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結果的應有】
部門月標準績效薪酬總額=∑部門月員工標準績效薪酬。
第三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績效管理體系的設計和管理部門,是集團績效管理體系的推進和實施部門,其他各部門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
4、經理本人因監控指標被有效投訴次數超過4次(含4次)以上,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2、對績效考核工作定期進行評估;
一、總則
目的:
1、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各級員工的工作績效,肯定和體現員工的價值;
2、幫助部門建立一個有效的雙向溝通平台,建立績效考核反饋機制,提高員工素質和個人績效;
3、規範績效管理流程,使其制度化、標準化。
4、推廣在績效考核方面先進部室的經驗,在全公司範圍內形成注重考核的良好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實施
㈠、考核對象
本制度的考核對象為公司全體員工,但以下人員不包括在內:
1、因公休、請假等原因,考核期間出勤率不足20%的員工;
2、試用期員工、實習人員。
㈡、考核項目
1、對員工的績效考核包含業績考核和行為考核兩個方面。
2、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結果進行評估,工作結果可以是職位説明書規定的崗位職責,也可以是主管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分派的工作任務。(請各部、室在《員工考核表》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調整)
3、行為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過程進行評估,是公司/部門業務發展對每一個員工素質要求的體現。主要為團隊協作、溝通與聯繫、客户服務導向等,具體內容見附件,行為考核內容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㈢、考核頻率
1、各級員工績效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如遇法定節假日,考核時間順延。
2、各部門於次月的月初(8號以前)將員工本月的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具體表格見附件。
第十五條 績效與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