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場制度彙編之撤場管理規定
1.目的
規範商户撤場流程及其遺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損失,維護公司利益。
2、適用範圍
公司的所有商鋪撤場管理工作。
3、定義
撤場:合同到期正常終止、商户提出撤場申請或因違反合同約定公司要求其撤櫃等,按公司正常流程辦理撤場手續,並終止商户在廣場的經營行為。
逃場: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正常流程辦理撤櫃手續,自行終止在廣場的經營行為。
4、職責
4.1招商部負責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和辦理撤場手續。
4.2營運部負責商鋪撤離現場全過程的監控與管理,商鋪撤場場地驗收和商户逃場後的相關工作。
4.3物業後勤部負責對商鋪撤場/逃場的現場監管,對有逃場跡象的商户進行監控,對經營場地進行拆除與驗收。
4.4財務部負責費用核算與收取。
4.5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對逃場商户進行欠費追繳和逃場撤櫃扣押物品與遺留物品入庫、保存與處理。
5、程序
5.1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户撤場。
5.1.1商户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續簽意向,招商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1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户是否繼續合作。招商經理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招商部門經理、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户於合同到期前30天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户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户合同到期前30天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1.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户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户上報撤櫃申請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1.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交付租金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户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1.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户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為商户辦理撤場手續,保證商户正常撤場。
5.1.5物業後勤部根據《撤櫃審批單》中註明具體撤場時間通知相關設備人員做能源核算與商鋪撤場場地驗收的準備,並審核商鋪拆裝施工方案防止野蠻施工。物業後勤部核算能源費後立即將《撤櫃審批單》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招商經理。
5.1.6招商經理接到物業後勤部傳至的《撤櫃審批單》後立即填寫《撤櫃確認單》(詳見附表c),連同審批後的《撤櫃審批單》於撤櫃當天一併傳至財務部核算是否欠費,如欠費,商户補齊後方可撤場。《撤櫃審批單》由財務部保存。
5.1.7招商經理持財務確認無欠費後的《撤櫃確認單》和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需在《撤櫃確認單》上註明同意放行,並傳給物業後勤部,審核後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下發至商户。相關部門各執一聯,並將招商留存聯轉至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1.8商户持《撤櫃確認單》於撤櫃當天晚18點後直接撤出經營場地,並按商鋪拆裝施工方案現場施工,物業後勤部和營運樓層管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管。
5.1.9營運樓層管理人員、物業後勤部各設備人員與商户在撤櫃場地清空後,根據該商鋪《商鋪交接表》對撤櫃場地進行場地驗收,三方簽字確認後留營運部樓層保存。撤櫃場地如有損壞,商户須按公司標準賠償,賠償金可在裝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場地後,物業後勤部清理場地。營運樓層經理將《商鋪交接表》於次日早10點前交財務部保存。
5.1.11商户於合同結束後三個月到財務部結算貨款與保證金等費用。財務部根據《撤櫃審批單》和《商鋪交接表》給商户結算費用。
5.2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户已被確定為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2.1招商經理與商户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為,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户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
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核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2.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户撤場。
5.3.1商户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六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續簽意向,招商部門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3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户是否繼續合作,並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户於合同到期前3個月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户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部門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户合同到期前3個月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3.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户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户上報撤櫃申請與詳細的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3.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七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
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租金交付結算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營運樓層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户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3.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户到物業後勤部辦理租用臨時能源費的手續與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為商户辦理撤櫃手續,保證商户正常撤櫃。
5.3.5具體撤場程序參見本制度5.1.5-5.1.11程序。
5.3.6營運樓層經理在確定撤場後2天內組織物業後勤部人員、公司財務人員共同對商鋪內不可移動的物品與未撤走的物品進行登記與固定資產折舊核算,並與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人員交接
現場物品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由公司財務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商鋪《固定資產折舊審批表》轉營運樓層經理。經物業後勤部核對後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由營運部樓層經理和招商經理保存,以備在洽談新商户時使用。
1.4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户已被確定為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4.1招商經理與商户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為,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户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核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4.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強行撤場的處理辦法,包含百貨、獨立項目、商業街花車項目和邊角租賃項目。
5.5.1招商經理未與商户就撤場事宜達成一致,招商經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書》後附《商户違規操作單》,報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審批。審批後轉營運部並下發給商户。
5.5.2營運樓層經理在接到商鋪《解除合同通知書》後,知會物業後勤部,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户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台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並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台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5.5.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部綜合業務經理做合同終止。
5.6逃場商鋪的撤櫃處理辦法:
5.6.1營運樓層經理確認商鋪逃場後,營運樓層經理填寫《商户違規操作單》將撤場/逃場的情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見證人、確認人等)與商户欠費單做為證據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審批,審批後公司總經理審批,其他依據以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要求為準,各部門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確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6.2營運樓層經理得到商鋪逃場的公司審批意見後,知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安排具體人員協助營運樓層經理對商鋪內物品進行封存和商鋪裝修的拆除。
5.6.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6.4逃場遺留物品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户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台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
物品清點完畢後由營運樓層經理將《商品清點台帳》交公司行政部經理處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營運樓層經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庫賬簿登記,保留出入單據以便核查,公司行政部負責扣押物品的處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對商户的欠款進行追繳。
營運樓層經理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台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部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負責聯繫商户,並與之協調以儘量減少雙方損失。
如果與商户達成一致,則由營運樓層經理填寫《欠款/逃款商户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報經營管理中心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行政部審批。按公司審批意見執行。
如果與商户無法達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7商户合同未到期,商户申請撤櫃包含百貨類商户、邊角租賃類商户和特色店類商户、臨時經營商户和獨立項目商户。
5.7.1商户在合同執行期向招商部提出書面撤櫃申請,招商經理根據資源儲備情況與商鋪賣場經營情況與商户進行談判並洽談新商户資源。
商户同意繼續經營,商户撤回撤櫃申請。
新商户有簽約意向,招商經理(部門經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場,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進場裝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户進場。撤場商户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商户不同意繼續經營並且無新商户進場,招商經理在商户提出書面撤櫃申請第六十天後,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場。撤場商户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5.8臨時經營商户的撤櫃:
5.8.1招商經理在《臨時經營合作協議》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確定本期促銷到期後撤櫃的商鋪,並填寫《撤櫃審批表》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傳至營運樓層經理處。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安排臨時商鋪撤場。
6、記錄
《解除合同通知書》、《撤櫃審批表》、《撤櫃確認單》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户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由營運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參考文件
《招商管理制度》
8、附錄
1、管理員既會管理,又會經營雙重角色;
2、有良好的管理服務意識,要擺正個人位置,做好專櫃及員工的商場管理工作;
3、擅作點滴小事,做好細節管理,完成本職工作;
4、對集團購物要了如指掌,包括訂金接待程序、支票接待方式,談判技巧、跟蹤服務、送貨等;
5、規範簽字(退換貨、放行條、批假條、加班等);
6、合理解決顧客投訴、協助專櫃處理顧客投訴、爭取投訴不出門,讓顧客滿意;
7、結合員工動態及賣場突出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8、認真做好交接班事宜,將工作清楚詳細地交予下一班;
9、經常進行商場管理調查,學習其他商場的。良好管理經驗,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0、凡事親歷親為,克服官僚主義;
11、關心賣場物價,反饋價格信息,跟蹤結果;
12、對滯銷商品,向專櫃提出清貨、促銷、降價、退貨的銷售建議;
13、瞭解零售業的有關政府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消法、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14、對商品標識要一清二楚;
15、指導專櫃做好商品陳列、提高銷售效果;
16、能盡職盡守,執行規章制度,完成本職工作;
17、對員工的處理公正、理性、不情緒化。
百貨商廈動用明火管理規定
為加強運用明火的統一管理,保證商廈內部不發生火情、火險,維護正常的辦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規定:
1、在商廈內任何部位運用電焊、氣焊、使用噴燈、等明火,須經工程部、保衞部同意批准後,領取運用明火證,方可作業。
2、商廈消防保衞部負責審核、管理和簽發動火證。
3、商廈消防保衞部負責審核運用明火審請時,必須到動用明火現場實地勘查,待一切滅火措施齊全後,方可籤動火證。簽發動火證後,必須及時告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內容包括:動火時間、動火地點、動用明火種類。
4、動用明火的部門要確定動火人、負責範圍、有防火措施,並配備滅火器材。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指派無電、氣焊操作證人員進行焊割作業,無電、氣焊操作證人員必須拒絕指派的焊割作業。
6、電、氣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有正式電、氣焊工操作證,方準進行焊割作業。
7、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在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前要仔細檢查周圍環境,。動用明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乾淨,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水、設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護,以確保安全。用電氣焊在高空進行作業時更要採取上述安全措施,並加強巡視。禁止將乙炔罐,氧氣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點與可燃物的水平距離一般為八米,最少不得小五米,以保持明火與可燃物之間足夠的水平距離。
8、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割、焊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故障、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中壓罐的回火裝置及膠皮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水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共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9、焊割作業現場與乙炔罐、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於10米。
10、焊接作業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隔熱地點。焊割作業結束或中途離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並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餘火復燃後方可離開。在重點隱患場所、防火重點部位焊割,在操作完成半小時內應反覆檢查,以防隱患,發生火情、火險。
11、電焊機地線不準備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貨架、電纜上,必須設立專用接地線,並不得借路。
12、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的軟管、氣體的導管以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的軟管不使用時不得儲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現場或部位、計算機房、程控電話機房、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室外、煤氣表、室等貴重儀器房間、倉庫穿過;禁止氧氣瓶、導管、電線等接觸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嚴禁在可燃蒸氣、氣體或具有爆炸性物品的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14、對盛有或裝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進行焊割前,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操作程序清洗。未經清洗乾淨前,不得進行焊割。
15、焊割作業不准許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點、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百貨商場門面治安管理制度
1、商場的治安管理由商場管理人員負責,各個營業櫃點和商品由營業員負責,執行'誰主管、誰認負責'的'原則。
2、保安部的保安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商場和營業點,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獲報警信息及情況,要及時趕赴現場查處。
3、經營金銀手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櫃,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保險箱內。
4、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於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其中進行偷盜,扒竊活動,注意發現可疑情況,並及時報告。
5、銷售商品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真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人民幣及失效的信用卡。
百貨商廈廣播管理辦法
一、為使本公司廣播能發揮其宣傳效力,同時便於統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播音系統實行專人管理,非本部門專業人員嚴禁隨意操作,一旦發現將按違紀處理,若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三、播音系統的選曲、播放,應由公司統一決定,不得隨意更改,不得將非公司的cd卡帶帶入公司播放,也不得將公司的cd卡帶帶離公司。
四、公司的cd卡帶須隨時清點,一旦發現丟失現象,由專管人員負責。
五、兩班的`交接須留交班表,記錄播音狀況及有無cd卡帶損壞的情況。
六、播音系統應定期養護、維修。
七、本播音系統免費為顧客提供尋物、尋人啟示,廣播前須由顧客填寫詳盡的內容存檔保留。
八、企劃課有把握行文的責任,嚴禁有損於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文字出現。
九、公司和廠商的販促廣播,由營業單位填寫廣播申請單,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核准後交企劃課複核播送。
十、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商廈複印管理辦法
一、為使商廈複印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複印機是為公司工作需要而設立的,員工不得使用複印機複印私人文件。
三、複印機由公司總務課負責管理,機器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確保工作業務正常進行。
四、複印用紙由公司總務課負責採購保管,基本用紙為a3、a4、b5,總務課應確保複印用紙。
五、公司員工在使用複印機複印文件時,須進行登記,註明複印數量和複印內容。
六、總務課應定期查對登記表和用紙情況,對發現濫用紙張或複印私人文件的'員工將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商廈電梯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電梯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電梯分電扶梯、電梯、貨運梯,由公司維修組負責保養,定期檢查,確保電梯能正常運行。
三、電梯的`維修保養必須在商廈閉店後進行,非緊急情況,不得在商廈營業時,關閉梯進行維修。
四、公司電扶梯、電梯的開啟與關閉由企劃課活動組負責,電扶梯與電梯必須在商廈開店前和閉店後開啟和關閉,電扶梯、電梯的鑰匙有活動組統一保管。
五、貨運梯由倉儲組負責開啟和關閉,貨運梯的鑰匙由倉儲組統一保管。
六、商品運輸,載貨等,不得使用電扶梯、電梯,公司經理級以下幹部,若非陪同客户參觀,不得使用電扶梯,營業員不得使用電扶梯、電梯,營業員的進出必須從公司指定逃生梯。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1、所有的工程檔案由工程部文員負責管理。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則。
2、各類檔案應按系統:土建、強電、弱電、空調、鍋爐房、熱力站、機管,按圖紙資料、維修記錄、運行記錄、設備台帳、各商户單元裝修和維修檔案等,進行分類管理。
3、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存放各類檔案並貼上標籤。
編制檔案目錄,內容應與檔案盒外標籤一致。
4、外單位交來圖紙由各系統工程師核對實物,如圖紙無誤則由文員按系統歸檔;
圖紙有誤,則聯繫交圖單位更正。
5、各類檔案及圖紙資料是工程維修保養的重要依據,應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資料應交工程部經理確定用途。
圖紙資料、重要維修記錄和用户裝修、維修檔案應長期保存,其他各種記錄保存期限一般為二年以上,過期需銷燬的資料應由工程部經理、主管及技術人員組成鑑定小組研究後決定。
6、借閲檔案需經相應系統的`主管(工程師)以上人員批准,確定歸還日期,需續借的要重新登記。
7、文員每月對維修登記台帳、維修單、運行記錄、維修記錄等進行整理並分類歸檔、保存。
百貨商廈卷宗管理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保護行文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行文必須置於卷宗內進行傳遞。
三、卷宗分三色:
色系使用範圍摘要流程時間
紅色
急件、密件單位或部門主管外出須緊急辦理
部門專人呈報跟催批示
24小時
蘭色
簽呈、業務聯繫函、記錄、報告、通知、指示、公告各類簽呈書、籤核表
須跨部門辦理或會籤文件
會議記錄、工作報告或指示
72小時
綠色
申請人事增補、出差申請、配送申請、
加班申請、物品申請、費用申請
120小時
四、凡跨部門的卷宗,由發文單位送至祕書助理後,登記編號,然後轉呈各受文單位。
五、卷宗按各部門的隸屬關係,執掌範圍與權限逐級傳遞,籤核。
六、各類事項的行文均應分類置於適當的卷宗內,不得濫用紅色卷宗。
七、發文單位應及時催辦,查辦有關事項,並及時收回卷宗。
八、卷宗由人事組負責管理,按部門統一定量發放,如有報損或其他情況,可個別申領。
九、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一、理貨員崗位職責
1、為所有的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微笑服務、禮貌用語、回答顧客諮詢、簡單介紹商品的性能、為顧客提供購物籃。
2、保障商品的銷售,及時對端架、堆頭和貨架上的商品進行補貨作業。
3、保證銷售區域的每一種商品都有正確地條形碼、正確地價格標籤。
4、做好理貨陳列要求,力求達到整齊美觀豐滿的效果。
5、做好銷售區域的衞生,保持購物通道的順暢,及時清除雜物。
6、進行商品的現場促銷,以提高營業額。
7、控制商品損耗,對特殊商品進行防盜處理,及時處理破包裝商品。
8、整理貨架庫存區和倉庫,做好庫存商品,標識清楚,碼放整齊,規律有序。
9、做好商品的先進先出,並檢查保質期。
10、負責整理好退貨商品,並填寫相關單據。
11、具備防盜意識,對易丟失商品和可疑人員予以關注。
12、參加本店的週期性盤點。
(一)理貨員的主要工作:補貨、理貨
(二)商品的陳列要求
1、每個單品整潔、平展、無縐皺。
2、商品之間間隙緊湊,無裸露層板,滿陳列。
3、貨架前排商品呈80度―90度,豎直陳列,貨架前排商品與貨架邊齊平。
4、商品前後陳列無粘連,橫成排,豎成行。
5、大類商品縱向陳列,小類商品橫向陳列。
6、大類商品,按包裝特點,分佈陳列,商品陳列,高低相近。
7、商品正面面向顧客,標價齊全、正確。
8、貨架、通道內乾淨無雜物。
9、堆頭整潔,商品豐滿、醒目,pop宣傳到位,貨架存貨安全、整齊,高低適中。
10、商品先進先出。
11、檢查標價籤是否正確,包括促銷商品的價格檢查。
12、商品與標價籤五對應。
13、補完貨後及時清理空紙箱。
14、必須做到及時補貨,不得出現有庫存、貨架上無貨的情況。
15、補貨時,不能影響通道暢通,不補貨時,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損及折包商品及時處理。
17、理貨時,應檢查商品條碼是否與標價籤五對應,貨物的正面是否面向顧客。
18、定期清理貨架衞生及商品衞生。
二、收銀員職責
1、嚴格執行顧客服務的原則和個人着裝標準。
2、為顧客提供快速、準確、微笑、主動、禮貌地服務,回答顧客諮詢,主動同顧客打招呼,堅決杜絕一切與顧客爭執的事件發生。
3、保持誠實的品質,嚴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則,快速、準確、安全地收取貨款,減少現金差異地發生。
4、負責所有商品的消磁工作,並協助防損檢查。
5、保證隨時有足夠的零錢找給顧客。
6、提高掃描的正確率和速度,以提高勞動生產率。
7、熟悉收銀機、驗鈔機、消磁板等設備的操作,能解決簡單故障,隨時準備好簡單耗材。
8、營業結束和營業前,負責收銀台區域的清潔衞生以及所管區域的商品陳列。
三、後台操作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店內電腦系統的使用、維護和故障排除。
2、負責後台電腦的故障處理、價格變更工作。
3、負責店內各種報表的打印分發。
4、協助店內的商品盤點。
5、負責每日營業款的收繳以及零錢的兑換。
四、防損員的崗位職責
1、保證店內正常經營秩序,確保人員、財產、商品設施的安全。
2、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3、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規定,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消防負責人聯繫,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店長。
4、負責賣場消防設備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協助店長對消防設施地檢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