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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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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第二篇: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第三篇: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第四篇:納税人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第五篇:辦税服務評價系統軟件運行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客户方):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

第一條: 協議範圍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中_________類服務,“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的責任

2.1.1 甲方負責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提供“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中的服務內容;

2.1.2 甲方接到乙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軟件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2.1.3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服務人員不得對乙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數據進行增刪、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2.1.4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財務或業務數據內容或在公開場合引用乙方數據。

2.2.甲方的權利

2.2.1 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2.2 保留因技術、設備或國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對税務業務的服務功能、操作方法、作出修改、調整和取消的權利;

2.2.3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2.2.4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等問題的責任;

2.2.5 協議期滿後,乙方如不按期續繳下年度服務費,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3.1.乙方的責任

3.1.1 乙方有按期繳納服務費的義務;

3.1.2 乙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甲方作出診斷;

3.1.3 乙方在甲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

3.2.乙方的權利

3.2.1 乙方有權對甲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_________投訴,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投訴電話:_________

3.2.2 乙方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第四條: 付款與結算方式

乙方選擇_________類服務,服務費按年支付,費用為_________元/年。

第五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到期雙方無異議,將自動順延。

第六條: 附則

6.1.若因不可抗拒之原因或國家產業政策變動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都不負任何責任。

6.2.不得更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更改後的協議將被視為無效。

6.3.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附則協議同等有效。因本協議而產生又不能由雙方協商解決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有權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6.4.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略)

第二篇:互聯網辦税軟件服務協議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客户方):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

第一條: 協議範圍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中_________類服務,“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的責任

2.1.1 甲方負責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提供“互聯網辦税服務套餐”中的服務內容;

2.1.2 甲方接到乙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

關於軟件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2.1.3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服務人員不得對乙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數據進行增刪、

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2.1.4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財務或業務數據內容或在公開場

合引用乙方數據。

2.2.甲方的權利

2.2.1 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

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2.2 保留因技術、設備或國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對税務業務的服務功能、

操作方法、作出修改、調整和取消的權利;

2.2.3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2.2.4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

第三篇: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

納税人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

一、開户

(一)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互聯網辦税開户手續。

(二)提交《深圳市地方税務局納税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 [ 該表格可在各區局(税務所)、第一至第七稽查局領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網站()下載 ],其中“申請申報方式”欄填寫“互聯網”。

(三)在申報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和進行有關個人所得税查詢時,需要對員工薪金信息及納税情況進行保密的,須在《深圳市地方税務局納税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中選擇啟用(更多請關注:)個人所得税密碼保護功能。該功能使用者只能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税有關的申報、明細查詢、打印及作廢申報等操作,不能進行其他申報。啟用密碼保護功能後,無個人所得税操作權限的用户無權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税有關的上述操作。

未申請個人所得税密碼保護功能的,通過證書和密碼登錄後,可進行所有税種的申報、查詢和作廢申報等操作。

(四)經税務機關核准後,雙方簽訂《深圳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協議書》。

(五)簽訂協議書後,由税務機關提供數字證書及密碼。

(六)在獲取數字證書和密碼後,第一次登錄時必須進行密碼修改操作,修改密碼後再次登錄可正常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

二、變更

納税人需要辦理如下變更事項時,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變更表》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

(一)當納税人認為數字證書遺失(但尚未確認)時,可申請辦理證書凍結手續。如果確認證書未遺失,需辦理證書解凍手續以繼續使用互聯網辦税服務。

(二)當納税人數字證書遺失、損毀時,可申請辦理數字證書補發。

(三)數字證書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納税人需辦理數字證書展期手續。否則證書有效期滿後,納税人將不能正常使用互聯網辦税服務。

(四)如果納税人在開户時未(已)申請個税保護功能,可補充申請新增(取消)個税保護功能。

(五)當納税人密碼(登錄密碼及個税保護密碼)遺失時,可申請重置密碼。

(六)經辦人信息變更時,需填寫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提交税務機關登記。

三、終止

納税人辦理註銷或申請終止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變更表》(在變更事項中選擇“終止使用”),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終止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手續。

提示:

登陸新舊系統證書是通用的。如果您之前使用過舊網報,安裝過證書,只要沒到期就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您之前使用的是電子報税,沒有安裝過數字證書,則需要按照如上流程去税局辦理開户才可以進入系統。

請仔細閲讀《互聯網辦税服務協議書》,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税務機關工作人員或電話諮詢(諮詢電話123662)。

第四篇:納税人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

納税人申請互聯網辦税服務須知

一、開户

(一)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互聯網辦税開户手續。

(二)提交《深圳市地方税務局納税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該表格可在各區局(税務所、第一至第七稽查局)領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網站()下載),其中“申請申報方式”欄填寫“互聯網”。

(三)在申報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和進行有關個人所得税查詢時,需要對員工薪金信息及納税情況進行保密的,須在《深圳市地方税務局納税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中選擇啟用個人所得税密碼保護功能。該功能使用者只能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税有關的申報、明細查詢、打印及作廢申報等操作,不能進行其他申報。啟用密碼保護功能後,無個人所得税操作權限的用户無權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税有關的上述操作。

未申請個人所得税密碼保護功能的,通過證書和密碼登錄後,可進行所有税種的申報、查詢和作廢申報等操作。

(四)經税務機關核准後,雙方簽訂《深圳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協議書》。

(五)簽訂協議書後,由税務機關提供數字證書及密碼。

(六)在獲取數字證書和密碼後,第一次登錄時必須進行密

碼修改操作,修改密碼後再次登錄可正常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

二、變更

納税人需要辦理如下變更事項時,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變更表》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

(一)當納税人認為數字證書遺失(但尚未確認)時,可申請辦理證書凍結手續。如果確認證書未遺失,需辦理證書解凍手續以繼續使用互聯網辦税服務。

(二)當納税人數字證書遺失、損毀時,可申請辦理數字證書補發。

(三)數字證書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納税人需辦理數字證書展期手續。否則證書有效期滿後,納税人將不能正常使用互聯網辦税服務。

(四)如果納税人在開户時未(已)申請個税保護功能,可補充申請新增(取消)個税保護功能。

(五)當納税人密碼(登錄密碼及個税保護密碼)遺失時,可申請重置密碼。

(六)經辦人信息變更時,需填寫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提交税務機關登記。

三、終止

納税人辦理註銷或申請終止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由經辦人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填寫《深圳

市地方税務局互聯網辦税服務變更表》(在變更事項中選擇“終止使用”),到本轄區地方税務局(税務所)辦理終止使用互聯網辦税系統手續。

提示:

各區局(税務所)將舉辦免費的互聯網辦税培訓,有需要的納税人可自行參加。

請仔細閲讀《互聯網辦税服務協議書》,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税務機關工作人員或電話諮詢(諮詢電話123662)。

二○○五年三月

第五篇:辦税服務評價系統軟件運行制度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納税服務水平,按照省局《關於推廣應用辦税服務評價系統軟件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地税徵便函[2014]32號)文件要求,我局於4月底完成了全市辦税服務廳納税服務評價系統的硬件設備安裝及軟件操作培訓工作,並於5月初在全市範圍內啟動納税服務評價系統試運行,目前試運行已歷時兩個月,系統運行情況整體較好。系統有效監督了前台窗口的納税服務過程,對徵收員的工作業務量、工作效率、納税人滿意度及日常考勤情況進行量化,為辦税人員的考核評比提供依據,通過外部納税人評價與內部優秀徵收員評選相結合的方式,提高了前台徵收員的工作積極性及工作效率,促進了我市納税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得到了各級辦税服務廳主任和廣大徵收員的好評,但是在系統推廣工作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並提出了完善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前期推廣基本情況

2014年4月27日,市局徵管科配合天威科技公司技術人員完成了納税服務評價管理系統後台操作系統安裝及調試。4月28日對全市各級辦税服務廳主任、信息技術人員及徵收員代表開展了系統操作培訓,並下發了系統操作手冊。4月29日至30日,市局徵管科聯合信息中心及天威公司技術人員完成了全市各級辦税廳評價器的硬件安裝。5月4日,在全市範圍內啟動納税服務評價系統試運行。

該系統主要從納税人評價、業務表現、效率表現、考勤分數四個方面來對徵收員進行考核,可以按月、季、半年、年進行自由考核,總分為100分,目前我局設定的是:納税人評價佔30%,業務表現佔25%,效率表現佔20%,考勤分數佔25%。系統操作主要分為前台操作和後台操作,前台操作適用於徵收員,後台操作可用於各級領導查詢、系統管理員維護、辦税廳主任管理、辦税廳負責系統考核人員維護等。後台操作的各個用户組對應不同的用户名和密碼,見《評價系統後台用户名列表》。

二、目前系統運行情況

試運行過程中,分別於5月5日及6月17日兩次下發通知,督促各級辦税服務廳認真按照評價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並收集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對《業務事項系統表》的修改意見,根據各單位反饋的建議,多次對《業務事項系統表》進行修改完善。目前系統中共涉及25種涉税業務,基本涵蓋了徵管軟件中前台的各項日常業務。6月22日,邀請天威科技周總來我市就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7個問題進行溝通,部分操作問題現場解決,對於部分無法現場解決的系統問題,天威公司也表示將在後期的系統升級中予以解決。

5-6月份的各項考核數據系統已自動生成,5月份,全市各級辦税服務廳所有徵收員綜合考核平均分為74.9分,其中:市辦税廳77.7分,園區94.2分,餘江77分,貴溪73.5分,龍虎山37.5分。6月份全市綜合考核平均分略有增長,為76.6分,其中:市辦税廳80分,餘江92.9分,園區:85.9分,貴溪57分,龍虎山6月份沒有分數記錄。

納税人評價情況總體較好,5-6月份全市納税人評價滿意度均超過99%, 5月份全市納税人評價滿意度為99.67%,總評價人次:2731,其中:“很好”次數2577,“好”次數145,“一般”次數4,“差”次數1,“很差”次數4,未評價次數4。6月份全市納税人評價滿意度為99.41%,總評價人次:2733,其中:“很好”次數2537,“好”次數180,“一般”次數11,“差”次數1,“很差”次數4,未評價次數22。

目前,各單位徵收員基本實現熟練操作服務評價管理系統,並逐步形成上班即進入評價系統打卡考勤的良好習慣,評價系統監督前台窗口納税服務過程,為辦税人員的內部考核評比提供依據,促進納税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的功能正逐步體現。

三、存在的問題及擬採取的措施

1、員工休假只能批整數天數,不能批半天。

2、軟件運行不穩定,有時處理業務時按鍵呈灰色不可選,而業務操作時限卻在不停變化,可能造成業務超時。

3、部分快捷鍵如f6鍵與pos機劃卡f6鍵相互有衝突。

4、後台系統管理員無法使用“數據分析”模塊,提示“您未被授權查看該頁”。

5、“員工考核”中所有模塊,不能同時查看全市的考核情況,只能分辦税服務廳查看。

6、運用步驟較繁瑣,每受理一筆業務,徵收員共需點擊六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徵收員的工作量,導致部分徵收員在徵收員業務繁忙時,會忘記使用或不願意使用評價系統。受理一筆相關業務時相關步驟有:點擊“歡迎光臨”—選擇業務辦理—選擇業務類型—確定——然後進入徵管軟件處理業務——結束當前辦理——請評價——納税人評價。

7、服務評價系統不能與徵管軟件進行數據對接,點擊“選擇業務類型”後軟件不能直接調出徵管軟件的相應業務處理模塊,操作不方便。也無法監控徵收員業務量及業務效率的真實性。

8、個別辦税服務點重視程度不高,應用不積極,如龍虎山風景區局辦税服務點、餘江縣局錦北辦税服務點、貴溪市局志光辦税服務點、金屯辦税服務點目前使用較少。

問題1-6:已反饋天威科技公司,該公司表示將在後期系統升級中一併解決。問題7:關於服務評價系統能否與徵管軟件進行數據對接問題,公司表示將與省局徵管處及省局信息中心溝通,待省局信息中心開放徵管軟件數據接口方可實現。問題8:關於個別辦税服務點重視程度不高,應用不積極問題,市局徵管科將進一步加強督導及軟件培訓。

徵 管 科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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