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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24W

新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閲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裏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衞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衞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衞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衞處校衞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聯絡組

組長:保衞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衞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衞處校衞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衞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衞處校衞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像等。

二、應急程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置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衞處應利用監控設備對水面進行24小時監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3、保衞處應在水域周邊設置必要的救生器材,並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繩、潛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衞處應和水域管理部門、校醫院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溺水救援小分隊,並不定期進行救生演練,提高救生能力。

(二)緊急救援處理

1、發生溺水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有義務立即撥打xx報警。監控報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救援組到現場施救,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向各個工作組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

2、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救援組、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警戒及材料收集組進行現場救援;指揮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保證有關物資的供應,開展現場急救等工作。

3、溺水現場的救援結束後,警戒及資料收集組應協助xx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溺水原因,並將結論報告領導小組,作為領導小組對溺水事故善後處理的依據。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確保我校防雪災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x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雪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雪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雪災知識的普及教育,積極開展防雪災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雪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雪、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雪災工作,把雪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指示和通知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雪災工作。組織教職工隨時準備執行防雪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雪災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輔導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師生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危險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雪災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8、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三、其它

1、進入防雪災緊急狀態後,學校防雪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從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颱風、地震、洪災、公共衞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濤

副組長:左加峯張永波

成員:崔久團牟清華杜山蘇磊楊鈺王均霞

代世超王仕平張春傳王萬文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衞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衞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繫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六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衞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衞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嶽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衞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衞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燬。並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衞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衞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後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按衞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衞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並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並協同總務處儘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説明情況,並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衞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衞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繫,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並配合衞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衞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衞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衞生法》和《食品衞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七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衞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