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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

一、本制度的宗旨在於告誡員工注重保密,養成保密的良好素質和行為習慣,預防、懲處一切失密行為和事件。

二、員工有嚴格保守公司祕密的責任和義務。

三、掌觀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

1、員工個人的工資信息;

2、其他員工的工資及個人隱私信息;

3、公司的財務數據;

4、公司的人事政策;

5、公司的市場開發計劃;

6、對外公佈前的公司發展戰略;

7、對外公佈前的公司經營計劃;

8、對外發布前的產品和技術開發計劃;

9、公司自行開發的軟件;

10、公司購入或接受贈予的正版軟件;

11、公司正在開發尚未公開的'產品;

12、公司因合作而取得的合作方技術信息、商業信息;

13、在洽談中的業務信息。

四、員工應充分理解所從事的工作接觸或知悉第二條所述的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泄密,都可能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五、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或離開職務後(含調職、停職、離職等原因),絕不私自複製、保留保密信息或與保密信息有關的任何資料,也不將知悉的保密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人。

六、承擔機密資料管理責任或因工作關係接觸機密資料的員工,應將收受的機密資料與其他資料、物品分別存放,並置於安全處所,以防止無關人員接觸導致泄密。

七、員工在職期間,絕不再兼職於其他公司(機構)。在職期間與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利用

工作中所接觸的掌觀公司保密信息為自己或他人人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或研究。

八、員工任職期間所完成的任何研究、發明、創作、設計、改良等成果均屬於xxxxxx公司所有,因這些成果獲得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也完全為北京掌觀傳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公司對上述權利提出國內、國外註冊登記之申請時,員工應無條件協助公司完成相關手續。

九、員工在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或正式勞動合同時,應當包括保密條款或另行簽署《保密協議》。

十、員工無論有意還是無意的泄密,公司都將根據已經或可能遭受的損失大小追究其過失,給予行政處罰、罰款、要求全額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行。此前發佈的《保密制度》即行廢止。

保密工作制度 篇二

今天我滿懷愧疚和懊悔寫下這份檢討書,以表達我對違反保密工作制度的懺悔之心,為我違規使用優盤造成的惡劣影響,給各位領導和單位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在我已清楚的認識到了我的錯誤,請領導和同事們接受我最誠懇的致歉。從這次犯的`錯誤中反映出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着保密意識欠缺;工作作風鬆散;原則性不強等問題,對於這次錯誤我已經深知其中的嚴重性,如果當時有較強的保密意識,堅持原則,把紀律挺在前面,而不是因工作量大,時間緊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就可以避免這樣的錯誤。經過領導的深刻教育和指正及不斷地自我反省,我一定要把錯誤的原因找出來,認真改正。吸取教訓,確保今後不會再犯。先歸結如下:

一、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

造成這次錯誤,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鬆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自己身為保密工作人員更應該嚴以律己,對自己嚴格要求,不斷增強自身的職業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隨意性,然而自己卻不能很好的約束自己,對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缺乏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對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二、保密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

雖然單位多次組織學習保密法,強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但由於自身認識不到位,保密意識不強,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淺,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倖心理,因此出現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現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錯誤。

三、原則性堅持不夠好,好人思想嚴重

平時工作中對於不能按照規範流程操作的現行不能及時指出、制止,甚至默許,害怕指出後影響同事間的關係,將原則放在了一邊,因個人考慮的“小範圍”影響了單位的“大發展”。

從此次事件中我認真汲取教訓,深刻反思自己的工失誤,我謹向各位領導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檢討。

保密工作制度 篇三

1、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係客户資料、財務會議記錄,公司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税控裝置及程序、電算化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本制度第一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3、主管會計在其職責範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並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臨時性保管,在臨時保管期間,財務負責人有權現場查閲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的情況下出借或複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4、各財務人員及其負責人不得在未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複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5、對於財務專用計算機,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門人員設置使用密碼。其他人員只能通過專人或財務負責人開機或同意後方可使用計算機,專人和財務負責人對該計算機的安全與操作承擔責任。

6、財務人員對於重要的`文字數據必須及時備份,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各種會計載體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借用並及時退回。

9、對於印章的使用,其專門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程序進行使用和登記,對於特殊事項,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並進行相應登記。

10、對於財務保險櫃、文件保密櫃等財務專用設備,其使用人必須牢記使用密碼,專人專用,但使用人必須將其操作密碼和一把備份鑰匙交財務負責人封存保管。

11、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保密工作制度 篇四

為切實加強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幹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二次。

(二)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使其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説的不説,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祕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工作

1.召開涉及祕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保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准,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祕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⒍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1.祕密文件的傳閲,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閲範圍。閲讀祕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祕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閲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相關處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祕室、文印室、檔案室、計算機機房、機要交換站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祕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並妥善保存;文祕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櫃;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xx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上網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辦公室的每台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祕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祕密信息。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祕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文件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後,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

2.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祕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複印管理

1.不得擅自複印密件,如工作需要複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複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複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准;複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准。

2.密件複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燬

銷燬密件時,應登記造冊,並經分管領導審批,銷燬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並及時報告保密部門,儘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篇五

為加強部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省委組織部及市委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副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有關法規制度。

(三)審定部機關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召開保密工作會議,部署保密工作任務。

(四)指導、協調、督促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對重大涉密事件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向市保密局報告。

(六)在部長辦公會領導下,負責督促檢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保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保密責任制度。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在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並對保密工作負責,各科室分工負責。

(二)例會制度。保密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在保密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保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報保密領導小組審定,組織召開保密工作會議。

(三)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涉密人員培訓工作。

(四)確定部機關範圍內的保密事項和密級。

(五)協調、指導部機關重要涉密活動、會議、涉密事項的保密工作。

(六)組織開展保密安全檢查。

(七)對重大涉密事件及時採取處置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保密領導小組報告。

(八)負責部機關保密技術應用和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九)負責同保密局的日常溝通、聯繫。

(十)完成保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保密範圍

(一)醖釀中的市及縣(市、區)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議換屆人事安排方案。

(二)醖釀中的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劃、方案。

(三)未公佈的縣級以上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調整意見、方案以及審批中的幹部任免、調動事項。

(四)市管幹部和部管幹部彙總名單。

(五)幹部檔案、幹部考察材料。

(六)公開選拔幹部的試題及有關資料。

(七)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

(八)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才、公務員、領導班子配備情況和後備幹部的統計報表、數據、資料。

(九)市管後備幹部情況。

(十)反映市管幹部和部管幹部問題的信函、摘報、談話記錄、報告調查和審查過程中的有關材料。

(十一)部內各科室計算機存儲的屬於保密範圍的信息資料及計算機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項。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祕密事項(包括文件、資料、光碟、軟盤、U盤、移動硬盤、計算機終端等),應當按照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確定密級堅持誰生產誰確定的原則,做到合法、準確、及時、經常、依法管理。

(二)部機關祕密及其密級的確定。承辦人員根據中組部、國家保密局印發的《組織工作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中組發〔20xx〕14號)進行對照,準確“對號入座”,提出擬定密級的意見。從擬定之日起按照擬定密級保管。密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對擬定的密級進行審核。

(三)對是否屬於國家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予以確定。

(四)涉密載體密級已經確定的,應標明密級和保管期限。

(五)國際祕密事項的密級、保密期限變更及解密:

1.國家祕密事項保密期限屆滿無特殊規定的自行解碼。祕密事項在保密期限內,因情況變化,不需繼續保密的可以解碼。

2.對解密後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可作為內部事項管理。

3.對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祕密事項,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或解碼,由承辦人員提出意見送辦公室審定,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批。

六、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確定

(一)市委組織部機關保密工作要害部門和部位,根據涉密程度確定。

(二)要害部門:辦公室(機關黨總支)、幹部一科、幹部二科、幹部監督一室(舉報中心)、幹部監督二室、組織員辦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領導辦公室、幹部檔案室、統計工作崗位(黨組織、黨員、幹部、公務員)、幹部考察任免工作崗位、幹部監督工作崗位、各科室綜合工作崗位、各科室兼職保密員工作崗位。

七、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領導小組與各科室兼職保密員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

(二)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應制定相應的重點防範措施,建立和落實相關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的綜合防範體系。

(三)對產生祕密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個時期內傳遞祕密比較頻繁的重要部門,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臨時性保密措施。

(四)加強對核心涉密人員的教育管理。對核心涉密人員上崗、在崗、離崗各個環節制定嚴格規定,實行嚴格監督。

(五)加強對計算機和涉密載體的管理。嚴格管理涉密計算機,嚴格執行計算機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U盤、移動硬盤和光盤等存儲介質,無特殊情況不得將涉密載體帶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場所使用。不得擅自複製、留存工作中有關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對發出、收進和內部傳遞的涉密文件、電報、刊物、資料等必須認真登記、編號,呈閲轉辦應迅速、準確,退回時應及時銷號,做到手續嚴密,責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應確定專人保管。一般情況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員與指定閲讀人員之間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許他人間接轉遞,以免涉密文件丟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如外出,應指定專人臨時接替其工作,並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傳閲完畢,應及時交回辦公室。涉密文件傳閲週期一般最長不超過一個月。電報、快件、急件必須快傳、快閲、快退。辦公室每半年對涉密文件進行一次清理。

(四)由於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應辦理借閲手續,並妥善保管,按期歸還。借閲一般涉密文件,由辦公室主任批准;調閲部長辦公會記錄,需經部長批准。一般不向外單位借閲涉密文件原件。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涉密文件帶回家或帶到公共場所,機要人員外出遞送絕密文件應配備專車,實行二人護送制。

(六)領導同志必須在自己辦公室閲讀重要涉密文件,閲後親自交保密人員。辦公室負責部領導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則上不得複製,因工作需要必須複製的需經制發機關允許,再經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複製文件應加蓋單位戳記,並視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應同正式文件一樣登記和管理,除必須存檔的以外,應當有監督地銷燬,涉密文件裝訂後的剩頁,也必須監督銷燬。

(九)銷燬文件必須由辦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登記,交保密局實施。銷燬的全過程應有專人護送並進行現場嚴密監督,銷燬乾淨,不留殘屑。嚴禁將涉密文件當作廢品出售或當作垃圾隨意扔掉。

(十)文書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調動工作時,必須對自己經辦、管理的涉密文件進行清理,登記造冊,經有關領導簽字,與接替人員辦理移交手續。

(十一)工作人員辦公桌上,平時嚴禁亂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涉密文件收存好。節假日期間應封存文件,並對重點保密部門進行查封。

(十二)應銷燬文件可暫時存放在相對安全的指定地點,定期由辦公室統一交市保密局銷燬。

九、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召開涉密會議前應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對會場和與會人員住地進行必要的保密檢查。

(二)涉密會議應當選擇在具有保密條件、保證會議祕密安全的場所召開。

(三)嚴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會議人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四)明確會議保密紀律,不得對外泄露會議內容;絕密文件只能在會議室內使用,會後立即收回;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或錄音。

(五)禁止使用無線擴音設備。

(六)需要新聞媒體報道的稿件,必須送會議主辦方和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核。

(七)涉密會議應指派專人管理會議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嚴守保密規定,對會議文件和材料進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與會人員對會議文件、材料、記錄本要妥善保管。

(九)會議結束時,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應如數收回;需要與會者帶回傳達貫徹的文件、材料應嚴格按照攜帶密件外出的規定攜帶;文件帶回單位後,應及時交保密員按密件管理規定妥善保管。

(十)會議結束後應及時清點文件,清查會議場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資料、筆記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祕密不説。

(二)不該問的祕密不問。

(三)不該看的祕密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

(七)不在家屬、子女、親友面前和公共場所談論祕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祕密事項。

(十)不攜帶涉密文件、涉密筆記本電腦或移動存儲設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責任追究

涉密人員未嚴格執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內容的筆記本電腦及移動設備遺失的,或發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違反保密工作紀律的,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十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委組織部全體幹部。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篇六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彙報、先進事蹟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範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後,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後,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範、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准後,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繫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後,由辦公室蓋印後按發文範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後,文件櫃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遊、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涉密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祕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祕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涉密會議和重大涉密活動要明確保密範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並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涉密事項。

6、對重要會議內容和羣眾涉案事項的情況不得在任何場合泄漏,如發生丟失、泄密事件,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7、機關印章由專人管理,用印必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保密工作制度 篇七

體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市教育體育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體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幹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2次。

(二)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説的不説,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祕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管理

1.召開涉及祕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准,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祕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6.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管理

1.祕密文件的傳閲,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閲範圍。閲讀祕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祕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閲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局辦公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祕室、文印室、檔案室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祕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並妥善保存;文祕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櫃;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的上網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各處室的涉密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祕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祕密信息。

(五)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祕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複印管理

1.不得擅自複印密件,如工作需要複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複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複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准;複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准。

2.密件複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燬。銷燬密件時,應登記造冊,並經分管領導審批,銷燬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並及時報告保密部門,儘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 篇八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

(二)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

(八)不隨便存放祕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普通郵局傳遞祕密文件;

(十)不攜帶祕密材料外出參觀、遊覽。

二、文書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啟封后,當天登記。按密級及一般文件分類登記並編好順序號,貼上文件呈批傳閲箋,於當天或第二天送辦公室主任閲批,然後根據辦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見,分別將文件送給有關部領導和有關科室。

2、凡是急件、會議通知或時間性較強的文件,必須隨收隨送,儘快送到有關領導。其他文件亦要抓緊傳閲,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傳閲完。

3、凡是祕密以上的文件,必須在當天內閲讀,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處,以確保文件的安全。無密級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與一般文件分開存放。

4、認真做好文件的防盜、防失、防竊、防蟲、防潮等防護工作。一切文件和檔案應放在指定的保密櫃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歸檔工作。立卷歸檔的案卷,有關部門或個人需查閲時,需經辦公室領導同意,才能准予查閲。

6、定期檢查清理文件,做到傳閲文件不積壓,不出錯漏,不丟失。按區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祕密文件。部內印發剩餘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沒有保存價值的資料等統一送到定點紙廠化漿。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須有領導籤批。

2、祕密文件應按規定標明密級。打印錯的祕密材料及未公開的幹部任免討論材料要及時用碎紙機碎掉。印製祕密文件過程中所形成的蠟紙、襯紙、清樣、廢頁、廢件等應及時銷燬,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資料應放入抽屜內,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閲。

4、電腦打字、文印室一般情況下不得隨便進入。

5、打字員應嚴格保守國家祕密,不得將有關祕密的內容向外泄漏。

(三)發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發前,要檢查分發份數與實印份數是否相符,發文範圍是否確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辦文科室協商,處理後方可分發。

2、祕密、機密、絕密和急件、特急件、親收件要在信封上標明。同一信封內裝幾份不同內容、不同文號的文件,必須在信封上標明。

3、信件在轉發出前,要再次清點核對,收文的單位數與件數是否相符,收文單位是否準確。

4、收發文均要辦好籤收。

三、電腦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電腦日常維護由各科室派專人負責,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復的故障,須向辦公室通報情況,由辦公室負責落實聯繫專業維修部門進行修理。辦公室負責保管各科室電腦維修的有關資料、指導各科室使用有關電腦設備及聯繫專業維修部門保養、維修電腦設備。

2、各科室使用的電腦必須安裝由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防電腦病毒軟件,並經常做好防電腦病毒軟件的升級工作。對交換、複製、下載的。資料要做好防電腦病毒工作。如使用電腦過程中發現電腦被感染病毒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迅速向辦公室報告,採取適當措施防止電腦病毒的擴散,待病毒清除後方可繼續使用。

3、必須嚴格執行使用電腦的有關保密規定,加強對保密資料載體(磁盤、移動硬盤、記憶棒、光盤、打印紙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進行使用、複製、轉送、攜帶、移交、保存、銷燬。對有保密要求的電腦和資料載體,不得聯接在Internet網中進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時,要自覺接受區國家保密局等國家保密部門依法進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監督和檢查。

4、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不得瀏覽、下載黃色及反動網頁及資料。

5、本部電腦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其他單位使用,如確需外借的,必須經部領導批准。

四、複印機管理保密制度

1、複印祕密級以上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登記制度,嚴禁私自複印和濫印文件。

2、複印祕密文件要請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履行審批、登記手續,並將複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複印機由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

五、其他

1、手機使用要嚴格按照《關於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規定,召開重要會議時必須關閉手機,不得在固定電話、手機中談論祕密事項或內部事項。

2、如發生泄密問題時,要及時、主動向部領導如實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篇九

根據省委保密委員會和區保密委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發、傳遞、送閲、打印、辦理、保管、歸檔過程中,必須建立明確的責任制,防止文件丟失和發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規定的範圍閲讀和傳達,未經批准,不許隨意擴大範圍。

3、涉密文件和密碼電報,必須由專人統一管理,限定知悉範圍,嚴禁把文件放在辦公室或交給他人代轉。

4、在起草文件中,凡內容涉及國家祕密的,應按涉密公文的有關規定,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祕密。

5、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轉發、翻印和複印祕密文件。

6、借閲祕密文件,須經有關領導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閲祕密文件。

7、個人外出開會帶回的會議祕密文件,閲辦完後應及時交送相關人員保管。

二、檔案保密

1、辦公室的文書檔案,統一由辦公室相關人員管理。

2、查閲檔案,基層單位必須持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閲內容,並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

3、查閲檔案時,只許查閲登記範圍,不許翻閲其他部分或摘抄無關的內容。摘抄的有關內容經審核無誤後,方可蓋章。

4、查閲祕密文件、資料時,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查閲或抄錄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或查檔室)進行,不許將案卷帶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辦公室管理的幹部人事檔案和有關專案材料,由專人保管,其外調查閲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保密

1、召開的各種會議,凡涉及黨和國家祕密以及有關事項不能公開的,都應保密。

2、會議作出的決定和討論中涉及保密事項的,除由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傳達辦理外,其他人員不得在正式公佈會議內容之前向外透露。

3、會議的議題及列入會議討論的材料和記錄本,必須完整地立卷歸檔,不得丟失。

4、查閲會議記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會議印發的機密性文件、資料等,應在會上宣佈管理辦法或在會議結束時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祕密”、“機密”、“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規定的涉密計算機上打印,並由相關人員協助校對、裝訂。

2、打印的祕密文件,應按規定的份數印製。打印完的廢頁,應妥善保管,定時燒燬。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蠟版,下班時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4、打印、校對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準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準將文件私自帶出傳閲或送給他人;不準將未正式公佈的文件內容向外傳播、擴散。

五、機要通信保密

1、機要通信工作必須堅持“保密、安全”原則,在保密、安全、準確的基礎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機要信件,必須做到件件有登記,收件人有簽字手續,責任分明,有據可查。

3、機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須交文書機要室投送,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投送。

4、投送機要信件,必須由機要通信人員親自投送,不準委託其他人員捎帶,不準攜帶信件到公共場所參觀、遊覽、購物。

5、不準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機、計算機等手段談論和傳輸祕密事項。

6、利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傳輸和處理祕密文件、信息時,必須採取技術上的保密措施。

7、司機聽到領導同志談論的機密事項,不準向他人傳播。

六、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嚴守紀律,模範執行保密制度。

2、祕密文件在收發運轉過程中,要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不準丟失。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祕密事項。

4、個人不得長時間保存祕密文件。閲辦完的祕密文件應及時向機要部門清退歸檔。

5、不準將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參觀、遊覽、探親訪友或者參加外事活動。

7、不準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誌及電台、電話台投寄涉及國家祕密內容的論文、稿件、圖文聲像製品。

8、不準為個人摘抄祕密文件;不準將祕密文件私自帶出或借出;不準向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知悉者泄露和傳播自己知道的祕密事項。

9、不準隱瞞泄密事件。發現丟失祕密文件,應採取措施追查尋找,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10、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進行清理登記移交,手續交接清楚後方可離開。

七、領導幹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黨和國家祕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閲辦祕密文件、資料。

3、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通訊設備傳輸黨和國家祕密。

4、不得使用未經技術檢查的進口保密通訊設備(包括配套設備)。

5、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祕密,經常教育和嚴格要求部屬認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8、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9、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保密局、海關總署《關於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10、不在接受記者採訪以及同境外人員會談、交往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11、及時將閲辦完畢的祕密文件、資料清退、歸檔;離開辦公室時,應將閲辦的祕密文件放入文件櫃內。

八、計算機上網保密管理規定

1、己確定為國家祕密,機密,絕密的文、電、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微機。如果祕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時,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必須單機處理,處理完畢後要及時刪除,並對該機進行技術處理,否則不得與系統網絡進行連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貝到磁盤、磁帶、光盤等媒體中帶回家或隨身攜帶。存儲過涉密文件的媒體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由專業人員進行保密技術處理。

3、嚴禁在接入國際互聯網的微機中處理公文,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上網微機不辦公,辦公微機不上網的規定。

4、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定期對自己輸入微機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查看數據的最後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的要及時告知系統管理員,並做好紀錄,如果是重要文、電、資料的,必須告知有關人員。

5、聯網微機使用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關於國際互聯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6、各處室、直屬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網站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不得散佈謠言,不得泄漏國家機密。

九、法律責任

1、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