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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9W

停車場管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 篇一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 。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 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 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 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 區,收費標準較高,反之收費標準低些。以廣州市為例,目前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仍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只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二

一、進場規定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需要具備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等。進入車場的司機需要按照進出場各項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把車輛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車場謝絕證件、手續不全及無牌車輛、殘缺漏油、漏水車輛進場停放。

二、停車規定

入場車輛停放好後,車主須配合車場管理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如有遺失,車場不負賠償責任。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嚴禁任何人士在場內學習駕駛。

進場車輛如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或未按規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停車場概不負責:若造成他人人身、車輛或車場受損時,該車輛的車主負責賠償,在賠償損失前,車場有權拒絕車輛離場。

進場車輛必須按標定的交通標誌行使和停放,並把車輛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

進場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在場內棄置垃圾廢物,嚴禁在車場內亂張貼,嚴禁在場內吸煙。

進場車輛和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未經允許嚴禁動用場內的消防系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三、車場保管費

辦理月報車輛的車主要帶齊證件,在每月指定的時間到停車場管理部門繳納保管費和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車主,車場有權收回停車位使用權。

車場保管費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月保用户按月交費,臨保車輛則計時交費。車場憑票據放行車輛。

車場有權在政府規定的限價內臨時調整租金而無需提前通知。

四:停車場投訴

停車場員工實行持證上崗,任何用户對車場及其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時,可口頭或書面向車場辦公室反應。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三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商場區域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本商場物業部負責,接受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如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盜竊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門處理,物業部要積極給予配合。

車輛管理員職責:

1、本商場入口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商場區域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進入商場的機動車輛,一律發給顧客IC卡進入本停車場;出門時憑IC卡放行。

4、當班巡邏員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物業部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顧客進入停車場,要熱情有禮貌。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二、各類車輛在本商場區域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商場區域內的道路、公用設施,不能隨意停放。

2、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車輛停放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後果自負。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商場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嚴禁機動車輛在商場停車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等其他標誌,不準損壞路面及公共設施。

8、不準在行車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車輛(非機動車輛只能在非機動車庫停放)。

9、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1、大貨櫃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商場停車區。

2、車輛入場,憑IC卡刷卡入場。車輛出場,憑IC卡刷卡出場,採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3、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乾淨,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地下車庫基本情況及基本定義

地下車庫位置: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19號院1號樓至13號樓地下一層

地下車位類型:可銷售產權車位482個,其中業主已購買車位446個,北京中加興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未售出車位36個;地下人防車位366個,開發商擁有使用權及經營權。

車位產權人包括購買產權車位的業主和開發商,鑑於現階段開發商取得地下人防的使用權及經營權,視其為人防車位產權人。

車位使用人包括車位產權人及從車位產權人處承租車位的業主或租户。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代表車位產權人與乙方簽署地庫管理服務監管協議;

2、監督乙方的車庫管理服務工作,並就車庫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督促車位產權人嚴格遵守地下車庫停車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車位產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1、車位產權人有權在相應的車位停放自用車輛或將車位出租;

2、車位產權人不得實施第六條規定的行為,影響其他車位使用人正常使用相應的車位,威脅地下車庫、停放車輛的安全;

3、不得改變車位的。使用性質;

4、車位產權人將停車卡借予他人或丟失後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補辦;

5、車位產權人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車輛停放地下車庫的相關手續,與乙方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車位產權人將車位出租給他人使用的,應及時向乙方登記備案,督促車位承租人按照第三條第5款的規定辦理車輛停放地下車庫的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地下車庫的管理制度,經甲方同意後,在本小區內進行公示;

2、建立健全地下車庫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3、按照地下車庫的管理制度及相關協議,對地下車庫及車輛進行管理;

4、對違反地下車庫管理制度及相關協議的行為,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條乙方提供地下車庫管理服務應達到以下服務標準

1、按照地下車庫的管理制度對地下車庫及進入地下車庫的車輛進行管理;

2、對車輛出入地下車庫、在地下車庫內行駛、停放進行引導服務,記錄車輛出入地庫的情況,督促車輛在地庫內限速行駛、有序停放;

3、對實施第六條行為的車輛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車庫內設施設備完好,標線、標誌牌清楚,設施穩固;

5、車庫內設施、設備整潔,路面無雜物;

6、車庫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定時定點按規定路線巡視,並做好記錄;

7、消防設備設施配置完好,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第六條車輛進入地下車庫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地下車庫管理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停放車輛時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2、非停車區域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不得私佔他人車位;

4、不得在車庫內練車、修車(如有滴、漏油現象,應及時清理,不得置之不理);

5、不得停放運輸或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

6、不得在地下車庫燃放煙火;

7、不得損壞車庫內的設施、設備。

第七條地下車庫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地下車庫管理服務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維持與20xx年同等標準,價格不做調整,支付方式由乙方與車位產權人另行約定。

第八條違約承擔

1、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2、因車位使用人原因造成乙方未能達到服務標準的,乙方應加強管理並有權要求甲方督促車位產權人改正。

3、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監督。

4、車位產權人違反協議,不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補交欠款,並有權要求支付利息。

5、車位使用人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所停車輛的完好狀態,由於滴、漏、電路問題等原因造成的後果由車位使用人自行承擔;給其他車主或車輛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6、車位使用人違反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車位使用人承擔。

7、車位使用人將停車卡借予他人或丟失後未及時告知乙方並補辦,導致車主本人或其他方遭受損失的,其法律責任與後果由使用人承擔;

8、車位產權人、車位使用人拒不辦理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庫的相關手續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的,乙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地下車庫停車的要求;

9、由於乙方管理原因造成車輛損失的,按照法律規定及乙方與車位使用人簽訂的協議承擔責任。

第九條為維護車位產權人、車位使用人、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採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公共利益及車輛必要的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凡因本協議及與本協議有關而引發的甲乙雙方,乙方與車位產權人、使用人之間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金港國際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乙方可與車位使用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內容的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如有衝突,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第十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停車場的制度 篇六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繫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 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設備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設備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七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停車場管理管理制度 篇八

一、本停車場只對景田銀座消費客户提供車位使用服務。

二、本停車場只提供車位使用服務,不承擔車輛和財產的保管責任。車輛及財物毀損、滅失,及意外導致他人傷亡、財物損壞的風險,車主自行承擔。

三、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五、車輛進場時必須在入口處用《車輛行駛證》換取本車場《出入卡》,並在離場時換回。《出入卡》只作為提供車位使用服務的憑證,不作為車輛的保管憑證。

六、《出入卡》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污損、遺失或轉借他人使用。若不慎遺失,經查有關證明文件確認無誤,並在車主繳交停車代用券及《出入卡》工本費人民幣20元后,方可取車離場。

七、本停車場內車輛限速5KM/小時。

八、愛護停車場內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車輛停放時不得超越其所需車位界線。

十、車輛不得停放在本停車場不準停車之範圍,並不得妨礙其它車輛行駛或停泊。

十一、不得在本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清洗及車與車過油。

十二、本公司有權將違例停泊之車輛扣押或拖離停車場,任何損壞概不負責。

十三、所有進入本停車場之車輛及司機,如發現多次不理會工作人員指引,任意違反本停車場管理規定,以及非景田銀座消費客户進入停車場的,將會被記錄在案,並將被拒絕再次使用本停車場。

十四、在本停車場每停車一次,須繳交一張停車代用券。

十五、車輛在繳交停車代用券後,在10分鐘內必須離場,否則重新收停車代用券。

十六、任何車輛必須在23:00時之前繳交代用券後離開本停車場。

十七、東海景田銀座物業管理處保留對《東海景田銀座內部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解釋權。並在需要時有權隨時做出修訂。

十八、開放時間:08:0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