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為全盟煙草行業開展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工作的依據。
第三條 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工作主要由阿拉善盟煙草專賣局(公司)體系辦承擔,各旗(分)局,各科、室、中心協助配合開展。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條 各單位(部門)要積極配合體系辦完成內部審核工作,內審員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確定需要更換的應及時通知體系辦,並備案。
第五條 內審員要積極參加盟局(公司)組織的各種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方面相關培訓及內部審核工作;協助整改不符合等事項;積極推動所屬單位(部門)的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工作,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體系辦反饋,須提出糾正措施的要按照《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要求,填寫相關記錄,並按照文件要求及時向領導彙報,並將記錄傳遞到相關單位(部門)。
第六條 體系辦要組織、協調、指導各單位(部門)認真開展內部審核、收集整理資料。
第三章 內審工作
第七條 內審工作每半年開展一次,由承擔單位組織協調各單位(部門)按照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內審要求開展。
第八條 各單位(部門)要積極參加盟局(公司)組織的內部審核工作,履行內審員職責;積極參加盟局(公司)外部審核中的相關活動,積極推動所屬單位(部門)的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工作。
第四章 “六有”體系建設
第九條 按照“六有”體系建設要求,積極開展“人人有職責、事事有程序、幹事有標準、過程有痕跡、績效有考核、改進有保障”體系建設,並及時收集整理資料,做好痕跡化留存。
第十條 各單位(部門)要將每個崗位的“六有體系”固化到計算機上,各項條款有改動時,及時進行補充、修改、完善,並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 每年第四季度由體系辦牽頭對所有單位(部門)的“六有體系”內容進行修改、完善,裝訂成冊。
第五章 體系建設考核要求
第十二條 能夠積極學習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知識;積極推動本單位(部門)的內審工作,在內審工作中表現突出,得到大家一致公認的內審員在當月考核中加2分。
第十三條 對於無特殊原因不能按照內審員工作要求完成工作的,不能全部參加內審活動的,當月考核中扣2分。
第十四條 對於內審員變更,不及時向體系辦報備的,扣單位(部門)負責人2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盟局(公司)體系辦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