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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課:預防青少年犯罪講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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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青少年犯罪講座稿

法治課:預防青少年犯罪講座稿

各位同學大家好,非常榮幸來到這裏和大家一起來上一堂法治課。今天我們法治課的主題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當今社會青少年犯罪時有發生,各種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屢屢見諸報端。這些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因為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和對法律的無知致使他們犯下大錯,最終追悔莫及!今天這堂法治課就是要消除你們對於法律的無知,讓你們敬畏法律,遠離犯罪!

一、課前互動:辨析什麼是違法和犯罪

(一)同學互動:請同學談談你認為什麼樣的行為是犯罪?犯罪了會怎麼樣?

(二)請同學們來判斷一下下面這些行為是否構成違法和犯罪?

(1)兩個同學被迫給三個高年級學生一人買一瓶汽水;

(2)一個同學從班上另一名同學那兒搶來了一本漫畫書,看完後裝進了自己的書包;

(3)三個高年級學生攔住一名低年級學生要錢,要到了五毛錢;

(4)兩個學生拿着水果刀威脅一名學生要錢,要到了五角錢。

(三)大家對於違反校紀校規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心裏清楚嗎?

學校的校紀校規內容大部分是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規定的不良行為設定的,主要包括

(請五位同學參與互動,將卡片上的內容讀出來)

(1)攜帶管制刀具;

(2)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3)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4)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普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關於不良行為的處理條款:

普及《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不良行為的處理條款。

所以違反校紀校規的後果不只是受到學校紀律處分那麼簡單。輕則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送到工讀學校接受管教,重則拘留甚至坐牢。

普及三個基本法律點:

(1)強拿硬要任何財物都會構成違法;(這裏的強拿硬要任何財物可以被替換成上面我們提到的各種不良行為。所以套用概念後我們得到……)

(2)金額大或手段惡劣都可能構成犯罪;

(3)年齡小,構成違法或犯罪可能會從寬處理。

 (四)關於青少年犯罪從輕處理

“年齡小,犯罪可能會從寬處理”這句話的幾層意思:

首先請同學就這句話談談你們的理解。

概念普及:

① 青少年雖然年齡小,做壞事犯了罪同樣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們看到在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犯罪的青少年往往會受到社會上成年人的誘騙,那些成年人告訴他們,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只會被公安機關教育一下就送回家裏,這種説法其實是大錯特錯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年滿十六週歲就需要對任何犯罪行為承擔責任。而年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強姦、販毒、爆炸、放火、投毒的犯罪行為也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② 在處罰上,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比照成年人從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17歲的小朱是北京市西城區某職業學院的學生,入學一年多,她就已經成為學校的大姐大。她和另外四名要好的同學組成小團體,在學校橫行霸道。這天,大姐大接完家裏一個電話後,心情就變得非常差。她很想打人。這時她正碰到兩名女同學笑的花枝招展的從她身邊走過。她們臉上的笑容刺痛了她。她立馬回到宿舍吆喝了自己的小團體成員過來。五個人將那兩名女同學逼到了角落裏。小朱正憋了一肚子氣沒處撒。這會她把氣全撒在這兩名女同學身上了。她開始扯着嗓子辱罵這兩名女同學,期間罵了非常多難聽的話。兩名女同學見她們的陣勢,嚇得一個勁的哆嗦,不住的求饒。兩個人哭得梨花帶雨的。小朱並沒有解氣。她開始邊罵邊打。團體成員也參與進來。五個人的拳頭像雨點般落在兩名女同學身上。她們打了足足有十分鐘才停手。這時,小朱看到其中一名女同學抬起頭,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那眼神,感覺是要把自己吃了。就是這眼神惹怒了小朱。小朱連忙叫身邊的夥伴按住這名女同學,自己動手強行把女同學的衣服脱光了。接下來,更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小朱慢慢地站起身來,掏出了手機,把一切都拍攝了視頻。並當場把視頻發送到自己的幾個微信羣。至此,欺凌他人的快感讓小朱心中的陰霾一掃而光。於是她招呼夥伴離開。小朱自己是快活了。可她不知道的是:這兩名被毆打、辱罵的同學開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覺;那名被脱光衣服的女同學甚至出現了精神抑鬱症,無法正常生活和學習。兩名被打的女同學傷情經鑑定構成輕微傷。

1、請同學們運用我們剛剛普及的法律概念來説説小朱的行為是不是犯罪?

互動:請同學回答!

總結:毆打、辱罵他人都是違法的,情節惡劣就構成犯罪。案例中情節惡劣的體現:

(1)小朱無故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二人輕微傷。

(2)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不僅有言語侮辱、還採用脱衣服的方式侮辱他人。

(3)小朱的行為造成嚴重影響兩名女同學正常生活的後果。

(4)小朱將毆打、辱罵視頻發到微信羣進行傳播破壞了社會秩序。

本案中,兩名被打的女同學傷情經鑑定構成輕微傷。最終小朱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她的四名夥伴因犯尋釁滋事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我國《刑法》293條規定的一個罪名。下面四種行為都構成尋釁滋事罪(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本案中小朱的行為就屬於第一種行為和第二種行為的結合。

案例二:

16歲的李成,是學校裏有名的大哥,經常欺負低年級的同學,甚至還搶他們的錢。這天李成在網吧裏玩了個通宵,又困又餓。心裏盤算着上哪兒去弄點錢,繼續回來戰鬥。這時他碰到了自己的朋友小龍和小黃。一問這兩人身上也沒錢。於是李成提議,去網吧對面的中學裏低年級的同學要些錢來上網。三個人翻牆進入學校裏後,李成在學校操場轉悠了一圈,看到了一個低年級男孩。立刻叫住了這個男孩,兇巴巴地説:“去,把你們班男生都叫來”。很快,男孩從自己班裏叫來了五個男孩。李成示意他們到旁邊的破房子裏去,然後讓小黃在外面把風,自己從地上撿起一根木棍交給小龍一起跟了進去。看到小龍和李成拿着木棍走進來,六個男生嚇得靠着牆邊站成了一排。他們不知道,這幾個大男孩到底要做什麼。小龍先走上前去,對着六個男生説:“把你們的錢都拿出來。”一名男生回答説:“我沒錢”。小龍氣得上前就給了這個男生一記耳光。然而幾分鐘過去了,小龍還是沒要到一分錢。坐在地上玩手機的李成見小龍沒要到一分錢,他開始不耐煩了。他起身徑直走向小龍,一把奪過小龍手中的木棍,朝門口的那個男生走了過去。小男孩嚇壞了,立刻弱弱地説,我沒錢,等我回家跟我媽要了再給你,行不行。李成沒等他把話説完,抄起木棍就往他身上打。邊打還邊説:“讓你跟你媽要,讓你跟你媽要,就你有媽是不是。”李成這突如其來的怒火把周圍人都嚇壞了,他打了足足有十幾分鍾才停手。這中間小龍也幫忙動了手。其他幾個男孩看到這種情形,早就嚇得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錢。李成把他們的錢歸攏在一起,數了數,一共是三十三塊錢。足夠他們在網吧玩一天了。三人拿了錢揚長而去。在網吧玩到半夜。第二天一大早,李成就又去了網吧,接着打起了昨天的網絡遊戲。沉侵在網絡遊戲中的李成,沒想到警察確找上門來,將他帶到派出所瞭解情況。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李成倒一點沒有緊張。他覺得警察還會向以前一樣放他回來的,只要他把乖乖把錢交出來。況且這次自己才要了三十三塊錢。肯定沒事的。李成經常向低年級同學要錢,如果人家家長找來,每次都是還錢了事。一般沒有人過多的追究。不過這一次李成沒有那麼幸運了。那個被打的男孩晚上回家後一直在做噩夢,大哭大叫。男孩的家長第二天就報了警。李成怎麼也沒想到這件事會驚動警方,他更不會想到,自己竟然會為此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場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取得財物價值的大小。都構成搶劫犯罪。最終李成和小龍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而小黃由於沒有實施暴力也沒有直接參與搶劫而且他還不滿十四周歲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點梳理:

1、只搶了三十三塊錢,為什麼就是搶劫罪?(請同學參與回答)

回到開頭講的那三句話:(1)強拿硬要任何財物都會構成違法;(2)金額大或手段惡劣都可能構成犯罪;(3)年齡小,構成違法或犯罪可能會從寬處理。這裏的李成強拿硬要的行為雖然涉及的金額不大,但是手段惡劣。他當場使用暴力,用木棍打了其中一名男同學足足十幾分鍾。同學們試想下,當你們遇到這樣的暴力行為時是什麼感受?會不會感到自己的生命甚至都受到了威脅?如果這樣的行為還不需要受到懲罰,那就是放縱惡行,那麼同學們的生活哪裏還有安全可言?

2、小黃為什麼不需要承擔責任?他的行為構成了犯罪嗎?

回到開頭我們介紹的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我們國家法律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十四周歲以上。案例中的小黃因為沒有滿十四周歲,所以他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雖然他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他的行為實際上也是構成犯罪的,他、李成、小龍三人構成了共同犯罪。只是他只起到了輔助作用。請大家記住小黃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原因就是他沒有滿十四周歲,不代表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果他當時已經滿了十四周歲,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在這裏我反覆強調小黃的行為是犯罪行為,是想要告誡同學們。不要認為只是幫忙把風或者幫忙傳話就不是犯罪行為。雖然你起到了把風和傳話的作用,沒有直接參與犯罪,但是無論你的同伴在你把風或傳話時實施了什麼樣的犯罪行為,你都要為他們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

3、小黃是不是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指出: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並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本案中小黃其行為已構成犯罪,只是還不到年齡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他不需要進監獄。但是可以對他採取的措施包括將欺凌行為記入檔案,影響其一生,必要時還可以把他轉入專門的學校就讀。這裏的專門學校就是指工讀學校,是專門為了管教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中國小生而設立的學校。

4、遭遇校園欺凌,我們應該怎們做?

案例中的李成也曾是被欺凌的那個。早在上國中的時候,他就被大齡男生搶過錢。李成還清楚的記得自己第一次被搶錢的經歷。當時他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對方就讓他們回家找家長要錢,還威脅他們不許告訴家長,否則就要打他們。李成嚇壞了,回家以後跟爺爺説自己要交班費。爺爺給了他五塊錢。之後他又用相同的方式,一次次地從家裏騙錢交給對方。爺爺奶奶一次都沒有發現。李成本以為只要自己不斷給對方欠,就可以保自己平安無事。但是他沒有想到,對方的胃口越來越大,要的錢越來越多。有一次自己實在拿不出錢來了,對方竟然打了他兩記耳光。這讓內向的李成受到了極大的刺激。他決定要換一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大家知道他選擇的什麼方式嗎?那就是加入他們,和他們一起要錢。最開始他還是有些害怕的,只是負責傳話和恐嚇。但是後來他越搶越上癮,逐漸享受着從中獲得的安全感和扭曲的尊嚴。再後來,他成了學校有名的大哥。開始過起了渾渾噩噩的生活。直到他因為搶劫了三十三元錢被判有期徒刑。

互動時間

1、同學在聽完李成的經歷後,有什麼樣的感想?

2、你覺得當他最初遭受欺凌時他應該怎麼做來解決問題?

分享我的感受:

1、孩子們,希望你們愛自己,不管別人怎麼對待你。愛自己,保護自己。也希望你們努力去愛別人,愛身邊每一個人,不要去傷害別人。因為那也是你們愛自己的方式之一。

2、當你們遭遇校園欺凌的時候,一定要尋求他人的保護。要記住,你身邊的老師、家長、學校領導、政府部門、司法機關,整個社會,都有義務要保護你。

3、具體做法:

1. 保持鎮定。

2.求救,上學和放學路上要儘量結伴而行,避免單獨一人行走。

3.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如遇危險情況一定要以自身安全為先,儘可能拖延或者先滿足其要求,事後再向老師或家長報告。

4. 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生衝突。同學之間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不要因為小事而產生怨恨。如遇矛盾,可尋求家長或老師的幫助。

5. 及時報告。不管遭遇怎樣的恐嚇,一定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6.撥打“12345”法律援助熱線等諮詢,有些學生擔心被威脅,不敢向老師、家長報告,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向有關機構諮詢和反映,尋求法律途徑獲得救濟。

 

案例三:

16歲的小鵬從小表現出在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上的天賦。很多人都叫他電腦高手。可他自己卻並不滿意。他覺得身邊人都不瞭解自己在研究什麼。小鵬一直都想當黑客,他要攻破各種互聯網的防護。他認為運用自己學到的技術去攻破各種平台的防護,特別有面子,能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認可。他在網上找到很多小夥伴,活躍在各種互聯網技術論壇和聊天羣裏。在他加入的眾多聊天羣裏,他最喜歡上的是一個叫“超凡黑客”的聊天羣。這個羣裏成員只有十來個,羣裏除小鵬外都是在校大學生。大家每天晚上在羣裏探討各種網絡漏洞的技術破解。有一天,羣裏一個叫小西的成員突然在羣裏發了一條語音,説自己在另一個羣聊裏學到了一種可以利用某個金融服務軟件的手機客户端漏洞無限刷錢的方法。羣裏的成員聽到這個消息後,立刻炸開了鍋,開始熱烈的討論起來。此時正在羣裏的小鵬也是興奮不已。但是當他向小西提出分享這個方法時卻遭到了小西的拒絕。事後他更知道了自己是唯一被小西拒絕的人。原來小西和其他成員認為小鵬年紀太小不懂得把握邊界,另一方面是擔心小鵬會泄密。小鵬被拒絕後覺得自尊心受到非常大的打擊。他急於向大家證明,自己雖然年紀小,但是技術好,能鑽研。於是他另闢蹊徑,到各大技術論壇上求助,學到更多技術。一天,他私信小西,再次要求小西分享刷錢方法。小西架不住小鵬的軟磨硬泡,終於將刷錢方法告訴了小鵬。小鵬聽後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立刻開始實施。他利用小西分享的破解某金融服務平台手機端漏洞的方法,結合自己的技術,半個小時時間就從該平台刷出了一萬五千元。這麼容易就賺到了一萬五千元。此時小鵬心理也有一些忐忑。這錢來的感覺像是偷的,偷錢肯定是不對的。但是他轉念一想,我這是在網上,利用自己的技術賺錢的,這應該沒事吧。小鵬這樣安慰着自己,隔一會就去賬户上查看以下自己的戰利品,很快不安的心情就被他拋諸腦後。小鵬開始為自己的技術感到驕傲,甚至有點飄飄然。沒過幾天,曾經給他分享支付平台殭屍賬號的夥伴小戴在QQ上給小鵬發來一條消息。小戴説;“你怎麼還沒有用我給你的賬號把你刷出來的錢提現啊?要不咱們合作,你來負責刷錢,我來負責提現,咱麼三七分怎麼樣?”小鵬猶豫地説:“我覺得這錢來得好像不正道”還沒等小鵬把話説完,小戴就説道:“你就是個小屁孩,連這麼點事都不敢做,這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們是利用自己的技術賺來的錢,這是憑本事賺錢。”小鵬最終答應了小戴。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時間裏,小鵬竟然不知不覺地刷了四十一萬餘元到了自己的賬户上。其實小鵬自己都沒有關心過自己到底刷了多少錢,他也從沒想過要用這筆錢做什麼。2016年10月的一天,民警來到了小鵬所在學校找到了小鵬。最後,小鵬因為祕密竊取某金融服務公司鉅額財產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1、偷東西犯法,在網絡上偷東西就沒事嗎?

在網絡生活中,很多情況下大家都是以一種匿名的身份在參與網絡中的一切。就是因為這種匿名現象,使得人們在網絡生活裏變得更大膽甚至更猖狂。小鵬就是這樣,他作為一名黑客,沒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是誰,於是他才變得大膽起來。再一點,網絡是個虛擬的世界,很多人認為在虛擬世界裏什麼事都可以做。然而,網絡發展到今天。網絡世界已經成為現實世界的組成部分,網絡空間是我們社會空間的一部分,網絡虛擬財產比如遊戲幣、遊戲裝備等也都是現實世界中財產的一部分,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2、未成年人網絡犯罪三大類型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修改信息

(2)利用網絡實施詐騙、盜竊犯罪

(3)受網絡不良因素的影響,實施犯罪(比如網絡色情網絡暴力——強姦犯罪、搶劫、殺人等)

3、中學生該如何正確對待網絡世界?

如今網絡世界非常發達,各種信息層出不窮。網絡世界浩瀚的信息極大的滿足了青少年的好奇心。然而網絡世界雖然美好,卻也處處佈滿暗礁。青少年社會經驗淺薄、認知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弱。最容易受到網絡不良因素的影響,誤入歧途。提出幾點建議:

(1)自覺屏蔽不良信息,為自己營造綠色網絡空間(網絡世界中充滿暴力、色情、欺詐等不良信息,很多都是未成年人不宜瞭解的。因為網絡的存在,很多成年人世界的祕密過早的被未成年人瞭解。未成年人因為心智不成熟,沒有學會把控自己,往往會因此而誤入歧途);

(2)根據需要,適度上網(自覺限制上網時間);

(3)主動與老師家長溝通,在網絡生活中遇到疑問要及時求助。(就像案例中的小鵬,當他第一次用自己的技術刷出一萬五千元時,他內心非常忐忑,認為這錢來得不對,是偷來的。此時他的內心應該是充滿疑問的,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犯法甚至是犯罪。在他疑慮的時候,如果他能及時向老師家長尋求答案,獲得老師家長的引導,最終也不至於釀成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