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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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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一、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報警程序:

1、發生火災時,現場馬上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110),報告內容為:“地方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辦事處安委會及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在向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人員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三、組織實施:

1、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消防水帶等。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災地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如系電力系統引發的火災,應當先切斷電源,而後組織撲救。切斷電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導電性物質滅火。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注:如遇領導調整,繼任者履行前任職責。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管理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經理店長

副組長:安保組長

成員:收銀組長生鮮組長 副食組長 百貨組長 家紡組長 安保人員

領導小組對公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第二責任人,各成員為具體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擬訂突發事件防治方案,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2、指揮處置突發事件。

3、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情況。

4、調查或協助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等。

二、日常預防

1、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經經理允許,不得將非超市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員工應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及經理。

5、員工應熟悉賣場和倉庫滅火裝置的位置,應熟悉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6、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説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

7、禁止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8、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服從統一調度。

9、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可疑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彙報。

三、應急準備

1、應急預案發布後,經理應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培訓、簽字備查並填寫培訓記錄,確保員工熟悉自身的應急職責和具備應急能力。

2、應急領導小組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施,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檢查、測試這些設施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施包括:警報設施、應急照明、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通訊設備、消防通道等。

3、應急領導小組應依據賣場佈局合理繪製緊急疏散路線。

4、應急領導小組應分別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項突發事件組織一次演練,以檢驗和評估通信指揮、處理步驟、應急救援步驟、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設備、應急救援人員反應能力與職責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練結束應對應急演練的結果進行評審,特別是對緊急情況發生後應急計劃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審,必要時修改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記錄與評審結果應予歸檔。

四、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經理,應急領導小組全部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警應急預案

1、如出現火警,要迅速判斷火警的真假。

2、在場領導迅速組織人員滅火防止火勢曼延;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要迅速撥打“119”,告知火災的具體位置。

3、及時通知電工,做好電源的斷電和送電準備工作。

4、當班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顧客入內,防止壞人乘機打劫,並勸説附近的顧客迅速離場。

5、各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本部門內員工和顧客的疏散工作,會計、出納和收銀員要做好所有現金和帳目的轉移,對在收銀處等待結帳的顧客要勸説其離開。

6、賣場員工要注意賣場內的顧客,勸説其退場,並要引導顧客從安全通道離開,同時要細心檢查每一個角落,以防還有顧客在賣場內。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準備。

7、安保組要立即疏散賣場的顧客,積極參與現場滅火,客服要保證廣播的暢通。

8、門口安保人員要引導消防車進場。義務消防員要協助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並有義務協助消防查清火災原因。

9、疏散的員工要在門前廣場集合,以便清點。

(二)打架鬥毆應急預案

1、發現打架事件,保安人員要快速、及時制止,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並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2、如無法迅速控制事態,應撥打“110”,通知公安機關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抬。

3、對有內部人員參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上一級領導。安保人員及相關員工要保護好服務區財產及其他顧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及時疏散顧客。

4、在員工中加強思想教育,作好善後工作,避免負面影響的進一步擴大。

(三)人員受傷的應急預案

1、超市有人受傷要及時通知在場的部門領導。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顧客受傷,要及時向顧客賠禮道歉,接受顧客的批評,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據人道主義做好各項工作。

3、如是超市員工受傷,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休息期間的頂崗工作。在員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負面影響擴大。

(四)漏水、防汛應急預案

1、發現漏水,在場領導要迅速安排員工做好物資的轉移工作。

2、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斷水源。

3、汛期來臨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檢查工作,要加強值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資的準備。

(五)偷盜應急預案

發現偷盜者,員工應及時通知安保人員和部門主管,對情節較重或慣偷人員由安保人員將其扭送派出所。對夜間盜竊或者團伙盜竊要及時通知派出所或撥打“110”, 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六)停電應急預案

1、發生突發性停電,要及時通知部門主管。通知電工,排除停電故障,檢查備用電源和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收銀員要保管好現金。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員要勸説想進入超市購物的顧客,向其説明情況。員工要注意來往人員,防止商品被盜,必要時進行清場。

3、後台負責停電前後電腦的運行,保證來電後收銀台的正常運轉。

4、各部門停電時要關掉有關設施的電源開關。

5、如晚上停電,必要時,要做好提前清場的`準備工作。

6、電工要做好來電前的準備工作,使來電後的各項設施能夠正常運轉。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我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清溪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清溪鎮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統覽全局,依靠科學

堅持從大局出發,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採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損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鎮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清溪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水庫潰損,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淨水構築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市區主要輸供水乾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為黨政辦、經貿辦、規劃建設辦、資產公司、公用事業、清溪醫院、農林水辦、供電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國土分局、環保分局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經貿辦,主任由經貿辦主任擔任。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我鎮供水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範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2.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繫,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由高至低按一級至四級排序。

3.1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鎮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水廠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3.3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水廠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綜合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修訂本預案。

一、實施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校各班。本預案所稱重大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羣體性的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由校長室統一指揮,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處置,並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辦公室,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並派專人迅速趕赴現場,積極處置,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若重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超出學校的處理能力時,請安全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多方聯動,形成合力,確保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羣防羣控”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後,學校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要立即深入現場開展工作。學校領導要緊急行動,年級、班級等負責同志要按照學校應急預案的要求深入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

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範,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

學校若發生突發羣體性的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發現者及相關人員應採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發生食物中毒、衞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衞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等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發生外來不法分子入侵時,應立即制止、報警並搶球受傷人員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學生參加。

三、實施組織

學校成立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組織開展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和師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突發羣體性的事件

若發現學校有突發性羣體性的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校長室彙報。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在此期間,學校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責任人處於戒備狀態,保證聯絡暢通。加強校園網絡管理,防止有害信息傳播,學校各級領導及相關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未經上級批准,不得離校出差。

若校內出現羣體性的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化解矛盾,採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領導小組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報告信息,並按要求統一宣傳口徑,防止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在羣體性的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及時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嚴格門衞管理,防止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學校;學校領導、班主任等要深入學生班級、家庭,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

學校要進一步動員和發揮學生幹部等維護學校穩定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時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離校。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外來侵害等各種校園內外羣體性的傷亡事故。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及時報警並傳遞事故信息,通報事故狀態,為果斷處置事故贏得最佳時機,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教育每個師生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及時、正確地報告,該報警的報警。在學校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在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的同時,向學校領導及上級部門報告,該報警的要立即報警。

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後,學校及有關負責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情況,設立事故現場警戒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

3、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後,學校緊急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做好人力和車輛、財物保障,以及信息報送工作。

五、實施要求

1、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認真落實上級關於維護穩定,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認真落實並做好學校應急突發事件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趕往現場,瞭解情況協調處置。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一、應急處置機構和職責

成立邛崍市清欠辦春節期間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與

建設局建管科,聯繫電話:xxx。

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瞭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並做好民工的説服安撫工作;

3、召開現場協調會,進一步瞭解相關情況,根據法律、法規和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初步解決意見;對現場不能圓滿解決的問題應在隨後一週內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後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緻,做好説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緻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説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衝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為有效預防在會考工作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做到“安全、準確、按時、守紀、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標,積極穩妥快速地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原則,維護我縣會考工作的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考試工作環境,圓滿地完成整個招生考試工作任務。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李超源鎮黨委書記

程裕獻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林基燦鎮黨委委員、分管教育領導

李林深鎮派出所所長

冼桂釗鎮中心校校長

潘谷連鎮教育總支書記、中心校副校長

成員:何南廣平初級中學校長

練毅廣平第二初級中學校長

陳按輝鎮中心校副校長

李炳祥鎮教育工會主席、會考考務專幹

李德鎮中心校辦公室工作人員

陳冰鎮中心校辦公室工作人員

黃炳華鎮教育總支副書記

吳敏秋廣平初級中學副校長

胡振坤廣平第二初級中學副校長

李陸廣平第二初級中學副校長

鄧梓桂廣平中學教務主任

二、突發事件主要類型

(一)重大失(泄)密類。如試題試卷被盜、被搶或運送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等。

(二)自然災害類。如發生洪澇、地質災害、地震等。

(三)公共衞生類。如傳染性疾病發生。

(四)其他突發事件。如考試期間出現的聽力設備故障等偶發事件。

三、實行報告制度

鎮中心校和各國中立即成立報告制度,對會考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及時報告處理。

(一)事發鎮級及其學校。由鎮中心校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鎮政府、派出所,並報縣招生辦、縣教育局、縣政府分管縣長及縣公安局。

(二)鎮中心校接到考點的報告後,立即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現場,進行保護現場,調查核實情況,並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縣教育局、公安局,以及縣人民政府分管縣長。

四、處理原則

處置會考期間突發事件,要堅持貫徹“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認真遵循六項處置原則:

1.安全維護原則。

2.早抓早防原則。

3.及時妥善原則。

4.正確引導原則。

5.冷靜應對原則。

6.寧順勿激原則。

五、處理措施

(一)對重大失(泄)密事件

1.及時報告縣招生辦、縣教育局及公安局。

2.保護現場。縣招生辦、事發地中心校領導速赴現場,保護封鎖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協助縣公安局對失(泄)案件偵察偵破,有效制止事態的發展。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防止失(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不得接受新聞媒體的採訪,不透露有關情況。

4.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反省和檢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並做好對考生及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會考工作有序順利地進行。

(二)對公共衞生突發事件

1.考試前或考試後發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應急預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

(2)鎮中心校、各中學成立領導小組,深入班級認真落實做好預防措施。

(3)做好對考生、監考員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監測和檢查。

(4)做好各考點考場和試卷的安全消毒防疫工作。

(5)落實考點考場需配備防疫保護措施,增設醫生及藥品,實行監

控疫情,對患者及時進行治療。

2.考試中發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將病因、病情立即向縣教育局和衞生局報告。

(2)抓好考生、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防預工作,嚴格進行健康狀況檢查(考生是否與流行性疾病有接觸;是否從“疫區”來;本人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體温等情況。)當遇到異常情況者,應及時採取措施,啟用備用考場。對於確診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應進行隔離治療,不得參加考試;如監考員及工作人員則停止其參加有關考試工作。

(3)當考場出現危重病例時,考場監考員立即報告考點主任,考點主任應立即組織救治病人,同時報告考區主任,及時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在會考期間發生食品、飲水、空氣污染等事件

(1)事發地立即向招生辦、教育局和衞生局報告,鎮人民政府報告。

(2)鎮中心校、縣教育局、衞生局及招生辦等部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參與組織搶救工作。

(3)鎮中心校立即組織監考員及時回收試卷等進行安全保管。同時疏散考生及其他人員到安全地帶。

(4)事發地要保留可疑的食品、飲水及共有關原料等,控制事態情況。

(5)要落實對事發地督查,做好防疫措施,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健康。

(三)對自然災害等事件

1.在會考期間發生火災、中毒等事件。中心校立即赴現場,調查瞭解情況後第一時間報告招生辦及教育局,報告內容為:現場具體情況、試題試卷安全保密情況。保護現場,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協助公安等部門調查處理,同時及時組織考生及有關人員,救治受傷人員,送醫院進行治療,確保師生人員生命安全。

2.在會考期間發生洪水災害或地質災害事件。

(1)鎮應急的領導要親臨現場,在縣政府、教育局的領導下,做好考試前的準備工作,確保考點各考場安全,密切關注災情發展,隨時彙報。

(2)領導明確分工,24小時值班,落實接送試卷的安全保管及保證按時接送到各考點,落實監考員及工作人員是否到位;檢查考生來往

途中的安全問題,確保師生及工作人員安全,並落實救援隊做好應急組織搶救工作。

(3)因突發生災情導致考點無法使用的,要果斷決定啟用備用考點,並迅速組織考生轉移、佈置考場,確保考生和考試安全。

3.關於聽力考試期間偶發事件的處理

第一:聽力考試開始時,聽力光盤無聲或不清楚,應立即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光盤,並由主考及時報告縣招生辦,由縣招生辦批准確定順延結束時間。

第二:聽力考試進行中,出現錄音光盤無聲或不清楚。應記錄下出現問題時的題目,及時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光盤。重新放音時,應從出現問題的前一道試題開始播放,並由主考報告縣招生辦,由縣招生辦批准確定順延結束時間。如出現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進行其餘筆試部分的考試,並開始計算考試時間。筆試結束後(考生不得離開考場)立即按程序進行聽力部分考試,並在聽力考試前請示縣招生辦批准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第三:聽力考試開始或進行過程中,放音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換用備用的放音設備,處理辦法參照第一、第二條處理。

對偶發事件,考點主考應將發生的時間、範圍、故障原因及處理結果如實紀錄上報縣招生辦,其中有問題的光盤應單獨保存,考後隨答卷一起送縣招生辦複查。

(四)預設考場:廣平鎮第二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