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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懲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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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懲制度(多篇)

教師獎懲制度 篇一

一、目的意義

新老教師掛鈎,結成對子:有助於充分發揮老教師豐富的實踐經驗,青年教師敢想敢做的創新慾望;有助於實現新老教師在年齡上互補,經驗上共享;有助於促進年青教師教育教學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於加強校園內老師間的交流更趨廣泛與緊密,由個體活動轉為多元協作;有助於使我校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教育科研活動由經驗型向思辯型、科研型轉軌。

二、結對條件

1、我校在職任課教師都可參與此項活動。

2、教齡未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必須與老教師結對。

3、符合以下條件教師應積極參與結對活動,幫助青年教師進步,推進學校師資建設:

1)被聘為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2)被評為省、市教壇新秀教師。

3)有較強工作能力及豐富教學經驗的其他教師。

三、結對辦法與步驟

1、新老教師在相互自願、自由結對、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的前提下掛鈎,達成結對議向。

2、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領取“新老教師掛鈎結對錶”。

3、由學校批准生效。

4、認真履行結對錶上要求。

四、考評與獎懲

(一)考評

1、每學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評組進行考評。

2、考評內容

1)課堂教學:是否按協議上聽足課時;是否按要求作好記錄。

2)教育科研:是否參與至少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論文發表、獲獎。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獲得學校及有關部門肯定。

(二)獎懲

1、無故不按協議內容履行定為無效結對。

2、獎懲

(1)老教師:每學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況酌情加、扣分

1)聽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缺一次討論扣0.5分)每多一課時加0.5分(討論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師至少參與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有加1分,一方無扣2分。

3)青年教師有論文發表、獲獎。有加1分,無扣2分。

4)青年教師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競賽、優質課評比、教壇新秀評比等活動中獲獎或在其它方面獲校級以上榮譽,有加3分,無不加分。

5)期末無總結釦2分。

(2)青年教師主要在各種競賽及評比中獲獎,學校據有關獎勵制度進行精神鼓勵及物質獎勵。

3、獎勵:

1)按總分值取結對數的40%(取整)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

2)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為100元,二等為70元,三等獎為40元。

教師獎懲制度 篇二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7:30到園。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計算。

3、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10元,兩天扣除兩天的基本工資及全勤獎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銷假當天補交請假條,並出示國家正規醫院的病例、藥方、發票,否則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班主任費、全勤獎30元及其他的工資結構。因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許請3天以上事假。請事假須事前兩天請假,園長審批後方可請假。

5、法定節假日前後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績效工資50元。

6、當日疾病不能到園者,須於正常上班時間前半小時請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並提供延誤實據,否則按第1條處理。

7、嚴禁請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曠工論。每學期連續曠工三日或累積曠工五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獎金及押金。如因不服處理產生有損幼兒園聲譽的不當言論或其他過激行為,園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8、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30元,對學期全勤者每學期獎勵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內容按本園制定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執行,有衝突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注:因幼兒園工作情況特殊,本着對幼兒和家長負責的態度,無特別情況,儘量不要請假而影響幼兒園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週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週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週星期一8:00以前上牆,未按規定上交或上牆,一次扣10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並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於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緻地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短信等),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8、創編指導的幼兒作品(舞蹈、美術、書法或其他),在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比賽中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00到500元不等。

9、參加區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上課比賽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200到1000元。

10、在園內舉辦的慶六一或慶元旦演出中,以班級為單位評獎,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1、在園內舉辦的上課比賽中,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2、班級控流保學達100%獎勵班級100元,達90%獎勵50元,90%為達標,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級50元。

13、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向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及期末教師公開投票,評出一名優秀教師,獎勵50元/人,優秀保育教師1名,獎勵30元/人。

14、不能按質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時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

15、在非規定時間內給幼兒看電視,發現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每人30元。

16、離園時經檢查發現幼兒手臉不淨,衣褲未紮好(無任何藉口),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被家長投訴,一次性扣除當月教育津貼。

17、幼兒尿濕褲子,不及時更換的或者褲子內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兒尿濕褲子,或褲子上有污物,被家長投訴,扣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

18、幼兒穿反鞋、反衣褲或穿錯他人衣褲,班級教師各扣10元,屢次出錯,加倍扣。

19、吃飯前不組織幼兒洗手,每週一不為幼兒剪指甲,班級教師各扣10元。

21、不參加集體會議(不允許請假)扣20元,開會、培訓時玩手機,打電話,私聊,睡覺等,發現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師不得打電話、做私活、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間不得反鎖教室寢室門,發現一次扣本室教師每人10元。

三、師品師德部分

1、被家長表揚一次,當月獎勵10元,屢次受到表揚期末獎勵30元,收到表揚信獎勵20元/次。

4、一學期班級無家長投訴,獎勵班級50元。

5、教師上班時間不化濃粧,不塗誇張的指甲油,不穿5釐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蓋5釐米以上短褲短裙,發現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評,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

6、與家長髮生爭執,責任人扣10元,並做書面檢討。

7、負責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種理由不完成、不服從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10至20元。教師之間因工作或私事在園內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時間看課外書,打瞌睡,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擅自離崗,串班聊天等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並做書面檢討。

9、在園內外散播不利幼兒園的言論,聚眾鬧事,拉幫結派,造成幼兒聲譽受損的,經核實,帶頭者給予開除,幼兒園保留民事訴訟權,其他人扣除當月績效。

10、體罰、變相體罰,打罵幼兒(用惡語辱罵、打手板、用書拍頭等),把幼兒放到別的班級或關小屋等,一經發現責任人扣20元,被家長投訴扣50至100元,後果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的處罰。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後自己再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教師獎懲制度 篇三

為了更好地抓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以下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1、執行教學質量與年度考核、職稱(教師課堂教學評估)、獎金掛鈎。

2、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場排名),分別給予獎勵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為優秀或稱職。

3、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農場統考中在上一學期該年級學科農場排名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名次獎勵30元,以鼓勵接受起點低的科任教師。

4、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倒數第一(除達標外)或被農場扣罰的,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不得評為優秀。也不得評為先進教師。

5、為學校承擔上級下達的教學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務(如文藝節目排導、演講、體育、美術項目的指導等),並完成任務成績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學校可根據情況給予提高檔次進行評估。

教師獎懲制度 篇四

1、凡在今後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外,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交(上報)材料的、遲交或晚交的,發現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計。

2、在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通過個人努力獲得獎項的,學校將予以獎勵,獎項説明如下:

3、學校常規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關制度規定扣款。

4、臨時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第二次按規定給與經濟處罰100元。

5、學校重大工作任務或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時,臨時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外,給予經濟處罰200元,次扣款的50%用於加班或彌補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

6、未備課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備課的教師,將予以停課,每月只發300元生活費,其餘工資用於聘請教師和獎勵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7、在學期末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市雙語抽考中班級成績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300元獎勵,若班級成績在學校抽考的年級中排名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200元獎勵,若所帶班級的抽考成績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將按最高標準即市級獎勵標準300元予以獎勵。

教師獎懲制度 篇五

在xx鎮中心總校召開了學初校長及教導工作會議後,我校組織教師會議對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對總校今年的安排部署進行了認真的學習,會上我校全體教師針對烏丹鎮中心總校教學工作獎懲制度和關於學困生的考核修改意見展開了討論,我校全體教師一致認為,烏丹鎮教育教學獎懲制度,在幾年來的實踐中,的確起到了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使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目標可奔,在烏丹鎮教育教學的發展發展過程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可以説是一個比較完善的獎懲制度。在此我校僅就人數加、減分的規定及學困生的成績計算建議如下: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願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隻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嚮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着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國小,九分地國小,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牀,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牀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着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着極其深遠影響,那麼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國小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着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着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於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製造者的縱容,製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着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後,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後,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後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採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教師獎懲制度 篇六

為提高我部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教學的順利開展,督促、激勵教師積極向上和自我約束的工作作風,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對我部教師制定基礎科學部教師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對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且教學效果優秀者,每學期評2—3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積極參加學院、教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工作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為了鼓勵教研室教師進行課程建設,我部對於在課程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和教研室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4、對獲國家、省、市級有關教學成果的教師上報學院,同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認真備課、主動積極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且教案書寫工整清晰細緻、教學效果優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青年教師講課競賽獎勵制度,我部不定期進行35歲以下青年教師講課競賽活動,對於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設立獎項以資鼓勵,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基礎科學部將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推薦到全校的講課大賽中去。

懲罰制度:

1、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部教學會議和政治學習一次者批評教育,多次者大會檢討、並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2、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累計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學部大會檢討、並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3、無故出現誤課者,取消學年評優資格和罰款,並上報學校教務處,通報批評。

4、對不維護教師形象,不積極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屢教不改的教師,上報學校,並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