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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改革調查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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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改革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調查報告

取消農業税費後,如何鞏固税費改革成果,從根本上遏制農民負擔反彈?湖北省谷城縣實施的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以鄉鎮機構和人員精簡為突破口,大大轉變了農村基層政府職能,探索出一條與農村税費改革制度相適應的鄉鎮機構改革新路。

最近三年來,谷城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64%,機構編制大大壓縮。同時,把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製為公共服務組織,通過規範服務方式,明確公益職能、量化考核指標等方式,構建起農村新型公共服務體制。

--鄉鎮機構臃腫 農民負擔沉重

谷城縣位於湖北省西南部,全縣有10個鄉鎮,43萬畝耕地,55萬人口。據谷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陳啟合介紹,20*年,谷城縣一般鄉鎮財政供養的人口少則500人,多則上千人。記者在調查時瞭解到,綜合配套改革前,紫金鎮僅鄉鎮一級的領導幹部就有22人,城關鎮僅鎮財政所就有70多人,就連谷城縣石花鎮城建所的在冊工作人員都達到99人。襄樊市委常委、谷城縣委書記周霽説,税費改革後,這些人依然在打擦邊球,不收費就沒有辦法生存。過去上面有一個部門、下面就要對應一個,機構龐大,行政效率不高、鄉鎮機構職能不清晰,必須把鄉鎮黨政機關人員壓縮,合理設置機構佈局,才能鞏固税費改革成果。

--四大措施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從20*3月開始,經過兩輪改革,谷城縣在四個方面全面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

一是整合鄉鎮機構設置,統一設立“三大辦”: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根據農村税費改革後鄉鎮工作的實際,谷城縣重新界定了鄉鎮機構職能,劃分了職責範圍,撤銷了鄉鎮政協機構。改革後,鄉鎮機關內部拉開了收入檔次,以農民是否滿意為標準,每年工作最好的機關幹部與一般的機關幹部相差1500元。

二是縮減鄉鎮機關人員編制。現在,谷城縣10個鄉鎮共核定行政編制395名,實際在崗353人,分流646人,比改革前全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了64%,同時,後勤服務一律實行市場化、社會化運作。

三是精簡領導班子。通過實行領導班子交叉任職,鄉鎮領導幹部得以全面壓縮。同時,縣裏對超配領導幹部進行調整,其中改任鄉級助理、幹事45人。以紫金鎮為例,改革後的領導職數只有書記兼鎮長、副書記兼副鎮長、副書記兼人大主席團主席、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兩位黨委委員兼副鎮長、宣傳委員7人。

四是分流人員待遇落實到位。分流的鄉鎮機關幹部中,很多在40-50歲之間,上有老、下有小,既沒有出去闖蕩的年齡優勢,又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為此,谷城縣決定,對鄉鎮機關分流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統一按其檔案工資標準的60%發放。同時,對主動分流的幹部按70%發放檔案工資。整個改革建立在大家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始終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把政策交給大家,沒有出現大的波動。幾年的實踐證明,改革實現了既定的“減人、減事”的目標,成效非常明顯。

--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制

談起改革前鄉鎮事業單位的狀況,城關鎮黨委書記兼鎮長周雲説:“基本上是人心散了,黨委、政府為農民服務的線斷了。”城關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主任楊國政説:“我們不知道幹什麼,收入也沒有保障。”當時,農民羣眾對政府的公共服務很不滿意,例如,農民購買假種子、假肥料等情況沒有人能去進行真正有效的管理。

按照谷城縣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整體部署,谷城縣將全縣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制,以促進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各鄉鎮把財政所和經管站合併,民政所撤銷,職能轉到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撤銷鄉鎮殘聯、黨校、社會保障服務所,其他站所整體轉製為中介組織。目前,全縣10個鄉鎮共有計生、城建、文化、廣播、農水、農技、農機、獸醫等8類站所71個事業單位順利實現轉制。

為解除鄉鎮事業單位等被改革對象的後顧之憂,谷城縣在全縣鄉鎮事業單位內,全面推行全員參加養老保險工作。谷城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魏開傑告訴記者,到2005年底,全縣鄉鎮事業單位的2768名職工全部參加了養老保險,單位應繳的1250萬元和個人應繳的1213萬元全部收繳入庫,職工參保率、基金收繳入庫率、養老保險手冊發放率全部達到了100%,確保了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穩步推進。

--三方面舉措構建公共服務新體制

在構建農村新型公共服務體系方面,谷城縣主要有三項舉措:

一是規範服務方式,明確公益職能。除各鄉鎮畜牧獸醫中心實行縣級行政主管部門派出制外,其他服務中心一律實行委託服務制。縣裏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鄉鎮站所轉制後承擔的43項公益職能。對公益職能,政府購買服務,預撥10%至20%的財政投入,最後考核通過、農民認定後,一起算總賬。現在由各鄉鎮站所轉制而成的服務中心充滿朝氣。這些單位的職工,過去每月平均收入只有300元左右,現在大多數提高到600多元。

二是各鄉鎮和縣直主管部門,將各項服務活動量化成具體考核指標,在與各服務中心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委託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服務要求、經費數額和考核兑現辦法等事項。制度的創新使服務中心員工的工作態度有了巨大的轉變。比如鄉鎮農機站的工作人員過去只是在辦公室裏等着農民來,現在必須下到田裏去直接服務農民。只有農民接受了服務,滿意簽字,農機服務單位才能收到政府的撥款。

三是重新界定農村公益投入標準,打足經費,實行資金直達。過去全縣10個鄉鎮每年共下撥農技推廣費用28萬元,而現在按照全縣43萬畝耕地,每畝1元多的標準,將全縣農技推廣費用總額提高到40多萬元。在結算方式上,縣財政對這些轉制後的服務單位實行年初預撥款、半年一考核、年終結總賬的辦法。目前,谷城縣已按照全年預算20%的比例,向各服務中心預撥了啟動經費,保證了農村新型服務體系的運轉。20*年穀城縣鄉鎮公益事業經費預算為627萬元,與20*年相比,增長了約30%。

--政府工作效能明顯增強 新機制活力顯現

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完成後,谷城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能得到了重新界定,基層政權結構得到了優化。陳啟合告訴記者,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斬斷了亂收費的根子,切斷了隨意進人的源頭。改革到位後,機關幹部普遍增強了危機感。現在,縣裏設立了鄉村幹部尋訪問事制度,變農民的上訪為幹部的下訪,主動與羣眾溝通,解決羣眾的各種問題。

襄樊市委副祕書長、市農辦主任吳長華説,谷城縣鄉鎮政府職能轉換的效應是顯而易見的。目前留下來的鄉鎮幹部隊伍,素質比較高,用引導、服務、示範的方式發展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大大增強。現在谷城縣農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空前密切,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地位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圓滿完成了改革之初確定的各項目標。

周雲告訴記者,以前鎮裏各站所在資金上是“以錢養人,一年缺半年的糧”。20*年,縣財政對城關鎮各服務中心的投入,比改革前多投28萬元,全面實現了“以錢養事”。

縣鄉兩級財政對農村公益事業投入的大幅增加,為服務中心增加收入、服務人員提高待遇創造了條件。新型考核體系的建立,特別是通過推行服務內容和服務效果農民簽字認可制度,讓農民有了更大的發言權。

【第2篇】關於我市鄉鎮機構改革調查報告

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建立和完善服務型政府體制和機制:

一、鄉鎮機構改革的實踐探索

近幾年來,我市各縣(市、區)對鄉鎮機構改革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和探索,並取得了進展和突破。目前,全市有46%的鄉鎮設立了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健全了新的工作運行機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一些改革推進快、效果比較好的鄉鎮,問卷對象農民對鄉鎮政府工作有44.4%認為很滿意,53.7%認為比較滿意。現將幾個具有代表性的鄉鎮機構改革的主要做法綜述如下:

(一)××縣××鄉

1、合理設置機構,優化人員組合。一是以突出服務職能為重點,合理設置機構。將原行政機構5個綜合辦公室整合為“一辦、三中心”;將原7個事業站所整合為“七個服務隊”;將審批和服務職能集中,設立“便民服務大廳”。二是以提高服務效能為目標,優化人員組合。根據機關幹部的表現和特長,對人員上崗採取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辦法,做到人盡其才。

2、圍繞羣眾點題,提高服務水平。一是廣泛瞭解羣眾需求。充分利用鄉村親民接待室瞭解民意,並要求下村幹部攜帶《民情日記》,深入瞭解羣眾的實際困難。二是積極辦理羣眾需求。做到辦理內容羣眾確認,落實過程羣眾監督,服務成效羣眾評判。三是開展重點聯繫服務。通過各中心或服務隊包項目、幹部包企業或農户等形式,開展重點聯繫服務。四是實行定期回訪服務。堅持定期對羣眾和服務對象進行回訪,查找不足,限期改進。

3、強化管理措施,健全考評機制。一是建立台帳。各個中心和服務隊都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工作職責和考核辦法,並分別建立了日常工作台帳、實績考核台帳和責任追究台帳。二是注重評議。成立由鄉村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羣眾、企業主和知名人士等組成的“羣眾監評會”,監評會對鄉鎮幹部工作每半年評議一次,年終進行總評。三是嚴格獎懲。鄉黨委把考評結果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與幹部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直接掛鈎。

(二)××縣××鎮

1、轉變職能,重設機構。適應農村新形勢發展需要,強化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職能,重新設立了“一辦四中心一服務隊”,即黨政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經濟和城鎮發展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包村工作服務隊,其中,“行政服務中心”設立民政、計生、新農合、國土、勞動保障、信訪、調解等7個崗位,實行“一站式”服務。

2、設崗定責,服務到位。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人、競爭上崗”的人員配置原則,全面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一般幹部雙向選擇,中層幹部競崗後,再由其按照崗位定編和業務特點選聘工作人員。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共設立農業服務科員、計生科員、民政科員、經濟發展服務科員等九大類56個服務崗位,為每名幹部制訂了詳細的《職位説明書》,幹部與鎮政府簽定了《服務承諾書》。

3、健全機制,科學管理。一是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將全鎮幹部基本情況進行公示,方便羣眾辦事,並設立《幹部流向公示欄》,每天對幹部在崗情況予以公示。二是設立“鄉村講壇”,組織鎮村幹部講課或聽課,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三是全面建立幹部績效考核機制,制定“幹部績效管理”實施辦法,堅持“憑實績用幹部,用機制管幹部”,量化考核。四是推行不作為幹部問責制,對工作拖沓、玩忽職守等10種情形的幹部嚴格問責,限期整改。

(三)靖安縣香田鄉

1、鄉村聯動,搭起便民服務平台。一是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將原來分散的14個涉農單位集中到服務大廳,實行一條龍服務。二是成立親商安商、維權維穩、計生服務、愛心幫扶、科技興農、文明新風服務等6支隊伍,配置便民服務車。三是在行政村設立幫辦點,由村幹部和鄉掛點幹部擔任服務人員,將服務觸角延伸到農户。

2、管理規範,創新高效工作方式。一是設置規範的工作流程。凡羣眾來電、來訪,由接待窗口統一受理、分類、分發,相應部門或服務隊承辦,實行首問負責和限時辦結。二是分類辦件。將羣眾訴求事項分為即辦件、承辦件、聯辦件、上報件,分別實行直接辦理制、承諾辦理制、聯合辦理制、跟蹤辦理制。

3、辦事透明,構建開放監督體系。一是發放“三卡”聯繫羣眾。即印有鄉鎮領導和工作人員姓名、分管事務、聯繫電話的“連心卡”,註明各部門具體管理事務、辦理程序、辦事要求的“明白卡”,請服務對象填寫鄉政府為民辦事是否滿意的“測評卡”。二是健全“四制”規範操作。即受理登記制、服務投訴制、代理訴求制、公開評議制。三是聘請“五老”監督員。即“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模範、老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調研發現,在一些改革進展較慢的鄉鎮,70.6%的問卷對象認為鄉鎮政府職能沒有轉變,51.6%認為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差。在轉變職能、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改革中 ,鄉鎮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我市鄉鎮政府沒有轉變職能、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佔54%,在對這類鄉鎮的調查中,鄉鎮幹部認為目前鄉鎮政府主要職能是抓經濟、促發展的佔50%,執行上級政策的佔45%,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佔8.8%,農村社會管理的佔6.3%,為農民提供社會服務的只佔2.5%。可見,不少鄉鎮政府把發展經濟和執行上級政策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責,對農村社會事務的日常管理和服務羣眾的工作重視不夠。鄉鎮政府忽視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思想往往表現在:直接干預經濟多、抓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少;抓完成上級下達任務多、抓滿足羣眾需求工作少;抓管理多、抓服務少;抓創收多、講奉獻少。調查顯示,對轉變鄉鎮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農民認為有必要的佔96.9%,沒有必要的只佔3.1%。

2、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不強。在對尚未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鄉鎮調查中,鄉鎮辦事方便、鄉鎮幹部服務態度好、鄉鎮幹部辦事效率高的分別只佔23.8%、21.3%、15.6%,相對應的不方便、差、低卻分別佔31.6%、35.6%、38.2%。由此可見,此類鄉鎮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還亟待加強。究其原因,一是還沒有圍繞建立服務型政府轉換工作體制,如沒有設立便民服務中心;二是還沒有建立有效的便民服務機制,服務制度不配套;三是還沒有轉變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

3、鄉鎮幹部績效考核機制不完善。在對改革不深入的鄉鎮調查中,12.5%的鄉鎮幹部認為當前的考核機制科學有效,31.3%認為缺乏科學有效性;有17.5%認為當前的考核機制能使他們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32.5%認為不能得到發揮。這些鄉鎮的績效考評機制的不完善,主要是體現在:一是崗位職責模糊,職責任務與崗位脱節,權利與責任脱節,工作與考核脱節,“大鍋飯”現象嚴重;二是考核方式模糊,對不同崗位的考核無區別,難以分辨工作優劣;三是考核方式簡單,對工作完成情況沒有定性定量的分析測評,僅憑印象打分;四是民主測評走過場,無評議標準;五是考核結果與幹部獎懲、任用聯繫不緊密,對幹部的激勵作用不強。

三、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政府職能,突出服務功能。要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要從轉變職能,創新體制入手。調查數據顯示,在鄉鎮幹部和農民當中,認為鄉鎮機構改革的關鍵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分別佔91.3%、88.1%,要創新服務型體制的分別佔92.5%、91.2%。

1、解放思想,找準職能定位。鄉鎮政府職能定位逐步明確為:“執行政策、推動發展、服務羣眾、促進和諧”。“執行政策”,就是結合本地實際,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羣眾中用管理和服務的方式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推動發展”,就是要圍繞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鄉鎮經濟組織、農業生產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而不是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服務羣眾”,就是在瞭解羣眾需求的基礎上,在新農村建設、農技、民政、社保、就業、文教、衞生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務,為羣眾多辦實事、好事;“促進和諧”,就是要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維護公平、正義,維護鄉村政權穩定,促進農村社會和諧。

2、更新觀念,加快職能轉變。思想觀念的轉變是加快職能轉變的前提條件。要在更新鄉鎮幹部觀念上下功夫,切實做到“五強化五摒棄”:一要強化“服從大局”觀念,摒棄“本位主義”意識,積極支持改革,跟上全國大力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的步伐;二要強化“不進則退”觀念,摒棄“安於現狀”意識,增強不改革就落後的緊迫感和危機感;三要強化“服務為主”觀念,摒棄“管理為主”意識,儘快在思想上適應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四要強化“方便羣眾”觀念,摒棄“自我中心”意識,把思想轉變到想羣眾所想、急羣眾所急、幫羣眾所需上來;五要強化“爭先創優”的觀念,摒棄“得過且過”意識,積極建立一整套對幹部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

3、樹立形象,強化服務功能。在鄉鎮機構改革中,要緊密結合“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學發展促趕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在深入學習、查找問題、整改提高的過程中着力轉變幹部作風,塑造“五型”幹部,樹立新形象。一是塑造“學習型”幹部,形成勤於學習、善於思考的良好習慣;二是塑造“創新型”幹部,形成敢於創新、勇於實踐的良好習慣;三是塑造“服務型”幹部,形成掛牌上崗、熱情服務的良好習慣;四是塑造“責任型”幹部,形成敢於承諾、勇於負責的良好習慣;五是塑造“廉潔型”幹部,形成無私奉獻、清正廉潔的良好習慣。

(二)搭建服務平台,改進服務方式。規範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已被許多地方的實踐證明行之有效。調查中,鄉鎮幹部和羣眾普遍認為在鄉鎮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很有必要的分別佔93.8%和95.2%;在已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鄉鎮,羣眾表示滿意的佔97.5%。可見,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是當前轉變鄉鎮職能,構建服務型政府的一條重要而可行的途徑。

1、以便民服務中心為着力點,搭建服務平台。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歸併和集中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將與羣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政、土管、林業、醫保、計生、就業、農技、信訪等行政審批和服務職能歸併集中到便民服務中心。二是選好並完善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場所。地點選擇要方便羣眾辦事,場所設施既要有一定標準,又要量力而行。三是選派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從機關和站所挑選業務素質高、服務意識強的工作人員,到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公,並持證上崗。四是建立鄉、村、組三級便民服務網絡。採取在各行政村設立幫辦點、在村小組設立信息員的方式,將服務觸角延伸到每家每户。

2、以滿足羣眾需求為切入點,轉變服務方法。把圍繞羣眾需求、轉變服務方法作為轉變鄉鎮職能,打造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首先,做到“春江水暖鴨先知”,第一時間瞭解羣眾需求。一是利用“便民卡”疏通羣眾需求渠道。將“便民卡”印上鄉鎮領導和工作人員姓名、分管事務、聯繫電話,並分發到每家每户,讓羣眾清楚什麼事情找誰辦理。二是藉助便民服務大廳收集羣眾需求。大廳工作人員在辦理審批事項的同時,要肩負收集羣眾需求信息的任務,並做好記錄,按職能分工轉遞給承辦人辦理。三是依靠村組“信息員”收集羣眾需求。建立村組“信息員”及時收集信息和報送羣眾需求制度,對他們給予適當的補貼,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四是利用幹部下鄉收集羣眾需求。幹部下鄉攜帶《民情日記本》,及時記錄羣眾需求,帶回後按職能分工轉遞辦理。五是通過民情熱線收集羣眾需求。設立民情熱線電話,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對羣眾的諮詢及時答覆,對羣眾的需求及時轉交辦理。其次,做到公開辦事、科學安排、積極主動地為羣眾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滿足羣眾需求。要在便民服務中心建立以下制度:一是 “五公開”制度。向羣眾公開服務項目、辦事條件、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並接受羣眾監督。二是值班長制度。在服務中心設值班長崗位,由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輪流擔任值班長,負責協調有關事務、監管工作作風。三是 “集中辦理日”制度。每個星期固定一天為集中辦理日,實行集中辦公,其他時間則根據需要安排2—3人值班。四是幹部上門服務制度。在生產特別繁忙季節或對因身體原因辦事不方便的羣眾,免費提供上門服務。

3、以優質高效服務為出發點,建立健全機制。運行機制的建立健全要緊緊圍繞責任的落實來進行。一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強化“第一接收羣眾需求信息人”的責任,促其過問到底;二是實行分工負責制,強化職能單位的責任,促其負責到底;三是實行限時辦結制,強化承辦人的時間觀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實行跟蹤問效制,強化責任人的落實意識。

(三)完善績效考評,形成有效激勵。調查結果顯示,在佔全市鄉鎮總數54%的改革不深入的鄉鎮中,普遍沒有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績效考評機制,影響了幹部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客觀、公正地評價幹部的工作實績,對於構建服務型政府勢在必行。

1、按照“權責統一、分類考評”的原則,科學地制定績效考評方案。首先是遵循“權責統一”的原則,把幹部的工作任務(權)與工作目標(責)緊密聯繫在一起進行考評。一是目標責任書的制定,不僅要明確工作任務,而且要明確工作目標的完成質量和時限要求,為年度考評打好基礎。二是年度考評方案的考評標準要與目標責任書完全一致,不能搞成“兩張皮”。其次是遵循“分類考評”的原則,按照幹部工作的不同崗位區別對待、分類考評。對包村駐點幹部,其工作實績的考評要重在圍繞羣眾需求辦實事,且獲得服務對象的滿意、認可上;對在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的幹部,其工作實績的考評要重在圍繞羣眾需求,做好接待、辦證、諮詢和其他服務工作上。

2、按照“羣眾監督、公開透明”的原則,公正公平地實施績效考評。首先是遵循“羣眾監督”的原則,要在績效考評中,給羣眾充分的知情權、評價權。一是對包村駐點幹部為羣眾需求所辦的實事,應由羣眾在幹部《辦事登記本》上簽字認可,並及時在鄉鎮《羣眾需求辦理台帳》上備案登記,以備考評。二是對在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的幹部為羣眾需求所提供的服務,應以《羣眾意見簿》和羣眾代表民主測評結果為重要依據,進行績效考評。其次是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要將績效考評辦法、考評程序、考評參與人、考評時間、考評結果及時公開,接受羣眾監督,得到羣眾認可。

3、按照“獎罰分明、任用有別”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兑現績效獎懲。正確運用績效考評結果,做到獎懲兑現。一要獎罰分明。對實績突出的優秀幹部給予應得的獎勵,對工作任務未達標的幹部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並扣除年終考評獎。二要任用有別。對幹部的使用要與績效考評結果嚴格掛鈎,讓能幹事、幹成事的有舞台、有榮譽;讓不幹事、幹不成事的挪位子、無市場。

【第3篇】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調查報告範文

取消農業税費後,如何鞏固税費改革成果,從根本上遏制農民負擔反彈?湖北省谷城縣實施的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以鄉鎮機構和人員精簡為突破口,大大轉變了農村基層政府職能,探索出一條與農村税費改革制度相適應的鄉鎮機構改革新路。

最近三年來,谷城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64%,機構編制大大壓縮。同時,把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製為公共服務組織,通過規範服務方式,明確公益職能、量化考核指標等方式,構建起農村新型公共服務體制。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調查報告範文

--鄉鎮機構臃腫 農民負擔沉重

谷城縣位於湖北省西南部,全縣有10個鄉鎮,43萬畝耕地,55萬人口。據谷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陳啟合介紹,20*年,谷城縣一般鄉鎮財政供養的人口少則500人,多則上千人。記者在調查時瞭解到,綜合配套改革前,紫金鎮僅鄉鎮一級的領導幹部就有22人,城關鎮僅鎮財政所就有70多人,就連谷城縣石花鎮城建所的在冊工作人員都達到99人。襄樊市委常委、谷城縣委書記周霽説,税費改革後,這些人依然在打擦邊球,不收費就沒有辦法生存。過去上面有一個部門、下面就要對應一個,機構龐大,行政效率不高、鄉鎮機構職能不清晰,必須把鄉鎮黨政機關人員壓縮,合理設置機構佈局,才能鞏固税費改革成果。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調查報告範文

--四大措施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從20*3月開始,經過兩輪改革,谷城縣在四個方面全面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

一是整合鄉鎮機構設置,統一設立“三大辦”: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根據農村税費改革後鄉鎮工作的實際,谷城縣重新界定了鄉鎮機構職能,劃分了職責範圍,撤銷了鄉鎮政協機構。改革後,鄉鎮機關內部拉開了收入檔次,以農民是否滿意為標準,每年工作最好的機關幹部與一般的機關幹部相差1500元。

二是縮減鄉鎮機關人員編制。現在,谷城縣10個鄉鎮共核定行政編制395名,實際在崗353人,分流646人,比改革前全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了64%,同時,後勤服務一律實行市場化、社會化運作。

三是精簡領導班子。通過實行領導班子交叉任職,鄉鎮領導幹部得以全面壓縮。同時,縣裏對超配領導幹部進行調整,其中改任鄉級助理、幹事45人。以紫金鎮為例,改革後的領導職數只有書記兼鎮長、副書記兼副鎮長、副書記兼人大主席團主席、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兩位黨委委員兼副鎮長、宣傳委員7人。

四是分流人員待遇落實到位。分流的鄉鎮機關幹部中,很多在40-50歲之間,上有老、下有小,既沒有出去闖蕩的年齡優勢,又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為此,谷城縣決定,對鄉鎮機關分流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統一按其檔案工資標準的60%發放。同時,對主動分流的幹部按70%發放檔案工資。整個改革建立在大家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始終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把政策交給大家,沒有出現大的波動。幾年的實踐證明,改革實現了既定的“減人、減事”的目標,成效非常明顯。

【第4篇】2022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調查報告範文

取消農業税費後,如何鞏固税費改革成果,從根本上遏制農民負擔反彈?湖北省谷城縣實施的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以鄉鎮機構和人員精簡為突破口,大大轉變了農村基層政府職能,探索出一條與農村税費改革制度相適應的鄉鎮機構改革新路。

最近三年來,谷城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64%,機構編制大大壓縮。同時,把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製為公共服務組織,通過規範服務方式,明確公益職能、量化考核指標等方式,構建起農村新型公共服務體制。

鄉鎮機構臃腫 農民負擔沉重

四大措施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從20*3月開始,經過兩輪改革,谷城縣在四個方面全面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

一是整合鄉鎮機構設置,統一設立三大辦: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根據農村税費改革後鄉鎮工作的實際,谷城縣重新界定了鄉鎮機構職能,劃分了職責範圍,撤銷了鄉鎮政協機構。改革後,鄉鎮機關內部拉開了收入檔次,以農民是否滿意為標準,每年工作最好的機關幹部與一般的機關幹部相差1500元。

二是縮減鄉鎮機關人員編制。現在,谷城縣10個鄉鎮共核定行政編制395名,實際在崗353人,分流646人,比改革前全縣鄉鎮機關幹部減少了64%,同時,後勤服務一律實行市場化、社會化運作。

三是精簡領導班子。通過實行領導班子交叉任職,鄉鎮領導幹部得以全面壓縮。同時,縣裏對超配領導幹部進行調整,其中改任鄉級助理、幹事45人。以紫金鎮為例,改革後的領導職數只有書記兼鎮長、副書記兼副鎮長、副書記兼人大主席團主席、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兩位黨委委員兼副鎮長、宣傳委員7人。

四是分流人員待遇落實到位。分流的鄉鎮機關幹部中,很多在40-50歲之間,上有老、下有小,既沒有出去闖蕩的年齡優勢,又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為此,谷城縣決定,對鄉鎮機關分流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統一按其檔案工資標準的60%發放。同時,對主動分流的幹部按70%發放檔案工資。整個改革建立在大家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始終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把政策交給大家,沒有出現大的波動。幾年的實踐證明,改革實現了既定的減人、減事的目標,成效非常明顯。

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制

談起改革前鄉鎮事業單位的狀況,城關鎮黨委書記兼鎮長周雲説:基本上是人心散了,黨委、政府為農民服務的線斷了。城關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主任楊國政説:我們不知道幹什麼,收入也沒有保障。當時,農民羣眾對政府的公共服務很不滿意,例如,農民購買假種子、假肥料等情況沒有人能去進行真正有效的管理。

按照谷城縣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整體部署,谷城縣將全縣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制,以促進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各鄉鎮把財政所和經管站合併,民政所撤銷,職能轉到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撤銷鄉鎮殘聯、黨校、社會保障服務所,其他站所整體轉製為中介組織。目前,全縣10個鄉鎮共有計生、城建、文化、廣播、農水、農技、農機、獸醫等8類站所71個事業單位順利實現轉制。

三方面舉措構建公共服務新體制

在構建農村新型公共服務體系方面,谷城縣主要有三項舉措:

二是各鄉鎮和縣直主管部門,將各項服務活動量化成具體考核指標,在與各服務中心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委託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服務要求、經費數額和考核兑現辦法等事項。制度的創新使服務中心員工的工作態度有了巨大的轉變。比如鄉鎮農機站的工作人員過去只是在辦公室裏等着農民來,現在必須下到田裏去直接服務農民。只有農民接受了服務,滿意簽字,農機服務單位才能收到政府的撥款。

政府工作效能明顯增強 新機制活力顯現

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完成後,谷城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能得到了重新界定,基層政權結構得到了優化。陳啟合告訴記者,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斬斷了亂收費的根子,切斷了隨意進人的源頭。改革到位後,機關幹部普遍增強了危機感。現在,縣裏設立了鄉村幹部尋訪問事制度,變農民的上訪為幹部的下訪,主動與羣眾溝通,解決羣眾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