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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工作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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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工作自查報告

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區委辦《關於開展2017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工作的預備通知》精神,對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內容和要求,我局對2017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逐條對照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進責任落實

1.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局黨組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做到年初有計劃部署,年中有檢查推進,年底有考核總結。局“一把手”積極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職責,堅持執行“四個親自”,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逢會必講廉政作風問題。局班子成員結合分工做好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履行“一崗雙責”。局黨組會議安排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工作議題,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決策部署、各類通報等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等內容,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專題學習達12次。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部署會議5次,制定出台了局2017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計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和《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等文件。

2.督促落實“一崗雙責”。年初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突出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及科室負責人各負其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局黨組在年初和年中分別聽取了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的彙報,各班子成員每半年聽取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季度黨組督查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對不認真履責、不如實記錄的,及時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嚴格執行“三書兩報告”和全程記實制度。及時向班子成員及科室印發《責任分工報告書》和《任務函告書》,在7月、12月完成了年中和年末《負責領導專項任務落實情況報告》和《牽頭科室專項任務落實情況報告》,並適時向班子成員發出《落實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建議書》,使班子成員及科室落實“一崗雙責”任務更明確,責任更具體,重點更突出。建立健全工務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體系,制訂印發了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清單,並根據清單內容,在每月5日前完成黨組及班子成員上月履職盡責情況上報,以此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各項部署要求落實到位。

(二)嚴明黨的紀律,加強黨性教育

1.嚴守黨的政治紀律。一是局黨組帶頭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嚴守廉潔自律規範、“八項規定”、“六條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認真履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屬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職負責執行落實;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經集體研究決定後執行落實。三是貫徹落實“大拆大整”、“五水共治”、“花園村莊”建設等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對由我局承擔的事項全部進行了分解細化,明確了推進時序、完成時限,形成了計劃安排。目前,30個重大建設項目、2個一般建設項目和12個重大前期項目整體進展順利,截止11月份完成有效投資82180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02.97%。

2.全面提升黨性修養。把黨章黨規黨紀、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及十九大精神等作為黨性教育的必修課、常修課,引導幹部職工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在定期組織集體學、小組交流討論學、專題黨課輔導學、觀看廉政電教片、參觀紅色印記館、觀看十九大開幕式、舉辦十九大知識測試、撰寫十九大和讀書思廉心得體會等規定動作基礎上,還創新性開展了“道德講堂”和“工程講壇”活動。今年以來,已開展專題學習18次,微信羣學習5次,開展“黨員助力'花園村莊'”、“講紀律守規矩明底線”“省十四次黨代會”專題討論等3次,觀看《絕戰》、《將改革進行到底》等電教片9部,開展“道德講堂”5期和“工程講壇”11期,邀請各類專家進局培訓10次,進行專業技術研討會8次。還綜合運用宣傳欄、led屏幕、短信、微信和QQ工作羣等平台,定期發佈廉政文件、警言警語等,大力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圍,每週編髮一條廉政短信共計39條,每日在LED大屏幕上循環播放廉政警句等內容。

(三)推進作風建設,厲行勤儉節約

1.高度重視作風建設活動。研究出台了《“擔當有為、強責提效”作風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確保活動落實到位。一是創新宣傳方式。每月編髮一期《工程簡報》,靈活設立了政務動態、項目進展、問題建議、微言堂、知識窗等欄目,以紙質和電子雙版本及時報道局中心工作及作風建設動態,營造出改作風、抓落實的良好氛圍,目前編髮《工程簡報》5期,其中王書記批示2次,林區長批示1次。同時,開展作風建設進工地活動,在有條件的20餘個建築工地設置宣傳窗和展板,張貼我局作風建設新制度、新舉措,公佈作風問題舉報電話、郵箱,真正打造成“廉政工地”、“文明工地”。二是開展“五查五看五比”。通過自查、座談會互查、向60餘個單位發放徵求意見表的外界幫查及領導針對性點評,查找出單位、科室和個人存在的問題200餘條,列出整治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並將52份整改清單在宣傳欄進行公示。每季度召開作風建設講評會,關於業務不精、學習不主動等前期整改不到位的問題被指名道姓、一針見血的一一列出,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對季度整改情況進行打分評級。根據全年工作情況,開展“攻堅克難”先進科室和個人評選,以標杆示範引領幹部職工講擔當、能擔當、敢擔當。三是深化效能革命。開展“優服務、塑形象”行動,提煉出“工者匠心·務本求精”機關核心價值觀,創建了服務品牌logo;實行重大項目設計公眾意見徵詢和工程竣工驗收羣眾代表參與制度,及時在網站公佈信息,擴大了互動平台,羣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此外,在温州地區首次引入工程管理信息化概念,投入130萬元打造“智慧工程管理”系統,建設五大平台、六大應用子系統和一個移動終端應用,將基建管理的核心工作進行智能化管理,努力實現決策高效化、管理精細化。積極探索採取遠程監控方式,試點無人機作業,實現現場可視化,目前房建類重點工程項目覆蓋率已達到100%。

    2.切實深化督促檢查。制訂了《局作風建設督查工作實施方案》,併成立作風建設督查小組,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兼顧,對考勤制度、在崗狀態(下工地情況)、工作紀律等進行督查,督查結果與年度績效日常量化考核掛鈎。及時開展落實“六條禁令”、公款購買消費煙酒問題等自查自糾,做到真查真改。今年來,通過現場督查、電話抽查、指紋考勤、羣眾反饋等途徑開展各類督查50餘次,發佈督查通報9期,達到了常鳴警鐘、鞭策後進的效果。

3.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進一步完善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細化公務車輛使用、維修、保險、加油等標準,嚴格規定公務接待範圍標準,用制度對“三公”經費進行控制。細化操作流程,嚴把支付申請受理、原始票據審核和資金直接支付三道關口,對不符合中八條、省六條等相關規定的費用一律不報銷。定期將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掛網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着力從公開透明上強化監督。1-11月份,三公經費24852元,比上年同期數減少58.77%,並未出現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4.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一是強化制度建設。先後修訂出台了工作行為過錯責任追究、批評和表揚實施辦法等20項機關管理制度和小型項目發包、合同履約評價等十餘項工程管理制度,實現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二是強化績效考核。重新出台績效考核制度,細化職工行為規範、工作紀律、勤政廉政等要求,並在年終獎中提取15%作為廉政風險考核基金,實行量化打分,將考績情況與職務晉升、評先評優、年終獎金相掛鈎。三是過程控制標準化。推行“菜單式”過程管理模式,以不同專業操作細則為標準,實施管理過程逐級檢查籤認制度,落實終端責任制。以質量、安全、環保、節點工期、現場管理5個方面為重點,採取定期和日常考核相結合、全面與單項考核互補充的方式,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動態目標考核管理。四是資金撥付陽光化。進一步規範工程款撥付辦理流程,嚴格規定內部審核流轉時限,實施即時登記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撥付辦理透明化。

(四)嚴格選人用人,過好支部生活

1.嚴格幹部選拔任用。始終按照《幹部任用條例》、《洞頭區直部門、街道(鄉鎮)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等規定要求,嚴格執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和考察報告等程序,通過個別談話和徵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全面考查候選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對考察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堅持做到貫徹程序一步不缺,落實程序一步不錯。今年提拔了3名中層副職、調整1名中層副職崗位,免去1名中層正職,選拔任用過程中未出現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

2.規範支部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 制度,定期召開黨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班子成員帶頭過好黨內組織生活,今年共開展民主生活會2次,組織生活會2次,進行了黨性體檢、民主評議等,深入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班子成員自覺帶頭講好黨課,今年以來共開展上黨課活動6次,努力實現黨員幹部講黨課全局幹部職工全參與、全覆蓋。根據制訂的“黨員固定日”活動計劃安排表,每月10號按時開展“黨員固定日”活動共6次,如學習討論省黨代會精神、《之江新語》等,走訪慰問結對村7户困難黨員,重温入黨誓詞等活動,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增強學習的靈活性和趣味性,提升了幹部職工學習的積極性和參與性,使支部生活開展的有聲有色。

3.落實黨組議事規則。認真貫徹“一把手末位表態”、民主集中制原則等,建立健全了《區工務局黨組議事規則》,進一步規範局黨組會議議事程序。不斷促進依法行政和黨風廉政建設,目前已召開黨組會議22次,並均邀請派駐紀檢組參加。堅持把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作為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舉措,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申報進行核實並按時上報。

(五)強化權力制約,用好“四種形態”

    1.落實黨內監督制度。深入貫徹執行民主生活會、述責述廉、“三重一大”決策等黨內監督重點制度,促進權力運行更加民主公正、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確保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到實處。一年來未出現違反黨內監督制度情況。完善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局QQ、微信工作羣、公示欄等平台定期公開年度工作要點、階段性工作計劃、黨費收繳、“三公經費”;及時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幹部任用、表彰獎勵等內容,進一步增強工作透明度。

    2.落實談心提醒教育。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紮實推進談心提醒工作常態化,實現了“三個必談”,即對幹部職工落實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必談、措施不到位必談、責任落實不力必談。以開展日常談話、任職談話、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等約談形式為手段,及時瞭解幹部職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狀態,做到了廉政教育時時提醒、事事提醒,使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常態。全年班子成員已開展各類談心提醒40餘次。

    3.落實廉政風險防控。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重點環節廉政風險點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簽訂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書49份,並及時對由於責任分工變化、崗位調整、新入職等產生風險點變化的人員重新簽訂了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書31份,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規範權力運行。

    (六)維護羣眾利益,暢通監督渠道

1.認真處理羣眾反映問題。對區長熱線、民情處置中心等平台來件及人大、政協等轉辦的提案議案,由局領導親自閲批,依法受理,及時調查落實,認真給予答覆,確保了辦理質量。全年共受理區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來件17件;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主辦1件、會辦3件,政協委員提案主辦1件,會辦4件,黨代會提案會辦1件,均得到妥善處理。

2.重視信訪舉報工作。積極搭建平台,向社會公佈相關廉政制度、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羣眾舉報。堅持做到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區信訪局交辦的信訪案件不轉、反映問題重大的不轉、有集體上訪苗頭的不轉、作風案件不轉等“四不轉”原則,集中“精兵”力量,優質高效處置信訪件,確保每一件信訪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訪件,且無重大羣眾集體上訪事件發生。

(七)支持紀檢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高度重視紀檢工作。明確一名分管領導承擔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局黨組對紀檢監察機關督辦或交辦的違規違紀問題認真對待,積極配合。針對殯儀服務中心工程、新職教外圍道路工程、新城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程等3個項目管理和公車加油卡管理問題,按照我局《工作人員工作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相關工作過錯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給予批評教育、約談提醒。同時,針對工程和機關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監督力度,強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進一步提升我局黨風廉政建設水平。

一年來,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整體發展形勢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學習成效還不夠高。在學習形式上,創新探索得不夠,雖然每月定期開展學習活動,但學習形式還是老套路,對幹部職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內容上,通常是上級要求學什麼就抓來學什麼,缺乏對教育內容的深入研究和選擇,教育活力不足。在發言討論上,有時候發言內容僅立足在主題理論表面,沒有充分結合崗位和工作實際來談體會,起不到討論的實際效果。此外,少數幹部職工還存在着輕視和忽視理論學習的思想,對理論學習重視不夠,被動地參加理論學習。特別是當工學矛盾時,往往認為學習是“軟指標”,可以往後推一推,使理論學習落不到實處,缺乏真學真懂真用。

(二)黨建認識還沒到位。少數普通黨員的身份意識不強,認為黨風廉政建設主要管幹部,無職黨員無權也無責,沒有把自己擺進從嚴治黨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確處理好抓黨建、嚴紀律和業務工作的關係,重業務工作,輕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對自己要求寬鬆軟。此外,全面從嚴治黨與業務工作有待進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雖然全面從嚴治黨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於習慣問題,總是慣性地將全面從嚴治黨單獨作為專題活動來抓,沒有真正將從嚴治黨完全融入到日常的業務工作中,轉變成全體黨員幹部職工的自覺行為。

(三)責任追究不夠嚴格。今年以來對監督檢查工作高度重視,雖然作風建設督查小組每月牽頭對幹部職工履職情況採取了多種形式的督查,檢查次數較多,檢查面較廣,但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比較簡單,不能時時監督規範工作人員的行為。發現問題後,問責力度還不夠,主要以通報批評,口頭勸誡為主,卻忽視了其他教育方式的運用,追究手段單一,嚴重影響了效能責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效果。通報內容有時沒有點名道姓,而這種不痛不癢的通報,不足以產生“紅紅臉、出出汗、排排毒”的批評效果,失去了通報批評原本的威懾力。檢查人員有時還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得罪人,怕影響同事間的感情,有避重就輕的情況出現。

(四)談心提醒不夠深刻。有些班子成員思想上對談心提醒活動還不夠重視,把談心提醒當作例行公事,談話中也僅僅停留在表面,對於存在的問題卻很少提及,再加之對談心談話對象瞭解還不夠,方法單一、難以形成心與心的溝通,使談話流於形式,造成了被談話者要麼是“不願談”,難以打開話匣子,要麼是“不實談”,不想説實話;要麼是“不敢談”,不敢説明一些實質性的問題,這樣的談話僅僅停留在表面。特別是誡勉談話,批評態度不堅決,沒有起到觸動思想靈魂的作用。有時把談心談話當做走過場,為談而談,對談心談話中反映的問題以及正常訴求,沒有認真記錄整理,進行跟蹤落實,這些都影響了談話的效果。平時交流談工作、佈置任務較多,對幹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較少,解決困難少。

(五)基層調研走訪不夠。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時間較少,還沒能做到經常深入實際,對基層情況的掌握還不夠細、不夠實、不夠多;雖然平時也能夠堅持經常到基層看一看,瞭解一下幫扶對象的生活狀況,也為他們解決了一些實際困難,但由於平時事務性工作多,真正深入下去認真調查研究還遠遠不夠。比如對掛鈎聯繫的困難羣眾或黨員,當任務一樣一年按規定兩次走訪慰問,沒有跟羣眾敞開來真心詢道,對羣眾所想、所思、所盼了解不深,解決問題辦法不多,缺乏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