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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地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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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地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單位地震防災減災應急預案 篇一

一、演習時間

二、演習地點:

三、演習指揮體系:

總指揮: xx

副總指揮:xx

組長:

成員:

四、應急演練科目及預期目標:

(一)緊急避震:當假定地震發生時,各班當堂授課教師快速有序組織本班學生躲到桌子下面,雙手抱頭,防治頭部受傷。

檢驗師生應急避險方式的科學性和避險場所的安全性。

(二)緊急疏散:當聽到緊急疏散指令後,各分隊工作人員快速到位,各班當堂授課教師迅速有序的組織本班學生撤離出建築物,前往我校的地震避險場所----操場。

檢驗緊急疏散路線設計的合理性、避難場所的安全性()和師生緊急撤離時的組織紀律性。

五、撤離路線:

同出操路線。

1.教學樓各樓層負責人:

一樓:x 二樓: 三樓: 四樓: 綜合樓:

2.發生地震時,各班當堂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雙手抱頭躲到課桌下面,聽到疏散信號後,迅速有序的組織學生快速離開建築物,在疏散過程中,雙手抱頭,聽從安全員的引導,不要驚慌。

3.樓梯拐彎處的安全員:(地震發生後,安全員要儘可能的到達自己的疏散位置)

教學樓東南角樓梯:

一樓和二樓交接處:

二樓和三樓交接處:

三樓和四樓交接處:

教學樓東北角樓梯:

一樓和二樓交接處:

二樓和三樓交接處:

三樓和四樓交接處:

教學樓西邊樓梯處:

一樓和二樓交接處:

二樓和三樓交接處:

三樓和四樓交接處:

綜合樓樓梯處:

一樓和二樓的交接處:

二樓和三樓的交接處:

三樓和四樓交接處:

一樓出口處:

辦公樓:發生地震時所有老師快速的雙手抱頭躲到辦公桌下,聽到疏散信號後,有序的離開辦公室,前往操場,黨員教師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注意保護老教師、有身孕的教師及生病教師。(如地震發生時,辦公室有學生,教師要保護好學生的安全。)教師在疏散時要儘可能照顧到一同疏散的學生。

疏散途中:

廣播信號:

疏散集中地(田徑場)指揮:

4.各隊要在總指揮的指揮下,有序、有效的採取行動,將地震傷亡減到最小。

5.疏散時,各班按照平時演練的情形進行疏散,團員同學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大同學照顧小同學,男同學照顧女同學。

6.一切行動聽從指揮。疏散時,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蜂擁爭相向外擁擠;第三疏散時同學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在老師的帶領下迅速疏散到操場。

7.到達操場後,各班班長和體育委員迅速檢查()本班人數,並將人數報到集中地指揮汪小寶老師處。

8.集中地指揮快速的統計結果向總指揮彙報。

六、行動信號:

發生地震鳴36秒 停24秒 反覆3遍

地震結束 疏散信號 鳴6秒 停6秒 反覆15遍

七、演習程序:

1.假定地震發生,指揮部發出啟動演練暨緊急避險指令。

2.師生就近緊急避險。

3.假定第一波地震平靜,指揮部發出緊急撤離指令。

4.師生緊急撤離,疏散到臨時避難場所。

八、要求:

1.明確責任,負起責任,演練開始前要到達所負責的崗位,每層的樓梯口、疏散路線每個拐彎處等,都要有人負責。

2.要嚴肅,要當作是真的地震發生,而不是一種遊戲。

3.及時糾正學生不正當的動作。

4.當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作出處理。

5.集合後及時清點人數。

最新地震應急預案 篇二

一、編制目的

為保證學校地震應急工作有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給學校師生生命和財產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省地震局、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的震應急預案建設的意見》、《xx市地震應急預案》以及《xx市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校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工作原則

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學校各應急組立即自動按照本預案採取應急措施。全校教職工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一切為了學生”的思想,在出現公共突發性事件的危急時刻,學校領導和老師,特別是共產黨員、中青年老師和學生幹部要發揚吃苦耐勞,勇於奉獻精神,以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宗旨。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學校要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高度重視安全和可能發生的災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在地震災害發生時,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集中,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本應急預案分發到每一個成員,定期組織温習。預案的實施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在地震發生後,由於相互推諉、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應有的生命或財產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衞組等應急工作機構。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個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

六、震前應急準備

震前應急準備工作是在本預案頒佈後,當臨震的預報發佈後的緊急情況下完成的。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地點及通訊方法: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學校操場正中,總指揮電話:

2、由指揮部辦公室定期修訂學校預案,並組織指揮部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抗震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並落實數量明確到人;學校經常組織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

3、疏散組要制定人員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線、疏散場地環境平面圖並在校辦公室備案;

4、搶險救災組熟悉預案,明確職責,尤其對水、電設施及火險等事件要經常開展訓練;負責搶險工具、器材、設備的落實;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6、出現地震謠傳,校辦公室要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培訓,提高師生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證學校安定。

七、臨震的應急反應

學校接到上級有關部門發佈的破壞性地震臨震的預報後,校領導主持召開應急會議,宣佈校區進入臨震的預報期,佈置防震工作,有關部門和人員應迅速進入臨震的應急狀態,按本預案和各部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學習和熟悉地震應急預案、應急工作程序,廣泛開展防震科普知識的培訓、避震及疏散演練,落實保障搶險救災設備、物資,檢查並排除水、火、電、暖設施和危險建築物安全隱患。

學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應急反應

1、召開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震情,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向上級抗震救災領導機構報告防震減災措施。

3、向學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組長宣佈有關抗震救災方面的規定。

4、掌握地震動態並隨時向上級抗震救災領導機構和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組長通報。

5、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佈的地震動態宣佈臨震的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範圍。

6、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援專業小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7、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8、督促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9、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掌握的各類災情信息(校辦公室為災情速報小組)。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

八、震後搶險救災

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即刻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學校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開展震後搶險救災工作。

1、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指揮各部門按職責全力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根據災情,及時組織救援隊伍的任務,迅速開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

5、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的有關部門的指導

6、必要時請求援助。

九、安全防護及救援行動

應急疏散組:具體制定師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動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師生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搶險救災小組:協調組織開展前期校區內搜救工作;進行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出現重大災情,請求上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校區搜救救援行動;對震後破壞的供排水、電、校內路、基礎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和保護校內重點文檔資料、重要設施,組織師生員工搶救被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搶險。

醫療救護小組:協助醫療救護部門開展校區疾病預防控制和水源監督、食品衞生監測工作。搶救被壓埋人員,協調醫藥管理部門迅速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安全保衞小組:維持治安。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保衞科儘快組織人力,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校園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學校公共財產、救濟物品集散點、重點實驗室的警戒。

十、附則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地震的應急預案 篇三

為確保學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組成

1、領導小組

學校防震減災工作在上級領導下組織實施。

組長:王小鵬校長

副組長:劉瓊珍、胡素雲、楊曉霞組員: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賀紅梅、智濤、劉志鵬、王濤、吳開軍、呼延

總務處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倪宏宇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揮全系統防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穩定。

二、臨時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物的管理,加強對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學校行政人員立即趕赴學校,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領導小組在校長室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開始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根據上級的命令、指示,通過電話,口授,會議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20xx年5月份進行了修改,從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地震應急預案 篇四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國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和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組織體系

2.1國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響應機制

3.1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佔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2分級響應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地震發生在邊疆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其他特殊地區,可根據需要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地震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監測報告

4.1地震監測預報

中國地震局負責收集和管理全國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提出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機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羣測羣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預報的震情決策發佈地震預報,組織預報區加強應急防範措施。

4.2震情速報

地震發生後,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並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災情報告

地震災害發生後,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民政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組織開展現場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報國務院,並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公安、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鐵道、水利、建設、教育、衞生等有關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5、應急響應

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災情和抗災救災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同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地震、消防、建築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千斤頂、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裝備,搶救被掩埋人員。現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5.2開展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

迅速組織協調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羣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後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衞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衞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衞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5.3安置受災羣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羣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羣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採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羣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5.4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樑、隧道等交通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羣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5.5加強現場監測

地震局組織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台站,實時跟蹤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對震區及全國震情形勢進行研判。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禦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範因強餘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水庫、水電站、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對核電站等核工業生產科研重點設施,做好事故防範處置工作。

5.7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羣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羣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8開展社會動員

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明確專門的組織機構或人員,加強志願服務管理;及時開通志願服務聯繫電話,統一接收志願者組織報名,做好志願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根據災區需求、交通運輸等情況,向社會公佈志願服務需求指南,引導志願者安全有序參與。

視情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活動,加強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和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必要時,組織非災區人民政府,通過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形式,對災區羣眾生活安置、傷員救治、衞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和生產恢復等開展對口支援。

5.9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入境救援行動,按規定辦理外事手續,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加強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採訪。

5.10發佈信息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地震災害信息發佈工作,迴應社會關切。信息發佈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

5.11開展災害調查與評估

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徵、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等。民政、地震、國土資源、建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災區範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築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5.12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指揮與協調

6.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後,根據中國地震局的信息通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做好災情航空偵察和機場、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2)總參謀部、民航局採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闢臨時機場,並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國家通信保障及時採取應對措施,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儘快恢復本部門受到損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

6.1.2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羣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後,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發動基層幹部羣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羣眾,防範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1.3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或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實施國家地震應急Ⅰ級響應和需採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羣眾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範處置、社會治安、救災捐贈與涉外事務、涉港澳台事務、國外救援隊伍協調事務、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信息發佈及宣傳報道等工作組,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衞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倖存者和被困羣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和裝備,支援災區保障受災羣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羣眾醫療救治、衞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跨地區大範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衞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範次生衍生災害。對於已經受到破壞的,組織快速搶險救援。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隊伍,佈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指導做好餘震防範工作。

(7)協調加強重要目標警戒和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旅遊、跨省(區、市)和幹線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組織統一發布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

(11)其他重要事項。

必要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瞭解災區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和災區需求情況,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工作部署。

(2)根據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調集應急物資、裝備。

(3)協調指導國家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參與抗震救災行動。

(4)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地方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協調安排災區傷病羣眾轉移治療。

(6)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重大次生衍生災害。

(7)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的其他任務。

6.2重大地震災害

6.2.1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制訂搶險救援力量及救災物資裝備配置方案,協調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範和應急恢復等工作。需要國務院支持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2.2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相關信息,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或者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請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議,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衞生救援隊伍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倖存者和被困羣眾,轉移救治傷病員,開展衞生防疫等。必要時,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組織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災物資。

(3)指導、協助搶修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

(4)根據需要派出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範、羣眾生活、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基礎設施恢復等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5)協調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6)需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6.3較大、一般地震災害

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範和應急恢復等工作。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實際需要或下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協調派遣專業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組織調運抗震救災物資裝備,指導市(地)、縣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根據災區需求,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地方做好地震監測、趨勢判定、房屋安全性鑑定和災害損失調查評估,以及支援物資調運、災民安置和社會穩定等工作。必要時,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衞生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7、恢復重建

7.1恢復重建規劃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後,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

7.2恢復重建實施

災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災後恢復重建。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實施給予支持和指導。

8、保障措施

8.1隊伍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武警部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醫療衞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託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鑑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關研究機構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築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8.2指揮平台保障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震應急指揮平台,實現震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8.3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的生產供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並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中央財政對達到國家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8.4避難場所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證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8.5基礎設施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啟動應急衞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有效、暢通。

廣電部門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確保羣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發佈的權威信息。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地震現場應急裝備的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公安、交通運輸、鐵道、民航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採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8.6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願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制定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對港澳台地震災害應急

9.1對港澳地震災害應急

香港、澳門發生地震災害後,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報告震情,向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通報情況,並組織對地震趨勢進行分析判斷。國務院根據情況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慰問電;根據特別行政區的請求,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衞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支援。

9.2對台灣地震災害應急

台灣發生地震災害後,國務院台辦向台灣有關方面瞭解情況和對祖國內地的需求。根據情況,祖國內地對台灣地震災區人民表示慰問。國務院根據台灣有關方面的需求,協調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衞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援助救災款物,為有關國家和地區對台灣地震災區的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應急

10.1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庫、核電站等重要設施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並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中國地震局加強震情趨勢研判,提出意見報告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人民政府督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聞及信息發佈與宣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應急

海域地震事件發生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海洋主管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等通報情況。國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後,立即開展分析,預測海域地震對我國沿海可能造成海嘯災害的影響程度,並及時發佈相關的海嘯災害預警信息。當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險、原油泄漏等突發事件時,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海上應急救援。當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電纜中斷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搶修。當海域地震波及陸地造成災害事件時,參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相應級別實施應急。

10.3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當火山噴發或出現多種強烈臨噴異常現象,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中國地震局派出火山現場應急工作隊伍趕赴災區,對火山噴發或臨噴異常現象進行實時監測,判定火山災害類型和影響範圍,劃定隔離帶,視情向災區人民政府提出轉移居民的建議。必要時,國務院研究、部署火山災害應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支援。災區人民政府組織火山災害預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轉移居民。

10.4對國外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外交部、商務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及時將瞭解到的受災國的災情等情況報國務院,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國際救援和援助行動。根據情況,發佈信息,引導我國出境遊客避免赴相關地區旅遊,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協助安置或撤離我境外人員。當毗鄰國家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造成我國境內災害時,按照我國相關應急預案處置。

11、附則

11.1獎勵與責任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2預案管理與更新

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預案實施後,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同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學校、醫院,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核電、礦山、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1.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11.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地震應急預案 篇五

一、編制目的

提高應對破壞性地震災害的能力,保障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條例》、《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地震應急與救援辦法》、《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濰坊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濰坊市地震應急預案》、《安丘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災害,統一領導、綜合協調。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處置破壞性地震災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急與救援行動。

四、組織體系

1、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及主要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揮全系統防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穩定。

3、職責分工

劉連軍校長負責定時召開防震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防震安全有關事宜。

孫業森副書記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地震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地震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防地震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1)通訊組:組長:劉洪增

(安全辦公室主任)成員:辛寶福、徐永坡(地震發生時,負責立即通知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搶險救災)

(2)搶救組:組長:張彩蓮(教務處負責人)成員:辛中華、劉方義、徐效友、杜錫文、張千順(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地震發生時受傷師生及受傷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3)緊急疏散組:組長:辛連君、李磊磊

成員:級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部、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負責學生各樓層學生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

(4)後勤保障組組長:徐新軍、劉德福成員:徐孝友、杜錫文、魯太剛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車輛、人員,第一時間奔赴事發現場,確保後勤保障有力。

(5)事故調查組成員:辛中華、劉方毅

職責: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審核後上報安丘教育局安全科。

五、預防的措施

1、學校利用廣播、宣傳欄,班主任利用板報、班會及安全教育課觀看影視資料等對學生進行防震常識安全教育。

2、學校定期開展防震安全應急演練。

六、應急準備

1、一旦發生地震,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撤離建築物內,到操場安全的地方集合。

2、如不能及時撤離時,在樓內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找相對安全的角落、切斷電源等),防止災情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

4、領導組成員要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並組織施救工作。

七、善後處置

1、搶救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迅速組織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營救人員,並及時將傷員送往指定醫院就醫。

2、妥善安置人員,搶救物資:根據地震受災情況,及時安排好師生的生活設施,並組織人員及時搶救學校的財產。

3、處置險情:當遇到險情時,現場指揮員應根據地震局的通報情況,沉着、冷靜、果斷地作出正確判斷,科學地組織搶險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災,迅速將人員、物資撤到安全地帶。

4、維持秩序:應急救援人員應維護好現場搶險救援秩序,做到有條不紊地疏散人員、物資、護送傷員等工作。

5、做好宣傳工作,穩定師生的思想,做好家長的工作。

地震應急預案 篇六

為了保證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帶來的損失和社會影響,區地震局於20xx年制定出《XX區地震應急預案》,並於20xx年做了修訂。

一、應急預案體系基本情況。

由區地震局牽頭,制定出《XX區地震應急預案》,每年演練2—3次,主要是選擇中國小校,有時也與消防等單位聯合演練,首先進行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講解,然後進行演練,最後對本次演練進行點評。聘請市地震局業務科室人員和淮北師大防震減災大學生志願者參加。

二、近年來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我們按照應急預案的構成,不斷補充和完善,力求做到簡潔、全面、可具操作性,每次演練後進行點評和評估。由於去年區地震局申請建設了地震體驗中心,使中國小校師生全部進行體驗和演練。目前,各學校演練時間安排已排至2016年年底。

三、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由於地震應急預案涉及面廣,所以協調機制十分重要,另外一些硬件設施完善,物資儲備情況等都是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應急預案編制應根據實際情況,立足實戰,加大投入力度,認真落實各種硬件設施,同時及時進行修訂,使應急工作更科學、合理、一旦發生地震,發揮應有的作用。

地震應急預案 篇七

為了有效地保證師生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緊急疏散原則:

指揮得力、謹慎從事、全體動員、及時疏散、保護師生、減少損失。

二、處置應急事故的組織:

學校安全疏散領導小組:

組長:沈漢力

副組長:林清燦、李雪蓮、柯雙喜

組員:全體教師

三、地震臨震應急反應:

(一)緊急避震

1、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儘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匆忙逃離教室。

2、在教室內的學生,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採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體儘量小,躲到桌下或牆角,以保護身體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隻手用力抓緊桌腿或牀腿。在牆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後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枕頭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4、卧倒或蹲下時,也可以採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牆,兩隻胳膊在額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學,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的地點,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口邊。

6、在教室外的同學,應跑到空曠的地方,要用雙手放在頭上,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築物和電線。

7、老師要按預先的分工,迅速到每個教室檢查避震的情況,發現有采取不正當措施的,要及時糾正。

(二)緊急疏散:

根據學校各年級所處位置及學生年齡特點,緊急疏散的具體要求是:

1、拉響警報:學校辦公室在地震發生的第一時間拉響警報,聽到警報(鐘聲)後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組織本班級學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鐘後沒有大反應,學校再次拉響警報(哨聲),各班級應馬上按照學校規定的緊急疏散路線快速、有序地撤離教學樓。同時,柯雙喜老師負責向120求救;沈漢力校長向上級領導彙報情況。

2、組織疏散:

(1)安全疏散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全校師生疏散逃生,班主任及當時上課的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疏散逃生。

(2)疏散路線説明:

a、各班學生依次分兩列縱隊從教室前後門出,不擁擠,有序排好兩列縱隊。

b、六(1)、五(1)班從教學樓過連廊往綜合樓樓梯下樓直接到操場;

四(1)、四(2)班從教學樓過連廊往宿舍樓樓梯下樓直接到操場;

三(1)、三(2)班從教學樓左側樓梯下樓直接到操場;

二(1)、二(2)班順教學樓右側樓梯下樓直接到操場;

一(1)、一(2)、一(3)班直接到操場。

c、教室內學生疏散指揮人員安排:

當時在教室上課的教師迅速組織學生排隊,帶領學生有次序下樓疏散;

當時在辦公室內辦公的班主任、隨班教師立即前往樓道口等待本班學生,遇到本班學生後立即協同任課教師帶領本班學生到操場,按升旗儀式隊伍位置安排集結隊伍。

上體育課的班級立即在操場集合,由上課的體育教師帶領學生到安全地帶集結。

3、救護摹擬演練:

(1)救護人員安排

由林清燦老師及時聯繫衞生所衞生員到校內處理傷病員。

a、不擔任教學任務及疏散任務的教師在操場待命,及時把傷情較重的師生送往醫院。

b、帶領本班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後,不擔任班主任的男教師如當時沒有帶班任務,則立即到操場待命,參加救護組工作。

(2)操作過程

a、發現學生受傷,所在班科任老師應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

b、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轉移受傷學生至安全地帶(操場)。

c、先由衞生所衞生員進行急救,待120救護車到達後送湖頭醫院就醫。

四、疏散要求:

1、聽到學校發出的警報聲後(鐘聲),教學樓全體師生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點:按集會位置在操場集中,如情況需要,再聽從指揮安排。

3、在撤離時給學生講清楚,地震時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一窩蜂似地往外擠,應在老師的帶領下,全班同學一齊行動,把桌椅擺放得有利於避震;與外牆和窗户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外牆倒塌或玻璃破碎時傷人;避開室內的懸掛物;留一定的通道,便於震時緊急撤離;把年小體弱或殘疾的同學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離的地方。震後有秩序的撤離。

五、注意事項:

1、做到不驚慌、採取就近避險。

2、必須按疏散線路疏散,下樓時各班成兩路縱隊下樓,以免碰撞、擁擠、踩傷。

3、遇到災情,千萬不要跳樓。

4、當堂教師負責指揮學生疏散,不得擅離崗位,有秩序將學生撤離到操場。

5、疏散過程中,以雙手護頭或書包、書本護頭,以防被砸。

6、疏散過程中,要迅速,要排隊有秩序前進,不要慌亂奔跑,不要爭先恐後。

7、疏散途中不能穿過建築物,要儘量避開建築物和電線。

8、各班學生到達集中地後,學生要蹲下,保護頭部。等到演練結束後,以班為單位集隊,各班應立即清點人數,並向校長報告。

六、自救互救:

疏散後,各工作小組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震後的自救工作。

七、災情速報:

災情速報對象:災情內容向上級地震部門、中心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