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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22W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獎懲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鼓勵先進,懲罰“三違”,公司制定獎罰條款如下:

一、獎勵:

1、凡創雙標、單標的項目,都必須是目標管理內工程項目,其建築面積在2500M2以上,建築結構層次不限。

2、確定創標項目,發包與承包雙方必須簽訂創標獎罰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創標項目確定後,分級上報主管部門,有分級主管部門分期到現場驗收考核,一般分基礎設施初建階段、主體工程驗收階段、拆架子前期階段,有施工單位向分級主管部門報告聯繫驗收考核。

4、獎貼金兑現,憑主管驗收部門發證為依據(文件)由總公司年終表彰大會上兑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分期預付合同規定的部分金額。

5、在市級以上大檢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項目,獎勵2000元。

6、獎貼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確定的金額極大部份是補貼施工單位增設現場設施的,也可以從獎額中抽出一部分獎給施工現場有關管理人員,以鼓勵大家創標的積極性,獎額有項目承包者自行決定。

7、獎貼金由公司負責兑現,公司、辦事處預付。

8、對創標的施工單位,在今後業務分配上建議從優。

9、公司組織質安大檢查中的獎罰,由檢查組臨時決定。

10、合同創標,經主管部門驗評不達標的工程項目,按合同規定處罰條款處罰,有發包方負責收取,此款全部上交總公司,年終清交匯算時結清,同時對承包者將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二、處罰:

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地其項目經理給予行政上降級及在一年內給予少分業務或不給業務的處分,情節惡劣清退,經濟處罰依據籤具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和籤具的工程管理目標責任承諾的有關條款處理。

2、在省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10000元,在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5000元,在總公司例行的大檢查中按《標準》打分不滿75分者罰,缺一分罰100元。

3、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整改單,必須按規定日期整改好,然後回執報出具部門複查驗收,若不送回執又不如整改者處50元-200元的罰款(獎罰款由安全部門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財務科負責辦理)。

一、獎勵制度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員工積極向上的氛圍,激勵企業員工不斷提高自己,表彰和獎勵優秀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公司在冊全體員工

第三條 獎勵條件和程序

(一)勤工獎: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當給予勤工獎

(a)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b)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c)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d)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性作用的。

(e)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

(f)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秀的員工。獎勵程序:

1、由其直接上級提出,並寫出申請報告;

2、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實;

3、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審核;

4、由總經理批准。

獎勵標準:

勤工獎名額按季度每個部門設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分數最高的員工獲得。勤工獎每季度評審一次,與季度績效考核同步進行。

獲得勤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二)年終評獎

每年度年終,評定出部分年度優秀員工獎,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年度優秀員工由四個季度考核累計分數最高的前三名員工獲得。獲得年度優秀員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先晉升一個檔次再晉升一個級別。

(三)行政獎勵

(1)獎勵辦法: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

(2)獎勵標準:嘉獎三次等於記一小功,記小功三次等於記一大功,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

記小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一級;記大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兩級;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其基本工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再定檔定級。

(3)獎勵程序:獎勵由主管領導依據事實提出申請報告,所屬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根據上報資料經查實後簽署意見,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複核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後,交人事部存檔,人事部將批准報告傳遞一份給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①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

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創造優良成績者。

③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績顯著者。

④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⑤為保護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成本有顯著成效者。

⑦其它為公司經營與發展作出貢獻的行為。

二、問 責 制

第一條 問責原則:為進一步增強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劃分,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任與職權相適應,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把履責和問責結合起來,做到有功有績必獎,失職瀆職必究、必罰,以此樹立良性的責任導向。通過問責,真正建立起較為科學、完備的崗責體系,把公司強化執行力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第二條 問責範圍

公司所有決策、管理和生產活動。

第三條 問責對象 公司全體在冊員工。

第四條問責措施

一、管理問責措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2、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試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3、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2次以上;

4、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説明原因達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2次以上的;

6、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兩次以上的;

7、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85分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1人以上;

11、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衞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衞生雜物2次以上的;

12、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一次以上的。

13、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二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准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兩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機酒後駕駛一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五次以上;

6、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説明原因達三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三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三次以上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三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一次以上的‘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75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二人以上;

15、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衞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衞生雜物三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二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大意,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三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准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機酒後駕駛二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八次以上;

6、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説明原因達五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五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五次以上,嚴重威脅司乘人員人生安全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五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三次以上,或者遺失重要資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三次以上,或者遺失較大數額資產一次以上;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60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三人以上;

15、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衞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衞生雜物五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三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五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三次以上的;

18、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小損失或糾紛。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給車輛和司乘人員造成損害的;

2、司機酒後駕駛三次以上或醉酒駕駛的;

3、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造成車輛重大損失的;

4、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發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員人生傷害或車輛損害的;

6、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保密資料遺失的;

7、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遺失重大資產或者違規處理公司電腦、設備給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資料外傳等重大影響和損害的;

8、職工食堂管理混亂不衞生,發生員工集體食物中毒等嚴重食品衞生事件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1、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串通被考核部門和被考核人員弄虛作假的;

12、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嚴重原則和方向性錯誤,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的。

13、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或糾紛。

三、一般性問責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一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遊戲的一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

7、不注重儀表易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會議遲到2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一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及時聯繫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業務單位吃請;

1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祕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三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曠工一天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遊戲三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造成較小損失的;

7、不注重儀表儀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會議遲到三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二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無法及時聯繫導致不能及時安排工作達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3000元以上損失的;

13、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祕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1、上級包庇下屬在辦公秩序方面或績效考核過程中舞弊,或弄虛作假的;

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5000元以上損失的;

3、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繫,不能及時安排工作影響公司利益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業祕密的;

5、損壞或遺失公司重大物品、設備的;

6、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上的;

7、瞞報、遲報一般突發事件的;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以上者,或者無故曠工累計達兩天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

2、屢次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3、泄露公司商業祕密,致使公司遭受較大損失;

4、煽動他人不服從管理規定或怠工;

5、以權謀私、利用職權侵佔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和一定損失;

6、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

7、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8、一個季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績效考核不合格超過4次;

9、瞞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

10、未經公司同意,在其他單位兼職損害公司利益;

11、通訊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繫,影響公司重大利益;

12、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10次以上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

13、因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以上問責事由中,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嚴重後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決策失誤的,本中心或者項目指揮部所有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問責程序

1、員工違紀後,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制度,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後,報公司董事會研究後決定;

3、董事會決定具體處罰意見後,由總經辦下發執行;

4、處罰記入員工檔案,並予公告。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董事會,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懲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傑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通報,頒發獎金___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___元。

第9條對傑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記過、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着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記過、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 每次罰款___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____元並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___%外,另罰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另罰款____元。

(4)委託他人打卡或塗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加罰____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元罰款,並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__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___~____元,並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公司獎懲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為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採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採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鈎,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併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並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後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後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誌、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