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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礦山修復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08W

【概述】

關於“礦山修復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rainheart”為你整理了這篇關於“礦山修復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全面掌握我市礦山修復治理工作進度,協助市委市政府推動全市礦業綠色發展,加快建設美麗鷹城,根據市政協2021年度重點工作安排,4月23日,市政協圍繞“礦山修復治理”組織調研活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活動開展情況

市政協高度重視本次調研視察活動,召開主席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市政協常委深入學習中央、省、市關於礦山修復治理的相關會議精神和制度文件,為更好知情明政、履職建言奠定堅實基礎。抽調部分懂業務、善議政的市政協常委組成常委視察團,由張國典副主席帶隊,採取市縣兩級政協聯動方式,深入到大地水泥公司寶豐縣李莊水泥灰巖礦、寶豐縣張八橋鎮袁家店村南水泥灰巖礦、寶豐縣永順鋁土礦、郟縣眾和建材公司高坡石料廠等4處礦山,實地查看礦山修復治理現狀底數、優化佈局、停產整治、取締關閉、生態修復和廢物治理等內容,召開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寶豐縣和郟縣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部分礦山企業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認真聽取彙報,組織交流發言,現場反饋調研情況。

二、我市礦山修復治理總體情況

藍天保衞戰打響以來,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牢固樹立生態保護紅線意識,切實把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列為全市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堅持以“停產整治、關閉取締、優化重組、生態修復、統一標準、督查驗收”為主要手段,全覆蓋、多角度、深層次推進礦山修復治理工作,生態環境、生態系統、生態循環得到有效改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得到穩步提升,推動中原“煤城”逐步實現“由黑到綠”的華麗蝶變。

一是堅持高位統籌推動。市委市政府堅持把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始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書記周斌時刻關注此項工作,深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調研,通過視頻連線方式,現場調度觀看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對“政企合作”綜合治理提出明確要求。在全省首家開展“四大班子”包礦巡山,35名市級領導分包全市156座持證礦山和18個非法採礦易發點,推動礦山修復治理主體責任逐級下沉、持續強化。市長張雷明多次過問工作進展,親自帶隊實地檢查礦山修復治理情況,對改善礦區周邊環境提出具體要求。研究制定《平頂山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平頂山市“三山”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從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細化完善頂層設計。建立由市政協主席黃庚倜任召集人的聯席會議制度,先後60餘次深入礦區一線明察暗訪,召開15場任務推進會,聽取工作進度、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問題,全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在平頂山落地見效。

二是注重強化部門聯動。嚴格落實市直有關部門分包縣(市、區)的督導制度,由紀委監委、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生態環境、林業、水利、工信等8個市直部門組成4個督查組,實行駐地督導、跟蹤問效、捆綁問責,通過強化協調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確保任務有序推進。統籌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全面落實“三級”包礦和“兩級”包片責任制,堅持整治集中攻堅與強化執法監管相結合,積極構建案件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會商研判、日常聯絡以及重大情況相互通報等常態化的部門協作工作機制,推動礦山修復治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我市“三區兩線”範圍為重點,認真落實地方露天礦山的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等主體責任,不斷完善“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工作機制,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實現審批、生產、安全、環保等各個環節無漏洞監管,形成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的大格局。

三是排查整治成效明顯。針對露天礦山數量、礦山生態環境和礦山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摸底,確定75個持證露天礦山、3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72處非法無證採礦點以及54處採礦廢石廢渣,明確了停產整治、取締關閉、升級改造和修復治理的具體目標。其中,75個持證露天礦山主要按照“一礦一策”實施停產整治,經驗收達標方可恢復生產,目前已有58個礦山完成整治任務,修復面積1.57萬畝,修復率98%;3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主要由當地政府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有序組織整治,目前已完成28處,修復面積2937畝,修復率96%;72處非法無證採礦點按照“不留人員、不留採礦設別、不留建築物”的標準,由當地政府依法取締,並向社會公告,目前已關閉21處,修復面積2562.6畝,修復率91%。54處採礦廢石廢渣主要實行台賬管理,由當地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應的優惠政策,鼓勵社會企業投資,實現廢石廢渣吃幹榨盡,目前已整治52處,修復面積2446.8畝,修復率99%。

四是積極開展創新實踐。藉助無人機、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編印《平頂山市露天礦山全景地圖》,為推進礦山修復治理提供可靠的實景影像基底。探索網格化管理田長制、山長制,形成“全員、全域、全時、全程”的網格化監管。按照“開採總量控制、礦業權減量投放、礦山規模開發、採選加工綠色環保、尾礦尾渣綜合利用、礦區和諧發展”要求,編制《平頂山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以打造綠色生態礦區為目標,着力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採煤沉陷區治理等方面謀劃實施優質項目,形成了“郟縣樣板”“寶丰模式”“魯山經驗”,如寶豐縣張八橋鎮袁家店村南水泥灰巖礦,在閉坑回填基礎上,採取“渣土平整、覆土綠化、建擋土牆、砌排水渠、圍湖造景”等措施,高質量修復礦區地形地貌,並在寶豐縣張八橋鎮、楊莊鎮境內建設150畝生態補償林,切實把“荒漠”變成了“綠洲”。截至目前,全市露天礦山整治累計投入7.66億元,治理面積4.96萬畝,新增植樹544.44萬餘株,創建綠色礦山28個,其中國家級8個,省級20個,我市也成功入選全國50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之一。

三、存在問題

一是工作標準有待提升。個別縣(市、區)和職能部門對開展礦山修復治理的認識還存在偏差,思想上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有把組織生態修復與推動經濟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工作力度有所欠缺。部分礦山企業沒有嚴格按照擬定的“一礦一策”整治方案組織實施,只是對已開採完畢的區域山體、邊坡、深坑進行簡單回填,覆土程度不夠,植被難以存活,尤其是經濟效益不好、面臨證照到期的礦山企業,修復治理的積極性不高,標準和效果均不及預期。同時,由於礦山企業綜合實力差距較大,還不同程度存在主要道路未進行水泥硬化,四周無圍擋,未採取濕式鑿石等問題。

二是技術資金有待加強。礦山修復治理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系統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視察過程中,部分上規模、有實力的大型礦山企業能夠外請河南省資源環境調查四院等專業技術團隊,對礦山生態建設進行統一規劃設計,修復治理進度較快。而規模一般、實力較弱的中小型礦山企業受技術、資金等制約,沒有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制定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開發、水土資源保持等方案,對廢石廢渣等廢棄物的處置手段較為簡單,區域水體、土壤存在面源污染隱患。部分無主礦山修復治理需要當地政府買單,市、縣、鄉財力有限、資金缺口大,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的途徑單一,難以滿足現實需要。

三是法規政策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在礦山修復治理方面還沒有制定相應的法規或條例,對於權屬劃分、權責界定以及責任追究,也沒有上升到法律責任的高度進行定性和定量,頂層設計需要進一步加強。座談過程中,部分礦山企業反映,現有的礦山修復治理鼓勵政策解讀力度不夠,政策引導性不強,特別是在礦山企業享受減輕用地成本、地方財政獎勵、銀行信貸支持、税收減免優惠等方面,還沒有具體的政策依據可以參照執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礦山企業開展修復治理、建設綠色礦山的主動性。

四、意見建議

一是廣泛凝聚思想共識。督促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正確處理經濟利益與社會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堅定不移地扛穩抓牢礦山修復治理這個政治責任。依託各類新聞媒體,全方位展示我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的成果,發揮先進典型的的示範帶動作用,提高全社會對礦山修復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引導礦山企業充分認清礦山修復治理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自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逐步形成“辦好一個企業、帶動一方經濟、致富一方百姓、留下一片生機”的生動局面。

二是合理規劃國土空間。建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過程中,充分考慮歷史遺留礦山和正在開採礦山的廢棄礦區土地利用現狀、開發潛力、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水資源平衡狀況、地質環境安全和生態保護修復適宜性等,結合生態功能修復和後續資源開發利用、產業發展等需求,合理確定礦區內各類空間用地的規模、結構、佈局和時序。利用礦山修復後的國有建設用地發展旅遊、休閒、養殖、種植、社會福利等產業,鼓勵土地使用人按照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一步優化國土利用格局。

三是積極創新體制機制。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和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推動社會資本與技術相對接,賦予社會力量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通過土地復墾、增減掛鈎和指標流轉等方式逐步增加資金投入,激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礦山修復治理。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因地制宜、順勢而為,探索推廣仿自然地貌修復、植物與微生物修復等新技術、新方法,杜絕應景式治理,造景式恢復。認真學習借鑑外地先進經驗,結合我市實際,融治山、治水、土地復墾、生態修復為一體,構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實現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共贏。

四是注重強化日常監督。認真研究中央、省以及兄弟地市關於礦山修復治理的法規政策,深入調研我市實際,通過人大立法,制定出台我市礦山修復治理的法規政策,使相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建立礦山修復治理企業誠信檔案和信用積累制度,對已經評估入庫的綠色礦山,嚴格落實“省直有關部門不定期抽查、市級有關部門定期評估、縣級有關部門實時監管、社會公眾日常監督”要求,推動形成當地政府、礦山企業、社會投資方以及公眾共同參與的監督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