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同時嚴格執行任前公示、任職談話和試用期制度。對職工不滿意和反映有問題的幹部,不予任用。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下年不予聘任。

今後,我們將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的規定,使中心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科級幹部人數多。

第二篇:關於貫徹執行《領導幹部任用條例》的自查報告

水城縣煤炭管理局

關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彙報

縣委組織部: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以來,我局堅持不懈地抓了條例的學習、貫徹、落實工作,嚴格按照條例的要求辦事,認真堅持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幹部監督管理,使我局選拔任用幹部和幹部監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規範化的軌道。目前,一個以羣眾公認為基礎,以德才表現為尺度,以工作實績定升遷,以幹事創業為導向的幹部選任機制已初步形成。按照中共水城縣委組織部《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和檢查的通知》(水組通〔2014〕83號)要求,我局對2014年度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的情況

為了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我局從四方面入手認真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一是高度重視,認真學習,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幹部任用條例》和《公務員法》頒佈實施以來,我局高度重視,深入貫徹落實。針對煤炭系統任務重、人員知識結構複雜的實際, 1

教育幹部樹立四種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服務意識,既嚴格管理幹部,又重視、關心、愛護幹部的成長。堅持把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納入黨組會議學習討論內容,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注重規範化和制度化,不斷提高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的執行力,提高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樹立了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二是堅持標準,選準用好乾部。我局堅持以《幹部任用條例》為準繩,堅持選人用人三項基本原則:黨管幹部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羣眾公認的原則。對股級幹部的任用,先醖釀,不符合規定的,不研究、不討論,嚴把審核關;對科級幹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嚴把報批關;對幹部任用後的表現,按要求考察和評議,嚴把監督關。三是嚴格程序,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我局提拔任用幹部堅持會議民主推薦、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組集體討論決定等主要程序。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無記名投票,嚴格遵守《幹部任用條例》的“十不準”紀律,不存在臨時動議和個人説了算的情況。同時,貫徹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認真實行任職前公示、試用期考察、戒勉談話等制度。通過嚴格落實程序要求,有效地保障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質量。四是認真落實人事工作紀律,規範人事幹部辦事行為。局領導幹部在選人用人方面堅持“三個增強”,一是增強政治觀念,堅持任人

唯賢,注重實效,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幹部;二是增強組織觀念,嚴格遵守幹部人事紀律,不講無原則話,不辦無原則的事;三是增強法制觀念,模範執行《條例》規定的“十不準”,堅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變通、不走樣,嚴格程序辦事,抵制不正之風,確保選人用人的程序準確到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的打算

2014年以來,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我們在思想上是重視的,在態度上是嚴肅的,在工作上是認真的,在效果上是明顯的。但通過自查,感到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有的同志認為學習貫徹《條例》是黨組和組織部門的事,其它黨員幹部沒必要學。二是有的同志認為《條例》是針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基層選拔的是股級以下幹部,不在《條例》規定的範圍,沒有必要按照《條例》的規定進行選拔。三是有的同志認為《條例》規定的程序太繁瑣,好説不好做,難以按《條例》規定的程序操作。

下一步,我們將以這次檢查為契機,查缺補漏,揚長避短,在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狠下工夫,選拔一批幹事創業的幹部,為我縣的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一是繼續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把學習《條例》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特別是要抓好黨組一

班人、各股級幹部的學習。同時,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使學習貫徹《條例》成為幹部的自覺行動。

二是完善並落實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配套制度。在前段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我局實際,研究制定進一步做好乾部選任工作的有關配套制度,並在嚴格執行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按《條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辦事,認真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認真貫徹執行《條例》規定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集體研究等基本程序。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幹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幹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報。

三是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改進幹部的考察方法,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幹部、考察預告、任前公示、差額考察、試用期制、幹部監督巡視和考察結果反饋制,探索試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和聘任制,加大幹部交流和輪崗力度。大力推進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激發幹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適當時機,拿出部分空缺職位向全局公開選拔一批年紀輕、學歷層次高、班子結構需要的年輕幹部。

第三篇:全市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查報告

近年來,我市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各項規定,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加快乾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促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顯成效。現將我市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幹部任用

條例》的自覺性《幹部任用條例》是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市委高度重視《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市委常委一班人帶頭學。利用市委常委會和中心組學習的時機,及時組織領導幹部專題學習。將《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選拔任用幹部程序圖》製成匾牌,分別掛在常委會議室和組織部會議室,便於及時提醒,遵照執行。在《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下發後,又把《幹部任用條例》與《意見》相結合進行學習,使市級領導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對其內容有了深入的瞭解和掌握。在市委的示範帶動下,全市45個黨委和16個黨組都能把《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列為學習的重要內容,真正做到了上下協力,學用《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兩結合,增強了學習貫徹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二是發動幹部羣眾廣泛學。全市各級黨組織及領導幹部把學習《幹部任用條例》和中央“5+1”文件作為政治理論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堅持做到學深、學透、學紮實。市委組織部根據省委、濟寧市委《關於開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知識競賽的通知》精神,及時印發競賽題2014多份,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競賽活動。通過學習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對《幹部任用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五個法規性文件》有了充分的瞭解。

三是組織人事部門的幹部深入學。積極組織機關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五個法規性文件》進行了專題學習,並圍繞《意見》提出的幾個突出問題和要求開展專題討論,引導全體組工幹部結合我市實際思考和探索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創新做法,從而增強了全體組工幹部學用《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自覺性。

二、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形成了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在選拔任用幹部時,我市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從選拔任用條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斷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1、態度鮮明,勇於接受監督。市委認為,一個地方“吏治”清濁,首先取決於這一級黨委用什麼樣的態度選拔使用幹部:處以公心則清,處以私心則濁。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市委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誰發現市委在用人問題上不堅持原則,搞任人唯親、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以領導者個人好惡劃線,都可以舉報。只要反映問題屬實,市委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同時,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市委常委會向全市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鄭重作出了廉政承諾:“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堅持黨性原則,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薦,不提拔,而且要嚴肅批評教育,並告知紀檢、組織部門,記錄在案,今後對這樣的同志要注意觀察。”市委旗幟鮮明的態度,有效杜絕了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現象的發生。2014年7月至今,全市累計調整交流科級以上幹部141人次,到齡離崗67人,沒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問題上存在不正之風的羣眾來信。

2、嚴格標準條件,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市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選用幹部。首先,按照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本着推進幹部隊伍年輕化進程,注重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要求,堅持“憑實績、重德才、看民意”選用幹部,使一批政治素質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經營會管理,政績比較突出的年輕幹部進入了領導班子。其次,市委在選拔任用幹部時,嚴格按照領導幹部職數來配備幹部,並根據崗位的職責和幹部的特長進行合理安排,儘量做到人崗相適,使幹部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第三,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所必備的基層工作經歷和黨校、行政院校培訓經歷。近年來,我們嚴格按照此條件選任幹部,而且新提拔的幹部均是經單位民主推薦、組織部審核在冊的科級後備幹部。

3、嚴格程序,把好“五關”,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一是嚴把推薦關。把民主推薦作為幹部考察的必經程序,堅持會議投票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同時積極創新推薦辦法。市委堅持每次調整、考察領導班子都要由單位中層以上幹部和各方面代表進行民主推薦和評議。對民主推薦得票低,民主測評不過關,羣眾不信任的幹部不予提拔。2014年12月

,試行了幹部任用初始提名辦法,由市五大家在職市級領導對鎮街黨政正職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評議推薦,把提名上的失誤控制在最小程度。2014年7月以來,全市新提拔的57名科級幹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得票多、在羣眾中威信比較高、業績突出的幹部,有效激發了全市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是嚴把考察關。制定了《兗州市選拔

黨政領導幹部考察工作規範》,編印了《幹部考察工作手冊》,建立了相對穩定的幹部考察工作隊伍,實行幹部考察工作責任制,明確考察主體責任。在考察過程中做到“五個必查、六個必談、七個必訪”:“五個必查”,即考核對象近幾年的工作筆記、工作計劃、思想總結、工作評價材料、本人檔案等五種資料必查;“六個必談”,即領導班子成員、所在單位幹部代表、上級分管領導、分管(聯繫)的下屬單位(科室)主要負責人、工作服務對象、所在單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六種對象必談;“七個必訪”,即市考核辦公室、政法部門、紀檢部門、信訪部門、計生部門、審計部門以及調查對象的工作現場等七個方面必訪。

三是嚴把討論決定關。市委在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時,堅決執行《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堅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的規定,做到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經充分醖釀的不研究,羣眾有反映、紀檢監察部門沒有查清的不研究。為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去年12月,對鎮街黨政正職的任免實行了全委會票決制。

四是嚴把公示關。嚴格執行幹部任前公示制,做到了有報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同時把任前公示與任職談話制度相結合,對羣眾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在任職談話時向幹部指出,督促整改。

五是嚴把試用關。對新提拔任用的領導幹部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後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勝任所試用職務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試用期滿考核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四分之一、經組織考察認為德才表現一般的,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一般為半年;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察認定為不稱職的,免去試用職務。

同時,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做到了記錄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職審批表等資料齊全、規範,歸檔及時。

三、以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為抓手,不斷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步伐

市委始終把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中央“5+1”文件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以落實制定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等9個政策性文件為重要內容,以擴大民主、走羣眾路線為基本方向,以提高幹部工作的公開程度和透明度為目標,不斷加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1、探索實行選拔黨政正職“全程徵求”意見。2014年12月,我市採用“全程徵求”意見的做法,選任了19名部門正職、5名鎮街黨委書記和6名鎮長(辦事處主任)。一是評議推薦徵求意見。以信函的形式徵求市五大家在職市級領導、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對鎮街黨政正職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評議和使用建議。二是醖釀討論徵求意見。市委和組織部領導分別與市級黨政班子成員,人大、政協主要負責同志及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進行談話溝通,對擬任人選充分討論醖釀。三是全面考察徵求意見。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召開意見徵求會,發放《徵求意見表》,廣泛徵求意見。四是全委會表決徵求意見。將擬任人選表決票送交全體市委委員、候補委員,書面徵求對擬任用人選的意見。市委組織部梳理彙總各方面意見,通盤考慮,提出調整配備建議,由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通過“全程徵求”意見,這批幹部調整雖然是多年來調整幅度最大、涉及幹部最多的一次,但社會反響這麼好是多年來從未有過的。

2、多途徑鍛鍊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堅持把實踐鍛鍊作為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有力措施來抓。今年在年輕幹部培養上實行了“三個一批”。

一是考選一批。從全市黨政羣機關、事業單位及規模以上企業考選了20名優秀年輕幹部到鎮街和經濟開發區擔任鎮長(主任)助理職務,半年後考核優秀的提拔為副科級領導幹部。整個考選堅持改革創新,注重了實際工作能力和民意,筆試試題命制科學、合理,基本理論、基本知識佔40%,案例分析、情景模擬佔60%;面試環節增加了駐點調研,組織入圍人選到王因、黃屯兩鎮進行了為期兩天的駐點調研,面試圍繞駐點調研出題目,重點考查每位考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考察實行關口前移,在駐點調研中,就組織考察組成員對入圍人選進行重點觀察,並實行民主測評量化,把考生評判權交給羣眾,讓所在單位羣眾對每位考生的一貫表現和發展潛力打分,全面客觀瞭解考生的德才表現和綜合素質;實行了試用期制度,考選幹部半年後能否提拔任用,要看試用期的表現,看組織考察的結果。考選工作受到了社會(請您支持:)的廣泛關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前段時間,市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對20名考選幹部進行了跟蹤考察。通過考察瞭解,幹部羣眾反映很好,一致認為,這批考選幹部能力強,適應快,工作紮實認真,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

二是選調一批。從197名2014年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中選調了30名優秀大學生到鎮街擔任黨政主要部門助理職務。選調工作採取自願報名的形式,經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程序,根據總成績(筆試佔40%、面試佔60%),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選拔了30名優秀大學畢業生。市委組織部對選調生實行動態管理,工作滿一年後經考察合格的,納入後備幹部隊伍。據跟蹤瞭解,半年來30名選調生都能夠鋪下身子,腳踏實地,勤勤懇懇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實際行動贏得了幹部羣眾的稱讚。

三是選派一批。今年3月份從鎮街、市直有關部門選派了10名年輕副科級領導幹部到温州甌海區和深圳僑商國際聯合會會員企業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掛職鍛鍊。學習發達地區幹部幹事創業的好思想和加快發展的好經驗,使其在新的環境中解放思想,開闊視野,磨練意志,收到了良好效果。到發達地區經濟綜合部門掛職鍛鍊,尤其是到深圳僑商國際聯合會會員企業掛職,開創了黨政領導幹部到民間商會掛職的先河,也為選派黨政領導幹部到發達地區掛職積累了成功的經驗。

3、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2014年以來,我市總結了以往競爭上崗的經驗和做法,結合各部門特點,在市直部門和鎮、街道黨政機關內部,普遍推行了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和一般幹部雙向選擇。僅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就拿出了76箇中層幹部崗位,通過等級化和目標化管理的形式,實行了競爭上崗。通過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一方面促進了機關幹部的有序交流和人盡其才,使一大批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另一方面也優化了人員配置和隊伍結構,激發了廣大機關幹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進一步完善制約制度和措施

為全面落實中組部印發的《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精神,確保《幹部任用條例》在全市範圍內得以順利實施,市委不斷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有效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1、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談話制度。堅持執行領導幹部談話制度,把談話細化為工作談話、任免談話、提醒談話和勤政、廉政談話。市委每次對幹部作出任免決定、宣佈任職或免職前,市委分管書記和組織部分管副部長都要與每位任免職的幹部進行談話。2014年7月以來,對涉及調整交流、到齡離崗的208名幹部都進行了個別談話。同時對個別幹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的不良傾向或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提醒談話和勤政、廉政談話。通過各種談話,加強了與幹部的思想交流,促進了幹部工作的健康開展。

2、加強對離任幹部的審計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了《關於建立幹審工作聯繫制度的意見》、《關於對領導幹部實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關於對領導幹部實行離任審計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對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手續的科級黨政機關、羣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幹部,都進行離任審計。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2014年7月以來,對33名符合要求的幹部全部進行了離任審計。

3、堅持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了組織部與執紀執法機關和有關部門的聯繫,做到了經常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在市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前,市委組織部都要徵求市紀委、監察局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認真把好“事前監督”關,防止“這邊提拔,那邊審查”現象的發生。特別是年終對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時,組織、紀檢機關共同參加,把科級班子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和督促處理。

4、規範完善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市委組織部統一印製了《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記錄簿》,要求各鎮街、市直各部門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運作,經集體討論決定,並認真做好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的議事記錄。市委組織部對各單位的執行情況定期督促檢查,對違反制度的特別是問題嚴重的人和事,果斷進行了糾正或處理。

四、存在的問題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來,我市在學習和貫徹執行《條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還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條例》的學習和宣傳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學習不夠、理解不深、把握不細的問題;二是嚴格貫徹執行《條例》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適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以及不同層次、不同職務特點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還不夠完善,對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工作上,顧慮比較多,力度不夠大;三是對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有待進一步強化,尤其是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還存在薄弱環節。

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以這次檢查為契機,加大對《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儘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滿生機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繼續深入學習宣傳《幹部任用條例》,進一步抓好貫徹落實。在市委黨校各主體班次增設《幹部任用條例》專題講座,舉辦組織人事幹部《幹部任用條例》培訓班,重點抓好單位“一把手”、新走上領導崗位的年輕幹部和組工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等相關配套法規的學習和理解。

二是從整體上不斷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級幹部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抓好《幹部任用條例》、中央“5+1”文件和《意見》,以及我市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等9個文件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化水平。加強和改進對幹部的經常性考察考核,建立完善科學的幹部實績考核體系,真正做到用發展成效評價和識別幹部,憑工作實績獎懲和使用幹部,充分調動幹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認真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所規定的免職、辭職、降職、聘任等制度的要求,繼續落實和完善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輪崗、交流和任期制度等規定,充分體現《條例》所要求的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改革精神,全面考核、嚴格程序,為實際工作中疏通“出口”提供製度保證,解決了幹部能“下”的問題,努力使疏通“出口”的工作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三是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從制度建設入手,繼續堅持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警示教育、誡勉等一系列制度,突出從內部加強對領導幹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和管理,把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作為重要方面予以監督。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司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在選人用人方面的監督作用,主動接受羣眾監督,並針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加大查核督辦力度,保障羣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有效實施,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

第四篇:全市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查報告

近年來,我市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各項規定,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加快乾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促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顯成效。現將我市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幹部任用條例》是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市委高度重視《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市委常委一班人帶頭學。利用市委常委會和中心組學習的時機,及時組織領導幹部專題學習。將《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選拔任用幹部程序圖》製成匾牌,分別掛在常委會議室和組織部會議室,便於及時提醒,遵照執行。在《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下發後,又把《幹部任用條例》與《意見》相結合進行學習,使市級領導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對其內容有了深入的瞭解和掌握。在市委的示範帶動下,全市45個黨委和16個黨組都能把《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列為學習的重要內容,真正做到了上下協力,學用《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兩結合,增強了學習貫徹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二是發動幹部羣眾廣泛學。全市各級黨組織及領導幹部把學習《幹部任用條例》和中央“5+1”文件作為政治理論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堅持做到學深、學透、學紮實。市委組織部根據省委、濟寧市委《關於開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知識競賽的通知》精神,及時印發競賽題2014多份,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競賽活動。通過學習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對《幹部任用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五個法規性文件》有了充分的瞭解。

三是組織人事部門的幹部深入學。積極組織機關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五個法規性文件》進行了專題學習,並圍繞《意見》提出的幾個突出問題和要求開展專題討論,引導全體組工幹部結合我市實際思考和探索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創新做法,從而增強了全體組工幹部學用《幹部任用條例》和《意見》的自覺性。

二、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形成了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在選拔任用幹部時,我市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從選拔任用條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斷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1、態度鮮明,勇於接受監督。市委認為,一個地方“吏治”清濁,首先取決於這一級黨委用什麼樣的態度選拔使用幹部:處以公心則清,處以私心則濁。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市委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誰發現市委在用人問題上不堅持原則,搞任人唯親、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以領導者個人好惡劃線,都可以舉報。只要反映問題屬實,市委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同時,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市委常委會向全市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鄭重作出了廉政承諾:“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堅持黨性原則,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薦,不提拔,而且要嚴肅批評教育,並告知紀檢、組織部門,記錄在案,今後對這樣的同志要注意觀察。”市委旗幟鮮明的態度,有效杜絕了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現象的發生。2014年7月至今,全市累計調整交流科級以上幹部141人次,到齡離崗67人,沒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問題上存在不正之風的羣眾來信。

2、嚴格標準條件,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市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選用幹部。首先,按照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本着推進幹部隊伍年輕化進程,注重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要求,堅持“憑實績、重德才、看民意”選用幹部,使一批政治素質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經營會管理,政績比較突出的年輕幹部進入了領導班子。其次,市委在選拔任用幹部時,嚴格按照領導幹部職數來配備幹部,並根據崗位的職責和幹部的特長進行合理安排,儘量做到人崗相適,使幹部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第三,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所必備的基層工作經歷和黨校、行政院校培訓經歷。近年來,我們嚴格按照此條件選任幹部,而且新提拔的幹部均是經單位民主推薦、組織部審核在冊的科級後備幹部。

3、嚴格程序,把好“五關”,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一是嚴把推薦關。把民主推薦作為幹部考察的必經程序,堅持會議投票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同時積極創新推薦辦法。市委堅持每次調整、考察領導班子都要由單位中層以上幹部和各方面代表進行民主推薦和評議。對民主推薦得票低,民主測評不過關,羣眾不信任的幹部不予提拔。2014年1

第五篇: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第二檢查組:

3月29日,貴組對我辦2014年以來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進行了檢查,充分肯定了我辦在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方面取得的成績,並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我辦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擬清工作思路,切實加以整改。

一是加強領導,確保整改落到實處。黨組高度重視檢查組反饋的意見,檢查彙報會結束後,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兩位黨組成員牽頭負責整改落實工作,明確專人具體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改工作落實。

二是分析原因,理清整改思路。針對檢查中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逐條進行梳理,認真分析問題存在的主客觀原因,必然性和偶然性因素,找準問題存在的關鍵,理清思路、研究措施、着力整改。

三是擬定計劃,確保整改實效。針對資料不全、手續不完備、該裝檔未裝檔等問題,採取倒排時間表、明確責任人等方

式,擬定整改工作計劃,查漏補缺。目前,整改工作正有條不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