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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 停車場管理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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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 停車場管理制度【多篇】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運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二

一、進場規定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需要具備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等。進入車場的司機需要按照進出場各項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把車輛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車場謝絕證件、手續不全及無牌車輛、殘缺漏油、漏水車輛進場停放。

二、停車規定

入場車輛停放好後,車主須配合車場管理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如有遺失,車場不負賠償責任。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嚴禁任何人士在場內學習駕駛。

進場車輛如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或未按規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停車場概不負責:若造成他人人身、車輛或車場受損時,該車輛的車主負責賠償,在賠償損失前,車場有權拒絕車輛離場。

進場車輛必須按標定的交通標誌行使和停放,並把車輛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

進場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在場內棄置垃圾廢物,嚴禁在車場內亂張貼,嚴禁在場內吸煙。

進場車輛和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未經允許嚴禁動用場內的消防系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三、車場保管費

辦理月報車輛的車主要帶齊證件,在每月指定的時間到停車場管理部門繳納保管費和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車主,車場有權收回停車位使用權。

車場保管費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月保用户按月交費,臨保車輛則計時交費。車場憑票據放行車輛。

車場有權在政府規定的限價內臨時調整租金而無需提前通知。

四:停車場投訴

停車場員工實行持證上崗,任何用户對車場及其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時,可口頭或書面向車場辦公室反應。

停車場的制度 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車輛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緩解院內交通壓力,進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醫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院各級各類工作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車輛包括醫院職工車輛、行政車輛、醫療車輛,病人及家屬車輛,執行公務車輛以及其他社會車輛。

第四條:人事保衞科行使車輛管理職能,院辦室、後勤保障科配合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種車輛要求按規定停放。

1、職工非機動車輛一律停放車棚,急診、門診職工車輛停放在院東、南車棚,住院樓職工車輛可停放在住院樓前面或住院樓後面車位,其他部門職工車輛停放在職工車棚。

2、醫院行政用車、醫療用車,各種公務用車,職工、病人及家屬車輛,接送病人車輛等進入院內需入位停放。

3、大汽車、大客車、泥頭車等需停放於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會車輛來院由醫院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條:職能部門應加強車輛管理,確保進入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保證醫院內道路暢通。

1、醫院根據現有場地確定停車位,明確標誌,劃分車位,明確行駛方向。

2、院內車位採取先到先停的原則,不得個人租用及隨意侵佔。

3、進入院內車輛不得停放在非停車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況,如送藥品、氧氣,運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員負責安排,在不影響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臨時停放。第七條:違規情況處理:

1、職工車輛違規停放,發現一次扣50元。

2、車輛管理人員疏於管理,導致交通阻塞,發現一次扣車管人員50元。

3、車輛管理部門未盡管職責,按醫院《目標管理責任書》扣罰。

第八條:本辦法由保衞科負責解釋。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履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用户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五

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後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並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後要將障礙錐標誌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於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並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閒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並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設備損壞及衞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並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儘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峯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髮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户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户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複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髮行月票卡。

(4)租户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並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範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後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於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後,由停車場管理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後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誌牌、指示牌乾淨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餘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並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並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户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彙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儘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後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置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併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繫。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後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後,需儘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後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用户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後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儘量堆放在卸貨區內,並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並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後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後,應儘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停車場的制度 篇六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用户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 篇七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衞管理制度

這裏的門衞包括停車場庫的門衞和物業區域大門門衞。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 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物業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衞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小區各業網點送貨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物業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衞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衞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物業區域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衞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衞一般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衞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户)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 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 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 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 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 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住宅區(大廈)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a、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b、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c、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d、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a、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d、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3、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5、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停車場的制度 篇八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繫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設備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設備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