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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保障調查報告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8.1K

權益保障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2022年寒假社會調查報告範文: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

近年來,農民工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作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學生,我對這個問題一直都很關注。正好藉着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車上近100個小時的時間裏,接觸了很多民工,在與他們的談話中,我進一步瞭解到他們的不易與艱辛!

調查地點:寒假往返的列車上

調查時間:寒假期間

調查方法:訪談(與近20個民工的談話,聊天中對民工生活有了大體的瞭解)

在文中我將對如下兩個問題進行闡述並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許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錢打了水漂,家裏的生活沒了着落。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築工地。在建築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築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廣大農民工對建築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沒有他們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設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尤其是一些包工頭惡意拖欠,行為特別惡劣,令人氣憤。

是什麼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屢見不鮮呢?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建築市場不規範。有的建築隊為了攬工程墊姿施工;而墊姿款也有可能是貸款來的,一旦發生資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勞動者工資,損害民工權益。有的工程層層轉包,加上監管不利,很容易發生“包工頭“捲款逃逸,讓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們血本無歸。

我認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或被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據不補發的,要與有關部門一起幫助農民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姿的施工企業,依法給予制裁和懲處,作為不良記入企業信用擋案;性質惡劣的資質年檢時按不合格處理,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築單位拖欠企業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防地產企業施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准許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鑑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制定建築用户合同示範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第2篇】中小企業職工權益保障狀況調查報告

當前,隨着普陀區建設上海西部新興商貿科技區發展定位及一河五區發展空間佈局的確立,非公中小企業經濟作為社會就業的重要承載者、發展經濟的重要活力來源、統籌協調發展的重要聯結者,在實現創新求突破、提升促發展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愈益重要。普陀區總工會結合2022年上海市職工隊伍狀況調查,通過資料分析、問卷調查、實地走訪企業(園區)、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信息溝通等方式,就新形勢下普陀區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面臨的困難及職工權益維護情況等進行了調查研究,並就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和職工隊伍建設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一、普陀區非公中小企業的基本概況

二、普陀區非公中小企業及其工會組織的發展現狀

(一)政府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扶持服務政策

近年來,普陀區在對中小企業實施產業引導、財政扶持、科技扶持、金融扶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規劃和政策。首次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納入區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制定了《普陀區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關於進一步推進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明確主要任務和主攻方向,大力促進中小企業集羣發展和轉型提升。建立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區領導與成長性企業定點聯繫制度、區政府職能部門跟蹤服務企業聯動制度的三聯機制,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制定和實施了《普陀區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實施辦法》、《關於開展本區小微企業專項信用貸款工作的實施方案》等金融扶持政策,推出貸款貼息、保費補貼、風險代償等優惠政策。同時,積極構建中小企業服務載體和體系,初步形成了包括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行業協會、商會等在內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加大服務支持力度,有效推進了中小企業長足發展。

(二)工會組織建設和維權機制建設逐步完善

近年來,隨着兩個普遍工作的深入推進,全區各級工會積極拓展工作領域,創新工作模式,在工業園區、勞務派遣企業、服務行業、建築行業等非公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和行業,加大工會組建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工會組織覆蓋面和職工入會率。積極推進雙措並舉、二次覆蓋,通過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和聘用社會化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實現對小型非公企業建會與維權工作的再覆蓋。積極推進集體協商和職代會等機制建設,為非公企業工會組織發揮作用搭建平台、充實載體,並通過職工之家、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等創建活動,推動非公企業職工羣眾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充分尊重職工的首創精神,激發了非公企業工會的活力,增強了職工對企業的歸屬感。

全區各級工會還充分整合政府與工會各項資源,廣泛開展了我與企業共命運、同舟共濟謀發展等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主題活動。依託職工優秀人才發展促進會和職工技協,舉辦企業有困難、職工怎麼辦新高地論壇,引導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積極開展節能降耗創新增效、爭創工人先鋒號勞動競賽等包括非公企業職工在內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技能大練兵。依託青工e坊網絡平台,開展我為企業發展獻一計等合理化建議活動,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發非公企業職工推動企業發展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依託職工技能培訓中心,廣泛開展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職工技能和素質;搭建企業與職工信息互通平台,舉辦非公企業專場招聘會,為企業招工與職工就業搭建平台。依託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主題活動,開展了走訪百 家中小企業、服務百佳基層工會活動,瞭解企業和職工實際訴求,切實幫助非公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三、當前非公中小企業發展和職工權益維護遇到的主要問題

(一)受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和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影響,企業生存壓力大

隨着國內外經濟形勢的日趨嚴峻,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壓力明顯增大。調查顯示,普陀區的中小企業總體保持平穩運行態勢,未大量出現資金鍊斷裂和經營難以為繼的倒閉潮現象。但由於全球經濟發展趨緩、通貨膨脹風險不減、原材料價格上漲、人民幣升值影響出口等因素,使企業在成本壓力增大的同時,產品出口市場和利潤空間受到很大擠壓,部分中小企業經營者對企業未來發展信心不足。當前普陀區正處於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勞動密集型、低端企業面臨着關停並轉,對中小企業發展也構成了一定的壓力。

此外,雖然政府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優惠和扶持政策,但政策落地情況與預設目標還有一定差距。在對沒有享受到政策扶持的原因調查中,56.5%的企業主表示根本不知道相關政策,43.5%的企業主認為政策的吸引力不足、辦理手續繁瑣、享受政策准入門檻和成本太高等。由於政策發佈的渠道、政府部門與企業溝通不夠通暢等原因,企業對政策的知曉和對政策的理解不全面、不平衡。並且很多政策都是針對科技型或具有成長潛力的中小企業,處於產業價值鏈低端、技術創新能力弱、生產經營粗放、主要依靠低成本、低價格、低利潤參與競爭的中小企業則很難享受到政策帶來的福祉。

(二)企業運營成本上升,廉價勞動力優勢逐漸消失

調查中,企業主普遍反映,税費偏高、土地供應緊張、用工成本增加、通脹預期強化等因素,使廉價的資源和勞動力、寬鬆的環境約束等低成本優勢正逐漸消失。在問及企業用工成本時,60%的企業認為用工成本較去年有所上漲。除企業正常繳納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項目外,各類雜費負擔也有逐漸加重的趨勢。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在規範企業用工、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企業的招聘管理成本、薪酬福利成本等用工成本。對於勞動密集型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和社會保障基數上調是目前用工成本上升的主因。外來務工人員綜保轉城保制度的實施,使企業和個人的實際費用繳納負擔都有較大幅度增加,逐年提高的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也使企業勞動力成本不斷攀升。

(三)職工非理性維權和跳槽現象突出,隊伍流動性較大

企業用工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企業工作環境、福利待遇的高低與員工隊伍的穩定性往往呈正比關係,低端崗位吸引力有限,非公企業一線員工大多為外來農民工和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本地人員,這些員工在企業中的發展空間有限,對未來的發展規劃不清晰,更加關注企業的物質環境,對企業的忠誠度較低,容易因情緒波動而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動輒進行非理性勞動議價等維權行為。調查顯示,46.6%、45.6%、32.7%的職工跳槽是為了尋找更好的發展機會、不滿意原單位的報酬和不滿意原單位的工作環境。此外,繼金融危機引發農民工返鄉潮之後,在當前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背景下,縣域經濟發展較好的中部地區表現出較強的吸納返鄉者就業能力,部分民工選擇逃離北上廣,也使得用工荒再次成為非公企業經營的難題。

(四)職工技能培訓力度不足,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緊缺

職工隊伍的穩定性差與技能型人才的匱乏形成了惡性循環,非公企業留住人才的能力有限,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相對稀缺。調查中,企業主認為提高職工素質方面的困難主要在於職工流動太快(53.2%)、職工培訓參與熱情不高(46.7%)、缺乏專門培訓機構(36.7%)等原因。由於企業和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之間缺乏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因此企業組織技能培訓的積極性不高,不願意加大投入,大多寄希望於政府開展公益性培訓或協助企業開展培訓。而現有的企業培訓主要採取大鍋飯式的課堂培訓、免費午餐式的企業內訓、自助餐式的在線學習,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培訓效果與實際需求差距很大,導致技能型人才需求大卻供給不足的局面。

(五)職工權益維護工作遭遇瓶頸,實效性有待增強

在企業運營遭遇發展困境的同時,職工權益維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由於非公中小企業職工數少、組織架構簡單,因此往往以聯合工會或工會小組的形式建立工會組織,所簽訂的集體合同多為區域性集體合同,往往照搬樣板文本,只能保障最低要求和標準。調查發現,扣除加班工資、崗位津貼,不少非公企業一線員工的基本工資僅略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線,不少非公企業的集體合同簽訂程序不規範,不向職工公開,有54%的職工不知道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影響了集體合同制度推行的實效。

四、關於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和職工隊伍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發揮政府職能,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切實落實扶持政策措施,努力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認真研究國家和上海市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把握區情,把現有政策與區域實際進行有效對接,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就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融資困難、財政支持力度不夠、技術進步與轉型升級缺乏支撐、社會服務不到位等問題,研究出台有力度、有突破性的扶持政策。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並向規模經濟發展。根據全區產業發展方向,引導中小企業與產業配套,做大優勢行業,促進產業升級。多引進一些高產出、低能耗、無污染、高效益的高新技術企業,促進產業加快優化提升。推動非公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實施名牌發展戰略,擴大企業產品的市場份額。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管理上實現質的飛躍。鼓勵中小企業改進落後的技術、裝備,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提高產品科技含量。為中小企業搭建全方位溝通交流的平台,積極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引導中小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機制靈活的優勢,以出口創匯、招商引資為突破口,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二)深化工會組建,夯實非公企業工會工作的組織基礎

繼續堅持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以非公中小企業的工會組建為重點,以黨建帶工建,以工建服務黨建為原則,全面提高工會工作的覆蓋面,努力做到哪裏有黨組織,哪裏就有工會;哪裏有職工,哪裏就有工會努力實現工會組建與不斷髮展變化的非公企業狀況相適應,會員發展與不斷壯大的職工隊伍相統一,工會組織體制延伸與不斷加快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相協調。加強企業工會的達標管理和運作指導,使企業工會真正建起來、轉起來、活起來。積極推進雙措並舉、二次覆蓋模式,探索加強行業聯合工會、區域性工會聯合會建設,實現對企業工會工作的雙重覆蓋。加強企業工會幹部隊伍建設,探索企業工會主席職業化、社會化招聘的模式,嘗試企業工會主席的工資從企業工會經費中列支,由區總工會統籌發放,從根本上解決非公企業工會主席端人飯碗、受人管理、為職工維權難的問題。切實加強工會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工會組織的社會影響力,增強工會對廣大職工的凝聚力、號召力。

(三)優化收入分配環境,用合理薪酬留人

在沒有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工資分配的環境呈現出由企業單方主導並單獨決定的資強勞弱格局,主要特徵是隻承認資方產權不承認勞方產權,忽視了勞方正當的物質利益訴求,企業收入分配環境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勞動與所得不匹配等諸多弊端,挫傷了職工積極性,誘發了用工荒和跳槽事件。這樣的分配環境只有通過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後才能得到改善。要建立並推行以共決製為標誌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民主、法治、科學的精神和和諧理念優化收入分配環境,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工資分配環境,以實現職工工資收入的合理增長,用職工看得見摸得着的物質利益吸引職工、留住職工,也用潛移默化的企業文化感染職工。

(四)源頭維護職工切身利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結合中小企業實際,建立健全職工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積極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相關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充分表達職工意願和工會主張,拓展和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從源頭上協調勞動關係和利益關係。建立工會幹部聯繫班組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監督保障機制,指導幫助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強化工資集體協商的程序,督促企業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保障職代會中職工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的落實,暢通維權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積極性。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特別是經濟利益放在首位,從職工最關注、最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着手,通過平等協商和職代會制度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談判和共決,充分運用工會資源,整合社會力量,督促企業履行勞動法律法規,促進職工與企業共決事項的落實。將職代會代表吸納到執法檢查的隊伍中,使他們成為執法檢查的主體之一,共同監督企業的勞動用工行為。將平等協商的結果、集體合同條款和職代會審議共決的事項納入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督促企業規範用工。

(五)提升職工隊伍綜合素質,促進企業和職工雙贏

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職工技能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領職工,引導職工正確處理企業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積極搭建平台、創造條件組織中小企業職工學習法律知識和政策,瞭解企業發展形勢,自覺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升崗位技能水平。開展職工技術創新活動,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和轉型升級獻計獻策。圍繞學習型社會建設目標,從制度上保證職工參加學習培訓權利的落實,確保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並按規定使用。貼近職工實際需求開展培訓,通過賽訓結合、以賽促訓,建立培訓基地、崗位練兵比武、名師帶高徒和送培訓到基層等方式,切實提升職工從業能力和技能水平。

(六)建立企情信息通報制度,加強勞動爭議預警預防

暢通工會收集職工輿情的信息渠道,將產業集中度高、職工集聚性強的工業園區,系統、街鎮等工會作為直接觀測點,對影響職工生產生活的問題做到及早發現、及早介入、及早報告,使工會成為黨和政府把握企情和職工隊伍情況的重要渠道;積極配合黨政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處工作,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聯動,對有可能引發重大勞動爭議的問題,做好預警工作,研究應對措施。一旦發現企業倒閉、搬遷、欠薪等情況,工會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安撫職工情緒,並與上級工會一起幫助和引導職工依法、理性維權。要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針對企業家信心指數下降的實際,向廣大企業經營者大力宣傳黨和政府應對挑戰的決策部署,增強企業家克服困難的信心,及時總結、宣傳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利用工會的宣傳陣地,發揮工會組織促進經濟平穩增長的重要作用。

【第3篇】《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調查目的

本次調查的目的是通過獲得貫徹實施婦女法情況的基礎性資料,總結和評價婦女法實施十年來婦女權益保障的現狀,發現問題,找出差距,提出改進措施,為今後進一步貫徹實施及修改完善婦女法提供參考依據。

為了從不同角度瞭解婦女法10年來的實施情況,本次調查從兩個層面進行:一是社會公眾。調查公眾對婦女法的認知程度,對婦女權益保障狀況的評價以及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方面的要求。並以男性為參照,圍繞政治、勞動、婚姻、家庭等問題較突出的領域分析婦女權益保障的現狀。二是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羣眾團體等婦女權益保障機關機構的負責人。調查上述單位和部門對婦女法的認知水平,貫徹落實婦女法、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開展工作的情況和建議。

二、調查對象

1、居住家庭户內的16歲至60歲的中國男女公民:

2、婦聯、宣傳部門、法院、檢察院與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

三、調查結果及分析

婦女法頒佈實施十年來,執法機關認真履行了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責,社會公眾熱情支持並積極參與到這部法律的實施中,侵害婦女權益的現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婦女平等參與經濟、文化事務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可,形成基本的社會共識。總體上看,婦女法的執行情況較好,羣眾的滿意度較高。主要表現在:

1、公眾對《婦女權益保障法》認知程度

85.3%的被訪公眾知道我國目前有保護婦女的專門法律,其中75.8%的人能夠正確的説出婦女法的名稱。在知道婦女法的人中,56.2%認為這部法律在保護婦女權益方面很有用,36%左右認為有點用。

2、相關機構負責人對《婦女權益保障法》認知程度

74.0%的人對婦女法認知程度較高,58.9%的人能正確寫出該法中涉及的婦女六項基本權益。

四、主要問題

婦女法實施十年來,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已取得了很大成績和進步,但調查也表明目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在一定人羣和領域中,侵害婦女權益問題的程度仍比較嚴重。半數以上的相關機構負責人認為,近5年來侵害婦女權益問題有增多的趨勢。作為婦女權益保障的相關單位,被調查的機構負責人經常接觸到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各種問題和事件,從親身感受中高達57.8%的人認為工作中涉及的婦女權益問題有增多的趨勢,認為沒有變化和減少的人數比例分別為21.1%和21.1%。

主要表現為:

社會政治參與方面:

1、女性的參政意識較男性薄弱;

2、女性社會事務參與度和參與意願低於男性。

勞動權益方面:

1、女性因為性別,在就業、再就業中受到歧視的現象較男性突出;

2、婦女享受的社會保障、職工福利的程度總體低於男性;

3、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落實不到位;

4、男女兩性職業結構存在較大差異,女性工作職位和晉升機會處於較不利位置;

5、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不容忽視。

婚姻家庭方面:

1、婦女是配偶間家庭暴力主要受害者;

2、婦女在家庭中財產權利受到侵害。

五、對策和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更有利於婦女法貫徹實施的社會環境;

2、加大執法力度,重點解決當前婦女權益保護中的難點問題;

3、完善立法,加強法律監督,優化婦女權益保護的法制環境。

【第4篇】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調查報告

近年來,農民工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作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學生,我對這個問題一直都很關注。正好藉着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車上近100個小時的時間裏,接觸了很多民工,在與他們的談話中,我進一步瞭解到他們的不易與艱辛!

調查地點:寒假往返的列車上

調查時間:寒假期間

調查方法:訪談(與近20個民工的談話,聊天中對民工生活有了大體的瞭解)

在文中我將對如下兩個問題進行闡述並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許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錢打了水漂,家裏的生活沒了着落。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築工地。在建築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築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廣大農民工對建築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沒有他們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設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尤其是一些包工頭惡意拖欠,行為特別惡劣,令人氣憤。

是什麼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屢見不鮮呢?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建築市場不規範。有的建築隊為了攬工程墊姿施工;而墊姿款也有可能是貸款來的,一旦發生資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勞動者工資,損害民工權益。有的工程層層轉包,加上監管不利,很容易發生包工頭捲款逃逸,讓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們血本無歸。

我認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或被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據不補發的,要與有關部門一起幫助農民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姿的施工企業,依法給予制裁和懲處,作為不良記入企業信用擋案;性質惡劣的資質年檢時按不合格處理,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築單位拖欠企業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防地產企業施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准許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鑑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制定建築用户合同示範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二)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民工哪裏得知,民工權益保障問題嚴重,民工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導致有些民工怕上當受騙不敢外出務工,有些為了討要工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用綁架,暴力,跳樓,自殺等非正常手段解決,有些看別人靠非法手段聚斂財富相安無事,就放縱自己偷盜,搶劫,綁架,坑蒙拐騙等非法手段尋求生存生活,成為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是什麼原因造成民工的權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過我對着方面的查詢與調查,總結出以下四點主要原因。

一, 現有法律對侵權者處罰太輕

社會實踐調查中我發現一個怪現象,企業用人單位老闆有意和民工不籤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權益在發生傷殘賠償是推脱責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單位即便籤了合同,大都是一企業老闆自身利益為重,不考慮民工權益的霸權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簽訂合同按法律享受權益時,往往遭到解僱開除。在我國人多崗少就業嚴峻的情況下,民工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負重,任人宰割,民工給筆者算了一筆帳令人吃驚,按法律用人單位每年最少剋扣侵佔民工工資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闆動用暴力,黑社會等手段撒賴或捲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錢就付之東流,連吃飯回家成問題。一位民工以他600來人的單位為例,企業通過罰款不給加班費,結帳剋扣壓低工資等非法手段,一年僅侵佔民工工資福利一項竟達四五百萬元,觸目驚心,不敢想象。而這些老闆如此聚斂財富,到處揮金如土,橫行霸道卻無一人因此獲罪判邢豈能不肆無忌憚。

二, 擺補正民工權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護民工權益還停留在口頭上,只喊口號,不見行動,如有行動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制訂政策文件時如同兒戲,政治口號滿篇,隻字不見硬措施,強手段。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對北京某執法部門落實每月按時不足額給民工發工資時,出台這樣條款用人單位每月保證300元工資,如有困難的單位可逐步落實,這種摸稜兩可,愚弄民眾的文件進行了有力地批評就是典範一例。我們不明白,出台這樣的單位領導為何對用人單位那麼地曖昧,處處考慮周到,就連每月足額發工資的法規於不顧大打其折扣,讓只發300元,還是有困難可逐步落實。相反,對民工竟是那麼的冷漠,苛刻。他們不會不知道民工這點血汗錢是一家人賴以為生的救命錢,按時沒有他民工家裏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額,無法生活。當企業用人單位發生侵害民工權益和特大惡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門追究,有寫領導竟以影響投資環境,安定團結冠冕堂皇的理由進行袒護,壓制處理。可從來沒有任何部門,任何領導以為自己為虎作倀,才是真正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

三、勞務市場監管不力

目前全國勞動力市場而言,企業老闆,用人單位私招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職業更是魚目混雜,坑蒙拐騙,氾濫成災,發生侵權後無人過問;而拿着納税人工資的當地政府,勞動監督部門連自己管轄內有多少用人單位,多少在業人員都搞不清楚。執法擺出一副官僚衙門作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決。按説一個地區拖欠民工工資,侵權事件,惡性流血時間頻繁發生,當地政府,勞動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可至今沒有人和部門因此受到處罰。如此執法,如此監管全國拖欠民工工資達千億元之後就不足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訴艱難

民工遭受侵權後,按説解決途徑很多,可向勞動監察,政府,信訪,勞動仲裁,法院等執法部門投訴得到解決,可事實上民工投訴極其艱難。因國情人多崗少就業嚴峻,民工要求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往往遭解僱,開除。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黴。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如何解決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和切實保障民工權益,我將談一談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後被投訴拖欠農民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拒不補發的,要與有關不滿一起幫助農民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器樂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房地產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不批准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檢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鎮定建築用户合同示範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對於保證民工權益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完善法制,加大打擊侵權粒度。

現有法律對侵權時間大都以罰款不了了之,處罰太輕,起不到應有作用。在私有經濟占主導地位的今天,民工佔用企業老闆的財產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業老闆有意侵害民工權益聚斂財產卻相干無事。

二、科學有序地規範勞務市場管理秩序

目前勞務時常秩序混亂,監管失控,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會。職介應由勞動部門統一管理。以規範勞務市場秩序納入科學有序監督管理體系。

勞務監管要責任到人,分片負責,對處理不當引起集體上訪,鬧事釀成流血時間的,應對當地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負有責任的人員進行記過、撤職、開除等相應的處罰,以避免因管理失職,不力造成危害社會。

四、建立健全民工權益監督保障體系

勞務監察部門要經常對民工工資、福利發放,三險的交納進行堅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這樣就形成工會協作,勞動監督,政府法律作後盾的一體的社會保障民工權益體系。

五、民工侵權糾紛法院應該先受理後收費

民工遭遇侵權後,大都因手續不全,交不起各種費用被執法部門拒絕受理,這導致民工鋌而走險,用非正常手段解決,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在人多崗少九月嚴峻特殊國慶下,對交不起訴訟費的,應先受理,判決執行後扣除。

切實保護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們全社會的責任,通過這次調查,作為土木的大學生,我更是感到了一種責任感。我要趁着大學階段在學習和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合格的為民工照相的工程師。

【第5篇】關於對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調查報告

關於對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調查報告

浙江省人大民僑委:

最近,我們根據上級部門的通知精神,對全市貫徹執行《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向你們彙報如下:

我市地處海島,鄉鎮分散,在2.22萬平方公里的遼闊海域中,有1390個島嶼,陸地面積1440平方公里,總人口100萬。由於歷史等原因,長期以來,我市人口的民族構成中,漢族佔絕大多數,以回族為主的少數民族佔總人口比例很小。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流動人口到我市打工、婚嫁、投親靠友,加上一些少數民族人才的引進,使我市的民族結構近年來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我市民族成分構成逐步趨向多元化。目前,我市共有21個少數民族,共2364人,其中普陀區1379人,定海區678人,岱山縣129人,嵊泗縣178人,主要分佈在舟山本島等一些較大的島嶼上。主要民族成分為回族、滿族、苗族、土家族、瑤族等。截止2022年底,全市幹部中有少數民族人員60人;少數民族人員中,有高級職稱5人,中級職稱10人,初級職稱8人,工程師以上5人。

近年來,我市充分認識到:做好民族工作,協調民族關係,對於廣泛宣傳我國民族政策,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抵禦西方敵對勢力的滲透和破壞,推動我市各民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增進互愛,共謀發展,為我市建設“平安舟山”,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三個文明”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我們一直把做好民族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來抓,嚴格執行黨的民族政策,認真貫徹《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努力探索新形勢下少數民族工作的新路子,採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做好全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加強領導,健全網絡,努力營造開展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圍。

市領導把我市的民族工作納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議事日程。各級領導帶頭認真學習《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掌握相關政策。為加強對全市民族工作的領導,市委一位副書記、市政府一位副市長分管民族工作。同時進一步健全和加強組織網絡建設,全市所有街道、鄉鎮都配備了宣統委員,分管民族工作,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問。同時在全市認真做好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普及工作,大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這一切,都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證和人員保證。從而在全社會營造了一個關心少數民族人員的良好氛圍。

在市委、市政府的帶動下,各縣、區也對少數民族工作十分重視,紛紛採取措施落實少數民族政策,強化少數民族工作。如普陀區於1991年成立了少數民族聯誼會。

我市各縣、區每年召集各鄉鎮少數民族人員代表進行座談,瞭解少數民族人員在我市的生活工作情況,徵詢他們對我們民族工作的意見建議,共同探討如何進一步更好地學習貫徹好《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如我市的嵊泗縣對作為人才引進的幾位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在工作上、生活上給予更大的關心支持,讓他們安心為本島的港口旅遊城市建設建功立業。

同時,市有關部門還幫助做好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的換屆工作。與會的有來自全區9個少數民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70餘人。會議回顧總結了區少數民族聯誼會五年來的工作,提出了今後五年的工作任務。審議通過了《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章程》,選舉產生了由11位理事組成的第三屆聯誼會領導班子。

我市的各縣、區和有關部門還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分級負責,及時把各地發生的影響民族團結問題和處理措施報送上級機關,以便上級機關了解情況,正確決策,及時指導工作,牢牢掌握處理問題的主動權。杜絕有警不報或誇大情況,以免造成判斷和決策失誤。

普陀區積極引導少數民族投身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利用大會、座談會、學習會等形式,對少數民族羣眾進行維護安定團結的教育。通過教育,使廣大少數民族羣眾認識到,穩定是進行深化改革開放的先決條件,要投身改革開放,首先必須自覺維護各民族的安定團結。因此這幾年來該區未發生過少數民族羣眾集體上訪民族間糾紛或鬧事等現象。好些少數民族羣眾面對下崗,生活發生困難,但他們都能從大局出發,體諒黨和政府的難處,自謀職業,找出路,從不給政府添麻煩。政府部門還努力引導少數民族羣眾勤勞致富,積極投身到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

二、強化宣傳,深化教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為做好民族工作,我市把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放到重要議事日程,以“四五”普法為契機,認真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自治法》和《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我們藉助電視、報紙、廣播、網絡、橫幅、標語、板報等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和法規的宣傳,使全社會都瞭解黨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及重大舉措。

去年7月,根據 [國家民委](2022)137號《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和[浙民宗發](2022)59號文件通知,我們認真組織各縣區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組織各縣區電視台播放有關民族政策和本區少數民族工作情況,進行廣泛宣傳,擴大影響,努力把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好、宣傳好。

在目前全市少數民族人口逐漸增多的情況下,加大《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宣傳力度,是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基礎。今年我市四個縣(區)通過主要街道的懸掛橫幅、開闢宣傳窗等形式開展輿論宣傳,提高羣眾對《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的知曉程度。

與此同時,我們在全市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和統戰理論培訓班上進行民族工作專題講座,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領導關於民族法律法規政策知識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他們對民族工作複雜性和重要性的認識。

三、政策傾斜,關懷備至,切實關心維護少數民族人員的切身利益。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政策規定,積極為少數民族人羣做好子女入學、户口辦理等工作。2022年大學聯考時,有位姓田的少數民族考生,父親是侗族,母親為漢族,自己隨母為漢族,當他得知少數民族對考生有優惠照顧政策能得到加分,便要求變更民族成份。我們就按政策規定迅速出具證明,很快幫他解決了加分問題,使其及時享受到優惠政策,順利跨入大學校門。與此同時,我們加強與從外地引進的少數民族人才所在單位的聯繫和溝通,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從工作、生活等方面主動關心幫助他們,從而取得了既引進少數民族人才的人,又留住少數民族人才的心的良好效果。

對少數民族人員,我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各部門堅持“教育、管理、服務”三結合的原則,認真做好工作,幫助他們提高適應新環境的能力,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市領導經常走訪少數民族人羣,瞭解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情況。積極創造條件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市委、市政府還經常與民政部門和各鄉鎮聯繫,優先考慮對少數民族困難户的照顧,幫助他們解決就業、生產、生活等困難。

借貫徹《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東風,市裏幫助普陀回族大專畢業生郭獻琪落實就業,使他到嵊泗縣環保局上班工作。

近年來,我市進一步加大幫扶工作力度,對少數民族貧困户進行幫助。我市少數民族中有一些生活比較困難,特別是一些外來婚嫁人員,往往生活條件差,生產技能弱,不能很快融入我市的海島漁業經濟社會發展。我們在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對各鄉鎮少數民族貧困户開展了扶貧幫困活動。同時加強技能培訓,加大對他們的扶持力度。我市民族宗教部門還撥出部分資金對少數民族貧困户進行生活補助,使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對少數民族的關心和支持。

普陀區有少數民族人數1379人,男722人,女657人,少數民族人員人均年收入約12000元。近年來,普陀區通過在電台開設專題講座、召開各種學習座談會、印發學習宣傳資料、橫幅標語、開設宣傳畫廊、黑板報、牆報等形式進行宣傳。使全區廣大幹部羣眾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少數民族政策的重大意義,提高了做好少數民族工作的自覺性。使廣大漢族羣眾能充分尊重少數民族。他們認真落實黨和民族政策,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根據政策,每屆區、市人大、政協都安排2名少數民族代表。至今已有8名次少數民族人士分別擔任區以上人大、政協代表、委員。市政協委員、華之友經理郭黎明(回族)、區人大代表、普陀中學教師沈士軍(維吾爾族)每次在人代會、政協會上都提出提案、議案。按照黨的幹部政策,注重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在全區所有少數民族人員中,現有企、事業、機關幹部的有55人。其中股級幹部30人,科級幹部5人。根據政策,有46名少數民族大、中專及初、高中學校考生,享受了優惠考分的權益。根據省政府97(103)號文件“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還為71名(246人次)少數民族中國小生免交雜費近2萬元。1991年以來,舟山市、區居民實行殯葬改革,但為了尊重回族羣眾土葬習俗,會同民政部門協商落實回族羣眾的殯葬場地。按照國家的民族成份政策,認真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正、確定工作。幾年來,更正了45人的少數民族成份,確定了73人的少數民族成份。受到了少數民族羣眾的好評。

四、履行職責,做好服務,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少數民族人員手中。

我市積極開展民族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多次開展執法檢查工作,有力地推動了全市各地對民族政策的貫徹執行。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對我市的少數民族人員切身利益十分關注,在加強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分別提出議案、提案,要求教育、民政、衞生等部門切實為少數民族人員辦實事、做好事。市民政部門十分關心生活困難的少數民族人員,在落實低保、扶貧救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少數民族困難羣眾的好評。市教育部門在接到市政府的文件後,立即落實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使一些少數民族考生高高興興地上了高中,進了大學,圓了學習夢。市衞生等部門也結合送醫下鄉等活動,積極為缺醫少藥的少數民族人員服務。

市民宗局從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抓好我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積極探索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新途徑、新形式、新載體,使我市的民族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建設“平安舟山”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一是認真學習和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去年7月,市民宗局組織大家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和温家寶總理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深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決心。二是開展我市少數民族情況調查摸底工作。今年,市民宗局對全市少數民族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同時組織實施了全市外來少數民族人口基本信息的調查統計工作。從而摸清了我市少數民族人員的情況,為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三是努力為少數民族辦實事做好事。對我市少數民族羣眾普遍關注的少數民族考生會考加分政策問題,市民宗局通過人大、政協渠道積極向上級領導呼籲,並與市教育局多次協調,在市領導的關心下,終於在2022年得以正式實施。少數民族人員郭獻琪大專畢業後一時難以落實工作,市民宗局幹部不辭辛勞,四處奔波,最後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終於幫他落實到嵊泗縣環保局工作。平時,市民宗局也十分重視瞭解解決少數民族人員的困難,開展“雪中送炭”服務。同時努力做好少數民族人員民族成分的認定工作。四是認真組織參加全省少數民族運動會。市民宗局以省民宗委組織的2022年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友誼賽為契機,積極組織少數民族人員開展健身鍛鍊活動。為此,局裏專派一名同志進行組織落實。在市體育局等部門和各縣區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訓練工作進展順利。在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友誼賽,我市代表團參加了射弩和健身操二個項目的角逐,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普陀區還充分發揮聯誼會聯繫黨和政府同少數民族羣眾之間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創造條件,引導聯誼會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經常組織聯誼會成員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和上級民委的有關文件;為少數民族聯誼會解決辦公用房;支持聯誼會開展少數民族尋根考察活動;每年外出考察一次,提供車輛經費。組織少數民族羣眾參加省少數民族運動會。幫助解決聯誼會活動經費;每年年終看望慰問少數民族人士及個別困難户。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去年被省人民政府評為“浙江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

近年來,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

隨着我市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加大,外來少數民族人員在我市落户逐年增多,我市的民族關係呈現出一些新問題:以散居為主要特徵的城市民族關係,在與市場經濟接軌後顯得更加鬆散,給聯繫和管理工作帶來了困難;城鎮少數民族羣眾中的弱勢羣體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業問題尚未出台針對性措施;極少數少數民族羣眾因就業困難或因患病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在殯葬上,有些少數民族(如回族)有土葬的風俗習慣。

為此,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將城鎮中散居的少數民族低保羣眾單列出來,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給予必要的政策傾斜。切實安排好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對列入“低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少數民族學生在高中段減免學費和代管費,減免費用由縣(市、區)財政予以足額補助。把培養、選拔、使用少數民族幹部,作為管根本、管長遠的大事,制定周密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機制,認真組織實施。繼續加強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維護城市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對具有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予以尊重,儘量落實殯葬場地,並做好殯葬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6篇】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調查報告

根據市中院《關於轉發省法協〈關於在全省法院開展保護婦女權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工作調查通知〉的通知》精神,xxxx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特對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情況以及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情況如下:

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工作情況

保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是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xxxx法院在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工作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並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使維護婦女權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xxx法院在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充分發揮其審判職能,對起訴來院的婦女、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等案件,突出打擊重點,加大打擊力度,做到快審快結。近年來,共審結涉及婦女案件x餘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婦女維權構築了堅固的司法防線。

我院在懲治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中,從修正婦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發,在保證案件公正裁決的前提下,更傾重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2022年以來,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強姦案件xx件xxx人,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有力震懾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近年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日漸增多,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斷增加。在這類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風港反而成為了受害場所。我院在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認真調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調解力度,對於因一時衝動而鬧離婚的,儘可能維持家庭的和睦,對於確實無法換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2022年以來,我院共受理離婚糾紛案件xxxx件,結案xxxxx件。在這類案件中,都充分發揮了保護婦女權益的作用,維護了社會家庭的安定團結,維持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7篇】寒假社會調查報告範文(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

近年來,農民工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作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學生,我對這個問題一直都很關注。正好藉着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車上近100個小時的時間裏,接觸了很多民工,在與他們的談話中,我進一步瞭解到他們的不易與艱辛!

調查地點:寒假往返的列車上

調查時間:寒假期間

調查方法:訪談(與近20個民工的談話,聊天中對民工生活有了大體的瞭解)

在文中我將對如下兩個問題進行闡述並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許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錢打了水漂,家裏的生活沒了着落。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築工地。在建築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築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廣大農民工對建築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沒有他們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設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尤其是一些包工頭惡意拖欠,行為特別惡劣,令人氣憤。

是什麼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屢見不鮮呢?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建築市場不規範。有的建築隊為了攬工程墊姿施工;而墊姿款也有可能是貸款來的,一旦發生資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勞動者工資,損害民工權益。有的工程層層轉包,加上監管不利,很容易發生“包工頭“捲款逃逸,讓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們血本無歸。

我認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或被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據不補發的,要與有關部門一起幫助農民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姿的施工企業,依法給予制裁和懲處,作為不良記入企業信用擋案;性質惡劣的資質年檢時按不合格處理,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築單位拖欠企業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防地產企業施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准許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鑑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制定建築用户合同示範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二)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民工哪裏得知,民工權益保障問題嚴重,民工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導致有些民工怕上當受騙不敢外出務工,有些為了討要工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用綁架,暴力,跳樓,自殺等非正常手段解決,有些看別人靠非法手段聚斂財富相安無事,就放縱自己偷盜,搶劫,綁架,坑蒙拐騙等非法手段尋求生存生活,成為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是什麼原因造成民工的權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過我對着方面的查詢與調查,總結出以下四點主要原因。

一, 現有法律對侵權者處罰太輕

社會實踐調查中我發現一個怪現象,企業用人單位老闆有意和民工不籤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權益在發生傷殘賠償是推脱責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單位即便籤了合同,大都是一企業老闆自身利益為重,不考慮民工權益的霸權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簽訂合同按法律享受權益時,往往遭到解僱開除。在我國人多崗少就業嚴峻的情況下,民工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負重,任人宰割,民工給筆者算了一筆帳令人吃驚,按法律用人單位每年最少剋扣侵佔民工工資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闆動用暴力,黑社會等手段撒賴或捲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錢就付之東流,連吃飯回家成問題。一位民工以他600來人的單位為例,企業通過罰款不給加班費,結帳剋扣壓低工資等非法手段,一年僅侵佔民工工資福利一項竟達四五百萬元,觸目驚心,不敢想象。而這些老闆如此聚斂財富,到處揮金如土,橫行霸道卻無一人因此獲罪判邢豈能不肆無忌憚。

二, 擺補正民工權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護民工權益還停留在口頭上,只喊口號,不見行動,如有行動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制訂政策文件時如同兒戲,政治口號滿篇,隻字不見硬措施,強手段。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對北京某執法部門落實每月按時不足額給民工發工資時,出台這樣條款“用人單位每月保證300元工資,如有困難的單位可逐步落實“,這種摸稜兩可,愚弄民眾的文件進行了有力地批評就是典範一例。我們不明白,出台這樣的單位領導為何對用人單位那麼地曖昧,處處考慮周到,就連每月足額發工資的法規於不顧大打其折扣,讓只發300元,還是有困難可逐步落實。相反,對民工竟是那麼的冷漠,苛刻。他們不會不知道民工這點血汗錢是一家人賴以為生的救命錢,按時沒有他民工家裏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額,無法生活。當企業用人單位發生侵害民工權益和特大惡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門追究,有寫領導竟以影響投資環境,安定團結冠冕堂皇的理由進行袒護,壓制處理。可從來沒有任何部門,任何領導以為自己為虎作倀,才是真正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

三、勞務市場監管不力

目前全國勞動力市場而言,企業老闆,用人單位私招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職業更是魚目混雜,坑蒙拐騙,氾濫成災,發生侵權後無人過問;而拿着納税人工資的當地政府,勞動監督部門連自己管轄內有多少用人單位,多少在業人員都搞不清楚。執法擺出一副官僚衙門作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決。按説一個地區拖欠民工工資,侵權事件,惡性流血時間頻繁發生,當地政府,勞動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可至今沒有人和部門因此受到處罰。如此執法,如此監管全國拖欠民工工資達千億元之後就不足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訴艱難

民工遭受侵權後,按説解決途徑很多,可向勞動監察,政府,信訪,勞動仲裁,法院等執法部門投訴得到解決,可事實上民工投訴極其艱難。因國情人多崗少就業嚴峻,民工要求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往往遭解僱,開除。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黴。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如何解決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和切實保障民工權益,我將談一談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後被投訴拖欠農民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拒不補發的,要與有關不滿一起幫助農民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器樂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房地產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不批准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檢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鎮定建築用户合同示範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對於保證民工權益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完善法制,加大打擊侵權粒度。

現有法律對侵權時間大都以罰款不了了之,處罰太輕,起不到應有作用。在私有經濟占主導地位的今天,民工佔用企業老闆的財產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業老闆有意侵害民工權益聚斂財產卻相干無事。

二、科學有序地規範勞務市場管理秩序

目前勞務時常秩序混亂,監管失控,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會。職介應由勞動部門統一管理。以規範勞務市場秩序納入科學有序監督管理體系。

三、管理責任到人,嚴重失職監管不力

勞務監管要責任到人,分片負責,對處理不當引起集體上訪,鬧事釀成流血時間的,應對當地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負有責任的人員進行記過、撤職、開除等相應的處罰,以避免因管理失職,不力造成危害社會。

四、建立健全民工權益監督保障體系

勞務監察部門要經常對民工工資、福利發放,三險的交納進行堅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這樣就形成工會協作,勞動監督,政府法律作後盾的一體的社會保障民工權益體系。

五、民工侵權糾紛法院應該先受理後收費

民工遭遇侵權後,大都因手續不全,交不起各種費用被執法部門拒絕受理,這導致民工鋌而走險,用非正常手段解決,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在人多崗少九月嚴峻特殊國慶下,對交不起訴訟費的,應先受理,判決執行後扣除。

切實保護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們全社會的責任,通過這次調查,作為土木的大學生,我更是感到了一種責任感。我要趁着大學階段在學習和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合格的為民工照相的工程師。

黃山學院 張偉

xx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