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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欄目: 就職競職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8.23K

第一篇: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我叫劉天翔,1972年8月出生,現任反貪局偵查二處助理檢察員。我競爭的崗位是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的職位。我競爭該職位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我熟悉並熱愛反貪偵查工作。我自1992年起在反貪偵查一線工作,十年來,在領導和同志們的關心及幫助下,我先後查辦了各類貪污賄賂案件50餘件,特別是近幾年,我獨立承辦調查案件線索30餘件,立案偵查11件,其中大要案件5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一百多萬元,並嚴格做到依法辦案,無任何差錯。在辦案過程中我增長了閲歷,積累了一定的偵查經驗

其次,十年的反貪一線工作,使我對反貪局偵查處有了深入和細緻的瞭解,偵查處是反貪工作的前沿陣地,主要承辦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十二種職務犯罪的初查、偵查工作。實踐證明,反貪偵查工作不僅是國家反腐倡廉的有力武器,同時也是檢察機關對外宣傳、聯繫、溝通的窗口。其成績的好壞直接影響反貪局乃至全院工作的大局。

第三,反貪偵查工作是一門綜合知識性很強的社會學科,十年的工作實踐,我不僅積累了辦案經驗,增長了法律知識,而且在社會交往,語言表達,分析判斷事物能力等諸多方面也有很大的提高。同時,為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我考取了北京大學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學習班,通過學習,我的法律知識功底更加深厚,對工作實踐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

當然,無論是擔任領導還是一名普通幹警,政治過硬、為人正派是第一位的。我從邁進檢察院的大門,就時刻告誡自己,在辦案中不能做有損於檢察官形象的事,要嚴守檢察官的職業道德,經得起任何考驗。

以上是我競爭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職務,向領導和同志們彙報自己從事十年反貪偵查工作的一些體會及自身的一些特點。這次我如果落選了,我會把這次競爭當成財富,認真總結經驗,找出差距,進一步努力,在原來工作崗位上一如既往的勤奮工作,如果同志們信任我,給我一次展現自己的機會,我對任職後的工作有如下設想:

第一、是要樹立團結和協作精神。首先要配合好處長的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中要當好處長的參謀和助手,最大限度的發揮崗位能動性。虛心向同志們學習,遇事多和大家商量,尊重同志們的意見,加強與局處領導和同志們的溝通。其次在辦案實踐中,要衝鋒在前,迎難而上,全力配合參與全處辦案組偵查工作,力爭在辦案數量和質量上起到表率作用,從而帶動偵查二處全體同志爭創一流成績。

第二、不論職務如何,我首先是一名偵查人員,所以,對自己今後承辦的案件和線索,我計劃把“深入”和“高效”原則作為提高反貪工作成績的切入點。“深入”就是要把對案件的深入突破作為工作重點。根據我區的區情特點,大案、要案、特別是特大要案線索率不是很高,如何克服現實不足,發現重大職務經濟犯罪,辦出精品案,打出我院反貪工作的威風,就必須在查辦案件中作到“深入”,即深挖案件線索和立案偵查案件,選擇多點突破,在不經意間尋找蛛絲馬跡,為查出窩案、串案、特大要案提供可靠依據。在“深入”的同時,還必須作到“高效”,就是注重辦案時效,對初查線索發現疑點要及時蒐集和取得立案證據,不能由於戰機貽誤的原因,影響及時準確揭露犯罪;對已經立案偵查的案件,要力爭在短時間內審結,嚴格杜絕偵查期限出現任何失誤,確保程序公正。通過以上兩個方面的促進,帶動自己乃至全處偵查工作上新的台階。

第三、是要注重個人和全處辦案的效果,要改變就案辦案的思想,始終以讓人民滿意為宗旨,加強調研,及時總結,把通過辦案進行法律宣傳和犯罪預防作為查處案件的必經程序。特別是在辦理區屬單位和三機關一部門犯罪案件時,這方面更應該成為重中之重。利用辦案建立起我院與相關單位溝通聯繫的橋樑,以此擴大反貪偵查工作的影響,真正樹立起我院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為維護司法公正,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以上是我競爭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職位的演講材料,請領導和同志們考評。

第二篇: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

我叫王巖,男,今年37歲,我參加偵查二處副處長空崗的競爭。

1985年8月,我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來院參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紀檢察科從事法紀案件偵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1999年至2014年在反貪局犯罪預防處從事犯罪預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工作),2014年至今在反貪局偵查二處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年經過考試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目前正在攻讀法律專業研究生。

工作18年來,我從事了近15年的偵查工作和3年多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在長期的工作中,我積累了較豐富的工作經驗,並取得了一定的業績,這其中有各級領導的幫助教育,老同志的言傳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結果。1988年我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刑警隊偵查員史為眾徇私舞弊、受賄案,在近8個月的偵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艱苦的勞動,為了獲取證據,在分局刑警隊的配合下,我先後抓獲了16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從他們的口中獲得了認定李德強、史為眾犯罪的重要證據,成功偵破了此案。當年,我院法紀科榮獲最高人民檢察院頒發的先進集體稱號。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我學習和積累了寶貴的偵查經驗,這成為我以後從事反貪偵查工作的巨大財富。

1994年我來到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在3年多的時間中,我偵結案件20多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工作中,我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偵查方法,對證據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以及

對財務帳目審計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訴法開始生效,以抗辯式取代糾問式的新庭審模式開始實施。我被調到新成立的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在這裏我重新學習了相關法律,同時運用自己(來源於新世紀範本網)在反貪偵查工作期間積累的訊問經驗,成功完成了數十件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得到了院、科領導和法院審判人員的肯定和讚揚。在起訴二處的3年,我最大的收穫是對經濟犯罪案件證據的作用和運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麼樣的證據更有利於證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怎樣使證據形成鎖鏈做到滴水不漏,怎樣在訊問被告人時使現有證據發揮作用達到極至。所有這些對我以後再次從事反貪偵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我被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辦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工作,在借調期間,我共辦理案件10餘件,分赴6個省對案件證據進行復核,向高檢檢委會彙報案件5次,我的工作態度和辦案水平得到了高檢同志們的肯定。雖然在高檢僅工作了10餘個月,但卻對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通過每天和法學博士、專家研究探討法律問題,我的法學理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亦感覺自己理論水平的匱乏,也堅定了我繼續學習的決心。回院後,我通過考試開始了法學專業研究生的學習。

2014年我又回到了反貪局繼續從事我最熱愛的偵查工作,這時候的我比幾年前更成熟了,專業知識更加豐富,對有關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這一切讓我在偵查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識和偵查經驗,以嚴謹的作風、負責的態度,偵結了10餘件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2014年我辦理了犯罪嫌疑人張健偽造於魁智(黨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廣祿(全國政協委員)等人簽字,貪污預發演出費4萬元的案件。該案數額不大,但影響很嚴重,

於魁智、孟廣祿等非常氣憤,要求我們迅速查辦此案。接案後,我趕赴南京、鄭州等地對張健實施抓捕,從其前女友處誘出張的電話,確定具體方位後,一舉將潛逃數月的張健抓獲,前後僅用2天時間。歸案後,張健一言不發。這個案件是為數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據此情況,我把工作重點放在蒐集、完善證據上,經過細緻、耐心的偵查工作,蒐集了大量足以證實其有罪的證據,使該案順利偵結,後張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該案判決後,發案單位和有關當事人對我院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4年5月份,我立案偵查了原建設銀行北京鐵道支行白紙坊辦事處副主任蔣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萬元的案件。此案案情複雜,事過已近7年,涉案當事人下落不明,難以取證,且蔣小春已知悉檢察機關將介入,極可能逃跑或串供。針對此情況,經請示領導,決定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再展開調查取證。我們經過長時間的蹲守,將蔣小春抓獲歸案。早有心理準備的蔣小春自認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無法對其行為指證,拒不供述犯罪事實,因此該案對證據的要求更加嚴格。蔣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間,掌握着多個帳號,因為沒有口供,我憑藉着自己耐心細緻的工作作風,將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資料及銀行憑證全部調取篩查,共向銀行發出查詢函數十份,複印各類銀行憑證200餘份;調取了十餘家企業的工商檔案資料;多次到平谷、懷柔等遠郊區縣調查取證;經多方查找,將當年涉案的多名當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關重要的證人證言。經過5個月的工作,不僅查明瞭犯罪嫌疑人蔣小春挪用儲户400萬元的事實,而且發現了舉報線索之外的其挪用77萬元的犯罪事實,此案公訴後蔣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14年中政委、高檢在全國開展“嚴打”整治、專項追逃工作,在這次專項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們的配合下,先後抓獲了4名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網通緝的重大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通過抓捕工作,為我院在北京市檢察系統專項追逃工作總結中躋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從事偵查工作近15年來,領導們對我所做的工作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給予了我很多榮譽。我先後被評為北京市檢察系統的先進工作者、偵查能手、優秀青年知識分子,2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同時我被列為市檢反貪局偵查人才庫中的一員。

由於長期從事偵查工作,特別是在反貪工作的第一線拼搏多年,我非常熱愛這項工作,同時也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次我參與競爭偵查二處副處長職務,我想,競職不是目的,而是通過總結,挖掘自身潛力,在今後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發揮。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指揮下,按照十六大報告的“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把十六大精神同當前反貪偵查工作結合起來,把開拓進取與求真務實結合起來,把工作熱情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開拓性地做好反貪偵查工作。我認為作為一名副職,要有大局意識,全局意識,立足本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繼續發揚反貪局的團隊精神,與同志們共同努力,做好反貪職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克服存在諸如脾氣較急的弱點,努力學習,加快知識更新。古語講:為官以“德服為上,才服為中,吏服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養、人格修養、業務素質,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贏得領導的信任和同志們的支持,與大家同心協力,共同營造一個緊張、有序、和諧、向上的工作氛圍,在實際工作中奉獻自己的力量。

第三篇: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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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巖,男,今年37歲,我參加偵查二處副處長空崗的競爭。

1985年8月,我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來院參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紀檢察科從事法紀案件偵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1999年至2014年在反貪局犯罪預防處從事犯罪預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工作),2014年至今在反貪局偵查二處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年經過考試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目前正在攻讀法律專業研究生。

工作18年來,我從事了近15年的偵查工作和3年多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在長期的工作中,我積累了較豐富的工作經驗,並取得了一定的業績,這其中有各級領導的幫助教育,老同志的言傳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結果。1988年我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刑警隊偵查員史為眾徇私舞弊、受賄案,在近8個月的偵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艱苦的勞動,為了獲取證據,在分局刑警隊的配合下,我先後抓獲了16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從他們的口中獲得了認定李德強、史為眾犯罪的重要證據,成功偵破了此案。當年,我院法紀科榮獲最高人民檢察院頒發的先進集體稱號。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我學習和積累了寶貴的偵查經驗,這成為我以後從事反貪偵查工作的巨大財富。

1994年我來到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在3年多的時間中,我偵結案件20多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工作中,我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偵查方法,對證據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以及對財務帳目審計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訴法開始生效,以抗辯式取代糾問式的新庭審模式開始實施。我被調到新成立的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在這裏我重新學習了相關法律,同時運用自己在反貪偵查工作期間積累的訊問經驗,成功完成了數十件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得到了院、科領導和法院審判人員的肯定和讚揚。在起訴二處的3年,我最大的收穫是對經濟犯罪案件證據的作用和運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麼樣的證據更有利於證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怎樣使證據形成鎖鏈做到滴水不漏,怎樣在訊問被告人時使現有證據發揮作用達到極至。所有這些對我以後再次從事反貪偵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我被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辦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工作,在借調期間,我共辦理案件10餘件,分赴6個省對案件證據進行復核,向高檢檢委會彙報案件5次,我的工作態度和辦案水平得到了高檢同志們的肯定。雖然在高檢僅工作了10餘個月,但卻對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通過每天和法學博士、專家研究探討法律問題,我的法學理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亦感覺自己理論水平的匱乏,也堅定了我繼續學習的決心。回院後,我通過考試開始了法學專業研究生的學習。

2014年我又回到了反貪局繼續從事我最熱愛的偵查工作,這時候的我比幾年前更成熟了,專業知識更加豐富,對有關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這一切讓我在偵查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識和偵查經驗,以嚴謹的作風、負責的態度,偵結了10餘件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2014年我辦理了犯罪嫌疑人張健偽造於魁智(黨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廣祿(全國政協委員)等人簽字,貪污預發演出費4萬元的案件。該案數額不大,但影響很嚴重,於魁智、孟廣祿等非常氣憤,要求我們迅速查辦此案。接案後,我趕赴南京、鄭州等地對張健實施抓捕,從其前女友處誘出張的電話,確定具體方位後,一舉將潛逃數月的張健抓獲,前後僅用2天時間。歸案後,張健一言不發。這個案件是為數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據此情況,我把工作重點放在蒐集、完善證據上,經過細緻、耐心的偵查工作,蒐集了大量足以證實其有罪的證據,使該案順利偵結,後張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該案判決後,發案單位和有關當事人對我院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4年5月份,我立案偵查了原建設銀行北京鐵道支行白紙坊辦事處副主任蔣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萬元的案件。此案案情複雜,事過已近7年,涉案當事人下落不明,難以取證,且蔣小春已知悉檢察機關將介入,極可能逃跑或串供。針對此情況,經請示領導,決定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再展開調查取證。我們經過長時間的蹲守,將蔣小春抓獲歸案。早有心理準備的蔣小春自認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無法對其行為指證,拒不供述犯罪事實,因此該案對證據的要求更加嚴格。蔣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間,掌握着多個帳號,因為沒有口供,我憑藉着自己耐心細緻的工作作風,將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資料及銀行憑證全部調取篩查,共向銀行發出查詢函數十份,複印各類銀行憑證200餘份;調取了十餘家企業的工商檔案資料;多次到平谷、懷柔等遠郊區縣調查取證;經多方查找,將當年涉案的多名當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關重要的證人證言。經過5個月的工作,不僅查明瞭犯罪嫌疑人蔣小春挪用儲户400萬元的事實,而且發現了舉報線索之外的其挪用77萬元的犯罪事實,此案公訴後蔣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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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政委、高檢在全國開展“嚴打”整治、專項追逃工作,在這次專項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們的配合下,先後抓獲了4名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網通緝的重大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通過抓捕工作,為我院在北京市檢察系統專項追逃工作總結中躋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從事偵查工作近15年來,領導們對我所做的工作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給予了我很多榮譽。我先後被評為北京市檢察系統的先進工作者、偵查能手、優秀青年知識分子,2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同時我被列為市檢反貪局偵查人才庫中的一員。

由於長期從事偵查工作,特別是在反貪工作的第一線拼搏多年,我非常熱愛這項工作,同時也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次我參與競爭偵查二處副處長職務,我想,競職不是目的,而是通過總結,挖掘自身潛力,在今後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發揮。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指揮下,按照十六大報告的“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把十六大精神同當前反貪偵查工作結合起來,把開拓進取與求真務實結合起來,把工作熱情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開拓性地做好反貪偵查工作。我認為作為一名副職,要有大局意識,全局意識,立足本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繼續發揚反貪局的團隊精神,與同志們共同努力,做好反貪職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克服存在諸如脾氣較急的弱點,努力學習,加快知識更新。古語講:為官以“德服為上,才服為中,吏服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養、人格修養、業務素質,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贏得領導的信任和同志們的支持,與大家同心協力,共同營造一個緊張、有序、和諧、向上的工作氛圍,在實際工作中奉獻自己的力量。

第四篇: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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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好!首先我感謝大家給了我這次介紹自己、展示自己的機會,使我可以將14年的檢察經歷向大家做一下彙報。

本人潘婕,**年9月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後來院工作,14年來我先後到過法紀處、起訴二處、批捕處、反貪局、辦公室五個處室,從事過多種檢察業務,現在辦公室做統計兼內勤工作。我此次參加競聘的職位是偵查監督處副處長。

剛到檢察院時,我在法紀科做書記員,當時的法紀科管轄着重大責任事故、非法拘禁、徇私舞弊等多種刑事案件,出現場、驗屍、解救人質是常有的事,對此自己從來沒有因為年紀輕又是女同志而有所顧忌,而是事事以老同志為榜樣衝在前面,我曾經連續兩天兩夜堅守在工地上搶救傷者;曾經星夜兼程地趕往河北解救人質;曾經為了查明死因無數次地翻弄屍體;還曾經成功地參與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徇私舞弊案”;由於我的出色表現,90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當年的法紀科也被評為市檢的先進集體。

1996年我調到起訴二科做內勤,同時協助二位科長辦理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各類經濟案件。由於案件數量相對減少,自己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加強理論學習,考上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完成了本科的學業,97年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

1999年通過雙向選擇我來到批捕處工作,兩年間共辦理過近200起案件,無一錯案。其中包括“大碗茶商貿集團公司”原副經理於利榮涉嫌挪用資金案;趙永哲等七人跟蹤目標入室搶劫、與境外同夥勾結獲取贓款等多起重大疑難、有影響的案件;且成功地辦理過我院近年來唯一的一起高檢院交辦的立案監督案件——“姜希明敲詐勒索案”,多次受到各級領導的稱讚,可以説自己在批捕處工作的兩年業務能力有了飛速的提高,具有了較高的業務水平。

2014年初,我調到反貪局辦公室做內勤,負責登記管理案件線索、統計報表、管理法律手續、領取和發放辦公用品、統計發放辦案補助崗貼、以及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等多項繁而雜的工作。由於承辦人都是分頭辦案,內勤工作又要求必須時刻滿足大家的不同需要,人多、事多、工作頭緒多,我一直用自己的信心、細心、熱心、愛心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在作好內勤工作的同時我還直接參與辦案,對全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進行“法制審查”。在反貪局工作的短短一年間,我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工作成績有目共睹,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充分肯定,當年我被評為“嚴打標兵”及“優秀公務員”。

2014年我服從院黨組的安排到辦公室負責統計工作,我憑着高度的責任心和嚴格、細緻的工作態度,全年向上級院報送數據無任何差錯,準確率達100,年底在全市評比中獲得了第一名的優異成績。另外我作為辦公室及法警隊的內勤,在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辦案服務、為全院幹警服務的同時,主動協助辦公室二位主任、配合其他同志作了大量的日常工作,加班加點是經常的事,特別是在這次抗擊非典的鬥爭中,我自4月下旬至今的每個雙修日,都來到單位統計彙總全院幹警的健康情況,準確及時地向各級主管作彙報,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因此去年又連續當選為“優秀公務員”,今年通過演講又被市檢院評選為“嚴打先進個人”。

這次我響應院黨組的號召,自薦竟聘偵查監督處副處長,不僅是因為自己有批捕工作經驗,更主要的是參加檢察工作14年來,我到過檢察院的大部分業務處室,熟悉並掌握多種檢察技能,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如果我可以走上新的工作崗位,我一定不會辜負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信任和支持,我會在協助處長開展日常工作的同時,努力作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在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市檢院的具體工作部署,以強化法律監督為主題,以建立完備、高效的偵查監督機制為目標,圓滿完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監督三項任務。

2、擺正工作位置,真心誠意地當好處長的參謀和助手,接受處長的領導和監督,紮紮實實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作到不失職、不越位、不添亂、不幫倒忙。團結全處同志共同努力,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使偵查監督處的工作更創一流業績。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辦案中要以身作則,廉潔自律,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

4、加強聯繫,拓寬渠道,在立案監督、偵查監督上下功夫。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手段和工具,廣泛宣傳檢察機關的刑事立案監督職能。擴大“公安不立案,去找檢察院”的知名度,加強同工商、税務等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繫,加強同反貪、法紀、監所、民行等部門的聯繫,擴大案件線索,力圖在辦理立案監督案件上有所突破。

以上是自己竟聘成功後的一些工作思路及設想,也許很不成熟,有欠妥之處。通過竟聘我也發現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即在某些方面缺乏一定的聯繫與溝通,使得大家對我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不是十分了解,因此我再次感謝領導和同志們給我這次介紹自己、展示自己的機會!

當然我也作好了落選的心理準備,請領導和同志們放心,自己無論是作為一名中層幹部,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幹警,都將一如既往地勤奮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找出差距,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會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對檢察事業的忠誠。

謝謝大家!

第五篇: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長競職演講稿

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

我叫**,1964年出生,39歲,中共黨員,法律本科學歷,1985年到我院工作,在審查起訴部門工作了十四年,1999年我院成立反貪局,通過雙向選擇到反貪局偵查處工作至今已滿四年,現任反貪局偵查一處檢察員。面對我院的這次空崗競爭,我將自己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具備的素質能力相對照,經過慎重考慮,決定競爭反貪局偵查一處副處長的崗位。

偵查處副處長首先是在局、處長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處長完成本處的各項工作。協助處長做好本處人員的政治思想、業務行政管理工作。協助處長做好局裏交辦的案件查辦工作,協助處長搞好本處的廉政建設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競爭偵查處副處長我認為自己具備紮實的基礎和一定的綜合素質。

我來院工作已滿十八年,在審查起訴部門工作十四年,辦理了數百件公訴案件。從犯罪證據的審查判斷運用,到詢問證人、訊問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訴,使我練就了調查取證、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基本功和臨場應變能力,掌握了起訴案件的證據標準,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在反貪局偵查處工作的四年裏,我在檢察長、主管檢察長的領導和局、處長的直接指揮帶領及同志們的配合下,先後立案偵查移送審查起訴了華北電力集團公司所屬經

貿公司温興光受賄案,光明日報社機關服務中心主任侯建京貪污、挪用公款案,北京調壓器廠勞資科長張秀英貪污案,工商銀行範家衚衕儲蓄所主任劉寧內外勾結共同貪污案,天橋房管所副所長周春來受賄案,中康航空售票服務中心經理王立新貪污案等二十件案件,其中王立新貪污案在零口供的情況下,通過調取大量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最終使其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另外還偵結了部分案件線索。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我能夠注意改進自己的工作作風,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到“依法辦案、廉潔辦案、文明辦案、安全辦案”,保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注重實體與權益的並重。四年來的反貪工作、生活經歷不僅僅使我能全面的理解反貪局偵查處的工作思路和同志們在工作中需要那些支持幫助,最為重要的是當我面對着一封封人民羣眾的舉報信,當我們挖出了一個個蠶食國家和人民財產的蛀蟲時而感覺到的我們肩上的責任,及黨和人民對我們寄予的厚望。

多年來的工作不僅僅造就了我踏實工作吃苦耐勞的品格,而且使我積累了寶貴的經驗,為我日後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能力基礎。

“五一”前夕我區中華家園工地發生非典疫情,我按照領導安排放棄了五天的假期,和區建委的同志一起落實區其他工地的防“非典”情況,很好的完成了任務。

如果我在這次競爭中上崗,我將努力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

作:

1、切實貫徹全國、全市檢察工作會議精神,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統一執法思想、端正執法觀念、樹立現代理念、改進工作作風。

2、繼續加大辦案力度,突出打擊重點,爭取在查辦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進步。

3、當好正職的助手和參謀。

作為一名部門的副職,要按照上下級關係,接受處長的領導和監督,形成工作的合力,紮紮實實、兢兢業業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時協助處長協調好與上級、兄弟部門和發案單位的關係,加強在工作中的彼此配合。在工作中,增強創新意識,遇到問題積極思考,及時提出自己的建議。

4、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質,儘快適應新崗位。

“打鐵還要自身硬”,在工作中,我要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質,適應新形式對我們的要求,按照市院反貪局制定的貪污賄賂案件質量標準去工作規範辦案活動,提高案件質量。同時還要作一個廉潔自律的表率。我將在今後的工作實踐中,通過從書本上學習,向身邊的同志學習,在實踐中學習的方式,不斷吸取營養努力提高自己。

5、積極開拓創新、工作有所突破。

開拓創新是時代的要求,也是反貪工作的要求,工作能否打開新局面,關鍵是看是否有開拓創新的精神。在繼承反貪的恪盡職守、

頑強拼搏、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優秀傳統的基礎上,加強理論學習多收集相關資料,協助正職做好必要的反貪專業技能交流、培訓,案件研討,使大家拓寬視野,提高能力,在工作上有所突破。

有人説:腐敗分子是活生生的人,消滅了他的肉體但消滅不了他的靈魂;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但限制不了他思想上的自由,解除了他的職務,卻解除不了他的惡劣影響。因此,我想告訴大家,無論我競聘是否成功,我都會認識到同腐敗行為作鬥爭的長期性、艱鉅性。一如既往的為檢察事業奉獻出自己的光和熱。因為我和所有參加競崗的同志們一樣,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那就是:讓我們宣武區檢察院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