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楓橋經驗參觀學習調研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89W

按照區政法委及分局黨委的全面加強和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要求。由區政法委帶隊前往“楓橋經驗發源地”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對楓橋經驗展覽館、諸暨市矛調中心、諸暨市公安局新城工業園派出所等地參觀學習,推進我局楓橋式派出所創建工作。

楓橋經驗參觀學習調研

人民羣眾永遠是公安工作的源頭活水。“楓橋經驗”源於公安、來自基層。1963年,當時全國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試點。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幹部羣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羣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由此誕生。為此,1963年毛澤東同志就曾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一個膾炙人口的典型。之後,“楓橋經驗”得到不斷髮展,形成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新時代“楓橋經驗”,成為新時期公安工作與羣眾路線相結合的典範。“楓橋經驗”成為政法戰線上的一張“金名片”。

2013年10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緊緊扭住做好羣眾工作這條主線,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羣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最基層單位,集打擊、防控、管理、服務為一體,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力量,是保一方平安的綜合性戰鬥實體。只有每個派出所轄區平安,才能積小安為大安,變平安為長安。

2019年3月,公安部印發《關於全國公安機關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意見》,進一步部署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全國公安機關開花結果、落地生根。此次公安部印發的《意見》,針對公安機關如何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堅持黨建統領、強化基層所隊戰鬥堡壘作用,堅持羣眾路線、創新新時代羣眾工作,堅持源頭治理、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堅持以防為主、切實做到“平安不出事”,深化改革創新、切實做到“服務不缺位”,大力加強以派出所為重點的基層基礎建設以及全面加強對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統籌推動等7個方面提出了若干措施。

《意見》明確了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好黨的羣眾路線,堅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統籌社會資源參與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積極構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時空守護平安、零距離服務羣眾工作機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提高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要積極適應新時代羣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變化,更加註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新媒體,建立健全方便羣眾、暢通民意、溝通互動的網上羣眾工作平台。要圍繞110接處警、日常執法執勤、信訪辦理、窗口服務等羣眾工作主題,將羣眾工作能力培養納入民警教育培訓規劃,不斷提高民警羣眾工作能力和水平。

《意見》強調了為了羣眾、依靠羣眾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命力所在,要把加強新時代羣眾工作作為各警種、各部門的重要任務,與民警日常工作結合起來,與接待每一次來訪、調解每一起糾紛、偵辦每一起案件等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警務實踐,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動的平安共同體。

要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羣防羣治活動,組織社區網格員、治安志願者、樓棟長等人員開展警治聯勤、聯户聯防、聯村聯防、鄰里守望等多種形式的“平安守護”行動,構築全覆蓋、無縫隙巡邏防控網絡。要堅持源頭治理,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常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積極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大力推動矛盾糾紛源頭治理。要堅持以防為主,切實做到“平安不出事”,紮實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系列平安活動。要深化改革創新,切實做到“服務不缺位”,真正讓數據多跑腿、讓羣眾少跑路、讓基層多減負。要大力加強以派出所為重點的基層基礎建設,科學優化勤務運行,夯實社區警務,創新服務羣眾機制,夯實警務保障,以滿足服務羣眾和實戰需要。

《意見》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全面加強對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統籌推動,在堅持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始終保持“楓橋經驗”與時代同步、與未來同行,當好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主力軍、排頭兵。要強化組織領導、強化示範引領,着力打造一批立得起、叫得響、過得硬的“楓橋式公安派出所”,讓“楓橋經驗”全面開花結果,再煥強大生機活力。要強化宣傳發動,引導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廣泛參與治安防範工作,不斷提升社會治安治理水平,全力做好新形勢下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的各項工作。

目前,我局創建“楓橋式派出所”在矛盾糾紛化解、便民服務、治安防控、社區警務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與江浙先進派出所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個別派出所基礎設施不達標。分局現有14個派出所雖然能保證日常辦公辦案需要,但是沒有

二是沒有真正實現“矛盾不上交”。我局轄區的涉軍維穩及重點人失控及越級上訪情況仍有發生。基層依靠羣眾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還沒有做到位,創新矛盾調處工作的手段方式方法不突出。像利用建立“黨員羣”“村兩委羣”“村民羣”“村民代表羣”“護村隊羣”以及“志願者調解羣”等微信羣,貼近羣眾,快速瞭解羣眾需要;等等。

三是“創建”與“黨建”沒有有機融合起來。雖然各派出所都在相應好找爭創“楓橋式”派出所,但與先進地區“楓橋式”特色亮點派出所打造還存在着不小差距。“黨建激勵、人文育警、暖心服務”文化牆等黨建專欄沒有建成,“楓橋經驗”沒有落地生根。

四是“二隊一室”建設滯後,社區民警還沒有實現專職化。我局各派出所社區民警沒有將精力投入社區警務上來,社區民警不能堅持每日到社區開展工作常駐警務室的勤務機制,個別社區民警不瞭解基層情況,不掌握轄區重點人情況,被省、市督察部門通報,為民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羣防羣治工作還有待完善。鄉鎮聯防治保力量、社區網格員、治安志願者、村聯防隊員等人員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聯户聯防、聯村聯防、鄰里守望等形式的治安防控模式沒有有效利用起來,巡邏防控網絡沒有實現全覆蓋、無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