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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2K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停車場的制度 篇一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衞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積極配合。

停車場的制度 篇二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用户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的制度 篇三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繫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設備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設備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停車場的制度 篇四

1、指派專人負責停車場的管理工作,無關人員及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得入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熟知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常識,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車場內嚴禁煙火,進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防靜電服、安全鞋。

3、車輛在停車場內的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km/h。

4、車停車場內應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曬及劇毒設立專用停車區,車輛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停放。駕駛員必須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進行停放,車輛之間的間距為3m—5m。

5、停車場的消防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設置和擺放,消防栓、滅火器、專用設施、設備、警示標誌等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損壞、遺失。

6、停車場內必須保持清潔和整齊,不亂堆雜物場內的油污必須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5、停車場內不得從事車輛修理、試車、裝卸作業。

6、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實行嚴格的登記。停車場內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運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並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範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污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停車場的制度 篇七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應該包括:門衞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