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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改革座談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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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來,街道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以問題為導向,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因地制宜,在機構設置、治理體系、融合共治等三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得到了一些啟示,在這裏簡單彙報如下:

鄉鎮改革座談彙報

一是捋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結合北京、上海等地區的經驗,由“向上對口”轉變為“向下對口”,根據基層羣眾需求,調整班子成員的分工,整合各科室資源,並實施“AB”崗設計,確保一個工作人員熟悉兩套業務,在集中攻堅期間,能形成聯動效應、默契配合、高度協同。從實踐過程中發現,通過工作融合、力量融合,增強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是完善治理體系,加強村轉社區城市治理

按照“區域統籌、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共建共享”原則,打造以“區委、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為主線的四級城市區域化黨建組織體系。一是完善組織領導。進一步創新基層黨組織設置,採用“現有委員+兼職委員”模式配備,兼職委員從街道(社區)範圍內層級較高、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大、代表性較強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羣團組織、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單位的黨組織負責人中產生。二是強化制度保障。街道建立協商議事、定期溝通、共駐共建等制度,兼職委員參與討論轄區內黨的建設、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社區建設管理服務等事項,積極為加快街道(社區)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配合街道(社區)全面開展共駐共建活動,共同做好區域內事關“區域性、羣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等各項工作;協調所在單位黨組織積極在政策、人才、技術、資金、陣地等方面給予街道(社區)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優化隊伍結構。區委堅持選優配強街道班子隊伍,優化班子隊伍結構,統籌把握街道領導班子結構配備比例,比如,自2017年街道班子平均年齡由46.8歲下降到目前的44.5歲,年輕幹部比例逐漸增強,激發了幹事創業活力。建立了街道幹部“季度考評”、一線考察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街道黨工委在區域發展中的橋樑紐帶作用,形成以區委為龍頭,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為核心,駐區單位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共同參與的城市街道(社區)區域化黨建格局。

三是推進社區共治,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構建四級治理體系探索回遷區域物業改革。面對回遷區域體量大、國企管理和外招物業管理模式“水土不服”等難題,街道在區委的指導下,以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為依託,以社區物業改革作為切入點,對回遷社區進行全面治理。一是明確功能定位。成立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規範、監督物業公司各項工作。街道將回遷區域內有地緣優勢和羣眾基礎的合作社定位為“第三方”,通過召開街道“大工委”會議,引導“第三方”在物業費補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實現了物業費從幾乎為零到千萬的突破,轄區物業步入良性循環。“第三方”的引入,對物業公司監管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同時,解決了區域內部分無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二是轉變服務模式。依託“大黨委”機制,構建“社區大黨委—網格黨支部—樓棟組長—單元黨員”四級監督自治網絡,社區黨總支、駐區單位、羣眾代表三方定期參加黨建聯席會,相互溝通交流、相互監督,建立《服務清單》《需求清單》讓羣眾反映訴求有迴應。同時,深化機關、黨員到社區報到制度,組建便民利民黨員“家服務”志願團隊,提供“四點半”課堂、居家養老、助殘等專業服務,引導物業、醫院、企業等轄區單位優質資源向社區聚攏,累計為居民提供服務2000餘人次。轄區單位從“旁觀者”變成“局內人”,通過建立黨員管理檔案,定期反饋黨員表現,實現黨員“到家服務”和“服務到家”。三是激活居民自治。探索建立居民自治的運行機制,社區“大黨委”召集多輪“草根議會”,協調物業、合作社、居民樓長監督管理物業公司,多方共管,形成社區服務與物業管理相結合、第三方參與的管理新模式。同時,社區黨員以打造自建“黨建小花園”為切入點,黨員帶頭成立籌建小組,發動社區、合作社、物業及轄區企業多方參與,捐款、捐物、捐工調動羣眾參與社區自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後期通過鋼性制度保障花園認養常態化,破解社區環境髒亂差難題,大力宣傳“美好家園靠大家”社區文化氛圍。

四是工作中發現的實際問題

街道體制還有不順之處。雖然,街道在人員分工等層面及統籌使用上做了完善,但是從職能定位、機構設置、運行機制等方面還需要省、市級政府出台統一有效的制度予以保障。比如,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應予以取消,讓街道騰出精力用於社會管理服務上來。

社區層面治理還需加強。居委會工作理念相對北京、上海、武漢等發達地區相對滯後,行政化色彩較濃,不能很好的調動社會資源推進自治工作,大部分精力還是用在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和行政事務上,沒有精力下沉社區。分析原因:一是與當前的體制有大關係,環境治理、信訪穩定等指標性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二是對其考核機制相對滯後,不利於自治職能的履行和服務意識增強;三是社區工作者流動性大,社區服務因人員的頻繁更換社區服務質量不高,和其年齡、薪資待遇、發展預期都有很大關係。四是陣地建設參差不齊,宣傳發動手段在一個街道就良莠不齊,這和政府投入、陣地大小以及社區負責人的素質都有關係。

適應新形勢能力有待提升。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員大量流入給我們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就比如樑家屯路街道自村轉社區後,街道的治理體系和鄉鎮的治理體系都不適應,我們在工作中發現基層需要迫切創新新的治理體系來適應當前的形勢,而基層在工作中確實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比如公建配套、物業監督、流動人口管理等方面確實需要各部門協同作戰,角色交叉。

法制保障和協同性不夠有力。街道沒有執法權,存在“想管管不了”的無奈,對於一些跨領域的執法行為,更是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街道需要協調多個部門,往往協調的時間就延誤了最近處理時機,有時候還可能夭折。分工協作不夠、執法體系分散、線上力量弱化都是造成這類現象頻出的原因。但如果將執法權限交予街道,街道的專業水平又不能滿足執法需求,缺少具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