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12月底之前,集團銷售中心編制集團及各區域銷售計劃,子(分)公司編制下一年度生產計劃、技改計劃上報集團公司,集團組織專門人員按照集團年度經營戰略目標和部門職責組織建立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年度的計劃目標,經集團總經理和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發佈實施;
2、月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月度開始後的10個工作日內結束。
4、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
2、對績效考核工作定期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