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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08W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學)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學校師生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2、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見附件),設立應急公共衞生知曉事件處理辦公室——醫務室;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出現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分鐘內趕到常設辦公室,研究制定應急措施,並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學生收聽季節傳染病的知識講座,讓學生了解季節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杜絕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亂。

4、建立嚴格的校園環境衞生、教室衞生、辦公室衞生、學生宿舍衞生、飲食衞生等檢查制度。

5、要求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6、遇有學生突發羣體性(1個班3人以上同時出現)公共衞生事件,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上報醫務室;醫務室必須及時向學校指揮領導小組彙報,同時報告市教育局體衞工作站及市、區兩級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瞞報、漏報和謊報;並積極採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時聯繫家長,學校迅速聯絡醫院進行診治,醫務室積極配合疾病控制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7、在羣體公共衞生事件突發時,學校在疑似症狀未確定時,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做好隔離處理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8、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本預案自行啟動。

市一中 20xx年9月1日

市一中(中學)處理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小組成員:

工作小組成員: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衞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衞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衞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衞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衞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衞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衞生室,由衞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衞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衞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衞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衞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衞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衞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衞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繫,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衞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繫,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台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衞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衞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羣防羣控,協助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衞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衞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衞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總則

(一)目的

制定《烏龍鎮突發公共事件衞生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烏龍鎮衞生預案”)的目的是:落實《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基層衞生應急能力,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控制與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政策和預案為依據,在分析掌握各類危險因素分佈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本鎮自身實際情況,編制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分級

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霍邱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

(四)適用範圍

《烏龍鎮衞生預案》適用於我鎮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鎮居民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烏龍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衞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羣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村應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衞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村應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衞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羣專結合,科學防控

本鎮要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強調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二、烏龍鎮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烏龍鎮應急指揮機構

烏龍鎮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其職責:

(1)組織和動員本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6)培育本鎮服務民間組織,組織開展本鎮志願者服務活動。

(二)烏龍鎮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烏龍鎮應急辦公室:負責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協調工作;組織制訂、修改本鎮預案;組織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和演練;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做好學校、建築工地等高危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組織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三)烏龍鎮衞生應急技術機構

烏龍鎮衞生院的職責應有:

(1)能力建設: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

(2)技術支撐:參與制訂《烏龍鎮衞生預案》,承擔技術方面的編制工作,技術方案應與現有的技術規範、方案保持一致;指導、協助駐本鎮各單位、村委會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村級衞生診斷”,分析本鎮內各類公共衞生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開展本鎮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管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報告本鎮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

(4)措施落實 :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和專業防控機構,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協助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四)烏龍鎮其他相關機構

(1)村委會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村民參與衞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技能培訓和演練;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保證衞生等部門執行公務,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3)駐本鎮單位

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並逐步完善本單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單位內部的衞生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4)村衞生室、個體診所

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衞生行政部門、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應急工作任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5)本鎮內其他社會團體與組織

本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社會團體與本鎮志願者組織,應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一)監測

作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的網底,烏龍鎮衞生院應做好和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衞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應包括本鎮內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的醫療衞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等。

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衞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範》、《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通報

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本鎮組織和村民通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充分利用本鎮或單位的有線電視、電話、廣播、公告欄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設村級預警、信息通報系統。

四、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一)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警時,本鎮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在本鎮內發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鄰近鄉鎮或上級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本鎮各相關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鄰近鄉鎮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反應措施

本鎮內一旦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本鎮的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1、户胡鎮

(1)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開展村級動員,組織本鎮內各有關單位、羣眾組織、社會團體,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鎮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衞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和衞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公共場所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內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

(3)本鎮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衞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採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衞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通知急救中心對中毒病人實施搶救;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羣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發佈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本鎮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5)採購、接收、分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6)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羣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後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

2、鎮衞生院

(1)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2)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及時報告。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管理;指導病人家庭消毒。

(4)按專業機構要求,對本鎮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6)開設諮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羣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並指導本鎮居民正確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隨訪與醫療服務工作,落實康復期病人的各項防控措施。

(9)根據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對村民進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10)指導駐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協助做好對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3、駐本鎮單位

(1)按照本鎮和上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管理與報告工作;對本單位的病人、疑似病人進行登記造冊;落實對人員外出限制等措施,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單位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

(3)執行政府對本單位實施的封鎖、隔離措施。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單位內應急隔離場所,做好封鎖、隔離期間本單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單位內防護用品、消毒設施的採購、供應、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單位內部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解釋和健康教育工作。

(6)開展單位及周邊地區的消毒、殺蟲、滅鼠和環境衞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單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4、派出所

(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

(2)保護並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衞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

(4)與衞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5、村民委員會

(1)當本鎮內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2)當本鎮內發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職業中毒時,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羣眾疏散,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3)根據實際需要和衞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並對專業防治機構認為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

(4)接種、分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為隔離者提供生活必需品、處理生活垃圾。

(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員羣眾開展公共場所和家庭內的消毒工作。

(6)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特點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本鎮居民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本鎮村民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由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終止。

五、善後處理

(一)評估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結束後,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組應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進行自我評估。有條件的村,可對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經濟評估。自我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理措施效果評價、本鎮資源的動員與組織情況、本鎮各相關組織的協調與配合情況、對上級職能機構開展現場處理工作的配合情況、物資及經費使用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

(二)恢復與重建

動員本鎮各界力量,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調動本鎮各類資源,開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復和重建。

(三)獎勵與表彰

根據上級要求,本鎮提出獎勵的建議名單並報有關部門。對本鎮內參加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並對其事蹟和精神進行宣傳。

(四)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撫卹和補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落實有關待遇。

(六)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組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六、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一) 信息系統

建設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完善本鎮信息報告、交流與溝通制度,為上級衞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村委會、駐本鎮各單位應完善本鎮的電話、廣播、公告欄等基礎設施,制定並及時更新本鎮成員通訊錄,準確掌握本鎮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預防控制隊伍

户胡鎮衞生院應設立預防保健科(公共衞生科),培訓村衞生室等衞生服務人員,指導、組織、監督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開展。

(三)醫療救治隊伍

户胡鎮衞生院應承擔基本醫療衞生服務工作,並按照上級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牀;承擔或協助專業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四)建立志願者隊伍

發揮駐本鎮各單位和羣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志願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的原則,形成不同功能的應急小分隊,明確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職責,建立人員數據庫,加強志願者隊伍的培訓與演練。

(五)培訓與演練

加強本鎮衞生應急培訓工作,形成定期培訓制度,提高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特點,開展衞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訓,重點對本鎮中的安全員。衞生業務人員以及義務宣傳員等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徵兆的識別和應急反應等知識的培訓。積極參與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演練,並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在本鎮內組織開展模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本鎮應急準備、協調和應對能力,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六)經費和物資保障

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

我鎮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七)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調查我鎮地形地貌、建築設施、水流風向、駐本鎮各單位等基本情況,制定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避難和救助場所清單,繪製避難和救助場所分佈圖及標識,並報上級政府和專業防治機構備案。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上級政府,及時確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和救助場所,並在本鎮顯著位置張貼避難和救助場所的地圖及標識。被確定為臨時避難場所的單位,應服從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組的安排,並提供相應的後勤保障。緊急情況下,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組可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性質,即刻指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場所,並隨後報上級政府批准。

(八)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本鎮負責並協助組織駐本鎮各單位、羣眾組織和民間團體,開展廣泛的衞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羣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本鎮居民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衞生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九)駐本鎮各類社會單位的管理

本鎮應與教育、安監、公安、工商、農牧、交通、建設、通信、新聞、檢驗檢疫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部門應摸清本鎮內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分佈情況,配合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組織對駐本鎮各單位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