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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保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1W

檔案保密制度(多篇)

檔案保密制度 篇一

一、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攜印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五、不攜印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印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不向印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檔案保密制度 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的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必須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推動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上台階。

2、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綜合科統一佈署,安全科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科室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4、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諮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並能吸引廣幹部、職工自覺參與。

5、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並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檔案保密制度 篇三

第一條 各級保密人員要相互協調配合,應主動為公司和公司各業務部門服務,公司各業務部門應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對方以正當理由和途徑要求提供屬於公司機密事項時,將由公司保密委員會立會研究決定後,方可提供。保密委員會嚴格執行國家的保密規定,該提供的提供,不該提供的堅決不提供。

第三條 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文件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第四條 保密文件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碼電報一律不得複印。複製文件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第五條 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複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條 保密文件在發送裝封時應按批准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文件混放於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文件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採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條 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發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不得以明碼電報拍發祕密文件,也不得明電密電混用。

第八條 保密文件接收時應由公司保密人員拆封,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文件分開進行。

第九條 傳閲保密文件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擴大祕密文件的閲讀範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閲讀祕密文件,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閲讀祕密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傳閲或借閲文件,要嚴格堅持登記制度。

第十條 保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設備中保管,並經常檢查。常用的祕密文件隨手入櫃加鎖。

第十一條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閲的保密文件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祕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第十三條 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文件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閲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保密文件銷燬前,必須逐一登記,並在報領導批准後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燬。

第十五條 以上保密文件擬製、處理、管理的各個環節,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在工作過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員要注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第十六條 公司印製各類簡報、刊物及向宣傳、新聞出版單位提供公開發表的稿件、信息,承辦人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國家及公司祕密。

第十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出訪問、涉及業務技術談判、學習交流展覽演示等公務活動中,不準隨身攜帶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在預案中應採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發生。

檔案保密制度 篇四

一、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五、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檔案保密制度 篇五

一、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凡帶密級且尚未解密或內部使用不宜公開的檔案不得在互聯網上登載、傳遞、運行。

三、對在網上運行的具有保密要求的歸檔電子文件提供利用時,應設置使用權限認證系統或履行使用審批手續。

四、電子文件中的涉密信息在進行物理歸檔時應單獨保存。涉密信息範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在借閲檔案時,應遵守保密規定,系統內各單位原則上只能借閲本單位的檔案,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調閲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人員到庫房調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六、借閲和複印帶密級且尚未解密的檔案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私自摘抄、複印。

七、在檔案銷燬時,應由二人以上負責監銷,防止檔案遺失和泄密,有關人員應在銷燬清冊上簽字,以示負責。

八、不得攜帶尚未解密的密級檔案及其複製件外出。

九、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斷增強保密觀念,牢固樹立保密意識,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確保檔案和檔案機密的安全。工作中應做到:

(一)全面掌握庫藏檔案的密級情況,並準確標明,對帶密級的檔案按規定進行提供利用。

(二)不得利用職權擅自提供檔案或不經批准擴大利用檔案範圍。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翻印、抄錄、複製密級檔。

(三)不準將檔案存放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和攜帶到公共場所及個人家中。

(四)不準在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中談論機密,不在私自通信、電話中涉及檔案機密問題。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做到知而不言,不知不問。

(五)檔案人員要定期對庫藏檔案的保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解決。

檔案保密制度 篇六

一、按照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檔案開發利用順利進行。

二、檔案室內嚴禁生火、吸煙,嚴守電器設備操作規程,做到人離電源斷,門、窗及時關閉落鎖。

三、檔案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將使用的檔案、文件、資料歸還原處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現象發生。

四、借、查閲檔案資料,要嚴格執行領導審批和交接手續,方可查閲。

五、室內必須配置安全保護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檢查更新,落實補救措施,以防事故發生。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實保證檔案的安全無損,搞好本職工作。

七、涉外人員查閲檔案資料時,由單位逐級向檔案專業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查閲。非經批准而查閲檔案造成盜密、失密、泄密者,對當事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八、任何查閲檔案的人員未經本單位領導和檔案專業主管部門共同批准,不準複製、翻印、攝影、錄音、錄像檔案材料。

檔案保密制度 篇七

第一條:安全台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台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範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台帳,安全台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 ,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第二條:各生產單位安全台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第三條:各生產單位安全台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文件、安全組織網絡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台帳(附票證複印件)。

第四條:以上安全台帳統一採用12種台帳格式附後,各生產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採用A4紙)。

第五條:每年年終台帳裝訂成冊保存。

第六條:公司質安部對各生產單位安全台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並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