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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談基層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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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淺談基層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建議》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淺談基層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建議

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是民主與法制建設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方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社區矯正對象教育改造質量的好壞,他們走向社會之後是否真正認罪服法以及是否重新犯罪,關係到社會和公眾安全,進而影響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12月1日,大家期盼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徵求意見稿)已正式徵求民眾意見。不久,《社區矯正法》的實施,將為我們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

當前,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筆者自從事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以來,發現社區矯正工作仍存在着一些問題,制約該項制度應有的效果和作用發揮,不能將社區矯正的初衷完全發揮出來。現就如何將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人員管理好、教育好、服務好,使他們早日融入社會,促進社會和諧,談以下幾點個人思考:

一、做好社區矯正工作現實意義

社區矯正工作是將不需要監禁或不再需要繼續監禁的罪犯(目前我國適用的主要是緩刑、假釋、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暫與監外執行五類罪犯)置於社區之內,遵循社會管理規定,運用社會工作方法,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對其進行思想上的教育、改造,在判決或裁定規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意識和行為惡習,並促使其儘快、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社區矯正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監獄中受到犯罪行為交叉感染的危險,而且,在社區服刑矯正,因他們每天生活在社會中,人們親眼看到他們的改造和轉變,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和寬容他們,有利於減少犯罪人對立情緒,使其儘快融入社會,減少重新犯罪。對罪行較輕、社會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區進行教育改造,這是一項標本兼治的刑罰執行措施,有利於爭取社會公眾對國家刑罰活動的理解和支持,修復社會裂痕,解決社會問題,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保持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社區矯正工作存在的問題

行政執法手段缺位。司法行政機關無社區矯正執法權,對矯正對象沒有采取強制矯正的權力。目前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依據仍然是兩高、兩院的《通知》、《意見》和各地方政策性文件,尚無社區矯正法出台,社區矯正立法滯後,法律對司法行政機關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沒有明確規定,現實工作中矯正對象脱矯、漏矯、不做思想彙報、外出不請假現象嚴重,對違反社區矯正規定的矯正對象,應該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如果單靠省(市、區)出台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收監規定,有悖法理。我國《立法法》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因為司法行政機關無強制收監權力,所以目前如需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收監,則須司法局社區矯正機構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緩刑建議,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最後由公安機關執行收監,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協助。實際操作程序繁瑣,司法行政機關本身作為社區矯正工作業務的直接承擔者,但又沒有執法權,難免落得尷尬之境,所以應加強社區矯正立法,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強制矯正權力,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有利於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

經費缺乏保障。工作人員需要經常深入轄區社會單位、各社區(村)和各個家庭,開展社區矯正幫教活動,定期集中教育、不定期走訪、公益勞動、申請減刑等等工作環節,需要一定經費作為保障。各地財政難以滿足該項工作,基層司法所人員及裝備不足,無力完全滿足社區矯正需求。目前基層社區矯正人員嚴重缺乏,普遍存在一人所現狀,有的甚至還是無人所,加之,沒有交通工具,致使司法所在開展各項工作中存在不少的障礙和困難,嚴重製約該項工作的開展。因此,國家要從財力上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扶持,切實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沒有統一的裝備,影響工作開展的效果。工作在一線的基層司法工作人員,應該配帶統一標識,着制式服裝,使用統一的交通工具,持省廳統一印製的工作證。這樣才能體現我們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整齊劃一,同時也宣傳了自我,樹立司法行政部門的威信,也為工作人員自強、自尊、自律創造了條件。

社區矯正工作志願者、社區監督者匱乏。社區矯正工作工作量大,任務重,僅僅依靠司法行政人員是不夠的,需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利用社區志願者和社區監督者的一線優勢,對矯正對象日常工作和生活進行管理,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使其早日迴歸社會。但現實中大多矯正社區缺乏矯正工作志願者、社區監督,使社區矯正實施力度和效益大打折扣。

三、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思想認識不到位

社區矯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唯一高風險職能工作,司法行政部門也把社區矯正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基層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是否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執法,是矯正工作中的關鍵環節,事實上個別司法所在執法中存在矯正人員漏管現象,部分檔案不齊全等等,出現這樣的問題,歸根結底是由於基層司法所部分管教幹部思想麻痺大意,把社區矯正這一職能工作等同於其他職能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對該項工作責任意識沒有增強,對其歷史使命和重要職責以及緊迫感和風險度瞭解和認識不到位,主動性和積極性表現一般化。沒有認真思考社區矯正工作對於建設和諧社會、法治社會的重大意義;沒能深刻意識到社區矯正對象隨時隨地都會對社會構成一定危害客觀事實,更沒有考慮個別社區矯正人員可能製造出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個案,危及他人、自身以及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極端個案一旦發生,工作彌補就會變得十分困難。

(二)社區矯正實施效率、深度不足

1.監管手段陳舊,效率不高。目前,司法所對矯正人員的監管,主要是通過定期彙報、實地調查、通訊聯繫等傳統手段和方式進行,這種“人盯人”的傳統方式耗費了司法所工作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監管力度並不強。隨着矯正人員的不斷增加,這種傳統的監管手段越來越難以適應發展需要。

2.教育矯正工作力度不足。對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進行矯正是社區矯正的重要內容,是促使犯罪人順利迴歸社會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對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矯正,可從根源上矯正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習慣。

從司法所工作運行來看,教育矯正工作力度不足,矯正效果難以深入。表現為:第一,存在重監管、輕矯正的現象。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大部分工作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對矯正人員的監管和幫扶上,而對矯正工作投入明顯不足。第二,教育矯正方式針對性不強。司法所矯正人員差異較大,有國小沒畢業的,有知識分子,有高官、有市井之徒,每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有很大的差別,現有的矯正方式主要是組織講座、報告,聽彙報、交流,公益勞動等,以這些方式對他們進行教育矯正,難以達到理想狀態。第三,缺乏對矯正人員的心理矯正。由於相關專業知識欠缺、心理矯正資源不足等原因,司法所沒有對矯正人員的犯罪心理進行專業的心理矯正。

(三)司法所普遍輕視社區矯正交付執行工作環節

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司法所不少工作人員對交付執行這一工作環節不夠重視,應付了事,對交付執行過程中應該採取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自己也模糊不清。交付執行是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司法所與社區矯正對象首次見面的工作環節,在這個環節不注重交付執行內容和細節,很可能就是後續管教出現問題的導火索。一些管教幹部在交付執行環節中沒有與矯正對象形成交談筆錄,且宣告也走捷徑,使得個別矯正對象不清楚自己的管教幹部是誰,甚至聯繫方式都不知道,最終導致少數社區矯正人員脱管、漏管,嚴重者重新走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必須明確,基層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在第一次接觸社區矯正人員採取什麼樣的工作態度、運用什麼樣的工作方法,是否能夠熟練運用“辦法”和“細則”中規定的工作內容,能否給社區矯正人員留下極其深刻身份認同和服從管理的首因效應是矯正成功關鍵因素。

(四)司法所執法權缺失與自身資源匱乏

1.執法權缺失,難以實現社區矯正的監管職能。在實際工作中,司法所會面對一些“棘手”的矯正人員,他們在“司法所沒有執法權”的思想下,無視司法所監管,出現不及時報到,不服從管理、不彙報工作等現象,對於這類矯正人員,作為有責無權的司法所只能運用説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進行教育,即便是給予其警告,威懾力也不足。而具有法定執法權的公安機關只是監管的“配角”,這種角色定位使他們的矯正工作流於形式,工作沒有主動性,雙方的合作遠未達到理想的狀態。

2.自身資源匱乏,難以適應繁雜的矯正工作。司法所轄區面積大,矯正人員逐年增加,但很多司法所的人員編制始終是1人所、2人所,工作人員每天疲於完成對矯正人員的監管、教育、幫扶安置任務,完成上級司法機關和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眾多工作,管理事務多頭,很難持續跟蹤和全面落實對特定對象的監管、教育、幫扶,工作難以做細、做深。

四、司法所如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開展以來,社區矯正對罪犯的矯正作用凸顯,作為一種非監禁刑,在與監禁刑對比上,有着後者無法比擬的優勢,社區矯正能以較小的社會成本達到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目的。因此,發展社區矯正,是一項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制改革,是我國司法非刑罰化的發展趨勢。做好社區矯正工作,更是我們司法所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所在。如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是我們每個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我認為嚴格管理和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做到思想教育從嚴,生活關心到位,讓矯正對象感到社會的温暖,樹立健康、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價值觀,能夠幫助他們早日迴歸社會,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上來。

(一)進一步強化基層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

社區矯正具有嚴肅的法律強制性屬性特徵,雖然社區服刑人員在社區內接受矯正,但畢竟是罪犯,對社會存在潛在的威脅和風險,所以做好矯正工作,對維護社會治安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而且《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確規定了社區矯正機構是刑罰執行的主體,因此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認真的組織實施及有效落實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社區矯正工作中要強化“三種意識”,規範社區矯正人員管理。

一是強化責任意識。社區矯正是在開放的社會化環境中對罪犯實施教育改造,因此預防社區服刑人員脱管和重新犯罪,防止他們對社會再次造成危害,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首要任務。增強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真正做到公平執法、公正執法。實行每日檢查、定期抽查,全面瞭解和掌握社區矯正人員的活動軌跡,及時瞭解其動向,對其異常動態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

二是強化法律意識。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對社區矯正各個執法環節嚴格把關,抓好接收矯正對象談話、家庭走訪、矯正方案、矯正宣告書、簽訂矯正承諾書和監護責任書、矯正協議書,使社區服刑人員感受到刑罰執行的嚴肅性,促使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區矯正各項規定。

三是強化風險意識。把社區矯正執法作為重點風險點來抓,督促執法人員公正司法、清正廉潔,不斷增強執法人員風險防範意識。

(二)大力加強教育管理,切實提高社區矯正工作水平

全面推進社區矯正適應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符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刑罰執行制度的客觀需要。進一步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已經有成功的實踐、豐富的經驗、良好的發展基礎,下一步關鍵要在加強教育管理上下功夫,促進社區矯正工作全面上層次上水平。司法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肩負的職責,具體可分為行為監管、教育學習、組織勞動等三方面。當前社區矯正工作急待提高刑罰執行意識,也急待提高制度執行力,

1、狠抓教育管理這個中心環節

教育管理是社區矯正工作的核心和關鍵,是全面推進社區矯正、提高社區矯正實效的中心環節。實現刑罰目的,維護社會穩定,必須加強社區服刑人員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教育矯正質量。

(1)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切實按照社區服刑人員報告、外出審批、居住地變更審批等規定,加強日常管理和考核,督促社區服刑人員遵守規定、接受矯正。加強對職務犯罪等重點人員監督管理,專門制定方案,嚴格監管措施,決不能使刑罰變成無牙老虎。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把罪犯放到社區服刑,本身就是寬的一面,在這種寬待的前提下,管理必須從嚴,絕不能無原則遷就,寬大無邊;絕不能把在社區服刑的罪犯混同於普通公民,放任不管;絕不能用幫扶方法替代監管措施。對社區服刑人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符合收監條件的,必須及時依法懲處,堅決收監執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2)要進一步加強教育矯正。在教育內容上,必須堅持“三個注重”,充分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和社會性。一是法律上注重管理,強化社區服刑人員在刑意識。二是在人格上注重尊重,保障矯正對象的合法權利。三是思想上注重關心,強化矯正對象的心理矯治。要以矯正對象的思想改造為重點,通過法律法規、行為規則、道德規範教育,引導矯正對象熟悉法律法規、瞭解政策規定、知曉道德規範、掌握行為準則,不斷強化其改造意識、迴歸社會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認真組織社區服務,嚴格執行社區服刑人員每月參加社區服務不少於8小時的規定,培養社區服刑人員正確的勞動觀念、紀律觀念,幫助他們修復社會關係,促進他們順利融入社區、迴歸社會。

(3)要在矯正小組建設上狠下功夫。矯正小組是動員和依靠社會力量的好載體,是社區羣眾參與社區矯正的好渠道。矯正小組天然貼近社區服刑人員,最瞭解他們的思想,最方便開展“一幫一”、“多幫一”教育幫扶活動,而且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易被社區服刑人員所接受。要明確矯正小組任務,充分發揮矯正小組作用,經常聽取矯正小組彙報,制定矯正方案時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共同加強監督管理,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和每個矯正方案順利實施。只有矯正小組真正發揮作用,社區矯正教育管理各項工作才能落到實處。

2、狠抓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

刑法、刑事訴訟法和“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共同構成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體系的基本框架。“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執法規範。我區也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制訂了實施細則以及配套制度。廣大社區矯正工作者認真學習,準確把握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和執法標準,進一步增強遵守制度、落實制度、按制度辦事的自覺性。

(1)要在制度執行上狠下功夫。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停留在紙面上、只掛在牆上,那也“形同擺設”。個別地方發生社區服刑人員脱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案件,一個主要原因就在於沒有嚴格落實規章制度,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手機定位,不按制度規定及時聯繫監控形同擺設。有外出審批制度,但不按制度規定辦事,違反程序、越權審批,造成脱管失控,等等。要嚴格落實監管制度,防止社區服刑人員危害社區安全,絕不允許發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惡性案件。

(2)嚴格落實報告制度。強調社區服刑人員按期向司法所報告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社會活動等情況,提高社區服刑人員的遵規守紀意識。抓好分類管理。要將所有的社區服刑人員劃分為嚴管類、普管類、寬管類三個管理類別,細化類別標準,落實不同的管理措施,體現寬嚴相濟的政策。對重新違法犯罪風險較高的人員要列為重點人員,重點管控、重點教育、重點幫助、重點轉化。

(3)不斷完善社區矯正重大事件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社區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再犯罪、脱逃、參與羣體性事件、媒體輿論負面報道以及其他涉及社區矯正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事項,及時向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

(三)狠抓業務學習提升執法技能

社區矯正工作是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項全新的內容,是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項新挑戰、新機遇。作為一項新的刑法執行活動,該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規以及規章。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員要想能得心應手做好這項工作,就必須用一顆“恆心”去認真學習掌握社區矯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熟悉社區矯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並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改進工作方法,以達到更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工作效果。這樣才能在具體實踐中少走彎路、不犯錯誤。只有深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認真思考、仔細進行分析論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並借鑑外地先進經驗、做法,才能探索出一條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新路子。為社區矯正工作紮實、有序地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只有深入學習社區矯正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才能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明確是和非,時刻保持立場堅定和頭腦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