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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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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一、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後,每一位教職員工均可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在報警電話中,要説明以下情況:起火單位、位置、着火物、火勢大小、火場內有無化學物品及類型、着火部位、報警人姓名等,並立即報告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並由主要負責人向教育局報告。

2、在向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門外路口或臨近火災現場地,等待並引導消防車輛。

3、迅速切斷有關電源,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

4、在場教職員工應當讓幼兒保持鎮定,組織幼兒有序快速遠離失火現場。

5、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滅火行動組應分秒必爭,迅速行動,找準着火點,果斷撲救,抓住時機,不等不靠,為繼續開展全面深入的撲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值班人員、應急事件處理工作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二、撲救方法:

1、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2、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3、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三、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先救人,後救物。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沿牆邊依次下樓離開。

4、不組織幼兒參加滅火。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便於消防車輛駛入與正常使用。

6、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進行救治,各班級班主任負責迅速告知其監護人;教工由應急機構負責人通知其家屬。

7、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園行政、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幼兒幾家長的思想工作,儘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治安秩序的穩定。

8、對園內消防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9、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xx依法處理。

10、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衞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設備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繫學校領導和門衞。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衞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台、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繫,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下設辦公室,由xxx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x,x擔任分隊長。隊員:x、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x,x擔任分隊長。隊員:x、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x,x擔任分隊長。隊員:x、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x,現代教育技術中心x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x,實驗室x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閲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x,宿舍樓x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儘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繫、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衞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幹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採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並立即向挍長室彙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後,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並採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於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説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儘量通過教育、説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z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衞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衞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佈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衞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閒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繫,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藉機炒作。

(六)後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後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羣,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儘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彙報,帶班組長接報後,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彙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xx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衞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採用先斷電、後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兆成

副組長:翁延

成員:楊佔軍納洪忠雷旭峯張濤王婷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衞生管理員納洪忠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六

一、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彙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幹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衞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幹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説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准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並立即向衞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後,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衞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並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七

汛期雨季即將來臨,為確保小區和地下車庫的安全排澇,確保業主的車輛停放安全,保證業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據各級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來關於防洪防汛工作的要求,結合__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防洪工作應急預案。希望我們__管理處的主管人員能夠各司其職,充分發揮主管人員的領導能力,帶領各部門員工,竭盡全力做好防洪期的各項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__

組成員:__、__

搶險隊伍:管理處各部門主管、辦公室人員、工程維修人員、全體安保人員。

二、防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市、區物業關於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揮__小區的防汛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人員安排,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__小區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採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區,堅持自保、自救,確保小區的汛期安全。

2、準備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負責檢查、監督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防汛物品的準備情況;確保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杜絕小區凹陷區域的排水不暢和地下室存水等問題。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

具體負責小區內的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和業主財產不受損失;及時收集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業主的防汛意識;確保無事故發生。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防汛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24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離崗、脱崗。如遇大雨,經理及各級主管、安保班長必須到崗,辦公室人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

2、建立安全責任制。

管理處領導人將具體工作分佈到位,做到各個區域都有直接責任人。對不能按時到崗人員和不認真負責而造成損失的人員實行問責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3、聯繫工作。

安保部門應對有車業主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提示,並做好地下室車輛停放秩序。客服人員應瞭解,所有地下車庫的業主通訊聯繫方式,必要時通知業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應密切關注雨水情況和小區內有關道路的通暢情況,做好與全體業主的聯繫準備工作。

4、物資準備和各部門的具體職責。

根據__小區實際情況,對重點部位要加強巡視;各部門分工明確;做到雨前、雨中、雨後都有專人負責監視;並做出相應排險措施;以下是各部門的明確分工與職責:

財務部:

竭盡全力保護好財務部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自保同時,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救災工作。

公共事業部:

在汛情來臨時,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體業主間的温馨提示工作,對災情相對嚴重的幾座樓層,要重點記錄汛情信息,必要時電話通知業主告知詳情。如有業主求救電話,應詳細記錄業户詳細住址(樓層號、單元號、房間號、聯繫方式),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申請增援。

綠化保潔部:

充分做好汛期綠化植被的保護工作和小區保潔工作。在惡劣天氣時,採取相關措施保護花草樹木的成長。雨後做好小區的衞生清掃工作,讓小區的每個角落時刻保持衞生清潔。讓在住業主感受到環境的清新自然,通過我們的努力讓小區的業主生活環境更加美好。如有業主屋內或倉庫有進水現象,應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幫助業主做好清掃排水工作。

工程部:

工程人員應定期檢查小區內的水、電設備,汛期要適當增加檢查頻率,確保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檢查各排水管道的暢通情況和應急使用情況。險情發生時的救援物資包括:

1)應急燈具要充足電量,以備夜間使用。

2)沙袋若干,將沙袋放在地勢較低的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的作用,避免上游雨水彙集到地勢較低的區域,造成危險。小區內幾個容易積水的樓層有A1、A3、A5、C1等幾個地方,要密切關注積水情況。災情結束後要立即將沙袋搬離至隱蔽區域,並做好保護工作,以免影響下一次的使用。

3)準備鐵鍬5把、帶鈎鋼筋5根,必要時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開下水道井蓋,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的速度,避免雨水衝進地勢較低的車庫或倉庫。災情結束後要立即放置井蓋到原處,以免發生危險。

4)排水設備,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的地方,並定期檢查設備的工作情況。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暢,應用排水泵將此區域的積水排至其他順暢的區域。用完後要清洗乾淨,並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衞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電話,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救援和保衞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關鍵時刻幫業主排憂解難。

四、按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一)第一預案:

當氣象台發佈暴雨警報時,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總結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辦公室人員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二)第二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佈緊急警報時,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或進行緊急部署。物業辦公室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三)第三預案:

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搶險小組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對小區內部和地下室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備進行強排。確保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

以上各組各部門應恪盡職守,安全度汛,確保業主生命財產及公共財物的安全,越是關鍵時刻我們越要有組織有紀律;關鍵時刻義勇當先、臨危不懼。時刻把業主的利益放在頭等位置。讓總公司領導放心,讓業主滿意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八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髮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並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徵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範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並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羣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羣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羣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羣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於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羣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於可控範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範、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衞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衞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並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衞處初核後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並報校領導批准,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佈

1、發佈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佈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佈信息。

2、發佈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佈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並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發佈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佈方式。新聞發佈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發佈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授權新聞單位發佈等。

4、發佈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瞭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彙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後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並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衞處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後續處理工作,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後,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並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採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後勤集團、集會遊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瞭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採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瞭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覆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後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後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後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衞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並於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並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衞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髮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衞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衞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瞭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並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並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並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衞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後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並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並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衞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後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後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後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加強學生飲水衞生,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預防飲用水突發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飲用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蔣雲山(校長) 副組長:佟學雙(副校長)

組 員:張立存(德育主任)、李召付(總務主任)、各班主任

二、事故防範制度

1、成立預防及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工,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教育處)

2、重視宣傳教育

(1)應普及衞生知識,利用黑板報、廣播、牆報等各種形式做好飲水衞生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校刊組)

(2)組織機構內的各組員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根據學校飲用水的衞生要求,依法對飲用水進行衞生監督。(辦公室)

3、衞生室落實監控制度

(1)督促有關人員持證上崗,同時要加強飲水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體檢。(責任水管員:李鐵)

(2)嚴格消毒制度,定期對飲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間、飲水機等嚴格消毒。(總務處)

(3)班主任每天要認真做好學生的晨檢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異常及時報告學校飲用水領導小組,並與家長取得聯繫。如發現發熱病人及時隔離,並與班主任、家長聯繫送醫院就診。(年級組)

三、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一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師生中毒故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突事件應急機制,學校和相關部門應做好以下應急處臵工作:

1、即刻向當地政府報告,通知當地和鄰近的醫療單位,在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必要的救護工作。同時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衞生執法監督所和教育局相關股室報告飲用水染被污染情況、學生中毒情況、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主要症狀、中毒的學生人數等。

2、通知有關供水企業或自備管理相關人員,迅速採取控制措施和臨時供水措施,並通過多種媒體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飲用被污染的水。

3、當水質污染嚴重,學校調整水處理工藝後仍不能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要求時,如系化學性污染,供水區範圍內沒有發現《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人羣身體不適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向學生通告,不能飲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於沖洗衞生間、澆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應立即暫停供水,同時,採取應急供水措施,運送安全衞生的生活飲用水。

4、當生活飲用水受到強毒物質(如氰化物)污染時,應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飲用。另找水源,保證師生飲水需求。同時,採取措施,儘快使水源水質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的要求。

5、積極協助衞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或責任水管員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飲用水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