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分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7.72K

分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食堂效勞對象是本公司員工。

二、食堂工作人員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操作。

三、食堂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和烹調技術,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效勞水平,確保員工按時用餐。

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食品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成品實物“四隔離〞。

五、食堂環境衞生採取“四定〞方法:定人、定物、定時、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六、食堂工作人員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七、員工要自覺遵守食堂秩序,購置飯菜按序排隊,文明用餐。

八、保持餐廳清潔、枯燥。剩飯剩菜應倒入指定桶內,不得隨地亂吐。

九、食堂工作人員用餐必須與員工相同,不得另做飯菜。

十、實行民主管理,自覺接受員工監督。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各科室、項目部: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着“勤儉節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分公司機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

(二)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所需辦公用品均由各項目經理納入自身項目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後統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負責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台帳,記錄好入庫、出庫台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二)分公司辦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項目部,進入項目成本;

(五)各項目在分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後彙總至辦公室統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辦理完整;

(六)辦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電話只允許打市內電話;

(二)因辦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傳真統一到辦公室辦理,並辦理登記手續。

四、違規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幹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並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於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於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現一次罰10元;

(三)週轉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台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一、餐具、飲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餐後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負責餐具消毒工作的專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仔細。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熱力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藥物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衝、五保潔的程序操作。

四、消毒時間控制:

1、用具浸泡水中煮沸5分鐘;

2、流動蒸氣持續10分鐘;

3、藥物浸泡5分鐘到達光滑、不油膩、無味為標準。

五、消毒完畢的用具、茶具應立即放於清潔的櫥、櫃內保潔,防止再污染。

六、泔水、剩飯菜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為提高分部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加強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衞生管理

1、個人工作區域隨時持續整潔,桌椅擺放整齊,物品擺放凌亂或雜物未及時處理者,罰款十元。

2、衣物、包等非辦公用品應放入櫃內,掃帚及拖把應放置於指定位置。

3、各項辦公設備須每日擦拭乾淨(須用專業清潔劑的應用專業清潔劑)。

4、不參加值日者,一次罰款二十元,值日狀況不好者罰款二十元。

二、安全管理

1、辦公場所禁止吸煙。

2、隨時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脱落損壞。

3、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4、全體人員皆應明白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設備管理

1、操作設備應按公司統一規定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的,按設備廠商規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誤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常用物品(圖板、尺、釘書器等)存於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展品管理

相冊、飾面板由專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公司相應制度予以處罰。

五、出勤管理

1、員工應認真遵守部門值班安排,客户服務等事項應避開值班日。

2、分部負責人應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着裝規定

1、上班時間內務必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佩戴胸卡。

2、工作時間,員工應着職業裝,不得穿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裝異服。

3、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梳理整齊,男員工不得佩帶首飾,女員工可着淡粧,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4、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給予留職停薪處罰。

員工禮儀行為規範

一、公司各級員工務必尊重客户,對待客户熱情周到誠懇禮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難客户。

二、各分公司人員來總部辦事,總部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不能置之不理、無故拖延,或提出無理要求,更不能態度生硬,應用心配合各分公司人員辦事,遇有問題協商解決。

三、公司總部員工當月無獎金時,客户投訴時,每次罰款100元,設計師、部門經理或主管投訴的,依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至100元。

四、員工對待本職工作務必用心努力,認真負責,不得草率敷衍,消極怠工。

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帶給有關公司經營戰略、人員、財務以及技術設計等資料。

六、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業務關係、設備、技術等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嚴禁利用公司業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

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活動。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嘻笑打鬧,不得看報閒聊。

九、客户到公司洽談,接待人員要主動讓座,併為客户倒上飲用水後再商談,嚴禁對客户置之不理。

十、與客人交談時,要面帶微笑,説話要簡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臉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臉部,但不能直視對方,更不能斜視、側身或背對客人説話;説話音量、語速要適度。

十一、除設計室主管或客户指定外,設計師接待客户不得互相推諉,要主動與客户洽談。十二、公司各級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户禮,不吃客户飯,如遇上述狀況應婉言謝絕。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示後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及申購時結存狀況報部門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隻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隻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並讓相關人員簽字後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並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務必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狀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後准許離開並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後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狀況職責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着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註清楚後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三、週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印章、證書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印章、證書的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印章、各類證書由行政主管負責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負責安排公司印章、證書保管,確保上班時間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當而影響正常工作,給予行政主管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如因保管人臨時外出而未轉交其他人保管的,給予保管人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

二、各部門需使用公章時應向保管人説明用途,經保管人審核同意並登記後方可使用。

三、開工證明由項目經理憑開工單領取。其他狀況需使用各類證書、證明的,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在保管人員處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並承擔公司的一切損失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於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設備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遊戲軟件。

六、打開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務必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後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後關掉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後、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設備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檔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驅播放各種VCD、CD光盤。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序軟件時務必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後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件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件時,務必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準備離去時,務必將所拆卸的設備

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後或離去前務必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務必每兩週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設備(及後加設備)務必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件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務必持續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職責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含遊戲軟件)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序文件損壞的。

(四)下班後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存儲個人文檔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置,而造成電腦和網絡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設備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狀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並根據實際狀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職責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件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件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辦公傢俱管理制度

一、辦公傢俱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後統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傢俱,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傢俱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傢俱增加、損壞、更換等狀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職責並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傢俱狀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傢俱

管理較好的部門並給公司節省辦公傢俱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傢俱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傢俱清單交接清楚後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職責人共同承擔。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分公司的規範運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稱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分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發展和規劃,為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包括全資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係。公司依法對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取管理者權利。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就應嚴格執行本制度,並應依照本制度及時、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遵守公司關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誠信、公開、透明。

第二章:規範管理

第六條:公司透過股東決定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依據對公司規範化運作以及行使對分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被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分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七條:公司向分公司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分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第八條:份公司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須及時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結束後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祕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九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任職分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職責。

第十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於每年度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

考核部貼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建立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層的人事變動應向公司彙報並備案。

第三章:財務風險管理

第十二條:分公司與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實行統一協調、分級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實施指導、監督。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並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並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遞交月度財務報告或報表(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遞交季度財務報表。分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之內向公司遞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第十四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分公司不得帶給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相互擔保。

第十五條:因經營發展和資金統籌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對外借款時,應充分思考對貸款利息的承受潛力和償債潛力,在徵得公司同意,並按照分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內審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分公司的審計監督。資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職責審計和離任經濟職責審計等。分公司應當做好理解審計的準備,並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於分公司內部審計。

第五章:運營管理

第十八條:分公司的運營及發展規劃須服務於公司的發展總體戰略規劃。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分公司進行投資前,需經分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准,未經批准分公司不得從事此類投資活動。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範、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於越權行事給夠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職責人

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並且能夠要求其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帶給真實、準確、完整信息彙報給公司。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審議程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祕書報備該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定的屬於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祕書。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職責人,負責分公司信息披露彙報工作,對於依法應披露的信息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祕書彙報。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其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出資協議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複印件)等內控制度的文件資料。分公司變更企業營業執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內部控制制度後,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修改後的文件資料,保證其相關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根據自身狀況,結合公司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分公司實際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核准後報備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及審計確認的經營成果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給公司或分公司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分公司董事會給當事人相應的處罰,同時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和法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制度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牴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後實施,解釋權屬於公司董事會。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一、不得在綜合管理部高峯期間開會,管理人員必須服務於賣場。

二、重大的節假日、週末,超市不召開超過30分鐘的會議。

三、會議上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關機或靜音。

四、主持會議的人員必須事先準備好會議議題和規定會議時間,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和主題,不得隨意延長會議時間。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作會議記錄。

六、主持會議的人員委託人員作會議記錄,整理後參會人員簽字。

七、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後必須認真閲讀會議記錄並簽字。

八、會議遲到罰款10元,無故缺席會議罰款20元。

九、超市例會應包含顧客服務、提高銷售、降低損耗等內容。

十、會上的決議,會後必須嚴格執行。對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或執行較差的,給予罰款50——100元。

十一、每次會議內容,應明確傳達級別。

十二、會議上的討論,應等別人講完後再講,不能武斷的打斷別人的談話和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