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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為加強明星希望學校校園安全,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按照以“預治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和工作講究落實,措施得力具體,處理及時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為指導,全面落實縣市防汛工作會議要求,嚴格把握汛期的天氣氣候變化,着時啟動本預案,確保大災來時少損失或不損失,為師生及學校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汛措施

1、密切注意天氣和氣候變化,隨時掌握天氣預報合理安排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生活,並隨時作好突發事件的應對準備。

2、如遇暴雨天氣,學校應派專人引導學生上學、放學,防止學生自己行走,一定要和家長接頭後,再行撤回。(各班主任)

3、當洪水發生後要立即啟動本預案,指揮搶險突擊隊進入戰鬥搶險狀態。(全體男教師)

4、如上課時發生汛情,指揮小組要在統一號令的指揮下,合理疏導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作好合理的防險工作。

5、災情發生後全體教師要以學生安全為主,立即進入情況,保證道路交通、通訊、報警、搶險、維護。

三、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

負責檢查、督促各校防汛工作;根據汛情,研究、制訂防汛方案;指揮防汛抗洪搶險隊進行搶險;負責向上級彙報汛情及處理情況;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具體人員職責分工

管道俊負責在遭遇區域性超標準洪水災害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在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防汛指揮部、中心校的統一安排下,啟動防汛抗洪工作預案,立即向有關部門上報汛情,同時主動採取有力有效的處置措施。

管騰飛負責協調社會及村委進行救援,組織有關人員維護學校秩序,加強安全保衞,保護師生安全和教育資產不受損失。

車森、張春光、楊鳳梅負責提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根據汛情,延緩或提前放學時間,組織學生們到安全地方避險(操場),必要時可組織教師或家長護送學生到家。

李學峯、管華山負責積極參加並組織開展排水工作,利用好器材及工具及時排水。

五、物資及工作保障

1、學校要準備足量的鐵鍬、編織袋、照明工具、手提話筒等,暫存,以備隨時調用。

2、全面排查危房、危廁、危牆,先自查整改,隨時接受上級檢查,把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汛期房舍安全。

3、在汛期內,學校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災情報告制度和記錄制度,全體教師的通訊電話時刻保持正常狀態,以利汛情傳遞暢通。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衞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衞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嶽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衞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衞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燬。並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衞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衞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後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按衞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衞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並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並協同總務處儘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説明情況,並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衞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衞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繫,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並配合衞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衞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衞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衞生法》和《食品衞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衞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