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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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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縣公安經偵工作調研報告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_____年監督工作安排,內司工委在王國祥副主任的帶領下,於3月上旬組織由部分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代表組成的調研組深入一線就xx縣公安經偵工作情況展開調研。調研組採取走訪、座談、查看資料等多種形式詳細瞭解相關情況,取得了翔實的資料。調研組認為,xx縣公安經偵大隊自成立以來特別是近三年來,緊緊圍繞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打擊銀行卡犯罪的天網行動、打擊假幣犯罪、打擊製售假冒商品的亮劍行動、打擊非法傳銷專項行動、破案大會戰等專項工作,充分履行打擊、服務、參謀三大職能,以偵查破案為重點,以情報信息和基礎建設為支撐,全面加強經偵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嚴厲打擊與嚴密防範各類經濟犯罪,為穩定我縣市場經濟秩序,保護人民羣眾合法利益,建設五個東鄉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經偵工作情況和取得的成績

近年來,xx縣公安經偵大隊在狠抓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全力打擊經濟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績顯著。

(一)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

xx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於2001年成立,現有民警16人,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副大隊長 3名,大隊下設3箇中隊和1個辦公室。大隊牢固樹立抓執法就是抓業務,抓執法就是抓隊伍,抓執法就是抓形象的理念,通過規範執法主體、完善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及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等措施,全面推進經偵工作執法規範化建設。

1、強化教育培訓,規範執法主體。經偵大隊針對人員偏少、隊伍逐漸老齡化、執法能力不強等問題,將規範執法主體的工作着力點放在長效教育培訓的落實上,努力通過提高民警自身執法能力和水平來提高民警執法原動力,彌補隊伍狀況存在的不足。一是通過科學培訓豐富民警法律、經濟知識;二是依託兼職法制員制度以點帶面提高民警辦案水平;三是實施法制追蹤跟進制度規範民警的執法行為。

2、完善和落實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為。結合執法工作實際,明確執法辦案程序,將民警的執法行為置於嚴格的程序規範之下,保證了民警執法的規範性和嚴肅性。一是進一步規範執法操作環節。對原有的接處警、涉案財物、證明出具等工作規範,進行全面的梳理,進一步加以落實和細化。同時,針對最容易發生問題的其他一些執法環節,如取保候審案件辦理等加緊研究,制定明確的操作程序和執法標準。二是建立典型個案的跟蹤指導制度。經偵大隊主動請求縣局法制室對在偵在辦的典型或重大案件進行的事前、事中指導,以確保各類案件的辦理程序規範、實體恰當和及時處理。三是規範涉案財務管理制度。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經偵大隊制定了《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對嫌疑人財物扣押的適用範圍、扣押流程、保管要求、返還手續等多個環節逐一做出嚴格規定,從源頭上杜絕了辦案民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四是將執法質量列為重中之重。經偵大隊始終把保證執法質量置於執法工作的首位,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規範操作,不留疑問,不出差錯,努力把每起案件都辦成精品鐵案,嚴格按照執法過錯追究程序,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認定,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追究,實行一票否決制。

3、強化執法監督,堵塞執法漏洞。一是進一步完善執法質量考評體系。通過增設 五個率(個案報送評判率、個案報送複核率、個案初審問題發現率、發現問題整改率、單位重點問題出現率)考核,強化個案質量監督。二是進一步深化執法辦案責任。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經偵大隊進一步明確了案件主辦人、兼職法制員、隊領導執法辦案責任人的執法權限和執法責任,形成了職權清晰、責任到人、量質並重、獎懲分明的執法工作新格局。三是進一步做好警務公開工作。通過互聯網、報刊等新聞媒介,以及設置公示欄和印發 警民聯繫卡、案件回訪單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經濟犯罪偵查執法辦案依據、程序等內容,切實提高執法工作的透明度。

4、增加執法科技含量,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一是進一步推行案件電子化工作。強力推行網上辦案,加強執法辦案的網上製作筆錄、網上呈報、網上審核審批和網上監督,做到以信息化規範執法程序、落實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二是加強經偵信息系統使用。繼續強化網上信息系統的使用,嚴格按照網上執法、網上信息錄入的要求,確保每人熟練運用。

(二)打擊經濟犯罪情況

xx縣公安經偵大隊緊緊圍繞中共中央穩增長、轉方式、惠民生、促和諧的要求,嚴格執行縣公安局從嚴從快打擊制度,辦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維護了我縣經濟秩序。2022年以來共受理案件145起,立案114起,破案10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 51人,打擊處理38人,挽回經濟損失3714萬元,抓獲網上逃犯32名。僅2022年,共受理經濟犯罪案件線索54起,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47起,破案 45起,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32名,挽回經濟損失980萬元。我縣經偵各項工作指標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

1、圍繞專項工作,提高打擊力度。經偵大隊圍繞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打擊非法傳銷、打擊銀行卡犯罪的天網行動、打擊假幣犯罪、打擊製售假冒商品的亮劍行動、破案大會戰等專項工作,嚴厲打擊經濟犯罪活動,偵破數起有影響的案件,查處打擊一批犯罪嫌疑人。

2022年,偵破夏桂龍、李春環等人虛開增值税用於騙子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案,挽回經濟損失 1150萬元,抓獲嫌疑人5人並全部移送起訴,其中3人被判有期徒刑;偵破蔡偉獻、吳廣發、虞彥江等人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案,搗毀假髮票儲藏窩點1個,收繳假髮票39083份,抓獲嫌疑人5人並移送起訴,其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

2022年至2022年,偵破信用卡詐騙、貸款詐騙犯罪案件6起,挽回經濟損失100餘萬元,查處犯罪嫌疑人3人。

2022年至2022年,共搗毀傳銷窩點40個,遣送參與傳銷人員500餘人回原籍,立破組織、領導傳銷案件5起,抓獲嫌疑人5人,全部被判有期徒刑。特別是在2022年,在工商管理部門的配合下,出動警力200多人次,一舉搗毀了傳銷窩點20 多處,狠狠打擊了非法傳銷的囂張氣焰。

2022年8月,偵破李駿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2022年10月,偵破吳自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積極參與,服務縣委、政府重點工作。經偵大隊作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主力軍,按照縣委、政府的要求,投入大量警力,在打擊三非行動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兩年來,共偵破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4起,非法經營房地產案件1起,抓獲嫌疑人5人,得到縣委、政府的高度認可。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思想認識不適應,較為滯後。調研組發現,目前普遍存在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斷出現的新形式犯罪及犯罪的危害性缺乏足夠認識的現象,對依法打擊經濟犯罪與優化經濟環境之間的關係認識不清,缺乏新形勢新任務對公安經偵工作提出新要求的足夠思想準備,失去對經偵工作的準確定位,甚至把經偵工作當作軟任務和創收手段,把經偵工作崗位看作是休閒崗、養老崗。工作中大局意識不強,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缺乏一盤棋的意識。

(二)隊伍素質不適應,較為落後。一方面,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目前大部分在崗經偵民警都是從巡警、刑警和各基層派出所抽調組成,其中能夠獨立偵辦或主辦經濟犯罪案件的民警較少。另一方面,隊伍年齡結構老化。目前經偵大隊16名民警平均年齡48歲,50歲以上9人,4049歲6人,30歲以下僅一人。年齡偏大導致知識更新慢、精力不充沛、現代化偵破水平偏低等一系列問題。

(三)偵查模式不適應,較為被動。從目前受理案件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是羣眾報案或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移送,而真正通過紮實的經偵基礎工作發現案件線索的很少。坐等報案、就案辦案的現象較嚴重。缺乏主動進攻意識,慣於使用由案到人被動反應的偵查模式;缺乏經營理念,習慣於等案上門。

(四)經偵協作關係不暢通,較為梗阻。在公安機關各警種之間,各地經偵單位之間,公安機關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公安與檢察、法院之間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聯絡溝通不夠、協作配合不好、認識不一致的問題。突出表現在是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案件量少質低,公安機關內部職能分工不明確或相關規定不落實。

(五)經費保障不得力,較為困難。目前,經偵工作經費是按人頭計算,但隨着社會的發展,經濟犯罪已成為主流犯罪,再加上經濟犯罪的不可預知性,辦案經費往往捉襟見肘,嚴重約束了一些案件的深入調查取證工作,使之擴大不了戰果,影響案件的深挖,嫌疑人得不到有力的打擊,也造成國家、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經濟利益得不到及時挽回。經費不足同時導致了偵破設備的落後,與當前打擊經濟犯罪的要求不相適應。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以上情況,為改進我縣經偵工作,調研組提出了以下意見和建議:

1、提高認識,加強宣傳。一是要提高對經偵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隨時從容應對各種經濟犯罪的複雜形勢;二是加強宣傳力度,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宣傳公安經偵工作職能範圍、報案程序等內容,讓更多的企業和廣大人民羣眾瞭解、熟知經偵部門,特別是對重大經濟案件進行暴光,達到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的目的。

2、加強培訓,提高素質。要積極引進財務、税務、金融、審計等經濟方面的專業人才和法律人才充實隊伍,優化隊伍結構,同時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強對警員的業務培訓,包括法律、財務、貿易、金融以及外語、網絡知識的學習,努力培養一支熟悉經偵業務,掌握現代經濟知識、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年輕的新型經偵隊伍。

3、增加經費,改善設備。一是在當前人頭經費的基礎上增設專案偵破經費,提高工作效率和警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要本着科技強警的原則,為經偵部門配備必要的軟硬件裝備,以先進的科技裝備為打擊經濟犯罪奠定基礎。

4、改革模式,提高效能。要努力提高主動進攻、先發制敵的能力,將由案及人、由人及錢的滯後被動偵查模式向由錢及人、由人及案的超前主動偵查思路轉變,樹立偵查意識、證據意識、信息意識、經營意識,強化經偵工作,提高打擊經濟犯罪的效能。

5、夯實基礎,加大力度。一是擴大經偵工作的聯絡面。不僅要聯絡轄區內的大中小型廠礦企業,物色經偵聯絡員、信息員,還要聯絡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更要把當前很少聯絡的金融、土地、房地產等經濟犯罪重點災區納入重點經偵聯絡範圍。二是做好向公安派出所延伸工作。要實現經偵進農村,經偵進社區,充分利用基層派出所和社區民警戰線短、情況熟的優勢,擴大經偵工作面,提高打擊力度。三是建立健全情報信息資料管理體系。要加強經偵情報信息和網絡建設,建立經偵信息網站,努力實現經偵基礎信息資料的微機化、網絡化;同時建立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信息資源共享優勢,利用現代化的網絡提高打擊經濟犯罪的力度和廣度。

6、內外協作,形成合力。一要主動與紀檢、工商、税務、金融、審計、技術監督、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聯繫,加強協商和協作,逐步建立起信息傳遞、線索協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規範操作程序,防止流於形式。二要加強公安機關各種警力之間的協作配合,發揮整體作戰的優勢,打出公安機關的聲威。要嚴格落實《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管轄分工的規定》,將明確由經偵部門受理的 89種罪名的刑事案件全部交由經偵部門辦理,其他警種在辦案過程中,要及時將掌握的經濟犯罪線索或信息向經偵部門通報。

【第2篇】公安現役部隊出台士官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內容摘要:認真落實士官探親休假制度。嚴格執行士官探親休假規定,對符合探親休假條件的士官,應根據部隊任務、人員在位率等情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保證士官休假制度落到實處。有條件的單位可組織士官進行療養。

為加強公安現役部隊士官隊伍建設,提高士官隊伍整體素質和戰鬥力,根據有關規定精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抓好士官隊伍建設

(一)深化對士官隊伍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士官作為公安現役部隊管理教育訓練的基本骨幹、裝備和技術保障的一線人才、密切官兵關係的重要紐帶,在完成邊防管理、滅火救援、搶險救災和警衞執勤等公安保衞任務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當前,公安現役部隊的警務機制、勤務方式和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執勤裝備的科技含量明顯提升,對士官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從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歷史使命的高度,切實把士官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戰略工程抓實抓好。

(二)把握加強士官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戰鬥力標準;把增強素質能力作為核心要求,靠健全法規制度規範各項工作,以改革創新精神解決矛盾問題,從加強人文關懷入手激發內在動力,在實施分類指導中提高建設水平,努力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堅定、專業技術精湛、作風紀律嚴明、身心素質良好、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

(三)強化對士官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重視研究解決士官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完善相關制度,適時充實管理力量,更好地適應形勢任務和士官隊伍建設發展的需要。總隊級單位每年至少全面分析一次士官隊伍建設形勢,搞好經常性檢查指導,解決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矛盾問題。支隊級單位要紮實做好士官選取配備、培養使用、教育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指導基層單位抓好士官經常性教育、訓練和管理,全面落實各項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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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標準做好士官選取晉級工作

(四)黨委加強統一領導。把士官選取晉級工作作為重要事項,納入黨委集體研究範圍。總隊、支隊級單位黨委要着重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教育引導,按編制數量、專業結構、標準條件和規定程序做好士官選取對象的推薦工作,嚴把初、中級士官審批關。總隊級以上單位黨委對士官選取工作適時提出指導意見,抓好檢查督導,對下級推薦的高級士官要認真組織考核,充分尊重,羣眾公論,做到優中選優。士官的使用崗位,必須與選取命令相符,不得隨意安排專業技術士官改行,機關不得借用基層單位的士官。

(五)規範士官選取程序。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選取士官的規定要求,把民主推薦作為士官選取的必經程序。中隊級單位要組織召開軍人大會,搞好無記名推薦投票。基層黨組織要在軍人大會選出的推薦人選中研究確定推薦選取對象。未經民主推薦和基層黨組織集體研究的,不得列入選取範圍。總隊、支隊級單位要完善各類士官選取的專業技術考核標準,嚴密組織考核,公正實施評判。進一步規範選前公示制度,按照審批權限對選取對象逐級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羣眾意見。支隊級以上單位紀委要全程參與士官選取工作並實施監督。

(六)改進士官選拔辦法。拓寬士官來源渠道,逐步增加大專以上學歷義務兵的徵接比例,提高士官選拔起點。根據士官編制崗位和實際需求,積極從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全面推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的方法選取士官,逐步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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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提高士官隊伍的素質能力

(七)嚴格落實“先訓後選”制度。士官選取前必須經過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每次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選取初級士官,需經支隊級以上單位相應訓練機構或院校進行資格培訓;晉升中、高級士官,需經總隊級以上單位訓練機構或院校進行升級培訓;直招士官,需經士官學校或訓練機構進行任職培訓。對部隊自身難以承訓的新裝備專業,總隊級以上單位應協調安排到軍地院校或科研機構和生產單位培訓。未經培訓的,不得選取、晉級。

(八)鼓勵士官在職自學提高。引導士官着眼部隊建設需要,立足本職崗位,充分利用業餘時間學習科學文化,提倡和支持士官參加自考、函授、電大、遠程教育等,進一步提升學歷層次,改善知識結構。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的,優先選取高一級士官。總隊、支隊級單位要充分發揮訓練和管理的育人功能,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建立士官自學成才的激勵機制,視情在經費上予以傾斜。

(九)認真做好士官技能鑑定工作。實行專業技術士官任職技能資格制度,把士官職業技能鑑定作為士官選取、晉級的必要條件和激勵士官學習成才、提高素質的重要手段。目前尚未開展技能鑑定的專業,要儘快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考試題庫和考評員隊伍,按專業系統落實相關經費、物資保障。對不具備鑑定條件的專業,可依託軍隊(武警)或地方有關機構進行評定。規範職業技能鑑定程序,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等級考核、等級認定、核發證書等步驟,科學組織實施。選取初、中、高級專業技術士官,分別應達到初級、中級和技師以上技能等級,未達到規定技能等級的不得選取。適時增設士官技台邑等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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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公安部門調研報告

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為公安機關“三項建設”之一,是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權威及公信力的基礎性工程。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增強了民警規範執法意識,提高了執法辦案水平。但受執法環境、民警素質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在執法規範化建設中還存在着一定的問題。筆者結合丹江口市實際,就縣級公安機關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談幾點思考和體會。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面對新的治安形勢和執法環境,少數領導、民警主動應對不夠,思想認識上有偏差。當前,我國正處在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鬥爭複雜的特殊歷史時期,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新情況、新問題很多,治安形勢更加複雜。同時,人民羣眾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明顯增強,社會對公權力的制約力度明顯加大,對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對以上變化,少數領導和民警認識不夠,應對不夠,主要存在三個偏差:一是認識上有偏差。認為執法是公安機關的“權力”,用權意識強,規範意識差,重法律效果,忽視社會效果。少數民警談“以往”眉飛色舞,談“現在”垂頭喪氣,束手無策。二是部署上有偏差。沒有將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為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的工作來抓,認為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法制部門的事情,沒有形成全警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實上有偏差。片面認為抓執法規範化會束縛公安機關的手腳,是在自找麻煩、自尋煩惱,對執法規範化建設口頭上表示支持,但內心存在牴觸心理,“作表面文章”、“喊口號”可以,抓落實不夠。

(二)沒有處理好長期性與階段性關係,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思想不統一、思路不清。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必須長期堅持,分步推進。但一些單位和部門沒有處理好長期規劃與階段性目標的關係,執法規範化建設思想不統一,目標不明確,思路不清晰。少數單位領導不是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措施,而是今天一個方案,明天一個措施,對實際工作沒有起到促進作用,突出問題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單位還存在有方案不落實,有措施不執行,應付差事的現象,這已成為基層公安機關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進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少數民警學習不夠,自身素質與執法規範化要求有較大差距。公安執法主體是民警,關鍵在民警。民警執法素質的高低, 直接決定着執法質量的好壞。雖然法律對案件的實體、程序和證據等相關要求有明確規定,但在執行中往往受到民警個體素質的影響,執法質量也往往差別較大。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民警執法思想陳舊。存在慣性思維,不能與時俱進,憑經驗執法。在具體的執法活動中,還存在着忽視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權利,甚至有辱罵、體罰現象。部分民警信息化應用水平低下,不會打字,不會查詢,網上辦理案件要靠別人代勞。二是部分民警學法用法不夠。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對新法律、新程序、新知識不願學、學不進、學不精,在工作中對案件定性不準,適用法律不當,取證不及時全面,程序不到位。三是少數民警宗旨意識淡薄。一些民警在執法活動中,思想上不貼近羣眾,感情上不尊重羣眾,工作上不依靠羣眾,不能爭取羣眾的支持配合,調查難、取證難,造成案件證據不足,久拖不決。還有的民警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講程序,不重細節,消極應付,以致授人以柄,陷入被動。

(四)執法制度建設尚不健全,存在落實不夠問題。近年來,各地在建立健全執法制度上做出了努力,出台了相關規章制度。但是,一方面一些突出執法問題的解決尚未形成制度,如涉案財物管理制度、法制員考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因領導重視程度、注意力的轉移以及職責分工的變換,使得許多制度抓一陣放一陣,未能形成長效機制。如,法制員跟班培訓制度實行了一段時間,因人員緊張、督辦不力等原因沒能堅持下去。在月查季考上,人為因素干擾較大,沒能起到應有的把關審核作用。在執法檔案建設上,由於沒有“嚴格過程記載、嚴格質量監控、嚴格考核激勵、嚴格責任追究”,與實際執法管理工作脱節,利用率較低,使得這個本來很好的制度變成了基層民警的負擔,引起普遍反感和抵制。

(五)內部執法監督乏力,存在把關不嚴,責任追究不到位現象。一是案件審核把關不嚴。雖然實行了“三級五審”案件審核機制,但是各個環節的監督作用並未得到有效發揮,存在標準不高,把關不嚴現象,致使部分問題案件“過五關,斬六將”,突破監督圈。主要表現為民警辦案水平不高,把握案件的能力不強。法制員責任心不強,怕麻煩,審核積極性不高。單位領導把關流於形式,過於依賴法制部門審核。法制部門因職能不斷拓展,工作任務繁重,法制民警忙於事務,法律知識更新不夠,審核出來的案件質量難以得到保障, 以致案件天天在審,問題月月通報,考評年年進行,但執法問題仍屢糾屢犯。二是責任追究不到位。執法責任制提得多,落實少,籠統規定多,具體規範少,對執法質量瑕疵案卷、問題案卷沒有具體明確的追責規定,板子舉得高,但打不到具體人。執法過錯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警示,以致少數民警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三是內部執法監督部門職能缺位,監督效能弱化。少數單位領導怕“露醜”,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大膽監督,遇到矛盾繞着走。執法監督部門工作不主動,除非因上級督辦或羣眾上訪投訴,捂不住、蓋不嚴了才去查處,使得一些本來可以通過提醒和內部監督就能解決的問題,最後往往要付出慘重代價。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以上問題的存在,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單位領導和民警認為執法是“權力”,自己有絕對自主權,想怎樣就怎樣,以致隨意執法、不作為、亂作為。有的認為執法就是“擺平”,只要當事人不追不鬧,程序上、法律適用上無所謂,以致問題案卷、“口頭案卷”多,經不起檢驗,存在較高的信訪、訴訟風險。甚至還有少數領導、民警廉潔執法意識不強,在執法辦案中追求個人私利,有利益的偏着辦,無利益的拖着辦,有的辦人情案、關係案,嚴重影響執法公正和執法效率,削弱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二)教育培訓不到位。培訓機制不健全,對學習效果要求不高,對參訓民警約束不嚴,民警既無壓力也無動力,認為學與不學一個樣,學習氛圍不濃。有的單位忙於事務,平時不組織學習,在集中培訓時不支持、甚至阻撓民警參訓。同時,貼近民警執法活動的培訓較少,培訓內容與工作實際存在脱節,民警法律知識得不到更新,執法水平得不到提高,嚴重影響到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獎懲落實不到位。現有的考評方式單一,“虛”指標多,“硬”指標少,考評過程不透明,考評標準不統一,執法考評流於形式,甚至暗箱操作,以致少數單位熱衷於“公關”,不願費力去抓執法質量,影響了基層單位抓執法規範化的積極性。在單位內部考評中,能幹事、想幹事的民警容易出現幹事越多扣分越多的現象,嚴重挫傷民警工作積極性。同時,對考核結果的運用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執法責任沒落到實處,執法過錯沒有得到真正追究,一些單位領導和民警頭腦裏沒有一個“怕”字,執法考評的作用沒有得到真正體現。

三、推進縣級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對策

(一)深入開展宗旨意識教育,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上下功夫。一是要認真開展宗旨教育。通過中心組學習、集中教育整訓,進一步樹立“執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線”的意識,深刻認識到公安機關公信力要通過規範執法來體現,信訪案件要通過規範執法來預防,羣眾滿意度要通過規範執法來提升,切實提高幹部、民警對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認識,營造領導抓、抓領導,警種抓、抓警種,全警參與的氛圍,讓領導、民警自覺成為本單位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推動者、實踐者。二是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要通過真實案例總結經驗教訓,以案説法,讓廣大民警認識到規範化建設不是束縛民警的手腳,而是通過規範執法活動來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爭取羣眾廣泛支持,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既是公安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維護民警合法權益的實際需要,從根本上扭轉思想認識上的偏差。

(二)加強調研,理清思路,在查找問題、落實整改上下功夫。要深入調研,對本單位執法工作全面把握,正確判斷,制定切合實際的執法規劃、措施,並一抓到底,長期堅持。要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找準癥結。認真分析研究本單位執法中的突出問題,圍繞接處警、受立案、涉案財物管理等關鍵環節,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要認真分析梳理涉警信訪案件,作為判斷掌控本部門執法維穩情況的“晴雨表”,在全力化解的同時,分析研究規範執法活動的對策,切實抓好整改,努力提高羣眾滿意度。

(三)加強教育培訓,培養執法人才,在提高民警執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以考促學。根據上級要求和縣級公安機關執法實際,制定法律知識學習計劃、考核標準,分階段考試考核。組織民警積極參加網上學法考試、執法等級考試和司法考試,對取得優異成績的民警給予一定獎勵,並作為評優升職的依據之一。二是以培促學。建立民警輪訓制度,保證民警每年能參加一次集中培訓。在培訓方式上要結合實際,克服大轟隆上陣,一刀切的培訓模式,避免會的不願聽,能力差的聽不懂的問題,保證培訓效果。三是跟班帶學。選派法制員、辦案骨幹到法制室短期跟班培訓,提高案件審核水平。組織執法辦案民警到法院旁聽庭審,通過觀摩案件控、辨、審全過程,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強化證據、程序意識,提高辦案水平。四是信息領學。以全面推廣應用警綜平台為契機,深入開展執法辦案信息系統應用學習培訓,做到案件網上錄入、網上辦理、網上流轉、網上監督,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五是建立法制人才庫。挑選各單位執法辦案業務骨幹和法制人才進人才庫,由法制、政工部門跟蹤考核,動態管理。對入庫人才優先培訓,優先交流,優先提拔,形成良性循環,提高民警學業務、當骨幹的積極性。

(四)健全執法制度體系,完善執法考評機制,在規範流程上下功夫。要完善細化考評制度。制定出台教導員、法制員考核細則,實行量化考評,進一步落實初級審核把關責任。制定具體的案件評查評分標準,完善考評方式,簡化考評程序,依託省警綜平台,大力推行網上考評,最大限度地弱化主觀因素,力求考核公開公正,並把日常考評、個案考評情況作為年度考評成績的重要依據。要完善關鍵環節制度規定。從接處警、辦理行政、刑事、勞動教養等案件的程序規定入手,進一步完善審核審批、涉案財物管理、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健全完備的執法流程體系。在抓制度建設的同時,狠抓落實,實行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切實提高制度、考核的權威性。

(五)加大內部監督力度,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在落實責任上下功夫。一是發揮有效做法。要充分發揮三級五審制的層層監督把關優勢。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每一級責任都落實到位,切實減少執法問題發生。二是抓好內部監督。要樹立監督既是對執法大局負責,也是對監督對象負責的理念,摒棄老好人思想,大膽監督,將執法問題的苗頭性、萌芽性問題及時指出、制止。同時,內部執法監督部門不參與內部測評,使監督的同志放下包袱、沒有顧慮。三是實行人性化執法監督。對執法辦案中屢糾屢犯的錯誤,堅決予以考評通報,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一些因認識上、能力上的原因導致的錯誤,實行第一次幫助提高、第二次通報批評的分層次監督管理。法制部門對問題案件只通報到單位和單位負責人,消除辦案民警與法制部門的“矛盾”,提高單位負責人抓執法質量的責任心和積極性。設立執法辦案獎,對優秀一線辦案民警進行獎勵。同時,在考評上實行總扣分除於案件總數的辦法,解決辦案越多,扣分越多的問題,保護願做事、能做事民警的積極性。

公安部門調研報告範文

【第4篇】關於公安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公安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調研報告

從廣義上講,依法行政作為我們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礎是完備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標誌是實現行政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標是實現行政權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而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則是指各級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治安管理法規,運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現代科學技術,以公開的治安管理活動為主,輔以祕密手段,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預防和查處治安災害事故,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創造良好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簡而言之,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就是要實現公安行政活動的法治狀態。

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頒佈實施已歷時五年,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進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視的是,在個別地方,尤其是極個別基層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的推進實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礙。

一、公安機關依法行政障礙的原因分析

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的原因較為複雜,筆者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思想意識方面的障礙。主要表現為家長制、等級制和法律虛無主義。在工作中表現為重政策,輕法律,習慣於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辦事,存在黑頭(法律)不如紅頭(文件),紅頭不如白頭(內部傳閲文件),白頭不如筆頭(領導批示),筆頭不如口頭(領導口指示)的不正常狀態,嚴重地影響了公安機關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驅動的障礙。對於市場經濟的誤解,甚至曲解,導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義,見利忘義,受利益驅動去執法。對於要不要執法,怎樣執法,首先考慮的是本地區、本部門甚至個人的經濟利益,嚴重地衝擊着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由於受利益驅動,有的搞地方保護、部門保護;有的亂收費、亂罰款,以此搞“創收”,來解決辦公費;有的將案件降格處理,以罰代拘;有的部門幹業務“人手不夠”,對有“收入”的事,調集人馬加班幹。

三是環境條件的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規範如《户口登記條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當前户籍管理的實際脱節;有的本身有疏漏,規定不夠明確,不夠合理,相互交叉重複甚至於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規某些規定的貫徹實施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如監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與普通人犯分開,但有的地方沒有足夠的房屋就不得不“違法”。法律中關於時間期限的規定,由於交通不便或通訊閉塞等因素,往往難以辦到,也不得不“違法”。

四是監督制約機制的缺陷。所謂監督,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施加的一種外部力量。這種監督主體應是監督對象以外的組織,並且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在財務和人事上應當適度分離。自己不能監督自己,如果將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合為一體,監督主體將不得不依附、受制於監督對象,無論該種監督在具體內容上設計的多麼全面、多麼合理,都形同虛設。公安機關內部督察、監察體制恰恰存在這種缺陷。在這種情況下,內部監督很難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首長進行監督,也很難違背本地區、本部門首長對於查處或者不準查處某一案件的命令。

二、公安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的對策

一是公安機關要轉變“行政中心”觀念,糾正特權思想,樹立起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自覺依法行政。公安機關要實現“依法行政”,就應該順應歷史發展趨勢,及時轉變“行政中心”觀念,重視保護行政相對方的合法權益,重視保護公民的權利、自由、尊嚴,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在工作習慣和工作方法上,要從主要依靠政策和領導人命令辦事,逐步轉變到依靠憲法和法律辦事上來,反對任何形式上的特權思想,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廣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樹立起法律的尊嚴和權 威,用法律作為評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標準。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運行過程中,應正確處理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係,樹立正義、自由、權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擊違法犯罪,也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在執法中變生硬的強制性管理為主動、熱情的服務。

二是行政權力要與經濟利益徹底脱鈎,保證依法行政的順利實施。行政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社會實施管理,其執行公務,依法收取的費用、處罰的款項應該真正、全部、徹底納入財政管理,其實現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權力必須與經濟利益徹底脱鈎,以根除利益驅動的條件。只有這樣,才能使公安機關自覺地在法定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務於社會。

三是提高民警素質,促進依法行政。要切實加強公安行政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公安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要利用各項專題教育活動,培養和造就人民警察的公僕意識、廉政愛民意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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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執法、熱情服務意識。要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和政治、業務以及職業道德教育,使之成為一支素質高、紀律嚴明、嚴格執法、公正廉潔、作風過硬的執法隊伍。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重點學習國家基本法律和與公安行政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業務知識,使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素質與其承擔的執法任務相適應。要堅持執法資格考試製度。進一步提高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監督意識和人權意識,增強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自覺性,養成自覺守法、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提高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業的法律、法規是嚴肅公安行政執法的重要條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執法效率的重要條件。不斷學習、運用和總結,是提高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訓、考核則是其推動力,要把法制觀念的強弱、學習掌握法律知識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並與任職和晉升相結合。貫徹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切實加強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這是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保證。

四是建立相對獨立的執法監督機構,確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與權力制約和監督聯繫在一起的。公安機關作為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擁有重要的職權,如果對這些權力不予以嚴格制約,就不可避免地會導致違法越權,濫用職權的現象,甚至滋生各種腐敗現象。因此,健全執法監督機制,把行政權力科學分解,合理組織,將會極大地推進依法行政的進程。要設立相對獨立的執法監督機構,消除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的依附關係,對現有的行政執法監督領導體制進行改革,這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組織保證。應發揮行政執法監督的整體效能,通過法律將行政機關自身監督、司法機關監督、權力機關監督的對象及其範圍予以科學劃分,使其各自發揮職能,促進行政執法監督民主化、科學化、現代化,從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確行政執法監督主體的權力和責任。監督的實質是以權力制約權力,由此決定必須賦予監督主體以足夠的權力,使監督主體擁有的權力大於監督對象手中的權力,具體包括調查取證權、法律制裁權、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等。公安機關還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並將警務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將內部執法監督與黨的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人民羣眾的監督、新聞輿論的監督等統一結合起來,形成一整套嚴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監督體系,確保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推進。

【第5篇】對公安局信息化建設的調研報告

_____部長指出,在新形勢下,信息化已經成為推進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載體,也是我們推進“三基”工程建設的重要抓手。在新一輪“三基”工程建設中,逐步把“三基”工程建設的重點從“硬件”建設轉移到“軟件”建設上來,而“軟件”建設的重點是抓好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進一步推動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首先要全面分析當前公安機關信息化建設的現狀,不斷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當前_____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及問題

(一)觀念滯後,民警思想根基差。在日常的工作中,部分民警認為,只要懂法並按照規定執法就足以勝任公安工作,對於信息化的認識僅限於在電腦上打幾個字、在網上看看東西,對於信息化建設的範圍、意義認識不足。認為信息化建設就是花錢買設備、比投入、比裝備,不重視信息化應用和投入產出,還沒有真正意識到全面開展信息化建設對於提高公安工作的巨大推動作用。因此出現了新知識不願學、信息系統不願用等問題,也就談不上研究如何將信息技術運用到公安工作中、促進公安工作發展。這已成為推動信息技術建設應用的瓶頸。

(二)資金不足,基礎設施配備不齊。進行信息化建設就需要必備的硬件設備,經過三年的基層基礎建設,雖然我們的信息化建設硬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與上級提出新要求相比,我們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_____公安局共有電腦174台,其中14台由於配置低無法使用;縣局服務器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公安網運行速度有待提高;三年前建立的網上辦公系統已經不能夠滿足當前工作的需要,急需改版重建。

(三)起步較晚,系統應用程度不高。應用是信息化建設的靈魂,是信息化工作的核心,沒有應用的帶動和依託,建了也沒效益。通過對我局信息化建設情況來看,重建設輕應用的現象嚴重存在。僅限於人口信息系統、網上辦公系統和執法監督系統,並且整個系統僅由內勤或某位民警一人固定時間使用,更多的時候是“一個人幹、一羣人看”,信息系統應用難以深入。經調查,我局內勤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86%,公文處理達標占93%,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79%,電子郵箱使用達標占98.6%,各類查詢系統及相關業務信息系統的使用達標占76.8%,而一般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38%,公文處理達標占38.4%,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50.6%,電子郵箱使用達標占60.9%,各類查詢系統及相關業務信息系統的使用達標占52.6%。

( 四)缺乏人才,信息化建設進展緩慢。目前_____公安局信息通訊部門有人員3人,其中計算機專業畢業的只有1人,同時還要負責網監、機要等工作,從而導致了新技術沒人會用,難以適應今後信息網絡建設和應用管理工作需要。在民警中隨着民警年齡的遞增,一些年齡偏大的民警“怕上機、記不住、掌握不牢”的現象極其嚴重,計算機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據統計,_____公安局45歲以下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80%,公文處理達標占65.4%,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87.5%,而45-50歲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40%,公文處理達標占46.8%,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50.5%。

二、通過對_____公安局信息化建設的現狀的分析。

公安信息化既是在社會信息化條件下做好公安基礎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也是區別於傳統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一個鮮明特色,必須牢固樹立信息主導警務理念,以信息化有效提升公安戰鬥力,提高執法辦案和行政管理效率,以信息化帶動和促進公安工作現代化、正規化。為全面做好公安信息化建設。如何破解當前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難題,全面提高公安信息化應用的整體水平,是擺在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面前的首要問題。就_____公安局而言,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問題: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是提高公安機關整體戰鬥力的重要途徑,是提升基層基礎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是牽動警務機制改革的重要紐帶。因此要積極適應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堅定不移走科技強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質、要警力、要戰鬥力,把信息化打造成為提升公安機關核心戰鬥力的重要支柱。要深刻理解信息化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已經帶來和將要引起的發展變化,從全面的、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信息化建設對於全面推進公安工作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要在全局上下形成“不會用計算機的領導將失去指揮權,不懂計算機的民警將失去工作權”的觀念,要切實把信息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基層公安機關領導的日事議程,注重整合系統資源、整合信息技術資源,力爭早日實現公安工作信息化、現代化的目標。

(二)爭取支持,加大投入。公安信息化建設工程,是一項技術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的工程,作為一個山區縣、國家級重點扶貧縣,經濟總量小,僅依靠政府財力投入不現實的。要突破“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常規思維,超前消費,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首先公安機關領導要主動向黨委、政府領導彙報,爭取財力的支持;其次,公安機關要在節減經費上做文章,壓縮或減少經費支出,將節約的經費用在信息化建設工作上;再次,可採取“先建後還”和“以租代建”等多種辦法,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這一點,我們深有體會,在建設350兆無線通訊系統的時候,由於我們是山區,建立自己的基站條件不允許,因此我們通過與移動、網通、聯通等部門協商租借他們的通訊塔,及時的解決了問題。總之,妥善解決資金制約問題,信息化建設工程才有保障,才能實現最佳工作目標。

(三)強化培訓,普及應用。在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的同時,要着力解決普及應用難題,才能使信息化應用發揮更大的作用,取得更顯著的成效。因此,要改變重建設,輕普及應用的傾向,通過“送出去”或“請進來”的方式,不斷地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把各警種各部門和基層所隊民警培養成懂應用,會管理維護信息網絡的能手。一是加大培訓力度,使在崗每位民警熟悉掌握計算機使用技能,掃除“機盲”“ 網盲”現象;二是強化民警應用信息,提高網上實戰能力,通過實戰激發民警學習熱情;三是培養技術骨幹,開發利用信息,將信息化工作與日常工作機制結合起來,強勢推進以辦公自動化、綜合執法辦案系統和信息採集室為龍頭的信息化建設。四是通過爭取編制,有計劃地從高等院校畢業生中招收專業技術人才,實現了信息化人才培養與信息化建設的有機結合。

【第6篇】公安分局大練兵活動“一性三化”組訓法調研報告

公安分局大練兵活動“一性三化”組訓法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大練兵活動轟轟烈烈開展至今,全國上下呈現學習、練兵與工作緊密結合的新氣象。通過大練兵活動,公安民警素質不斷增強,隊伍戰鬥力進一步提升,隊伍整體面貌進一步改觀,得到了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如何保證民警的練兵活動長期有效地開展,用機制保障民警的素質與時俱進,構建公安民警練兵長效機制已成當務之急。這是確保不斷提高公安隊伍整體素質,為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人才支持和素質保障,實現其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必由之路,對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三大職責,實現警務轉變,全面提升民警職業道德水準和攻堅克難能力,更好地服務經濟建設大局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筆者試結合泉州公安局豐澤分局的大練兵實踐,就構建基層公安民警練兵長效機制略陳淺見,僅供參考。

一、豐澤公安分局大練兵活動“一性三化”組訓法的基本經驗

豐澤公安分局是泉州市公安局確定的大練兵活動定點聯繫單位。2022年以來,分局立足長遠,結合實際,採取“一性三化”組訓法,即對大練兵活動實行戰略性投入、實戰化導向、模式化運作和規範化管理,積極探索民警練兵長效機制,紮實推進大練兵活動的開展,取得良好效果。到目前為止,全局民警體能測試達標率達100%;警務技能戰術考核及格率達100%,優良率達70%;手槍射擊測驗合格率達75%。“大練兵”使全局民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業務素質和警務技能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和服務質量得到提升,隊伍整體克難攻堅能力明顯增強。據統計,全局開展大練兵活動以來,共破獲刑事案件1455起,同比上升10.2%,其中破獲“八類”重特大案件多達259起,命案偵破率達85%,初步彰顯了大練兵的無窮威力。

(一)戰略性投入的大練兵思路。分局把教育訓練作為公安事業發展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塑警工程”,提出“實施戰略性投入、建設‘學習型警隊’”的總體思路。一是早部署提前行動。在2022年初制定下發民警集中培訓方案和教學計劃,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分期、分批組織全局民警進行封閉式集中培訓,掀起練兵熱潮。二是細籌劃精心組織。分局不僅在原有的經驗基礎上制定科學的大練兵活動方案,局屬各單位也結合各自工作任務迅速制定詳細的大練兵月計劃和周安排。每期集訓班均由局黨組一名成員親自帶隊,抽調政工、紀檢、裝財科人員組成工作小組進駐教育培訓中心,與全體參訓民警共學習同生活,並做好參訓民警的管理考核和各項後勤保障工作。三是大投入長遠打算。分局積極爭取、多方籌措近40萬元資金用於培訓基地建設,於2022年3月掛牌成立了分局民警培訓中心。分局投入10萬餘元經費用於配齊配全民警集中輪訓必備的訓練器材和防護器具,緊接着又投入20萬元作為大練兵訓練和獎勵的專項資金。四是重宣傳大造氛圍。分局積極與中央、省、市級主要媒體建立良性互動的新聞稿件通聯制度,大力宣傳大練兵活動和練兵成果。製作各種宣傳欄、宣傳櫥窗,在各級媒體刊發刊播大練兵宣傳報道稿件,營造了濃厚的學業務、練技能、強體質氛圍,在全社會唱響了一曲“執法為民強素質,勵精圖治練精兵”的戰鬥凱歌。

(二)實戰化導向的大練兵模式。分局在練兵模式上堅持以實戰為導向,充分體現大練兵不同於一般理論學習培訓的特點。一是訓練內容突出實用性。在集中訓練中,圍繞“四大重點”設置培訓課程,即:以“三個代表”為重點,注重提高民警對加強學習訓練、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的重要性的認識;以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注重更新民警執法觀念、提高民警的執法辦案水平;以警務技能培訓為重點,注重提高民警執行勤務的實戰能力;以心理保健知識為重點,注重培養和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質。在崗位練兵中,則結合不同的崗位實際對練兵內容進行細化,要求各單位組織民警加強本職工作最基本、最核心的業務和技能的學習。二是訓練方法注重實戰性。對在民警教育培訓中心集訓的學員實行“戰訓合一”管理,規定集訓學員一般應作為機動警力,邊訓練、邊備勤,遵照分局相應的各類緊急情況調用機動警力的科學預案,預備處理突發性事件、羣體性事件、防控暴力案件等重大警務活動。同時,號召全體民警堅持“早上鍛鍊半小時、晚上學習一小時”,把練兵要求變為自覺行為和需要,養成立足崗位訓練、定時主動訓練的良好習慣。集訓中,堅持把理論知識和業務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和自學自練相結合,將室內多媒體教學、案例教學、模擬演示和室外模仿操練、實景模擬、實戰演練相結合,把實戰訓練搬進課堂,把理論教學搬到訓練場,運用問題式、啟發式、互動式和對抗體驗式等民警喜聞樂見教學方法,增強教育培訓的實踐性和感染力。三是訓練質量講求實效性。堅持循序漸進、逐步提高的練兵原則,先基本後應用,先分練後合練,正確處理基礎與應用、技術與戰術的關係,促進訓練協調發展、取得實效。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競賽達標活動,以及籃球賽、乒乓球賽和拔河、登山、三公里越野跑等豐富多彩的課外文娛活動,激發民警的練兵熱情和興趣,達到了勞逸結合的訓練效果。

(三)模塊化運作的大練兵格局。分局在大練兵活動中積極探索、實行“模塊訓練”,分類組織培訓,增強訓練的標準性和針對性。從橫向上,按照“公共基礎年”的必訓內容,將大練兵的訓練模塊上分為四個基本類:一是基本知識培訓模塊,突出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的學習,以自學為主;二是基本體能訓練模塊,主要以《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為基本要求,採取崗位練兵和以賽促練的形式,用達標推動;三是警察基本素養訓練模塊,主要通過開展遵守《內務條令》奪標競賽活動,注重日常養成,從日常的跑操、隊列、會操和單位內務管理中規範;四是基本技能戰術訓練模塊,重點加強警械使用、手槍射擊、徒手攻防、控制與搜身帶離等單兵技能訓練,以及對人員盤查、車輛查控、抓捕等個人和集體戰術訓練,主要以各單位的小教官組織集中施訓為主,結合民警之間互學、互幫、互教的形式開展。從縱向上,按照訓練組織形式,將大練兵的訓練模塊分為四類,即輪訓輪值模式、小教員特訓模式、以會代訓模式和崗位分散練兵模式。一是輪訓輪值模式。分局先後分4批對全局民警進行每期10天的封閉式執法輪訓,為進一步開展大練兵活動打下紮實基礎,提供了有益經驗。分3期對全局民警進行每期1周的計算機技能輪訓。二是小教員特訓班模式。按照“練兵先練小教官”和“以點帶面”的思路,分局先後舉辦4期封閉式小教官強化特訓班,共培訓46名小教員,為全面鋪開警務技能、戰術訓練活動儲備了師資。三是以會代訓模式。組織全局宣傳報道通訊員以會代訓開辦通訊員首期培訓班,啟動旨在培養警察公共關係人員的“通訊員培訓班制度”。四是崗位分散練兵模式。要求各單位根據崗位訓練內容和標準,各自組織民警開展崗位練兵。刑偵部門組織開展現場搜捕訓練,治安部門、各派出所開展處置突發事件演練,港區派出所開展海上解救人質演練,户證科組織社區民警、户籍警業務培訓,法制部門立足本職開展案件審核、把關質量競賽,等等。分局還確定每星期四為機關練兵日,基層和一線單位也根據實際確定周訓日,保證每位民警一週不少於半天的專門訓練時間,形成了經常性的崗位訓練機制。

(四)規範化管理的大練兵機制。分局堅持依法治訓,積極探索、建立規範化管理的大練兵新機制,確保大練兵穩定、平衡、協調地發展。一是規範訓練程序。以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為契機,在認真總結前期各種封閉式教育培訓班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包括參訓對象、訓練種類、訓練內容、訓練方法、訓練的考試考核、訓練的組織管理、師資管理、訓練機構和經費等內容的《豐澤公安分局民警培養訓練實施辦法》,形成了科學規範的民警訓練工作程序。二是堅持訓練制度。分局對民警培訓班全部實行全封閉、準軍事化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訓練制度,並堅持登記統計制度,用《公安民警訓練手冊》詳細記載每個民警的訓練情況、熟練程度和達標成績,建立民警訓練檔案。同時,實行“雙百分”考核制度,規定凡考試成績不夠60分或違反考場紀律、日常操行、考勤考核達不到80分的,參加下一輪培訓,直到培訓合格獲取結業證書後才能上崗。三是抓好制度落實。分局黨組帶頭制定分局領導大練兵訓練表,堅持每月議訓和每季度檢查通報制度,各級各單位的領導認真落實訓練責任制,帶頭參訓,為基層和民警做表率,真正做到一級帶着一級幹、一級做給一級看,各司其職,按級負責。分局大練兵辦公室按照教學組、宣傳組和督導組對辦公室成員進行科學分工,充分發揮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考核訓練工作的職能作用。分局還建立考評獎懲機制,把大練兵活動專項考核納入各單位年度綜合考評的範疇,並把訓練成績作為民警年終公務員考核、評功評獎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為大練兵活動注入內在的動力,基本形成了一個“人人爭第一,個個怕落後”的良好氛圍。

二、當前基層公安機關大練兵活動存在的主要問題

豐澤公安分局的“一性三化”組訓法是對構建基層民警練兵長效機制的一種有益探索,特別是堅持依法治訓,制定《豐澤公安分局民警培養訓練實施辦法》,建立經常性的崗位練兵機制,實行模塊訓練、戰訓合一管理、“雙百分”考核等做法都是值得繼承和發展的寶貴經驗,但在練兵實踐中仍普遍存在一些問題亟待改進:

(一)有些民警在練兵認識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差。一是個別中層領導重業務、輕練兵,不能正確處理好工作與練兵的關係,有時竟用工作搪塞練兵;二是部分民警在工作和學習的多重壓力下,對練兵有逆反心理和牴觸情緒,個別民警對自己要求不高,滿足於現有知識水平,不思進取,缺乏參加培訓的內在動力。三是個別民警對開展練兵的作用和效果持懷疑態度,等待觀望,徘徊不前,不能積極投身到練兵熱潮中去。四是有相當部分民警在意識上存在着“訓練相當於療養”的心態,培訓提高的意識觀念相當淡薄。

【第7篇】公安局學習考察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調研報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孟建柱同志視察我區時的重要指示和全國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座談(一)社會管理創新必須解放思想、轉變觀念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解放思想是改革創新的前提。扎蘭屯、阿榮旗、莫旗三地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之所以走在全市前列,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始終將解放思想貫穿始終。我們此次考察看到的扎蘭屯的“燈竿報警”、阿榮旗“一網式辦公”和莫旗的“執法規範化獎懲績效考核制度”就是解放思想的成功典型。我們到扎蘭屯等地學習,就是要學習他們自覺融入和服務大局、敢於創新進取、勇於探索擔責的工作理念,這樣才能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始終站在公安事業發展的最前沿。

【第8篇】公安局建立辦案質量考評制度調研報告

公安局建立辦案質量考評制度調研報告

一、考核考評指標情況:

(一)、適用“寬嚴相濟政策”引起執法問題的思考

中央政法委在刑事執法中,貫徹“寬嚴相濟政策”,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發(20xx)69號《關於在刑事執法活動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實施意見》根據該“意見”的規定,省檢察院、公安廳《關於不批准逮捕案件適用條件的規定》省人民檢察院制定{《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質量標準(試行)》和《因生活無着落偶然盜竊等五種情形不起訴》等規定,在執行中,對“寬”的尺度,公安、檢察、法院理解執行不相同,導致在工作中經常發生疑問,為有利於工作正確執行“寬嚴相濟政策”,保護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對違法犯罪分子予以懲治、教育、感化,制定一個標準和程序規範,貫徹“寬嚴相濟政策”解決執法中的誤區。

1、無逮捕必要的情形,各理解執行無標準

根據雲高法〈20xx〉69號文“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逮捕措施,列舉11種情形,不適用逮捕措施,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羈押確實不致妨礙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不再危害社會的,無標準和可操作性,對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寬得無邊難以理解執行,近年來,在這類案件,我局提取向檢察院移送審查批准逮捕,檢方認為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變更強制措施釋放,但在訴訟中只有5%的案件得到起訴審判,其餘的無法傳喚,一去不復來。導致案件久拖不結,受害人利益遭到損害,人民羣眾哀聲叫苦,最難受的是公安,特別是一線民警,如篆角派出所辦理的周德輝過失致人重傷,無逮捕必要釋放後無法找到,受害人的損失無法理賠,受害羣眾三天、五天到派出所要求處理。等類似的案件較多,只有經過採取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家屬才基本理賠,但這類案件初步判斷“意見”中規定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導致危害社會”,犯罪嫌疑人釋放後逃之夭夭,受害人的損失怎麼辦,他們只有

三、五天找公安。有大量案件公安已採取拘留措施提請檢方審查批捕,但檢方認為無捕必要,不導致危害社會,但公安方面認為有逮捕必要,可能會導致案件久拖不結,妨害訴訟進行,其結果一去不復,在這方面應規定一個標準,用什麼標準、程序、措施、來論證保證訴訟順利進行,各執行不一。

2、操作的結果無程序

實行從寬、從輕操作結果無程序和可根據的法律條文,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盜竊”等輕微的刑事案件,在當事人之間相互履賠的案件,是否按轉治處,轉治處還要撤銷刑事案件,屬不屬降格處理,因此在操作上無操作程序規定,如:盜竊案件盜竊1—2千元價值財物,並作履賠,按照省檢察《因生活無着偶然盜竊等五種情形不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意較小,社會危害不大等公安機關是否有權“作出不起訴決定”,所有這類案件怎樣結案,已批捕的案件不起訴是否作出其他行政處罰,只作不起訴即犯罪嫌疑人,達不到罪與刑相適應的原則取不到懲治教育,公安提起起訴,檢方作出不起訴,又屬質量問題,考評又扣起訴率的分。這類案件在實際執法中缺乏可操作性,苦於一線辦案部門,難於法制民警,找不到一個正確的答案。

以上兩個方面的問題涉及當前貫徹執行刑事寬嚴相濟政策需要及時解決的執法問題,建議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約的工作中,更好地執行法律和政策,儘快出台解民憂、維護人民羣眾利益,又有效地打出,防止犯罪,有利於穩定具有操作性的 規定,彌補在執法中的不足。

(二)、全省公安機關“三考”活動執法質量評分標準

1、治安案件考評評分標準

(1)、事實是否清楚:第三項違法行為的手段、經過、作案工具未查清的,或違法嫌疑人在共同違法行為中分別所起的作用未查清的:共同違法行中分別所起作用未查清的,認為考評規定太死板,已經查了,違法人員不願陳述的怎麼辦,這不是讓民警有逼供方面的嫌疑。應將“已經查證仍查不清的除外”,現實生活中確有混合過錯型,偶然發生的案件,何以能查明各自所起的作用,只有事先預謀的案件儘可能查清,否則,共同違法行為案件,一旦抽考,此項難免不扣分。第十項.違法嫌疑人有精神病嫌疑,沒有對其在實施違法行為時的精神狀態進行鑑定的:精神狀態進行鑑定,該項不應列為考評,治安案件實屬內部矛盾,損害小,如果進行一次精神病狀態鑑定需投入4000—5000元。

(2)、定性是否準確:第十八項將此行為定性為彼行為的:在實踐中有的行為難以辯別,如尋釁滋事與損毀公私財物、毆打他人等,其次是在同一法條,定性兩種以上性質的,如:《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裏有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此項扣分方法,要求儘量細化,對考官也好,被考單位也好都十分公平和掌握。

(3)、卷宗是否規範整潔:第四十六項公安行政法律文書製作不規範,或者詢問筆錄製作不規範影響證據效力的,影響證據效力 ,不易理解;第四十八項卷宗材料污損、塗改、字跡潦草及其他問題影響公安行政法律文書效力的:前面指卷宗材料,塗改、字跡潦草,後面指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兩者不相稱,前面指有關證人證言、書證、不屬法律文書範圍,要求細化明確。

2、刑事案件考評評分標準

(1)、事實是否清楚:第三項項作案工具來源、去向不清或者未調查作案工具的:規定不清,已經調查,來源去向不清,還是指未調查,而且又指發現一處扣5分,意思是指經過調查來源去向仍不清的也要扣分,建意規定,未調查作案工具來源,去向的。12項也應明確區別對待。

(2)、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第十八項鑑定結論中未附有鑑定人資質證書的:資質證書的問題,辦案部門爭執較多,目前存在內部鑑定:州刑偵鑑定:未附,下級怎麼索要,省、州鑑定中心製作的,當事人自行去鑑定的都未附,但對鑑定結論無爭議的怎麼辦,難道只為一個資質證書複印件而跑到昆明或文山。

(3)卷宗是否規範整潔:第五十一項卷宗材料污損、塗改、字跡潦草及其他問題影響文書法律效力的:規定與治安案件參評同等,要求細化為好。

二、執法辦案考核考評和獎懲制度情況。

(一)案件質量方面:

1、在執法辦案的程序方面還不夠完善。《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以來,少數基層公安機關民警在執法執勤和辦案中,有的受案不及時,部分案件還是先查處後受案;有的案件傳喚原因、處所未通知家屬或者註明方式不夠規範;有的未告知被詢問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收繳、追繳的隨意性較大。《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未規定收繳和追繳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只規定收繳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因此,執法的隨意性大,不利於監督。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收繳必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在執法實踐中遇到派出所作出500元以下罰款並收繳小額的非法財物的,對派出所,尤其是邊遠派出所的執法帶來不便。

3、對拒絕交納罰款的違法行為執行難度大。《治安管理處罰法》取消了公安機關對拒絕交納罰款行為的處罰權,按照《行政處罰法》第51條的規定,加處罰款沒有現實意義,只能將依法扣押的物品拍賣抵繳罰款或拘留,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實踐中這類案件比較多,涉及的罰款數額不大,對於沒有扣押的物品可抵繳罰款的案件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未形成有效的辦案機制,削弱了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力度。

4、對“情節較輕”、“情節較重”的規定難以界定。特別是賭博案件中,情節的認定問題,賭資較大、情節嚴重,尚無明確的規定、界定。除《治安管理處罰法》條文中第19條、第20條規定的幾種情形外,大多數條款均有“情節較輕”、“情節較重”,實踐中難以界定。

(二)履行職能管理方面。就目前的考評辦法來看,對各部門的考評缺乏靈活性,存在職責不清的現象。如:在對爆炸、劇毒物品的運輸、使用、監督等環節上還存在職責不清的現象,導致出現管理漏洞;在對電子遊戲室的管理方面,存在審批由文化部門審批,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備案,存在不利於規範化管理的現象。

(三)意見和建議:

1、加強執法檢查與指導,進一步完善執法質量考評制度。按照考評工作“日常化、規範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斷完善考評辦法,提大學聯考評效能,使考評工作從定期考評向隨機考評轉化、從案件考評向所有執法環節考評轉化、從對單位考評向對個人考評轉化。進一步拓展考評範圍,加強對民警個人的考評,建立個人執法檔案。逐步改革考評方式,建立日常考評工作機制,將平時考評與年終考評有機結合,採取專項檢查、專案檢查、案件審核、個案考評、綜合評估等多種手段,增強執法質量考評力度,從考評中不斷髮現執法不足和問題並加以規範。同時,對於執法質量考評末位的執法辦案單位負責人及後三名民警進行離崗集中培訓,以此提高執法辦案質量。

2、加強調研,及時解決執法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公安機關將積極主動收集整理各派出所在執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釋疑解難。

3、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部門管理職能。

三、錯案認定、追究情況。

(一)、錯案的認定。錯案,是指案件主辦人、協辦人或其他與案件有直接關係的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案件主要違紀事實失實,定性不準,處理不當,違反辦案程序或造成其它嚴重後果的案件。認定錯案應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紀律法律為準繩。

1.錯案範圍:一是錯誤採取行政、刑事強制措施的案件;二是該報捕、移送起訴、擬報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而不上報、不處理或降格處理的案件;三是錯誤作出行政(包括治安)處罰的案件;四是超越職權辦理的案件。

2. 錯案發生的情形:一是因徇私枉法、收受賄賂,放縱違法犯罪分子,或使無辜者受到陷害;二是因刑訊逼供、非法拘禁造成錯案;三是該報捕、移送起訴、擬報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而故意不上報、不處理或降格處理;四是因工作不負責任,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基本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定性錯誤,致使不應受處罰或追究的人,受到處罰或追究,後果較重;五是違反規定,錯誤採取刑事拘留、監視居住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造成一定後果;六是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追繳財物,或者違法處置贓物、贓款及其它財物,造成經濟賠償等後果;七是非法插手經濟糾紛、民間債務糾紛,或者其他超越職權辦案,造成較嚴重後果;八是其它原因造成錯案,後果較重的。

(二)錯案的追究情況。錯案責任追究應堅持有錯必糾,過錯與責任相適應,黨紀政紀面前人人平等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對形成錯案的責任人,按照責任自負,區別對待的原則進行處理。對索賄、受賄,徇私枉法,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及惡劣影響的,從重處理。一是抓措施落實,使錯案責任追究工作落到實處。

(1)公安機關一把手親自抓,堅決抓出成效;

(2)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集中主要力量抓好落實,強化監督力度;

(3)把錯案責任追究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工作,作為考評年度工作依據之一。二是抓監督力度。結合實際,從七個渠道發現錯案:

(1)開展執法檢查;

(2)是實行各類案件的審核把關;

(3)認真查處複議案件;

(4)從信訪案件中發現錯案;

(5)人民羣眾舉報;

(6)上級交辦的案件;

(7)各級人大對案件的議案和法院、檢察機關對案件的建議。對發現的錯案,都要進行認真的調查核實,把錯案與辦案中的一般性錯誤區分開;把錯案與民警在辦案中的違法行為區分開;把錯案與自由裁量權運用不當造成的處罰畸輕畸重區分開。從而確保錯案認定準確無誤。三是抓查處工作,嚴格追究錯案責任人的責任。按規定認定錯案的是公安法制部門,追究錯案責任人責任的是公安機關的紀檢、監察和政工部門。在錯案追究工作中,注意抓好三個環節:

(1).調查環節,搞清辦錯案人在辦案中應負的責任,根據形成錯案的主客觀因素、錯案造成影響和危害,實事求是地提出對錯案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2).處罰環節,堅持五個“從輕從重”的原則,即主觀故意的從重,過失從輕;主要責任者從重,次要責任者從輕;影響大、後果嚴重的從重,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從輕;貪贓枉法、刑訊逼供的從重;認錯態度不好,堅持不改從重,認錯態度端正,主動改正從輕。

(3).執法環節,堅持違法必究原則,對辦錯案的責任人必須認真追究,一旦做出處罰決定必須認真執行,發現不執行的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第9篇】關於提高公安民警隊伍素質的調研報告

民警的全稱是人民警察,包括公安系統(由公安部領導)、國家安全系統(由國家安全部領導)、監獄/勞教系統(分別由司法部下屬的監獄管理局和勞教管理局領導)的在職公務員和事業編制的行業警察(鐵道公安、森林公安等)。以下是關於關於提高公安民警隊伍素質的調研報告。

關於提高公安民警隊伍素質的調研報告

去年以來,xxxx縣公安局從政治建警、陽光選警、考核評警、培訓練警、從嚴治警、愛心暖警、開門評警等方面入手,打破自xxxx年以來近8年時間內公安人事管理工作僵局,革新工作理念,攪動一池春江水,開創一片新氣象。幾乎全局每一位民警都從思想深處經歷了一次陣痛與洗禮。不換思想就換人。創新與改變成了全局上下最受關注的流行詞彙,隊伍管理與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系列的實質性改革舉措觸動了每一位民警的敏感神經。

在從傳統的執法理念及行為模式向現代警務模式轉型過程中,警察這一特殊公務員羣體如何準確定位工作理念與人生價值?如何重塑xxxx公安大局的品牌形象?如何實現全局民警快樂工作、幸福生活治警目標?公安內部各種鋼性紀律要求多不勝數,在此不説,我單想從文化的角度,以文化的視野來認真審視我們xxxx公安民警隊伍的深層思想狀況,探討用文化的方式方法與技術手段改變xxxx公安民警隊伍的看人做人處事理念,構建和樹立全局民警的理性思維模式,增強xxxx公安團隊精神,增強xxxx公安民警相互交流,從而減少和緩衝一些民警在工作轉型期間思想認識上的迷惘與失落、對抗與陣痛。

一、用傳統文化提升公安民警軟實力。

文化作為人類活動的結晶,是民族的血脈和靈魂,也是人的精神家園。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文化的重要功能。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捨生取義、殺身成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天人合一、以和為貴等中華傳統文化是我們取之不盡的精神財富與動力源泉,這些傳統文化在不自覺中構建起我們做人做事與處世的哲學基礎。

傳統儒家思想是距離我們大多數人最近的經典哲學。它提倡的學用兼具、內外無二、本末一貫的實用學問,無論在其行為方式或是思想觀念上,都體現出強烈的實踐特質,強調經世致用,從曾國藩到毛澤東,都是一脈相承。習總書記的清談誤國,實幹興邦也正是儒家思想內在精神的集中體現。因而,數千年來,中國人形成的勤勞務實、不尚空談、樸實坦誠、反對虛妄的務實主義生活態度,都是指導公安民警處理好日常工作生活關係的精神武器。

孔子《論語》中所提的仁、義、禮、智、信詮釋着人生的全部,貫穿着人的處世之道、交友之道、心靈之道,它教給我們在工作、生活中獲取成績並獲得快樂,讓我們找到個人的人生定位和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念。在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中,就是要求我們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核心,以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落腳點,積極構建警愛民、民擁警的和諧警民關係,形成警察與公眾的良好互動,真正讓警察成為黨的忠誠衞士和人民羣眾的貼心人。事實上,在日常執法實踐中,一支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紀律嚴明、英姿颯爽的人民警察隊伍,無疑,對違法犯罪本身就是一種威懾。由此可見,抓文化建設,就是提升公安民警軟實力的一種有效途徑。

二、用文化點亮公安民警思想深層的理性之光

人活着應該是理性的、智慧的、文明的、有尊嚴的活着。文化引導人脱離愚昧,走向文明,拒絕庸俗,接近崇高。文化的基本功能包括認識、傳承、創造、導向、教育和規範、服務和娛樂等等,其本質就是以文化人、教人向善。文化教人認識世界,對一件事物的瞭解,是文化認識的結束,同時也是文化新認識的開始。在現實中,我們的部分民警視縣局制度法紀而不顧,心存僥倖、投機鑽營、言行粗俗、作風霸道,這些民警看人看事眼光短淺,待人接物急功近利,搞幫派主義,拉團結夥,做人沒有定力,處事沒有原則,終日很飄浮,自我感覺很好,誰拿他也沒辦法,這些表象的背後,究其根本原因,其實質是文化素養的嚴重缺失。由於沒有文化素養,所以膽大妄為,容易衝動,衝擊社會道德秩序與大眾規則,這種人儘管不是主流,但破壞力極大。讓文化引領理性思維,塑造有道德有良知公民,就是要讓人脱離庸俗,追求高尚,成為知禮儀講文明守秩序的人,讓他的思維迴歸理性,讓他的言行舉止遵守法度。

東漢哲學家王充説人有知學,則有力矣。近代英國學者培根説:知識就是力量。一個有知識的人一定是有文化的人。在多年的日常工作實踐中,我們總結髮現,那些不注重公安民警學習教育,不從人文角度深入研究民警思想狀況,不重視公安文化建設,只是一味地大喊從嚴管理,大念緊箍咒的做法,其實質是一種懶政行為,是管理者對下屬從心理上的一種本能排斥,客觀上説是一種不負責任行為,主觀上反映出其管理能力上的無能與管理手段上的落後。我們認為,通過加強文化教育與學習,塑造公安民警威而不怒、舉重若輕、鎮定自如的新形象,是新時期人民警察應具備的基本素養,它與以往那種動輒歇斯底里的訓斥、指手畫腳的動粗、態度蠻橫的抖威風截然不同,它講究的是戰術策略和方法藝術。這種自然表露的氣質體現的是知識、法制的力量。這種力量看似無形,卻無處不在,對犯罪分子是一種最具威懾的打擊力量。

三、用文化引領公安民警理性思維的方式方法

一是要落實責任主體。要把加強警營文化建設作為加強和改進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有效途徑,一把手要重視,要將其上升到隊伍建設的靈魂、精髓的高度來抓,使警營文化建設融入到全局各項政治業務活動之中,在日常管理中體現人文關懷,突現以人為本。各單位教導員是警營文化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政工監督室負責指導、協調,形成政工牽頭、各警種具體落實、全局民警共同參與的警營文化建設格局。

二是要深化組織保障。公安文化建設領導是關鍵、投入是保障、人才是基礎。縣局要從人財物方面大力支持文化建設,盡力解決活動陣地、手段裝備、資金投入、人才培養等具體問題。要成立xxxx公安文聯。要有抓文化建設的組織體系。

三是要深化活動載體。要通過開展文體活動,引導民警學文化、學業務、學警體技能。縣局已經制定了年度學習計劃,關鍵是要抓好落實。基層所隊要經常組織民警開展棋類、歌唱、書畫、攝影等各類活動和球類、田徑、登山、拔河等各類運動,強健民警的體質,在活動中消除人與人之間的芥蒂,增強單位的凝聚力。我至今都懷戀初入警營時在蜀河派出所的工作經歷,每天下午晚飯後,派出所大院內象棋、撲克、羽毛球等各種文體活動豐富多彩,儼然成了百姓舞台,讓我們感覺工作生活的愉快無比,這要得益於當時那位質樸、開明、康健、樂觀的蔡志寬老所長。要結合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要求,帶領民警前往革命老區(紅軍紀念館等),開展紅色主題教育,通過瞻仰英烈、緬懷先烈、重温入黨、入警誓詞、革命紅色之旅等,增強了民警的職業榮譽感和歷史使命感。

四是要深化陣地建設。要大力加強公安文化基本陣地、項目、隊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榮譽室、閲覽室等文化活動設施,成立各類文學藝術、棋牌、書畫小組,組建籃球隊、乒乓球隊、羽毛球隊、射擊隊,為文化育警創造良好條件。適時開展形式多樣、積極向上的警營文化活動,做到重大節日有晚會,每季度有一項文體活動,大力營造濃厚的警察文化氛圍,豐富民警生活,陶冶民警情操,增強民警的身心健康。要鞏固機關綠化美化成果,要在機關辦公樓走廊、辦公室懸掛名人名言、廉政警語和書畫作品,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

五是要深化行為規範。警察禮儀、公安紀律、法規制度、標牌標識等等其實也是一種獨特的公安文化現象,在這方面局黨委領導為全局做出了榜樣,遵規守紀,生活儉樸,局黨委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為全警作出了表率。這方面關鍵是要持之以恆,只要領導不放鬆,民警就絕對不敢放縱。民警違紀違規事件也就基本可以避免。

六是要強化公心愛心。法國作家雨果説:人生是花,而愛是花蜜道德中最大的祕密是愛,愛是知道他人關懷自己的一種感受。因此人生將永不孤獨。民不畏吾嚴而畏吾廉,官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正像太陽一樣偉大。大愛無言。離開了愛心,所有的文化建設也就無從談起,因為,愛是一切文化的出發點,也是一切文化的最終歸宿。文化的終極目的就是教人向善。在這麼多年的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不管在何時何地,只要決策層是出於公心與愛心做出的任何一項決定,對任何一位公安民警而言,任何一時的失意與怨氣都會通過自我調解機制逐步消解的。由此可見,公正與愛心的力量是持久而有力的,勝過無數精美的花言巧語。因此,我們談文化育警,不能丟了出於愛心與公心這一根本,否則,所謂的文化活動也就成了一場擾民煩人的作秀鬧劇與面子工程,與真正的初衷完全背離。這一點是要特別強調的。

【第10篇】公安現役部隊出台士官建設調研報告

公安現役部隊出台士官建設調研報告

為加強公安現役部隊士官隊伍建設,提高士官隊伍整體素質和戰鬥力,根據有關規定精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抓好士官隊伍建設

(一)深化對士官隊伍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士官作為公安現役部隊管理教育訓練的基本骨幹、裝備和技術保障的一線人才、密切官兵關係的重要紐帶,在完成邊防管理、滅火救援、搶險救災和警衞執勤等公安保衞任務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當前,公安現役部隊的警務機制、勤務方式和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執勤裝備的科技含量明顯提升,對士官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從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歷史使命的高度,切實把士官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戰略工程抓實抓好。

(二)把握加強士官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戰鬥力標準;把增強素質能力作為核心要求,靠健全法規制度規範各項工作,以改革創新精神解決矛盾問題,從加強人文關懷入手激發內在動力,在實施分類指導中提高建設水平,努力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堅定、專業技術精湛、作風紀律嚴明、身心素質良好、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

(三)強化對士官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重視研究解決士官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完善相關制度,適時充實管理力量,更好地適應形勢任務和士官隊伍建設發展的需要。總隊級單位每 年至少全面分析一次士官隊伍建設形勢,搞好經常性檢查指導,解決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矛盾問題。支隊級單位要紮實做好士官選取配備、培養使用、教育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指導基層單位抓好士官經常性教育、訓練和管理,全面落實各項政策規定。

二、高標準做好士官選取晉級工作

(四)黨委加強統一領導。把士官選取晉級工作作為重要事 項,納入黨委集體研究範圍。總隊、支隊級單位黨委要着重指導 基層黨組織搞好教育引導,按編制數量、專業結構、標準條件和 規定程序做好士官選取對象的推薦工作,嚴把初、中級士官審批 關。總隊級以上單位黨委對士官選取工作適時提出指導意見,抓 好檢查督導,對下級推薦的高級士官要認真組織考核,充分尊重,羣眾公論,做到優中選優。士官的使用崗位,必須與選取命令相 符,不得隨意安排專業技術士官改行,機關不得借用基層單位的士官。

(五)規範士官選取程序。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選取士官 的規定要求,把民主推薦作為士官選取的必經程序。中隊級單位 要組織召開軍人大會,搞好無記名推薦投票。基層黨組織要在軍 人大會選出的推薦人選中研究確定推薦選取對象。未經民主推薦 和基層黨組織集體研究的,不得列入選取範圍。總隊、支隊級單 位要完善各類士官選取的專業技術考核標準,嚴密組織考核,公 正實施評判。進一步規範選前公示制度,按照審批權限對選取對象逐級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羣眾意見。支隊級以上單位紀委要全程參與士官選取工作並實施監督。

(六)改進士官選拔辦法。拓寬士官來源渠道,逐步增加大專 以上學歷義務兵的徵接比例,提高士官選拔起點。根據士官編制 崗位和實際需求,積極從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其他具有專 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全面推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的方 法選取士官,逐步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三、努力提高士官隊伍的素質能力

(七)嚴格落實“先訓後選”制度。士官選取前必須經過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每次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選取初級士官,需經支隊級以上單位相應訓練機構或院校進行資格培訓;晉升中、高級士官,需經總隊級以上單位訓練機構或院校進行升級培訓;直招士官,需經士官學校或訓練機構進行任職培訓。對部隊自身難以承訓的新裝備專業,總隊級以上單位應協調安排到軍地院校或科研機構和生產單位培訓。未經培訓的,不得選取、晉級。

(八)鼓勵士官在職自學提高。引導士官着眼部隊建設需要,立足本職崗位,充分利用業餘時間學習科學文化,提倡和支持士官參加自考、函授、電大、遠程教育等,進一步提升學歷層次,改善知識結構。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的,優先選取高一級士官。總隊、支隊級單位要充分發揮訓練和管理的育人功能,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建立士官自 學成才的激勵機制,視情在經費上予以傾斜。

(九)認真做好士官技能鑑定工作。實行專業技術士官任職 技能資格制度,把士官職業技能鑑定作為士官選取、晉級的必要 條件和激勵士官學習成才、提高素質的重要手段。目前尚未開展 技能鑑定的專業,要儘快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考試題 庫和考評員隊伍,按專業系統落實相關經費、物資保障。對不具 備鑑定條件的專業,可依託軍隊(武警)或地方有關機構進行評 定。規範職業技能鑑定程序,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等級考 核、等級認定、核發證書等步驟,科學 組織實施。選取初、中、高級專業技術士官,分別應達到初級、中級和技師以上技能等級, 未達到規定技能等級的不得選取。適時增設士官技台邑等級津貼。

四、着力構建士官隊伍管理長效機制

(十)建立健全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總隊、支隊級單位要把士官管理作為部隊經常性管理的重要內容,堅持黨委議管,按級施管,常抓不懈。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負責,把士官管理融入政治教育、執勤訓練、綜合保障過程中,針對不同時期士官管理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適時開展教育整頓。基層單位要嚴格落實制度,大膽管理,管用結合,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十一)建立健全從嚴管理的約束機制。貫徹依法從嚴治警 的方針,堅持以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建立健全士官管理約束機制。根據不同職級、不同專業士官的實際情況,堅持分類施教、因人施管,增強管理工作的實效。加強法制教育,引導士官知法、守法、用法,養成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重視對士官“八小時”以外的管理,純潔士官的生活和交往圈。切實抓好小散遠直單位士官的管理,防止出現重用輕管、只用不管現象。對精神狀態不好、骨幹作用不強的士官要批評教育,對作風紀律鬆散、發生違紀問題的要嚴肅處理。

(十二)建立健全自我管理的養成機制。尊重士官的主體地位,注重通過談心交流、對話研討等方式,在平等互動中幫助士官明辨是非、啟發自覺。要發揮士官管理士官的作用,採取老帶新、強幫弱的方法,高中級與初級士官、黨員與非黨員士官、部隊生長與地方直招士官之間要開展“結對子”活動,在互幫互學、互教互管中共同進步。

(十三)完善士官激勵機制。認真落實“雙爭”活動有關規定,將士兵分為土官和義務兵兩個層次組織評比,對評為先進的士官,頒發喜報和證書。在“雙爭”評比的基礎上,公安部組織開展“公安現役部隊優秀士官”和“公安現役部隊士官優秀人才獎”評選活動。進一步完善優秀士官獎勵辦法,加大獎勵力度,對思想作風過硬、專業技術精湛、工作成績突出的優秀士官予以獎勵,對作出重大貢獻的予以重獎,並在晉級、送學、休假、療養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大力培養、宣傳、表彰士官先進典型,營造學先進、當模範的濃厚氛圍。改進士官考評辦法,有效運用考評結果,推行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

五、切實增強士官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十四)建立適應士官特點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針對士官服役時間長、崗位責任重、業務要求高、實際困難多等特點,圍繞強化崗位認同感、職業光榮感和使命責任感,改進士官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和方法。一些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應把士官與義務兵區別開來,單列計劃、單設內容、單獨實施。支隊級單位主要抓好中高級士官教育的組織實施;大隊級單位主要抓好初級士官教育的組織實施;中隊級單位主要搞好對士官的經常性教育。堅持不懈地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特別是科學發展觀武裝士官頭腦,大力培育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有的放矢地搞好婚戀、消費、交往等方面的專題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解決士官的現實思想問題。總隊級以上單位應適時組織編寫教育材料,為搞好士官教育創造條件。

(十五)建設過硬的士官黨員隊伍。堅持黨員發展的標準條件,從源頭上保證土官黨員隊伍的質量。士官黨員發展比例,控制在非黨員士官總數的30%以內。從嚴格組織生活入手,加大對士官黨員教育管理的力度。支隊級以下單位每年要組織一次士官 黨員公開述職和民主測評,激勵士官愛崗敬業、奮發進取。成立支委的基層單位應至少吸收一名士官黨員擔任委員,支隊級單每年應對擔任支委的士官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提高士官支委參與 集體領導、開展思想工作、執行組織決議等方面的能力。

六、積極解決士官實際困難和問題

(十六)適當放寬士官在駐地擇偶年齡。提倡士官回原籍擇偶。回原籍擇偶確有困難、男士官年齡超過28週歲、女士官超過26週歲的,經總隊級以上政治機關批准,可以在駐地或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

(十七)積極構建士官社會保險體系。建立健全士官相關保險制度,協調完善警地保險關係銜接辦法。結合公安現役部隊實際,有針對性地拓寬士官參保範圍,積極構建“總額適度、結構合理、賠償快捷、補償有效”的社會保險體系。認真做好傷殘士官治療、評殘和優撫工作,建立健全移交安置長效機制,解決好傷殘士官長期滯留部隊問題。

(十八)重視做好士官住房保障工作。嚴格落實初、中級士 官住用集體宿舍,高級士官比照營、團職幹部住房待遇實施住房 保障,士官按規定享受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確保士官家屬臨時來隊住房標準達到每5人週轉一套,並及時完善、更新相關配套設施,不斷改善基本生活條件,保障士官家屬臨時來隊住用。住房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單位,應通過 租房等方式予以保障。加強對士官公寓住房的管理,防止出現擠 佔、挪用、租借等現象。

(十九)認真落實士官探親休假制度。嚴格執行士官探親休 假規定,對符合探親休假條件的士官,應根據部隊任務、人員在位率等情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保證士官休假制度落到實處。有條件的單位可組織士官進行療養。

七、大力加強士官管理信息化建設

(二十)提高士官管理信息化水平。針對士官編配、選取、培訓、待遇、退役等管理工作內容多、要求高、工作量大等特點,切實把信息化作為推動士官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斷提升士官管理保障水平。要堅持以信息化推動士官隊伍體制機制創新,推動士官管理由傳統粗放型向集約高效型轉變,實現動態跟蹤、精確管理、資源共享,有效提高士官管理的質量和效能。

(二十一)建立士官註冊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士官注 冊軟件系統,對士官的基本信息進行審核登記、編碼管理和存檔備案,實行統一規範的士官身份認證,並作為士官晉級退役、發放工資、被裝和享受退役安置待遇的基本依據。未經註冊的,按規定退出現役。

(二十二)完善士官人才管理信息庫。總隊級以上單位要建立完善士官人才管理信息庫,切實將專業技術尖子和訓練管理骨幹納入人才庫。跟蹤掌握重點崗位士官及各類優秀士官人才的思想作風、專業類別、任職崗位、技能水平、培訓經歷等情況,加強對士官人才的實時動態管理,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選才用才工作,努力推動士官人才隊伍的可持續發展。

【第11篇】新時期公安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調研報告

新時期公安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是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部門,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負有重大的歷史責任。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與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利益密切相關。筆者就當前公安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成因及對策做一粗淺分析,不妥之處,還請大方之家批評指正:

一、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一是受經濟利益驅動,濫施罰款和以罰代拘,導致案件降格處理。由於受當地政府財力限制,公安機關辦公、辦案經費不能正常保障,導致一些基層公安機關視治安罰款為一種“創收”,尤其是辦理賭博、_____嫖娼、傳播淫穢物品等案件中,辦案人員抓住當事人不願張揚的心理情況,常以罰代拘、以罰代懲。這些做法偏離了立法精神,忽視了社會效益,在羣眾中造成了“犯罪犯法可以贖買”的錯覺。

二是個別民警法制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甚至辦人情案、關係案,執法中隨意性、盲目性較大。有的在辦案中隨意行使裁量權,對於二人以上和共同違法案件,不考慮從輕或從重情節,不進行綜合平衡,處罰畸重畸輕,顯失公正,造成情節輕重與處罰力度的失調;有的隨意扣押、沒收財物,甚至扣押財物而不出具合法的手續,特別是對外來人口違法的案件,暫扣物、暫扣款管理混亂,對贓款贓物、違禁品的沒收不上報審批,自行決定;有的強調形勢或專項鬥爭需要,湊人頭數而隨意“頂格”處罰或降低辦案要求;有的隨意盲目執法,隨意傳審嫌疑人,動不動就給當事人戴手銬罰跪罰站,

甚至動手動腳,造成羣眾投訴,執法被動。在執法檢查中,隨意性較大,想檢查就檢查,不注重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民、干擾經營者正常活動的現象突出;有的搞行政不作為,對該發放的許可證、執照卡着不辦,在履行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時,敷衍塞責,引起行政訴訟。

三是行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較為普遍。這方面的主要表現為:立案重視不夠;告知、聽證程序流於形式的多;留置盤問和傳喚混淆使用,手續不全,超期留置;送達執行重視不夠,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如有的濫用罰款或顯失公正處罰,怕送達執行時案件可能要“翻”而不進行送達,有的甚至抓住當事人不願張揚的弱點,達成“君子協議”,裁決前在送達回執空白上讓當事人簽字,以圖省事;證據意識淡薄,對證據不作保全或保全不合法,導致行政訴訟時的被動或敗訴。

四是執法程序不配套,執法手段和措施滯後。一方面,對留置盤問、強制約束、搜查、取締、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作為查處治安案件的必要手段明確不夠,執行程序和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和法律文書,實踐中往往把刑事案件中的搜查、扣押等手段用於辦理治安案件;另一方面,對行政罰款的強制執行如查封、扣押、拍賣如何辦理程序不明確,實踐中難以操作。特別是隨着執罰分離制度的

實施,此問題將更突出。

五是執法透明度不高。當前公安機關的執法規定、執法程序、執法依據、執法結果、執法紀律、執法監督途徑等規定缺乏公開性,透明度不高,羣眾搞不清,缺乏瞭解,執法監督難,因此而對公安機關公正執法普遍存在疑慮,嚴重影響了警民關係。

二、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成因分析

一是執法者素質不高,法治觀念不強,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個別民警在力戒、執行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中存在消極情緒,執行不力,工作還是老一套模式;有的認為行政執法規定太嚴,監督太多,工作起來怕擔風險、負責任而在辦案中縮手縮腳,該處罰的不敢處罰,存在着謹慎畏難情緒。客觀上公安行政範圍涉及面廣,近年來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較多,沒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法規系統,再加上教育工作跟不上,民警一時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執法工作。

二是現有公安體制和警務方式不夠完善。現有的公安後勤保障體系受地方財政的制約,與公安工作、經濟建設不能同步進行,造成執法活動在功利病態中惡性運作。派出所正在實行的一區一警模式,在體現警力下沉、警務前移、便民服務上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基於警力不足的現狀,客觀上使民警處於單兵作戰狀態,不利於公正執法,不利於治安案件的依法查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是執法環境有待改善。執法環境的優劣對嚴格執法有較大的影響。當前,以權壓法、以盲代法、長官意志、“政府”行為、社會上人情世故等因素對執法活動產生很大沖擊,加上公民法律意識的淡薄,妨礙執法現象經常出現,影響了依法行政。

四是執法監督力度不夠,監督制度不健全。現在對公安行政執法監督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社會監督又缺乏必要的形式。而公安內部執法監督由於執法制度不健全,關係未理順,事前監督重視不夠,力度不大,缺乏公開、公示制度;事中監督的內部法制部門在審核時由於照顧方方面面的關係,審核把關不嚴,審核不完全到位,有的甚至流於形式;事後監督由於怕影響公安機關的名譽,一些辦案單位往往主動做當事人撤訴的思想工作,或進行私下協議,結果是變更處 罰,作降格處理了事。另一方面,事後監督的錯案追究責任制得不到完全落實,該追究的責任沒有追究。

三、解決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對策探討

一是轉變觀念,提高民警執法水平,適應執法工作需要。法律是靠人來執行,靠人來遵守和維持的。公安行政執法的好壞,最基本最關鍵的因素是公安執法人員的素質。因此,各級公安機關和民警要轉變觀念,切實消除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樹立依法行政意識,樹立保護公民民主權利的意識,樹立對法律負責的思想,自覺貫徹依法治國方略,自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和金錢誘惑,自覺抵制人情風對執法工作的影響、干擾。要堅持實行民警執法資格執證制度,運用脱產、半脱產和傳、幫、帶等方式強化崗位學法,熟悉掌握法律的規定、程序和注意的各個環節,使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化、網絡化,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

二是深化公安改革,改善公安後勤保障體系。針對公安機關面臨警力不足、經費緊張等因素,大膽進行公安體制改革,把機構設置、後勤裝備、科技設施等公安建設納入國家建設的總體規劃,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實行“利益規避”制度,使執法活動不再包含具有執法主體的自身利益,妥善解決嚴格執法與後勤保障的矛盾,從根本上解決公安資源保障問題。合理配置警力,科學分工,使各警種既職責分明,又互相配合,協同作戰。增強執法效益觀念,充分運用強有力的行政執法手段進行依法行政管理,以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三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和制度。公安行政執法是公安機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必須有相應的措施和制度來保證。針對當前公安行政執法中的薄弱環節,切實將各項行政執法活動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1、制定公安行政程序規定,保障行政執法的公正性、公開性和合法性,嚴格規範行政扣押、證據登記保存、查封、取締等制度,並規定相應的執行方式,增強實際操作性,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

2、規範行政處罰的執行方式,制定強制執行的制度,將查封、扣押財物的拍賣或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規範化、制度化。

3、加強立案查處工作,規定一般行政案件查結時間,規範接處警制度和工作在立案時明確指明辦案責任人,以杜絕行政案件立案、查處的隨意性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過錯和失職行為。

4、嚴格許可證執照發放、履行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法定職責的實施細則,嚴格各項辦證制度,從程序上有章可循。

四是加強執法監督,健全執法監督體系。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行政執法監督是公安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提高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廉潔高效的重要途徑。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為此,公安機關一方面要加強公安內部監督,強化以法制部門為主導,以政工、紀檢、監察、督察、信訪及業務部門為輔助的執法監督隊伍建設,確立執法監督的責任,強化執法監督的手段,逐步實現內部監督的正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實行案件評議考核製法制部門要通過案件審核、行政複議、理賠等形式,敢於監督並善於監督,樹立執法監督權威。加強對調解案件的監督,防止辦理人情案、關係案而漏罰當事人。嚴把審核關,並在監督中提供法律指導和服務,同時加強對不受理、不立案不查處等不作為執法行為的監督。真正把“兩公開一監督”制度落到實處,健全完善公開公示制,推行“陽光作業”,公開辦事內容、辦事程序、辦事紀律、辦事結果和投訴監督途徑,便於羣眾瞭解和監督,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消除產生腐敗的土壤,使各項警務活動和執法行為置於人民羣眾的監督之下。

【第12篇】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20_____年4月下旬,本人與情報中心副主任瀋海、政工督察室民警劉陽對全縣25個鄉鎮派出所的公安隊伍建設和情報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督導檢查過程中,作為政工幹部,我藉此機會對鄉鎮派出所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在近一週的時間裏,共接觸派出所民警60餘人,與19名所長、4名教導員、18名業務骨幹進行了溝通與交流。對派出所目前的隊伍狀況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既看到絕大多數基層派出所工作上朝氣蓬勃的良好氣氛,也發現了隊伍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督導檢查結束後,我對調研記錄的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總結,整理成如下報告,希望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點滴幫助。

一,基層公安隊伍的主流永遠是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

樹文、城東、白山、勝利、金山、小寬、東河等絕大多數派出所的工作都是井然有序的。用朝氣蓬勃、欣欣向榮來形容我們的隊伍永遠恰如其分。我從同志們那張張面孔上讀出了一種樂觀向上、團結奮進、積極進取的集體主義精神。為了便於表述,我將這激情迸發、充滿正能量的戰鬥羣體分成兩類。

(一)是以家住本鄉鎮的老民警居多,主持工作的所長也是老同志。他們長期在一起工作,儘管脾氣秉性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理想、真誠的合作使他們建立了一種默契的兄弟情誼,此所謂君子和而不同。他們對新入警的年輕同志就像對待自己的親兄弟一樣關心愛護。這些老同志在故鄉這片熱土上辛勤耕耘無怨無悔。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金山、孟家嶺等偏遠農村派出所。周欣、申火炎、宋喜軍、張煥昌等都是89年參加工作的老同志,他們有紮實的業務功底,具備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周欣連續在金山派出所工作八年,他事必親躬、衝鋒在前。可以看出金山派出所、孟家嶺派出所等都是羣眾滿意、黨委放心的一流隊伍。在調研過程中時,教導員宋喜軍自豪的説:我們非常注重培養年輕同志。在我們這工作過的張鐵鋼、王輝等同志都十分留戀這裏,都把這裏當成了自己的家。

(二)是以常興、張凱、於宏志、劉永凱等一大批四十左右歲的中青年所長帶領的隊伍。他們朝氣蓬勃,一往無前。在他們工作的字典裏從來就沒有困難二字,有的只是自信、樂觀與從容。他們都是在一線所隊磨練多年的老同志,有經驗、有魄力、能吃苦、求上進。他們個個是率先垂範排頭兵,因此他們帶的隊伍可以稱得上是黨和人民放心的愛民為民之師、公平正義之師。

特別要強調的是,基層派出所還有很多才華四溢的新老同志。年輕民警中不乏名牌大學科班出身的精英。四棵樹派出所的趙亮,小夥子聰明好學、心如止水。作為內勤寫得一手好字,各種工作記錄讓人看了耳目一新、神清氣爽!還有來自瀋陽市的袁鼕鼕,大學畢業,專業英語四級。據説專業四級相當於非專業的六、七級。完全可以和老外對話。可見,我們公安隊伍真是人才輩出、後繼有人啊!

除了風華正茂的年輕人,還有像郝洪亮、趙克印、李國海、趙新宇等眾多的老同志,他們依然戰鬥在一線,依然是中青年領導的參謀和助手。23日中午,我們到小寬派出所時,我特意找到正在染髮的郝洪亮攀談了許久,他用沙啞的嗓音對我説:年輕的領導很關心他,他也願意發揮自己羣眾工作經驗豐富的長處,主動承擔一些調解糾紛的工作。看到他那認真地態度,我真為我們隊伍有這樣的同志而感到欣慰。在郭家店派出所我見到了能填詞賦詩的趙新宇同志,臨走時我特意關照趙新宇同志一定要勤讀書多練筆,積極參加文學作品大賽活動,他欣然應諾。

二,當前基層派出所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 跨省、市、縣招收警察的問題。

在基層派出所,讓所長們揪心的是那些跨省、市、縣新入警的小青年兒們。有遼寧省錦州的、瀋陽的,內蒙古科爾沁的等等。省內其他市縣的就更多了。他們絕大多數都抱有在基層呆兩年再説地想法,時刻想着回梨樹、回四平、回大城市。他們有當警察的美好願望和理想,但現實生活對他們似乎太苛刻了。以在泉眼嶺派出所工作、家住瀋陽市的袁鼕鼕為例,他已經在瀋陽成家,現在面臨夫妻兩地分居的問題,而下一步成為人父後又面臨教育孩子的重任,這是精神層面的問題。從經濟層面講,往返泉眼嶺與瀋陽市之間一年要多少經濟支出?而且新入警的工資並不高,更沒有遠程通勤補助。將來又要面臨照顧父母、兒女的重擔,凡此種種,讓他們如何面對家國的雙重責任?如何面對忠孝兩難全的尷尬?要知道他們大多數人是獨生子女。

那些制定招警政策的人應該到基層派出所去看看,看看他們釀的苦酒。看看他們制定的政策是多麼的不切實際!從政治的高度講這一政策將給公安隊伍建設帶來難以解決的現實問題和長久的影響。

(二)老民警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

所有五十左右的老民警都有二三十年的基層工作歷程。年輕時每個人對工作都有火一樣的熱情、都創造過輝煌的業績。歲月如流,黃沙淘盡乃是金。老同志有着豐富的人生經歷和工作經驗,他們是我們隊伍的財富,絕不是負擔。但絕大多數老同志身體健康狀況堪憂、工作積極性不高,個別人還長期泡病號。如何調動老同志的積極性、照顧好老同志就成了隊伍建設的一道難題。我走訪的三個較大的派出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這一問題。如十家堡派出所、奉化派出所、榆樹台派出所。

(三)民警心理壓力過大的問題。

年老體弱民警偏多的單位,所長的壓力普遍較大,因為所有的任務指標是按人頭潑下去的,而這些老同志完成任務很吃力,實際工作都壓在了所長和教導員以及少數年輕民警的身上了,這種狀況又造成了民警心理壓力大,焦慮、妄想,甚至不安心工作,產生一種逃避工作的意識。這種狀況在個別派出所表現得尤為明顯。所長疲於應付各種任務指標,無力抓隊伍建設,整個隊伍步調不一致,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甚至個別派出所長不堪重負主動讓賢。

(四)極個別派出所長工作能力不強的問題。

調研過程中,發現極個別派出所長沒有一線工作經歷,缺乏實際工作經驗,執法辦案水平低。民警稱:下鄉辦案(他)就是多佔(車上的)一個位置。可以想象,這樣水平不高的領導很難服眾,他不但帶不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隊伍,反過來還會影響其他同志的工作熱情,成為工作的障礙。説這話的同志也許是偏見,但,更可能是實情。

三,如何加強隊伍建設是公安政治工作永恆的課題。

(一)確保一方平安就要有一支穩定的隊伍。

近幾年民警招錄工作採取的是全國招生。新入警的有瀋陽市的、錦州市的,有內蒙古赤峯的,也有黑龍江牙克石的。千里迢迢來此工作,年輕民警的生活成本加大了、生活困難增多了、公安隊伍人員不穩定的現象出現了。解決這一問題根本的出路在於通過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難道就不能通過招收本鄉鎮籍的大學畢業生嗎來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嗎?1989年從鄉鎮招收的一百多名警察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他們的根在於此、情繫於斯。正所謂咬定青山不放鬆,任爾東西南北風。時至今日,那批當年的合同警早已過不惑之年,有的已經年過半百。但他們二十多年來為公安事業作出的貢獻將永遠被家鄉人民所銘記。

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年輕大學生放棄外地優厚的工作,返回家鄉入警。如城東派出所的巍威、鄭印等人。尤其是鄭印,曾經在遼源市東豐縣考試入警,工作六年之久,還被作為業務骨幹調入刑警隊工作。但家中父母、爺爺、妻兒的召喚終於讓他踏上歸鄉的征程,他再次參加考試、再次成為一名家鄉的警察。可能他原來警隊的領導會感到惋惜,然而對於鄭印本人卻也是一種釋然。他曾經對我説過:在外邊工作五六年了,現在要加倍對家中老小給予情感上得補償。我欠他們的太多了!都説好男兒志在四方,我看也應該提倡好男兒志在家鄉!

大學全國招生,軍隊全國招兵,那是民族融合與交流、區域團結與協作的必須。但公安機關不是學校,更有別於軍營。學校是好聚好散只有四年,軍營是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兵,然而警營卻是鐵打的衙門一世的兵!希望通過制定僅限本地户籍大學生參加招警考試的政策來實現警察本土化。

(二)一流的隊伍更需要一流的領導。

基層所隊領導的選拔任用是隊伍建設的關鍵。沒有基層所隊實際經驗,或長期沒有從事一線工作的同志,即使政治上優秀,有敬業精神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勝任派出所工作。不勝任派出所工作,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層民警,不是合格的基層民警如何能勝領導職務!如何服眾!瘸子打圍座山喊的時代已經過去。打鐵須得自身硬,要當好派出所長就要懂業務,就要率先垂範、衝鋒在前。

基層是前沿陣地,一個蘿蔔頂一個坑,是退無可退的戰鬥崗位。六年前陶永泉同志來城東派出所檢查工作時,他問時任所長的李國海是否已經完成某項工作。李國海説:馬上安排人落實。陶局長很不高興的説:你還安排誰落實啊?李國海馬上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趕緊回答:我馬上就幹。可以看出派出所長即是指揮員又是戰鬥員,應該從長期工作在一線戰鬥單位或業務科室裏選派任用。如:奉化派出所張竟鵬、小寬派出所張凱、白山派出所侯乃靜等等。

(三)派出所長要進鄉鎮黨委班子,更要有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力。

派出所長進入領導班子除了參加黨委會、管理派出所外,並沒有其它的分工。建議上級機關協調地方黨委政府,派出所長不但要參加黨委,而且要有實際權力。至少要分管涉及社會治安一塊的司法所、綜治辦等。這樣才能發揮作為黨委委員的權責,方便協調司法調解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項工作。

(四)提高民警待遇,提振派出所的整體精神狀態、提高隊伍的整體戰鬥力。

1,對那些已經被招來的外省市縣的年輕警察,應該考慮到他們的實際困難,從生活上照顧他們。家在外地的民警應該給一些長途補助,單身民警長期在派出所值班,能否給一點加班費什麼的。同時為他們提供一些文化娛樂活動設施,豐富他們的業餘文化生活。這些都有利於他們的成長,有利於工作。更能讓他們安心基層,甚至紮根鄉鎮。

2,提高老民警的級別待遇,延長民警的政治生命。在基層所隊四十五歲對於民警是一道坎。這個年齡如果沒有提職的話,幾乎再沒機會了。然而,四十五歲正是一個人年富力強的時候。換句話説,四十五歲正是既有工作經驗又有體力耐力的時期。基層一位老民警對我説:年輕時是有熱情沒經驗,現在是有經驗沒熱情了!

這一問題只有從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的機制上去解決。可以規定在基層工作年滿二十年以上,且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及格以上的給予副科股級待遇;副科股級民警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良好以上的給予科股級待遇;科股級民警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優秀以上的可以晉升為副(科)局級民警。通過逐漸提高老民警的政治地位(警銜)和經濟待遇,就能化不利因素為有利條件,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延長他們的政治生命。從而提振派出所的整體精神面貌。讓那些不唯上、不唯權、只唯事的老實厚道民警有奔頭、有自尊,越幹越有勁頭!

(五)定期調整基層所隊人員結構,及時注入新鮮血液。

十家堡、奉化等個別派出所老同志偏多,部分人員健康狀況欠佳、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不強。在隊伍建設和各項業務指標完成上存在較大壓力。而樹文派出所年輕同志偏多,工作氣氛熱烈,年輕人工作起來爭先恐後。對比兩類單位我深感這就好比打撲克,抓到了一手好牌誰都會打,抓到一手孬牌只能是老太太下夾子-----強支。然而,隊伍建設不是打撲克。我們可以通過定期調配基層所隊新老民警比例來解決這一問題,如此就可以發揮新老同志各自的優勢,工作中揚長避短,共同前進。

(六)建立警營文化活動中心,給所有民警一個釋放工作壓力的空間。

公安民警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壓力,同時還承受着不被人理解、被人誤解等方方面面的社會壓力。如何化解壓力、釋放壓力是從優待警工作的重要議題。為此上級公安機關想了很多辦法。如建立小閲覽室、小娛樂室、小健身房等,想辦法讓民警釋放壓力。然而,基層所隊條件不一,很難在有限的經費中撥出專款去建設。就算建成了,每週5至6天的工作實際,休息時間都被工作擠佔了,哪來的時間娛樂?退一步講,即使有時間又要考慮社會影響,更何況任何文件都沒有規定每週什麼時間是民警文化娛樂的時間!即使你在星期天禮拜進歌舞廳喊兩嗓子,那依然是違紀的。今年年初,有人舉報經偵大隊小陳工作時間內進入娛樂場所。經紀檢核查才知道真相,原來早在幾天前她就休假了。可見,如今的警察幾乎個個是亞歷山大公爵啊!就算是休假想放鬆一下也照樣被人誤解!被人舉報!

辦法總比困難多,天無絕人之路。在這個問題上,我探討並借鑑了一些民間自發組織的健康娛樂活動,如大大大大大大。建議上級集中警營文化建設資金,開發一個環境優美的警營文化活動中心。民警在休假期間、週六週日休息時間內,可以有計劃的前往中心進行活動。中心提供簡單的食宿,民警僅付適當的成本費用即可。中心的功能:首先應具備像原來東山基地那樣幽雅的環境,使之成為民警的天然氧吧。其次,能夠提供一些娛樂設施和條件,如垂釣、健身、娛樂、圖書等。最後,必須規定文化中心不接待民警以外的任何團體和個人;不設高檔客房;不提供高檔餐飲。相信如果管理到位,會成為廣大民警釋放壓力和文化活動的一個好去處。

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範文

【第13篇】公安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調研報告

公安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調研報告

從廣義上講,依法行政作為我們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礎是完備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標誌是實現行政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標是實現行政權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而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則是指各級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治安管理法規,運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現代科學技術,以公開的治安管理活動為主,輔以祕密手段,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預防和查處治安災害事故,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創造良好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簡而言之,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就是要實現公安行政活動的法治狀態。

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頒佈實施已歷時五年,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進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視的是,在個別地方,尤其是極個別基層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的推進實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礙。

一、公安機關依法行政障礙的原因分析

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的原因較為複雜,筆者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思想意識方面的障礙。主要表現為家長制、等級制和法律虛無主義。在工作中表現為重政策,輕法律,習慣於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辦事,存在黑頭(法律)不如紅頭(文件),紅頭不如白頭(內部傳閲文件),白頭不如筆頭(領導批示),筆頭不如口頭(領導口指示)的不正常狀態,嚴重地影響了公安機關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驅動的障礙。對於市場經濟的誤解,甚至曲解,導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義,見利忘義,受利益驅動去執法。對於要不要執法,怎樣執法,首先考慮的是本地區、本部門甚至個人的經濟利益,嚴重地衝擊着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由於受利益驅動,有的搞地方保護、部門保護;有的亂收費、亂罰款,以此搞“創收”,來解決辦公費;有的將案件降格處理,以罰代拘;有的部門幹業務“人手不夠”,對有“收入”的事,調集人馬加班幹。

三是環境條件的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規範如《户口登記條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當前户籍管理的實際脱節;有的本身有疏漏,規定不夠明確,不夠合理,相互交叉重複甚至於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規某些規定的貫徹實施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如監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與普通人犯分開,但有的地方沒有足夠的房屋就不得不“違法”。法律中關於時間期限的規定,由於交通不便或通訊閉塞等因素,往往難以辦到,也不得不“違法”。

四是監督制約機制的缺陷。所謂監督,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施加的一種外部力量。這種監督主體應是監督對象以外的組織,並且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在財務和人事上應當適度分離。自己不能監督自己,如果將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合為一體,監督主體將不得不依附、受制於監督對象,無論該種監督在具體內容上設計的多麼全面、多麼合理,都形同虛設。公安機關內部督察、監察體制恰恰存在這種缺陷。在這種情況下,內部監督很難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首長進行監督,也很難違背本地區、本部門首長對於查處或者不準查處某一案件的命令。

二、公安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的對策

一是公安機關要轉變“行政中心”觀念,糾正特權思想,樹立起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自覺依法行政。公安機關要實現“依法行政”,就應該順應歷史發展趨勢,及時轉變“行政中心”觀念,重視保護行政相對方的合法權益,重視保護公民的權利、自由、尊嚴,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在工作習慣和工作方法上,要從主要依靠政策和領導人命令辦事,逐步轉變到依靠憲法和法律辦事上來,反對任何形式上的特權思想,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廣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樹立起法律的尊嚴和權 威,用法律作為評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標準。公安機關在依法行政運行過程中,應正確處理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係,樹立正義、自由、權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擊違法犯罪,也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在執法中變生硬的強制性管理為主動、熱情的服務。

二是行政權力要與經濟利益徹底脱鈎,保證依法行政的順利實施。行政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社會實施管理,其執行公務,依法收取的費用、處罰的款項應該真正、全部、徹底納入財政管理,其實現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權力必須與經濟利益徹底脱鈎,以根除利益驅動的條件。只有這樣,才能使公安機關自覺地在法定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務於社會。

三是提高民警素質,促進依法行政。要切實加強公安行政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公安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要利用各項專題教育活動,培養和造就人民警察的公僕意識、廉政愛民意識,公正執法、熱情服務意識。要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和政治、業務以及職業道德教育,使之成為一支 素質高、紀律嚴明、嚴格執法、公正廉潔、作風過硬的執法隊伍。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重點學習國家基本法律和與公安行政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業務知識,使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素質與其承擔的執法任務相適應。要堅持執法資格考試製度。進一步提高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監督意識和人權意識,增強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自覺性,養成自覺守法、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提高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業的法律、法規是嚴肅公安行政執法的重要條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執法效率的重要條件。不斷學習、運用和總結,是提高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訓、考核則是其推動力,要把法制觀念的強弱、學習掌握法律知識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並與任職和晉升相結合。貫徹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切實加強公安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這是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保證。

四是建立相對獨立的執法監督機構,確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與權力制約和監督聯繫在一起的。公安機關作為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擁有重要的職權,如果對這些權力不予以嚴格制約,就不可避免地會導致違法越權,濫用職權的現象,甚至滋生各種腐敗現象。因此,健全執法監督機制,把行政權力科學分解,合理組織,將會極大地推進依法行政的進程。要設立相對獨立的執法監督機構,消除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的依附關係,對現有的行政執法監督領導體制進行改革,這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組織保證。應發揮行政執法監督的整體效能,通過法律將行政機關自身監督、司法機關監督、權力機關監督的對象及其範圍予以科學劃分,使其各自發揮職能,促進行政執法監督民主化、科學化、現代化,從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確行政執法監督主體的權力和責任。監督的實質是以權力制約權力,由此決定必須賦予監督主體以足夠的權力,使監督主體擁有的權力大於監督對象手中的權力,具體包括調查取證權、法律制裁權、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等。公安機關還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並將警務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將內部執法監督與黨的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人民羣眾的監督、新聞輿論的監督等統一結合起來,形成一整套嚴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監督體系,確保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推進。

【第14篇】公安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調研報告

公安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調研報告

月末,我帶領經偵支隊、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隊等相關人員,結合所分管工作。通過走訪、現場調查、座談等方法,就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深入武陵源區開展了調研。

一、做好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啟示:

(一)信息化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推進器”

從調研情況來看,武陵源分局的信息化建設雖説不是很精細,但是發揮的作用是很明顯的。近年來, 他們以信息化建設為依託,積極探索社會管理新機制、新手段、新方法,着力提高了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他們建立完善情報信息定期會商研判機制,進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務社會管理工作的能力。其次,他們積極探索合作工作機制,在明確各部門、各警種社會管理職責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工作體系,促進了管理效能的整體提升。此外,他們積極推動情報信息從戰術應用到戰略應用、從操作應用到決策應用、從表層到深層應用的轉變,全力提高了社會管理水平。羣眾的滿意率在全省進入前三甲。

成功的實踐讓我們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及時有效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條有效途徑。從一定意義上説,信息化已經成為社會管理創新的有力“推進器”。

(二)社會管理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

社會管理領域有許多新課題需要我們去探索解決,這是一個系統工程,這項工作不是公安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公安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必須將這項工作置於黨委政府社會管理創新這個母系統中,緊貼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來謀劃佈局,聯動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並讓羣眾積極參與進來,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武陵源核心景區(17個探頭)與城區(180多個)建立的探頭平台,就不是光靠公安一家的工作。這樣部門聯動,監控到位,羣眾主動,才能真正提高社會服務管理系統的效率。

同時,社會管理創新還包括人口、場所、虛擬社會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子系統,其核心是提高駕馭社會治安大局的能力。這方面,武陵源分局以創“平安滿意張家界”為目標,圍繞旅遊經濟發展做文章,通過大走訪、大調解、大防控等措施,狠打犯罪,主動服務,為羣眾提供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確保了來景區的中外遊客的平安。

(三)公安機關內部機制創新是前提

要創新社會管理,首先應從公安機關內部機制進行創新,挖掘隊伍潛質,調動民警的責任心,真正做到讓優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反之,如果內部機制不創新,無法激活隊伍的活力,那麼社會管理創新也就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比如解決警力不足問題,一方面要增加總警力,另一方面還要向內挖掘潛力,要優化配置和有效整合警力資源。

二、做好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建議:

(一)創新信息研判機制,在提高預防、發現和打擊犯罪的效能上下功夫。

一是要堅持以情報信息支撐決策、引領實戰、指導防範,進一步健全完善情報信息網絡,切實把觸角延伸到村(居)、單位和場所,及時獲取動態性、苗頭性、傾向性情報信息,實現精細管理、精確防控、精準打擊。二是要加強流動人口情報信息研判,定期分析流動人口流向、高危人羣、打擊處理的外來違法犯罪分子等情況,科學指導警力投向,把有限的警力和資源集中到違法犯罪高危人員和容易遭受侵害的弱勢羣體上來,做到抓兩頭、帶中間,抓重點、帶一般,發揮打防控整體合力。三是要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全面、鮮活的優勢,緊緊圍繞經濟轉型升級、勞動力需求、城鎮佈局、社區建設、公共設施配套等經濟社會建設事項,加強對流動人口數量、結構、狀態的分析,科學評估人口流動態勢和可能帶來的消極影響,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超前研究針對性措施,着力化解潛在風險和矛盾。五是要堅持全警動員,全警動手,誰辦理,誰採集。對違法犯罪人員,一律按規範流程採集信息資料。另一方面,要結合本地案例,借鑑外地經驗,歸納研究網上排查、網上串案、網上辨認、網上控贓等網上戰法,及時推廣運用,大力開展網上作戰,不斷提高辦案水平和效率。

(二)創新服務管理措施,在提高管理針對性、主動性上下功夫。

要把“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及“以信息管人”等多種服務管理措施有機結合起來,實現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一是落實“以證管人”措施。要使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就可以享受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衞生等公共服務待遇,實現管理與服務、維護穩定與激發活力的有機統一,同時調動流動人口登記辦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落實“以房管人”措施。要積極探索建立“以房管人”、“以人找房”、“人房一致”的雙向互聯管理途徑,因地制宜推行出租房屋旅館式、小區式、公寓式、委託式管理模式,全面實行出租房屋登記備案制度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房屋中介、物業服務公司管理,落實經營者的治安責任。三是落實“以業管人”措施。要全面推行融治安防範、矛盾調處、勞動用工、社會保障、計劃生育、衞生防疫等於一體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業主責任制,督促用工單位落實專人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登記、證件發放、信息採集和教育培訓等日常服務和管理工作。四是落實“以信息管人”措施。要以警綜平台推廣應用為契機,健全完善流動人口信息系統,將有前科劣跡的重點人員納入系統管理,並與全國違法犯罪人員系統、涉毒人員系統等相比對,及時發現跟蹤重點人員,逐步改變原來對流動人口進行信函調查的管理模式。要加快推進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旅館業、違法犯罪人員、在逃人員、涉毒人員等信息系統的整合,實現信息實時關聯、自動比對、自動報警、網上布控和提醒註銷等功能,動態掌握流動人口活動軌跡,做到對藏匿於流動人口中的重點人員“來能報警、動知軌跡、走明去向、全程掌控”。再就是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處等流動人口管理滯後、基層基礎薄弱的地區,要着力推進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全方位控制和掌握社會治安動態,提高防範和打擊流動人口違法犯罪能力。另外,在對港澳台及外國人管理方面,要從簡化手續等細節入手,進一步改進服務工作。

(三)創新公安職能手段,在主動進攻上下功夫。

經偵部門一定要突出打擊重點,講究工作方法,落實打擊措施,一是要切實增強打擊經濟犯罪工作的針對性、主動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在工作重點上,要將“大要型”、“涉眾型”、“矚目型”犯罪作為打擊的重點。繼續加大對威脅國家經濟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人民羣眾利益的經濟犯罪大要案件,特別是涉及公司、金融、財税等領域大案要案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侵害對象多、涉及羣眾廣、化解處置難,易誘發羣體性事件類案件的打擊力度;加大對社會反響強烈、新聞媒體熱炒、人民羣眾有強烈訴求的個案的打擊力度,盡力挽回經濟損失,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二是要本着“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哪裏問題嚴重就整治哪裏”的原則,積極聯合相關執法部門,繼續加大打擊商業賄賂、侵犯知識產權、制販假幣、製售假髮票、涉煙犯罪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同時針對不同時期出現的新的犯罪趨勢,開展以打擊證券犯罪、信用卡犯罪、網絡經濟犯罪等重點犯罪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三是在工作方法上,要多管齊下,多策並舉,不斷提高經偵部門主動發現、主動進攻、深度打擊的能力和水平。要變“坐堂等案”為主動發現。通過舉報中心、線人布控、信息收集研判、促進行政移交等多種途徑廣闢線索來源。要變選擇執法為嚴格執法。不能重大案輕小案,重所謂的“油水案”輕“骨頭案”,更不能辦關係案、人情案,搞“辦案放水”、“辯訴交易”。要注重從小案發現大問題,從一案中深挖串案。要變單一偵查模式為多元偵查模式。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由錢到案、由錯到案,做到不漏人、不漏罪、不漏贓。要變粗糙辦案為精細操作。積極探索不同罪類、不同案件的辦案方法和偵查藝術,講究偵查設計和證據規格,研究把握取證技巧、緝捕對策、審訊謀略,不斷提高破案水平和辦案質量。

(四)創新隊伍管理方法,在提升整體素質上下功夫。

事業振興,唯在得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複雜性對民警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認真抓緊抓好民警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從嚴治警”不僅是喊喊口號、寫寫心得、走走過場的表面功夫。要完善內外監督約束制度,建立“以人為本”的隊伍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二是要建設“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公安機關,真正把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一種境界,做合格的公安民警。要按照“三懂四會”的要求,以緊扣實際、貼近實戰、講究實效為目標,積極採取個人自學、集中輔導、案例點評、網絡教學、專題培訓等形式,整體推進民警業務水平的提高。比如説,經偵部門管轄的罪名達84種之多,而現實生活中犯罪嫌疑人規避法律、逃避打擊的手段又多種多樣,千差萬別。因此必須下苦功夫,圍繞這些罪案的構成要件、追訴標準,結合實踐中遇到的疑點難點進行研究,切實分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三是要積極培養民警網上情報蒐集、網上偵查取證的習慣養成。還要把功夫用在平時,多看、多寫、多練,多積累、多思考、多總結,儘快提高水平。

【第15篇】公安信息化建設調研報告

公安信息化建設調研報告

隨着社會治安形勢的不斷髮展,信息化建設作用於公安工作尤其時基層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如何在信息化建設基礎薄弱的情況下,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基層公安民警的信息化應用水平,實現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戰鬥力的目標。現就結合本單位實際,談幾點具體看法:

一、信息化建設進程回顧

(一)發展前的狀況

20xx年固始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組建初,僅有一台電腦且配置不高,接入公安網後運行速度較慢,工作效率低下。有警力21人,平均年齡27歲,雖趨於年輕化,但公安信息化應用水平普遍不高,在巡邏執勤、執法辦案過程中主要依賴於個別信息化應用水平稍好的民警,實戰能力不強。同時,對信息化建設的作用與重要性認識不夠,缺乏學習意識,信息化建設及民警信息化應用水平處於明顯薄弱的狀態。

(二)現階段取得的成果

與建隊初相比,目前固始巡特警共擁有台式電腦枱18台、筆記本電腦3台,達到人均一台的標準,且配置高,網速快。三年來,無論班子成員還是一線民警,信息化應用水平均逐步提升,其中能夠熟練運用的11人、基本熟練的7人、基本掌握的3人,均具備獨立網上執法辦案、獨立操作公安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應用能力,從而進一步節約了警力,增強了戰鬥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設以來,巡特警部門通過信息化應用,共破獲各類案件10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32人,網上逃犯1人,實現了信息化建設跨越式發展。

(三)主要經驗做法

1、加大硬件投入。為緩解因電腦不足及配置不高而給工作帶來的不便,07、08年度巡特警先後購置高配置電腦3台,09年度又一次性投入資金五萬餘元購置電腦18台,並及時安裝入網。這些聯網電腦的加入,使大隊達到了人手一台電腦的即定目標,為提升民警的信息化應用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強化應用學習。一是強化培訓,以教帶學。大隊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質作為推進工作的重要環節來抓,使全隊民警充分認識到信息練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思想轉變,自覺參加縣局舉辦的信息化應用培訓班,學習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同時大隊積極搭建學習的平台,專門邀請局技術人員張巍、殷全磊等來隊授課,現場指導,以面對面的教學方式對接受能力弱、基礎技能差的民警進行幫助,使他們在最短時間“入門”。二是結對幫扶,以“熟”帶“生”。將本單位計算機運用“熟手”謝宜斌、梅雪濤等人確定為信息化建設“小教官”,通過定人、定責、定措施的方式,讓“熟手”與“新手”結對幫扶,互幫互學,並實行捆綁考核,充分調動了民警互助互學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形成了熟手樂教、生手樂學的良好氛圍,促進巡特警信息化應用技能的整體提高。

3、實行信息導巡。信息是巡邏防控工作的生命線,一切巡邏工作的方式和措施都必須圍繞可能地獲取社會面違法犯罪相關信息而展開。一方面,牢固樹立以信息為先導的巡邏工作新理念,大力推行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等以信息為起點的主動進攻型作戰方式,積極實踐網上查證、網上排摸等新戰法,實現由以經驗為主的巡邏防控模式向以信息為主的主動防控模式轉型。另一方面,將信息戰貫穿於巡邏防控工作的始終,進一步摸索、總結,豐富、激活信息主導巡邏警務活動的戰術、戰法,提高全體民警綜合應用精確檢索、模糊查詢等網上作戰的能力。

二、當前公安信息化建設及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安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程度不夠。一些基層民警特別是一些基層領導在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上存在誤區,認為在這方面投入大量資金是一種資源浪費,影響了信息化效能的發揮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

2、信息化專業人才缺乏。基層單位在硬件上投入很大,信息化設施得到了進一步完善,但單位信息化建設專業民警非常短缺,勢必會影響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放慢公安業務信息化的進程。

3、信息工作平台不完善。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目前基礎信息工作平台一部分仍未建立,或者雖已建立但還不完善,無法應用於各項公安業務和治安管理工作。

(二)公安信息化應用存在的問題

1、信息化應用能力低。有的民警只能進行簡單的瀏覽和查詢,不會打字。有的民警打字不熟練,錄入信息慢。有的民警不知道公安信息庫有多少可以用,不知道口令、密碼是什麼,工作效率低。

2、信息利用率低。目前民警使用電腦打字、在網上瀏覽信息的多,進行網上辦案、網上研判的人少。一線民警真正運用信息偵查破案的還不多,信息化在警務實戰中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3、信息應用層次低。信息化應用處於傳遞文件、查看信息、簡單比對的低層次階段,缺乏對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信息的預測預警和服務 決策功能得不到有效發揮和利用。

4、信息保密及安全意識不強。部分民警在運用公安信息平台時,缺乏保密意識和計算機安全維護意識,往往導致泄密和電腦系統感染病毒。

三、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的建議

(一)要牢固樹立信息主導警務理念,真正確立“信息就是基礎,信息就是警力,信息就是戰鬥力”的思想,高度重視加強信息化應用知識的普及。

(二)要構建基礎工作信息平台,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建立信息採集、錄入工作機制,強化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實戰功能,切實把信息轉化為戰鬥力。

(三)要加強信息化應用培訓。公安信息化建設的成敗取決於信息化應用水平的高低。一方面針對信息通信技術發展迅速,信息更新快的特點,建立長效的信息通信技術培訓機制。另一方面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講座和培訓,使廣大民警掌握信息比對、網上作戰、信息研判等信息化應用的本領和技能,解決當前民警在運用網絡和信息時的盲目性和單一性,把對信息的需求主動轉化為做好工作的驅動力。

(四)要重視信息化建設的安全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信息化系統的安全和保密管理,特別是注意上網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和移動介質的使用、保密防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安基層信息化建設朝着一體化、標準化、規範化方向穩步推進,使新時期公安信息化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實現建設、應用到整體效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