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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06W

分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每日在點火前挪開鐵鍋,去除鐵鍋煙灰、灶腔雜物及燃燒器內的類灰積炭。

二、準備點火時,開啟油閥,當燃燒器內出現少許柴油後,立即關掉油閥。

用明火點燃浸有柴油的碎紙,放入燃燒器,緩慢調節油、風閥,使燃燒器預熱。當風與霧化柴油充份燃燒後加大風閥和油閥,將火焰調至所需要的程度,放入鐵鍋進行操作。

三、如果停燒,先將油閥關閉,調小風量,做燃燒器內的`柴油燃盡,再關閉風機。

四、每餐操作完畢,清洗油灶外表及味品車。

沖洗灶下地面,不準將水流衝向風機。

五、在操作過程中,發現電機有異聲或油路不正常,應及時向組長反映。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1、負責公司各職能部門之間及外部的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溝通;協調和處理公司內外綜合性行政事務工作、企業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及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2、做好由經理召集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並協助分公司領導落實會議作出的有關決定;

3、負責起草、整理經有關會議集體研究通過或領導交辦的`各類總結、計劃、決定、報告等文件和材料。負責內外部文件的收發、傳閲、登記、歸檔、保管工作;

4、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負責員工、特殊工種、管理人員和驗證人員的培訓、複審換證工作;

5、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評價、考核工作及勞動用工管理;

6、完成分公司領導指定的其他工作。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數質量管理,促進數質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規範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z石油集團,工貿公司的規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條管理目標:堅持“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的安全生產原則,確保油品運輸安全,油品數量準確,油品實物帳表真實、完整,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降低油品損耗;確保油品進、出、存各環節質量檢驗數據準確、及時。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調度管理部、安全質監部是數質量管理的主要負責部門。調度管理部定期統計分析調運量的完成情況,負責和承運商及客户核對調運量,處理髮生的數量問題。安全質監部負責監督裝卸車及運輸環節產品數質量情況,並處理質量糾紛。

第四條大車隊、兩站是數質量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裝卸車環節的產品數質量情況。一旦發現數質量問題,第一時間報備調度管理部及安全質監部。

第三章數質量監督

第五條裝車前,檢查運輸車輛罐體和槽車清洗情況,確保罐體和槽車不會污染油品,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不予裝車。

駐站、石腦油、液化氣、聚丙烯工作人員及司機應配合各煉油廠工作人員檢查油品質量,確保裝運油品質量合格,並對前三車取樣、留樣。並監督煉廠施封過程,在裝車過磅之後收集票據,並第一時間上傳至物流安全監控平台。

第六條運輸途中,gps監控人員在監控時發現有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併發送短信,並將實情詳細記錄報公司。依據違規實情按公司相關規定,給於處罰。

安全質監部應安排人員不定期在運輸途中抽查承運車輛,預防數質量問題發生。

第七條卸車時,各駐站、石腦油卸油班及液化氣站工作人員,根據票據統計卸油(氣)的數質量,配合各煉廠檢查車輛鉛封,並將票據上傳至物流安全監控平台。

第四章票據傳遞及運量核實

第八條各工作站,在車輛裝車離開駐站點之前,收集調出票據,在車輛卸車之後,收集調入票據。並按月將調入調出數據分類整理,並上交財務資產部。

第九條各工作站負責每天與煉廠核實前一天的調運量,每月與承運車隊核對調運量;財務資產部負責每月與客户、承運商核對調運量。如果出現數量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及領導。

第十條對票據填寫、傳遞、數據統計及運量核實的具體要求參照統計核算制度。

第五章數質量糾紛處理

第十一條出現數質量糾紛時,由安全質監部負責根據gps監控,有關票據及物流安全監控平台調查原因。

若為數量問題,超出允許損耗範圍,需要分別與煉廠及車隊核對裝卸量,並調查gps監控錄像以及物流安全監控平台的影像資料,確定是調運途中的問題,對於承運車對,按照合同條款對承運車隊進行處罰,對於自有車輛按照超出損耗量對煉廠進行賠償,並對駕駛員做出處罰。

若為質量問題,首先要求煉廠對調運油品及留樣進行二次化驗,如果二次化驗顯示調入調出結果不一致,調查gps監控錄像及物流安全監控平台的影像資料,確定是調運途中的問題,對於承運車對,按照合同條款對承運車隊進行處罰,對於自有車輛按照超出損耗量對煉廠進行賠償,並對駕駛員做出處罰。

第十二條所有數質量糾紛處理之前,都要編寫數質量糾紛處理方案並由安全質監部主任交由分管領導審批之後,方可按照方案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質監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並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並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彙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採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複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提高發貨單的客户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户的設立:

1、分公司設立賬户,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户,用於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收入賬户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費用賬户只能用於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採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採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採購可由分公司自行採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採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註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採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後,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准許辦理出庫單。

3、《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採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後,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報廢單》:一般適用於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鑑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鑑定是否屬於報廢範圍,對於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於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户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並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採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彙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彙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彙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註説明,單據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並簽字,交財務部會計複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4、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製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複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繫着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佈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佔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並於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後,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權限審批後,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後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餘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後方可再借支款項。

3、支付備用金後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於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並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粘貼標準:

1、票據的粘貼範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範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於單據的裝訂存檔。

2、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註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於費用產生原因説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後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後,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於侵佔、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户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並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户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户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户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户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後,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後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為提高分部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加強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衞生管理

1、個人工作區域隨時持續整潔,桌椅擺放整齊,物品擺放凌亂或雜物未及時處理者,罰款十元。

2、衣物、包等非辦公用品應放入櫃內,掃帚及拖把應放置於指定位置。

3、各項辦公設備須每日擦拭乾淨(須用專業清潔劑的應用專業清潔劑)。

4、不參加值日者,一次罰款二十元,值日狀況不好者罰款二十元。

二、安全管理

1、辦公場所禁止吸煙。

2、隨時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脱落損壞。

3、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4、全體人員皆應明白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設備管理

1、操作設備應按公司統一規定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的,按設備廠商規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誤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常用物品(圖板、尺、釘書器等)存於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展品管理

相冊、飾面板由專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公司相應制度予以處罰。

五、出勤管理

1、員工應認真遵守部門值班安排,客户服務等事項應避開值班日。

2、分部負責人應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着裝規定

1、上班時間內務必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佩戴胸卡。

2、工作時間,員工應着職業裝,不得穿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裝異服。

3、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梳理整齊,男員工不得佩帶首飾,女員工可着淡粧,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4、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給予留職停薪處罰。

員工禮儀行為規範

一、公司各級員工務必尊重客户,對待客户熱情周到誠懇禮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難客户。

二、各分公司人員來總部辦事,總部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不能置之不理、無故拖延,或提出無理要求,更不能態度生硬,應用心配合各分公司人員辦事,遇有問題協商解決。

三、公司總部員工當月無獎金時,客户投訴時,每次罰款100元,設計師、部門經理或主管投訴的,依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至100元。

四、員工對待本職工作務必用心努力,認真負責,不得草率敷衍,消極怠工。

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帶給有關公司經營戰略、人員、財務以及技術設計等資料。

六、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業務關係、設備、技術等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嚴禁利用公司業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

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活動。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嘻笑打鬧,不得看報閒聊。

九、客户到公司洽談,接待人員要主動讓座,併為客户倒上飲用水後再商談,嚴禁對客户置之不理。

十、與客人交談時,要面帶微笑,説話要簡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臉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臉部,但不能直視對方,更不能斜視、側身或背對客人説話;説話音量、語速要適度。

十一、除設計室主管或客户指定外,設計師接待客户不得互相推諉,要主動與客户洽談。十二、公司各級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户禮,不吃客户飯,如遇上述狀況應婉言謝絕。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示後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及申購時結存狀況報部門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隻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隻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並讓相關人員簽字後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並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務必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狀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後准許離開並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後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狀況職責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着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註清楚後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三、週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印章、證書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印章、證書的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印章、各類證書由行政主管負責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負責安排公司印章、證書保管,確保上班時間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當而影響正常工作,給予行政主管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如因保管人臨時外出而未轉交其他人保管的,給予保管人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

二、各部門需使用公章時應向保管人説明用途,經保管人審核同意並登記後方可使用。

三、開工證明由項目經理憑開工單領取。其他狀況需使用各類證書、證明的,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在保管人員處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並承擔公司的一切損失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於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設備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遊戲軟件。

六、打開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務必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後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後關掉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後、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設備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檔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驅播放各種VCD、CD光盤。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序軟件時務必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後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件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件時,務必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準備離去時,務必將所拆卸的設備

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後或離去前務必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務必每兩週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設備(及後加設備)務必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件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務必持續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職責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含遊戲軟件)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序文件損壞的。

(四)下班後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存儲個人文檔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置,而造成電腦和網絡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設備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狀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並根據實際狀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職責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件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件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辦公傢俱管理制度

一、辦公傢俱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後統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傢俱,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傢俱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傢俱增加、損壞、更換等狀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職責並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傢俱狀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傢俱

管理較好的部門並給公司節省辦公傢俱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傢俱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傢俱清單交接清楚後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職責人共同承擔。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優化資源配置,對條件成熟、有良好發展空間的地區市場可設立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為加強對各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範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分公司的人、財、事、物的決策、經營、管理等活動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公司各種管理規定的要求,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進一步規範分公司經營活動,減少經營風險。

第三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權活動,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職責,並向公司負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條公司任命一位副總經理作為分公司分管領導,協調、指導、支持和監管分公司整體運營(兼職不兼薪)。

第五條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並履行相關程序。分公司經營層的聘用和考核參照《公司市場化聘用管理辦法》執行。分公司其他崗位人員,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條分公司薪酬制度參照《薪酬管理辦法》並結合當地實際行情執行。根據市場化用人原則,所有人員薪酬、保險費用由分公司統一承擔。

第七條分公司應積極組織和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技術、管理培訓,確保持續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

第三章業務管理

第八條為加強區域內整合聯動發展,公司可委託當地的子公司對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積極拓展地區的市場,用公司名義對外承攬業務的,公司提取管理費。

第十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開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將生產任務委託給公司事業部,按照《公司考核辦法》規定的各業務板塊成本費用包乾率,支付事業部成本;該部分收入考核指標算入公司事業部。

第十一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共同經營開拓和生產的項目,考核經濟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領導,一事一議。

第十二條分公司在業務開拓過程中,自主編制投標文件,在完善內部審查的基礎上,提交至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相關審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標評審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分公司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並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分公司可單獨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會計核算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

第十五條分公司應遵守《會計法》,並遵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要求,統一執行會計政策目錄和財務核算。

第十六條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户,確需開設的應按公司相關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後方能開設並按公司財考部相關要求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分公司應接受公司財務管理的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報送財務報表或相關財務資料,彙報財務運行情況;如遇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支出、重大渉税事項、違反國家或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事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分公司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對外融資、拆借資金及提供擔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對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以經營年度作為目標責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分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主要從新籤合同額、收費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收賬款餘額等方面對分公司下達目標,次年一月根據完成情況兑現考核。

第二十一條公司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連續兩年未完成經營目標,應重新委派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崗位工作資源保障費兩部分按公司標準執行,考核部分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適合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並送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考核分配部備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考核與分配。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每月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專題會以及季度、半年、年終總結會。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務、歸口部門職能職責等,參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並執行,並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執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1、分公司經理是本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2、主持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主管分公司財務、資金管理及經營工作,擬定分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人員、資源配備,制定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具體規章。

3、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企業的有關標準、規範、規定、暫行辦法、通知及政策和法規,組織分公司各級人員認真貫徹集團公司的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組織制定分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與衞生目標並實施。

4、負責制定和落實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和權力。

5、負責組織與編制分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市場預測、經營策略、合同談判,與工程有關要求的評審工作。

6、負責制定為確保整合體系的有效運行、達到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要求、提高員工的素質、決策培訓的需求計劃。

7、負責制定和執行對分公司員工的獎懲、激勵措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a.貫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方針、組織實施公司的有關安全工作標準、規定,領導全體職工開展安全活動對組織和領導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b.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聽取彙報,研究措施,並作出決定,決定事項應有文字記載,並檢查執行情況,同時對書面安全交底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c.負責批准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向公司提出本單位年度安全目標及安全措施計劃。

d.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的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和及時性負責。

e.每月親自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召開一次安全動態分析會,支持質安科開展工作和行使喚安全否決權。

f.對安全生產取得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應及時予以表彰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