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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的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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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的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解決住宅小區停車難和物業管理問題的調研報告

住宅小區停車難與

目前,我市許多小區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日趨嚴重,羣眾與企業的呼聲越發增多,翠竹北區等小區收繳率從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業一、二、三村的收繳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這樣的新小區的收繳率也不到50%;近幾年來,我市不斷髮生物業企業撤離小區的現象,如荷花池公寓、廣景山莊、蘆墅廣景苑等小區。

分析物業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

1、法律法規不完善。一方面缺乏與物權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我市又無立法權;另一方面,我市規範性文件的建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滯後於小區物業管理和停車新的發展需求,致使實際工作中出現有法難行、無法可依的現象。

2、管理體制不順暢。一是政府社會管理沒有延伸到終端,一些政策法規在小區中出現梗阻、斷層現象,亂開店、亂停車、盜竊等影響居住環境質量問題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層黨支部及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三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共建和諧小區的機制沒有建立,居委會名義上是自治組織,現實上是從事黨政工作,但在處理業主與物業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順”,解決基層矛盾的一線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對其缺乏考核激勵制度,社會管理的積極性不足,特別是社區居委會和物業企業在協調解決

與上級政府部門相關的具體事務上,顯得無能為力。

3、市場主體不對稱。業主個體直接面對物業企業或開發商必然處於明顯弱勢,而我市目前業委會尚未普遍建立。業主自治意識不強,據調查,62%的業主對業主委員會不清楚、不參與。對業委會的設立、監督以及主要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規範。業主委員會的自治能力、內控能力、團隊精神和依法維權水平不高,業委會成員服務全體業主的動力不足,年紀輕、能力強的現職人員更不願加入業委會。另一方面,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很低,實力不強,規模不大,素質不高,管理人員、高學歷層次、技術職稱等方面的比例都低於全國水平,物業管理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不強。

4、市場環境不和諧。某些新聞輿論的導向有偏差,部分羣眾對物業管理行業存有偏見,“享受免費午餐”的習慣在相當範圍內存在,物業的“傭人”地位和勞動成果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少數離退休幹部、現職領導、司法人員和教師等機關公職人員,帶頭欠繳物業費,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5、市場制度不健全。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過低,市場的進退制度不規範,對業主和物業企業制約有效的社會誠信系統未能建立。追討惡意欠費的司法程序過長,成本過高,企業難以維權。對開發企業的責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房屋質量差,隨意更改規劃設計,公用配套設施數量不到位、技術標準不達標等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一些小區建管不分掩蓋着前期遺留問題,或轉嫁給後進入的物業企業,開發項目前期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有待全面推進。業主與開發商、物業企業的糾紛在基層和司法訴訟層面上得不到高效解決。物業管理菜單式的分項消費制度未能建立,業主不能明白消費、透明監督。許多物業企業把出租公共共用設施和停車管理費作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計擴大路面停車,帳目不清,隱瞞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監管物業管理產業上,一些政府部門存在着職能錯位、缺位和越位現象,扶持物業管理這一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政策沒有形成,對小區內違規違章現象執法不力,把某一些義務和負擔轉嫁給企業,對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的價格調控水平還不夠高,一些部門的工作協調不到位。特別是基層行政組織事務多、經費少,就搞違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區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設施,以補充管理經費不足。

7、公用設施不配套。在老小區和次

總之,從根本上説,公用設施上的硬件不足和二、關於解決停車難和物業管理問題的目標、原則和3、交警、城建城管、社區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目前,我市許多老小區和次新區即使用足區內停車資源,也不能滿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實施規範停車後,必然產生對部分車主的“擠出效應”。因此,依靠區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邊單位合作停車是一個現實選擇。建議,建立交警、城管、社區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先由街道組織社區公示並上報小區停車泊位的短缺數量,再由交警對動態交通影響作出評價後,按照便民利民、公開透明、能劃盡劃的原則,提出道路道板劃定泊位的方案,最後會同城管和街道、社區實施,同時建設部門要給予配合,對道板泊位下的管線承重能力進行評估。

總之,要通過體制機制的創新,推進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貼近小區,使業主的訴求充分表達、意見民主集中、糾紛快速處置,從而真正把小區物業矛盾消解在基層。

【第2篇】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後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於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彙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瞭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隨着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户數61148户,户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複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繫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並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並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

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着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係,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脱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着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鉅,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複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於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迴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繫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繫、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繫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兑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xx年6月市政府頒佈的,《xx市住宅物業保脩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係、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於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後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兑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着落,將成為今後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闆,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範。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複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藉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由於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複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幹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鈎聯繫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税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

2.健全機制,規範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範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台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繫制度,對於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瞭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範、矛盾化解、信息採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樑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着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台,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衝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台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台,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户住户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範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範、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並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範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衞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第3篇】關於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跟着物業辦理標準的連續美滿,業主、利用人法制見解的連續加強,辦理部分監督辦理力度連續加強,棲身小區違法搭建環境獲得了有效把握。可是在部分棲身小區仍然存在着擅悠閒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構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大家部位、破壞房屋承重佈局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呈現了比較緊張的違法搭建情況,如有的業主、利用人擅悠閒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乃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緊張毀壞了小區的集體籌劃與和諧的環境,還感化了相鄰業主、利用人的平常餬口生涯,激發了很多矛盾膠葛。

1、華陽地區棲身物業裝修存在的緊張題目近幾年,跟着房地產

2、三級市場的活潑,高檔商品房室第中二次裝修入手下手增多,由此各種違章行動和違章搭建時有產生,引發社會的珍視,從房地辦如今所把握的環境分析,緊張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完全進行裝修或改建,變化了原始計劃風致,如外牆立面安置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排除後從頭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第4篇】關於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推動我縣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物業管理,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滿足市民日益提高的居住質量要求,根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我局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城區各住宅小區,認真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㈠小區以及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調研結果顯示,我縣已有物業管理企業入駐的小區僅7個,基本上都是新建的住宅小區,面積約50萬平方米,户數約5300户,其餘多為社區居委會管理或由住户自請環衞工清掃。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僅有2個,分別是“星光名庭”和“圳業太陽城”。

物業管理企業基本情況:目前,在我縣註冊的物業管理企業有3家,均為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入駐我縣小區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有5家。

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全縣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不到 100人。其中持有各類上崗證的不到30人。

㈡居住小區的特點

1、小區檔次差距大。從住宅小區配套設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設施齊全、綠地率高的高標準小區,也有早期開發的設施不完善、甚至是髒亂差的小區。從物業管理費收繳率方面看,收繳率高的“麗景花城”達到90%,而收繳率低的桂楊新賢城只有40%。從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方面看,有0.2元/月/平方米到0.4元/月/平方米不等。

2、小區遺留問題多。由於歷史的原因和客觀條件限制,我縣居住小區較為分散,遺留問題多。有的小區基礎設施差,配套不齊全;有的小區建設規模小,相關手續不完備;還有許多小區是敞開式的,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房地產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成物業糾紛主因。在物業糾紛投訴中,有相當數量是業主投訴個別房地產開發建設遺留問題而引發的。有的開發商未嚴格按規範和規劃要求配套相應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或將配套設施等共有產權挪作經營使用。如綠化不到位、安防設施不到位、公共車棚(位)少、休閒公建設施少等。有的開發商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後,小區公共設施和部位施工監管不到位。有的因工程施工質量遺留問題至今難以解決。

2、物業行政管理體制尚未理順。承擔小區物業行業管理職責的是縣房管局,但這只是一種行業指導性的工作,按照縣政府辦轉發的《關於明確物業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相關鄉鎮、居委會應設立物業管理專職人員,但我縣至今尚未落實到位。因此指導、監督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以及對轄區內日常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等方面尚未發揮應有的作用。此外,物業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僅靠房管部門難以協調各方,容易造成物業糾紛投訴率高、調解率低的局面。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難且運作不規範。一是部分小區開發期較長,小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難以確定,造成業主大會遲遲不能召開。二是部分小區規模較大、業主户數較多且相互之間大多又不熟悉,組織業主進行選舉、決策等事務存在較大難度。三是業主參與意識不強,業主委員會組成複雜、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四是有些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建立、運作不夠規範,管理機制不健全。目前我縣僅有的二個業主委員會均或多或少存在要求物業公司提供工作經費的問題。五是有的業主委會成立之初比較迫切,而成立後遇到困難與矛盾就撒手不管,如太陽城業主委員會。

4、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率低。造成收費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羣體經濟承受能力有限。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引發居民不滿情緒而影響交費。四是商住混合小區收費難,如太陽城小區。五是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消費觀念尚未完全形成。

5、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不規範。我縣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培訓沒有跟上,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員未取得相關物業管理上崗證就上崗的現象,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夠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規範、不到位、服務質量差。

6、無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維護、管理問題日益突出。我縣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樓,當時受條件限制,在規劃、建設、用地等方面不夠規範,存在小區配套不齊全、綠地面積小、停車位不足、環境髒亂差、房屋立面破損嚴重等問題。這些舊住宅小區目前尚無法開展物業管理,基本是由社區居委會代管。這些住宅建築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廣大業主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調研組提出如下意見與建議:

1、要完善物業管理源頭監管。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物業管理工作 ,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從根本上減少物業管理矛盾糾紛。一是縣工商、建設等部門應廣泛徵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着手製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範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範疇、服務標準、合同期限、服務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進一步規範和約束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二是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在房地產規劃設計圖紙審批時明確物業共有部位、共同設施使用功能,防止開發商、物業公司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而引發矛盾糾紛。在組織驗收時,應配合有關單位將小區各類管道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

2、要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首先,要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物業管理體制要求,完善和規範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體系,相關鄉鎮應設立物業管理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鄉鎮、居委會的物業管理隊伍組織建設。其次,要根據“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縣、鄉鎮、居委會的職責分工,將管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鄉鎮、居委會對轄區日常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作用。第三,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建立縣、鄉鎮、居委會、房管等部門的綜合協調和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探索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保存與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確保專項維修基金的足額歸集和合理使用。

3、要深化物業管理法規宣教。運用互聯網、電視台、報紙、宣傳欄等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活動,強化對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和業主代表的教育培訓,促進基層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範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且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

4、要強化物業管理指導監督。一方面,縣政府職能部門與鄉鎮、居委會要主動介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組織、協調、指導、幫助的力度,促進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建立並有效開展工作。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法律指導與日常監管。對於業主委員會所需工作經費,應指導其通過業主大會規約來收取,杜絕向物業公司直接索取的現象。另一方面,縣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與鄉鎮、居委會要各司其職,強化日常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物業服務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加大調處力度,及時化解各類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儘快解決業主反映強烈的問題。同時,還要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範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降低甚至取消其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再一方面,要加強引導,儘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和諧氛圍。同時,按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逐步提高我縣物業收費標準、提升物業管理檔次,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機制建設的新內容,真正實現物業管理的雙向選擇。

5、要規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樹立質量與品牌意識,從以下幾方面入手,規範管理、優化服務,取得廣大業主和業委會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二是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統一採用收費標價牌形式,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等進行公示。同時,每月應在小區公告欄等醒目處公佈一次當月由業主使用的公共水電費用分攤詳細情況、日常維護收支情況等,使廣大業主“明白消費”。三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廣大業主提供相應服務並達到服務承諾標準,對業主和業委會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時整改。四是落實物業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查驗,以減少因開發商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矛盾和糾紛。

6、要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縣政府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調動各方積極性,針對舊住宅小區物業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小區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以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採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加快小區整治,解決處理好維修資金歸集困難、物業管理用房缺乏等問題,整合物業管理資源,完善物業管理條件,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可着手先行對幾個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新型管理工作機制的試點,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適應我縣實際情況的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最終促其走上規範化管理軌道。

【第5篇】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

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第6篇】關於城區居民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

小區不小

——關於城區居民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

隨着新型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城區居民小區如雨後春筍湧現,居民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新興行業取得了較快發展。為加強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研究,全面掌握物業服務行業發展狀況,推動小區物業服務管理科學、健康、快速發展,縣委辦5月中下旬通過現場察看、實地走訪、召開座談會、查閲資料、聽取彙報等方式,重點對黃梅鎮城區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小區物業作用不小

物業管理是房地產經濟市場化的客觀需要和必然產物,它既是房地產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現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環,事關千家萬户,直接影響着社會、經濟、環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一是能促進經濟增長。'買房一陣子,物業服務一輩子。' 作為商品房的售後服務,物業管理推動了房地產業運行體系的確立與完善,不僅本身對擴大消費、拉動經濟增長有重要作用,還有利於刺激居民購房積極性,推動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帶動縣域經濟的持續增長。對開發商來説,良好的物業管理能塑造開發商在公眾中的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提升其產品價格,促進銷售,從而形成公司經營的良性循環。對住户來説,他們用幾乎一生的積蓄來購買一套房子,房子是其個人資產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好的物業管理可以使其個人資產處於完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提高其市場價值,即能確保物盡其用,值其所值。實踐證明,物業較好的廈安、譽天下等樓盤銷量較好,而且容易轉讓,保值率高。

二是能提高生活質量。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無論是供水、供電、供氣、路燈,還是綠化、休閒設施,都與羣眾生活息息相關。它直接關係着所有住户的和諧安居、清潔衞生、維護服務和治安管理等。加強物業建設管理,對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市民安全感、滿意度、生活品位、幸福指數有着重大的基礎性作用。好的物業管理可以讓人心情舒暢,促使人們安居樂業,改進人們的精神面貌,促進人際關係融洽、生活品質提升。

三是能增加羣眾就業。物業管理就業容量大,對擴大就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縣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500餘人,從業人員大部分來自企事業單位下崗分流人員、農村剩餘勞動力及部隊復轉軍人等,有效吸納了多餘勞動力,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為居民收入增加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是能維護社會穩定。物業管理貼近羣眾,直接服務居民,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環節之一。目前,我縣商品房新開發小區80個,縣城區原有的老住宅小區或生活大院約170個,總計開發面積超過1000萬平方米,約居住居民13萬人。這些居民年齡、來源、性別、就業等構成複雜,社會穩控壓力大。物業管理通過及時採集、變更住户信息,不斷提高人防、技防水平,可以在維護社區秩序,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防範查處偷盜搶等刑事犯罪,防止可能發生的火災、燃氣泄漏、爆炸、電梯傷人等惡性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一個個物業區域是構成城區的基本單元, 衞生城市、園林城市的建設,離不開物業形象和物業環境的改善。物業管理是建設現代城市的重要基礎工作,已成為一項關係民生的社會管理手段。每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環境整潔、優美,秩序井然,城區整體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自起步以來,現有物業服務公司已經發展到48家,有18個小區先後獲得省、市優秀管理小區和市文明小區、園林小區等稱號,為創新社會管理和創建文明城市、園林城市奠定了基礎。

二、小區物業問題不小

隨着我縣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小區物業管理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給縣委、縣政府工作帶了很大的壓力。

(一)監管部門沒有各司其責。一是主管部門力量不足。縣房管局是小區物業服務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房管局物業管理工作職責設在縣房管辦,現有工作人員3人,負責對全縣80個小區及單位小區、48家註冊物管企業進行業務指導管理。主管部門工作職責過多,工作力量嚴重不足,難以切實履行物業行政管理職責。二是職能部門管理缺位。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是一項涉及到社會各個方面的綜合性工作,涉及的職能部門包括規劃、發改、國土、工商、質監、税務、城管、公安、安監、園林、環保、供水、供電等。由於缺少把各部門聯合起來共同指導服務的領導機制和平台,部門之間缺乏工作銜接,有的職能界定不清、有的監督服務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諉扯皮,小區成了執法空白區域。如有的小區內出現亂搭亂建、佔用公共通道、破壞牆體結構影響使用安全、破壞綠化、破壞公用設施等違法行為以及亂停亂放、公共場合跳廣場舞擾民、亂扔垃圾等一系列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現象還普遍存在。居民反映強烈,物業公司卻沒有執法權,只能口頭勸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業服務小區出現的一些矛盾問題久拖不決。還有的職能部門對物業公司有歧視性政策,比如,自來水二次供水用電費用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和路燈等用電不與居民用電同價、環衞部門收取物業公司的環衞費和裝修渣土轉運費等,增加了物業公司負擔。三是鄉鎮的屬地管理責任沒有壓實。按照7月28日通過的《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民政部門指導監督下,依法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的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協調物業服務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係,調解物業服務糾紛',但實際上鄉鎮都認為物業服務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業公司的事,責、權、費不對等,不願意管。四是社區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一個小區,少則數千人,多則數萬人,小區裏有許多治安、違建、綠化、娛樂、健身、文明創建等民生問題亟待解決,急需社區出面協調解決。然而,事實上,社區對小區是有心無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區、社區'兩張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